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臣法。」从之。
大观三年,诏东南师府总管。依三路都总管法。靖康元年,诏四道副总管并通差文武臣其诸路将官,掌统所隶禁旅,以行阵队伍、金鼓旗帜、弓矢击刺之法而教习训练之,别其武艺强者,待次迁补,以激劝士卒。凡兵仗器甲之数,廪禄犒设、赏罚约束之禁令皆掌焉,副将为之贰。若屯戍防边。则受帅司节制;遇寇敌,则审其战守应援之事。若师有功,则具馘数、籍用命而旌赏之。
路分都监掌本路禁旅屯戍、边防、训练之政令,以肃清所部。州府以下都监,皆掌其本城屯驻、兵甲、训练、差使之事,资浅者为监押。绍圣三年,诏诸路将副序位在路分都监之下。大观三年,诏帅府无路分钤辖、望郡无路分都监者,许置一员,其馀添置处,任满不差人。宣和二年,虔州添置都监一员。
建炎初,分置帅府,以诸路帅臣兼。要郡守臣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兵马都监;并以武臣为之副,称副总管、副钤辖、副都监,许以便宜行军马事,辟置僚属,依帅臣法。屯兵皆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则副总管为帅,副钤辖、都监各以兵从,听其节制。其后,益、泸、夔、广、桂五州牧又皆以都钤辖为称。四年,诏建康府、江州路又置副都总管一员,于见置帅司处驻扎。绍兴三年,诏要郡、次要郡守臣罢带兵职,其逐路副总管依旧格,改充路分都监,为一路掌兵之官,其各州钤辖或省或置不一,又有逐路兵马都监、兵马监押,掌烟火公事、捉捕盗贼。淳熙十六年,诏诸路训练钤,并须年六十以下曾经从军有才武人充,绍熙元年指挥,杂流出身之人,不得过路分州钤;诸州军兵马都监,独员处专注才武及曾任主兵官之人。庆元中,诏总管下至将副将等,年七十以上许自陈,与宫观差遣。初,守臣罢带兵职,惟江西赣州以多盗,仍带江西兵马钤辖。其后,武臣为路钤者,亦无尺籍伍符,每岁诸州按阅,特存故事,间有得旨葺治军器或训练禁军,则仍带入衔。
诸军都统制副都统制统制统领旧制,出师征讨,诸将不相统一,则拔一人为都统制以总之,未为官称也,建炎初,置御营司,擢王渊为都统制,名官自此始。其后,神武五军及川陕宣抚司、都督府、枢密院皆置。绍兴十一年,三大将兵罢,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擢其偏裨为御前统领官,以统制御前军马入衔,秩高者为御前诸军都统制,且令仍旧驻扎,以屯驻州名冠军额之上。其后,兴元、江、陵、建、康、镇江府、兴、金、鄂、江、池州及平江、许溥水军,皆除都统制,恩数略视三衙,权任在帅臣右,官卑者称副都统制。设属有计议、机宜、干办公事、准备差遣,省置不一。次有副都统制。乾道三年,帝谕辅臣「欲今后江上诸军各置副都统一员,兼领军事,岂惟储帅,亦使主将顾忌,不敢专擅。」因言:「都、副统制礼有隆杀,且为条约。」上曰:「如此,他日不致争权越礼。」遂行之。然其后都、副鲜有并除者。初,渡江后,大军又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其下有正将、淮备将、训练官、部将、队将等名,皆偏裨也。旧制,准备将而上,皆主帅升差,仍先申枢密院审察。乾道七年,诏训练官、部队将而下,许军中径差,申朝廷照会。绍熙间,诏诸军升差统制至准备将者,主帅解发三人,赴总领所选一名,诸将不以为便。庆元三年,诏主帅选择,总领所或屯军处守臣审核保明,申枢密院。
巡检司有沿边溪峒都巡检,或蕃汉都巡检,或数州数县管界、或一州一县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又有刀鱼船战棹巡检,江、河、淮、海置捉贼巡检,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等,各视其名以修举职业,皆掌巡逻几察之事。中兴以后,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掌土军、禁军招填教习之政令,以巡防捍御盗贼。凡沿江沿海招集水军,控扼要害及地分阔远处,皆置巡检一员,往来接连合相应援处,则置都巡检以总之,皆以材武大小使臣充。各随所在,听州县守令节制,本砦事并申取州县指挥。若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跨连数郡,控制溪峒,又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以增重之。
监当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诸州军随事置官,其征榷场务岁有定额,岁终课其额之登耗以为举刺。凡课利所入,日具数以申于州。建炎初,诏监当官阙,许转运司具名奏辟一次,以二年为任,实有六考,方许关升。烦剧去处,许添差一员。凡交割必置历以稽其剩欠,合选差文臣处,更不差武臣。淳熙二年,诏二万贯以下库分,选有才干存留一员,指挥、诸班直、亲从亲事官、保义郎以下差充。建炎四年,诏每州每以五员为额。
志第一百二十一职官八(合班之制)
○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为宰相。
亲王、枢宏使、留守、节度、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为使相。
尚书令太师太尉太传太保司徒司空旧仪,太师、太传、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在太保下。国朝以来,自太傅除太尉,今依此次序。其三师、三公之称如旧仪制。
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旧在枢密使下。
枢密副使旧在知院之上。
