“都老熟人了,别一见面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我还是我,现在老了,没人看上眼了。”
“老不显老,脾气倒大了不少。”
“脾气大,还不是杨启明给气的。”
“我看你找武松最合适。”
“你别骂人不带脏字的,我听得出来。”
“听明白就好。”郎士群说完,把凳子移了移,靠在杨启明身边坐下,李娜莎见话不投机,出门找护士换药去了。郎士群摸摸杨启明的脸,心里有说不出的味道。启明老弟,你太任性,太较真,太想往前冲,结果败下阵去,没想到你这么小心眼,鸡毛大点儿事想不通,半条命就交阎王手上了。不就一个女人嘛,玩玩也当真了。凯粤这间破房子,你当条看家犬,挡我的道干什么?怪我这招棋下得太凶,手段毒了点儿,也是被你逼出来的。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可性命更重要,为争口气,去死有啥用?你本可以好好过日子,享享清福,可你不这么想,名誉、地位考虑太多,让陈凯志捡了便宜。咳,要知道,咱们可以坐一条船,那是艘豪华游轮,可你偏守条破船,四处漏水,不定哪天就沉了。你太没眼力架,咱哥俩合起来,有多大的力量。你当优秀的参谋长,坐镇指挥,我任后勤部长,给你送弹药,绝对百战百胜。你出事后,我给你爸妈送去几万块钱,说给你看病用,他们说啥也不要,这世上,还有怕钱咬手的?怎么一家子死心眼儿啊!
李娜莎让护士给杨启明上药,郎士群站在一旁观看,她不时回头看郎士群一眼,那含情的眼神,闪出纯净的光,还是年轻时的样子。
那年下大雪的冬天,她穿一身绿军装,扛一袋粮食,先敲开自己家门,她小脸冻得通红,带着笑,进到屋里,放下粮食,摘了皮帽,头上扎两个红头绳小揪揪,欢蹦乱跳的,搓着手说:“真冷啊!”
郎士群父亲感激地不知说什么好,用干牛粪把火盆点着,说:“烤烤吧,好闺女。”她坐在火盆边小板凳上,火把她的脸映得更红了,她对父亲说:“今年雪大,领导让送点儿粮食来。”
父亲用小木棍撩拨火盆,说:“你们太客气了,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她伸手烤着火说:“大爷,快过年了,农场家家都送了一份礼物,谁叫咱农牧一家人呢!”她说的话,跟炒蚕豆似的,声音嘎嘣脆,郎士群听了格外舒服。
父亲又给她端了一碗热羊奶,说:“好闺女,你喝,咱不是一家人,比一家人还亲呢!”李娜莎捧着碗,大口喝完,说:“真香。”郎士群低头接过碗,没敢正面看她一眼,她脑后一对活泼可爱的小刷子,甩来甩去的,那根红头绳刺破北国料峭的寒风,在郎士群心头点燃一团火,浑身暖洋洋的,他端着在她唇边温存过的青花粗瓷碗,碗里的羊奶味儿,竟变成诱人的肉香了。
一会儿,又来了位女知青,在门口叫道:“娜莎,回去吧,他们都等着呢!”李娜莎把皮帽在火上烤烤,跟郎士群父亲和他握了握手,父亲“谢谢,谢谢”说起来没完。她戴上帽子,跑了出去,郎士群送她到院门口,见她小鹿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雪原。那双手的柔软感觉,很久没消失,他一往情深记住那好听的名字:娜莎。
后来,郎士群为追李娜莎,主动要求去农场干临时工,混身军装,还能常见到她。每次遇见她,郎士群像做贼,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低着头,悄悄瞟上她两眼,就心满意足了。一次,他教李娜莎骑马,扶她上马,郎士群脚踩马镫,腿发软,几次都没上去,上马手拉缰绳,挨着她身子,郎士群浑身打哆嗦,像打摆子,她扭脸问:“你是不是生病了?”
八十八
郎士群脸红红的,支支吾吾地说:“没事,没事。”他猛抽马鞭,马狂奔起来,李娜莎吓得手紧拽住他臂膀,躲进他怀里,他感受李娜莎的体温,闻她头上飘来的檀香皂味,让马一个劲跑,那时刻,他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一九七五年初夏,李娜莎身穿白衬衣,在绿茵茵草地上放羊,草原开满缤纷的花。她怀抱一只小羊羔,抚摸它身上卷曲的绒毛,轻轻唱着:“我愿做一只小羊,守在她身旁……”郎士群策马扬鞭,身子平贴在马背上,飞快朝她奔去,到她跟前,郎士群猛收缰绳,马高抬前蹄,长嘶一声,立住了。
李娜莎抱紧羊羔,畏惧地望着他,嗔怪地说:“瞧你,把小羊吓坏了。”她弯腰放下怀中的羊羔,小羊“咩咩”叫着,追着羊群找妈妈去了。
郎士群哈哈笑着,说:“你的胆,还没羊羔大。”飞身下马,一片乌云飘落下来,锃亮的黑色长靴耀人的眼。郎士群手拿马鞭,站在她面前,问道:“听说你要回城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李娜莎歪着头问。
“好事瞒不住,谁都知道啦。”
“我真得好好谢谢你,救了阿明一命。”
“那还不是为你。”
“为我?”
“是。”郎士群眼中冒火,辣辣地盯她的脸。“你,你想干什么?”李娜莎望着他额上的疤,畏惧地后退。郎士群口喘粗气,大步上前,一把紧抱住她。她拼命地挣扎,用脚踢,大声叫喊:“救命啊!救……”郎士群一把捂住她的嘴,胳膊铁箍般勒紧了,她脸憋得涨红,身子扭动,腿来回踢。郎士群紧抱着她,狠狠亲她的唇。过了一会儿,她不再挣扎,身子慢慢软瘫下来,两只胳膊无力地一甩一甩的,郎士群把她放在地上,高高的花草掩住她的身躯。她身子软软的,脸色苍白,一动也不动。郎士群摸摸她的鼻孔,没气了,吓得脸色陡变,一跃上马,飞快向天际驰去。从此,他离开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涯……
护士给杨启明上好药,李娜莎交代道:“每天记得按时换药。”护士点点头,低头端药盘出了病房。她见郎士群站着发呆,说,“郎总,你发什么愣呀!今天晚上我请客,你总该赏脸吧?”
“我请,我请。”郎士群跌进初恋的情结,口气不那么硬朗,眼光也躲闪开。
他俩出了病房大楼,李娜莎坐进他的车,他发动着,说了句:“你真厉害,一上车,大奔都晃悠,今天刹车准灵。”
李娜莎拉下遮阳板,对镜子理理头发,噘着嘴,说:“去你的,又嫌我胖,是不是?”
他说:“哪儿敢啊?去哪儿吃,杨总夫人,我得伺候好了。”
李娜莎斜了他一眼,说:“随便,过去你连个话都不说,什么时候也学会贫嘴了?跟杨启明在一起,我看你也没学好。”她继续梳理头发,揪掉惟一的一根白发。
“男人到这把年纪,还学什么好啊。”郎士群说着,脚下一踩油门,车飙出去。她身子晃了一下,“哎哟”叫一声,身子靠在椅背上,眼仍盯着车镜子看。脸比过去圆些,脸色依然红润,像个放久的红苹果,没了表面茸茸的光泽;又黑又粗的眉卧在眼上,有点儿凶,早该修了;鼻梁依然挺拔,鼻头添了几分肉感,没过去端庄活泼;眼睛大大的,被弯弯的长睫毛护着,眼角皱纹不多,略深了,眼光却茫然,过去怎么没关注过?她掏出唇膏抹了抹发白的嘴唇,润泽的唇会让人青春些。咳,这么多缺憾留在脸上,早知道去趟美容院,啥都解决了。都怪杨启明,半死不拉活的,害得活人跟他受罪,什么时候才是头哇。她心一酸,泪涌上来,镜中的她眼泪汪汪,倒生出几分妩媚。
郎士群来到红玫瑰大酒店,领她到餐厅包房坐下,她一句话也不说,低着头,泪眼迷离的样子,郎士群反而更喜欢她了。郎士群点燃雪茄烟,透着缕缕青烟,一直看她,那张熟悉的面容,那骑在马上颤悠悠的劲,那羞怯的表情,活生生在他眼前晃悠。她那哀怨的泪,凄婉无助的眼神,让他怦然心动。服务员问了几声:“先生,要不要点菜?”郎士群跟没听见似的,他陶醉在似曾遗忘的历史尘埃中去了。
饭桌上的几朵玫瑰花,幽雅回荡的轻音乐,摇晃的红酒杯,在浪漫的情调中,郎士群挑起的话语,她又回到青春时节,成了欢蹦乱跳的小姑娘,脸上浮现出纯洁可爱的笑容,愉快的心情随音乐起伏跌宕。一瓶长城干红快喝干了,她脸红扑扑的,有几分醉意,郎士群提出喝交杯酒,俩人胳膊搂着对方的脖子,慢慢喝完酒,在眼光的对视中,一股电流穿过她的身体,她差点倒在郎士群怀里,要不是服务员在场,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子。
喝完酒,郎士群扶她就座,叼起雪茄,嘴里打哈哈,眼中的两盏灯渐渐亮起来,像燃烧的火炬,把李娜莎快烤化了。吃完饭,郎士群开车送李娜莎回家,她下车后,透过摇下的车窗,深情地望着郎士群,没一点儿再见的意思。郎士群在车上坐着,两人眼光一直对视、交流,酒冲上头去,他浑身胀胀的。他贴路边把车熄火,锁好车门,晃悠悠走过来。李娜莎说:“你能陪我一会儿吗?”他一把搂住她的腰,俩人慢慢走上楼去。
一进屋,李娜莎逃离他的怀抱,给他沏杯茶,说:“郎总,你的酒量不会这么浅吧?”郎士群坐在沙发上,眯眼望着她,趁接茶杯的时候,一把拉住她的手,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深浅还不你说了算……”
“你差点烫着我了。”她把烫手的杯子放在茶几上,郎士群拿起她的手在嘴上吹着,她说:“你真坏死了。”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郎士群发出敞亮的笑声,他轻轻一拽,她情不自禁倒在郎士群怀里。
她指尖点一下他的额,娇媚地说:“过去你就坏,好在我没说出去。”郎士群不管三七二十一,搂过她的脖子,俩人忘情地亲热开了。
李娜莎脸通红,挣开身子,一把拽出他的手,说:“你手脏不脏啊。”说完,她脱去外衣,走进沐浴间,“哗啦啦”的水声格外响亮。
待郎士群洗完澡,她已乖乖躺在床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她眉已修过,弯弯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