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院、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参政以下班位临时取奏裁
太子太师、太传、太保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诸府牧开封、河南、应天、大名、江陵、兴元、真定、江宁、京兆、凤翔、河中。又有大都督、大都护,今皆领使,无特为者。御史大夫观文殿大学士旧无此位。
六尚书吏、兵、户、刑、礼、工。
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门下、中书侍郎旧在尚书下。
节度使泰宁、武宁、彰信、镇海、天平、安化、武成。忠武、镇海、可阳、山南东道、武胜、崇信、昭化、保康、天雄、成德、镇宁、彰德、永清、安国、威德、静难、彰化、雄武、保大、淮南、忠正、保信、保静、集庆、建康、宁国、镇南、昭信、荆南、宁海、武昌、安远、武安、镇东、平江、镇江、宣德、保宁、康国、威武、建宁、益州、安静、武信、山南西道、昭武、安德、武定、宁海、宁江、武康、清海、静江、宁远、建武、高州定南、密州静海、凉州西河、沙州归义、洮州保顺、应州彰国、威城、昌化、丰州、天德、朔州振武、云州大同。
观文殿学士旧曰文明殿,若学士官尚书者自从本班。
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与观文、资政班位临时取裁。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与三司使、翰林学士班位临时取裁。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直学士天章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旧在诸卫上将军下。
六统军左、右龙武左、右羽林、左右神武,
诸卫上将军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千牛卫。
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权中丞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
左、右丞诸行侍郎节度观察留后给事中左、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待制观察使秘书监光录、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内客省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景福殿使延福宫使客省使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监诸卫大将军太子左右庶子引进使防御使齐、济、沂、登、莱、郑、汝、蔡、颍、均、郢、怀、卫、博、磁、洺、棣、深、瀛、雄、霸、莫、代、绛、解、龙、和、蕲、舒、复、眉、象、陆、果。
团练使单、濮、潍、唐、祁、冀、隰、忻、成、凤、海、鼎。
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副使官至谏议大夫已上,从本官。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判官太常寺、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录等寺七寺少卿宣庆使四方馆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少监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少尹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诸州刺史淄、赵、德、滨、保、并、汾、泽、辽、宪、岚、石、虢、坊、丹、阶、乾、商、宁、原、庆、渭、仪、环、楚、泰、泗、濠、光、滁、通、黄、真、舒、江、池、饶、信、太平、吉、袁、抚、筠、岳、澧、峡、归、辰、衡、永、全、郴、邵、常、秀、温、台、衢、睦、处、南剑、汀、漳、绵、汉、彭、邛、蜀、嘉、简、黎、雅、维、茂、资、荣、昌、普、渠、合、戎、泸、兴、剑、文、集、壁、巴、蓬、龙、施、万、开、达、涪、渝、昭、循、潮、连、梅、英、贺、封、南雄、端、新、康、恩、春、惠、韶、梧、藤、龚、象、浔、贵、宾、横、融、化、窦、高、雷、南仪、钦、郁林、廉、琼、崖、儋、万安。
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枢密都承旨如客省使以下充者,依本职同班。如閤门使充。即在閤门使之上。如自见任内客省使以下转南班官充。亦与同班,仍在旧职之上。如自客省副使以下转南班官充者,并在閤门使之上。
宣政使昭宣使东上、西上閤门使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诸军卫将军起居郎起居舍人知杂御史侍御史诸行郎中左右司吏部兵部司封司勋考功职方驾部库部度支户部金部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礼部工部祠部主客膳部屯田虞部水部。
皇城以下诸司使皇城洛苑右骐骥尚食左骐骥御厨内藏库军器左藏仪鸾南作坊弓箭库北作坊衣库庄宅六宅文思东作坊内苑牛羊如京东绫锦香药崇仪榷易西京左、右藏毡毯西绫锦西京作坊鞍辔库东染院酒坊本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