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林·散文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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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林·散文集2-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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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元一八四○年),辛丑(次年)十一日为其断七之期,则太夫人之抱病,差不多有一
个多月的光景,其死必在庚子年十一月间。断七后太清率子女致祭,载钧竟传谕守兵不供茶
饭,那么她回到邸中,如何度那种岁月呢?我想太夫人哀事一完之后,太清一定又率儿女回
到养马营赁宅中去了。

    至于天游阁的问题,铃木虎雄《天游阁钞本》有《惜秋华》一词的题目:原注“壬寅七
月廿一日,重睹邸中天游阁旧居有感”,其曰“重睹”,曰“有感”,是居住外间,有事入
邸,见旧居而生感慨的口气。谷雨在清明之后,若壬寅清明之后,太清已复归邸中,则七月
之诗,不应有“重睹”字样了。所以我说天游阁应当有两个:丙申年和太素同登,及壬寅七
月重睹的是邸中的天游阁;壬寅谷雨日赏海棠的是养马营赁宅中的天游阁——按诗集壬寅年
尚有《上巳访栋鄂武庄,留予小酌,遍游邸中园亭,且约初十日过予天游阁看海棠》一诗—
—中国文人习惯,每以所居亭轩楼馆,取为诗文集的题名,或自己的别号,己身迁徙,所居
亦随之迁徙,但所迁徙者为虚名而非实物。太清将邸中天游阁的名字,搬到她养马营赁宅,
大概也是这种办法。况养马营宅中海棠极多,典钗赁宅诗已有说明。又辛丑闰三月二日病中
忆钊儿有“庭中海棠花,灿熳开如锦,多病对残春,思儿难就寝!”此诗作时,太夫人已
死,可见太夫人死后,太清仍然出邸。又庚子年她的女友纫兰寄到《阖家共赋春生》诗数十
首,太清和以十章。

    第七首道:“何处春生早,春生小院中,柳才飘弱线,花已破条风。帘额停云腻,房栊
晓日融,鸟啼催梦醒,绿上海棠丛。”

    这是她自赋养马营宅中风景。辛丑年又有《筠邻主人见惠彤管茶瓯,并惜余春慢词一
阕。是日予他出,归来以此致谢》,诗中有“东风惹恨吹红雨,青鸟衔书降碧天;落尽海棠
春去也,绿杨庭院草竿竿”,所写园庭景物相类。又有《惜花词》:

    “海棠娇泣墙之东”亦壬寅年所作。可知她自太夫人死后并没回邸。

    太清之出邸,主动者为载钧,故太清恨载钧最甚,集中诋毁载钧之语无数。在载钧之压
迫太清出邸,寻仇龚定庵,无非为他父亲报仇,洗涤王家名誉污点,其用心亦未尝不可恕,
但太清本无与龚氏恋爱的一回事,他凭了一点风闻,便居然大作大为起来,太清屡诋其为昏
聩横暴,果然不能不说昏聩横暴了。

    我口口声声说太清被诬,却偏举了许多相反的证据,似乎不能维持我的主张了。但现在
我要举出正证了,这正证只有一条——倒溯上去的年月不合。

    孟心史说《无著词》选于壬午,刻于癸未,词之作当更在壬午之前,我前面已说过安知
他们的恋史不更在壬午之前呢?近人刘大白先生亦说“此词——指《红禅室词》之《瑶台第
一层》——决为龚氏三十一岁以前的作品。他那段恋史,是否发生于三十一岁以前,却须细
考,方得明白”——《旧诗新话》189页——如果定庵恋史发生于二十九岁或三十岁之
间,则顾太清那时为二十二三岁(太清生于清嘉庆四年,公元一七九九)那时他们发生恋爱
是可能的;因为男女年龄均当青春壮盛之际,情感热烈,思想浪漫,每因一时冲动,决定终
身命运。况他们两个又都是旷代难逢的天才,我们可以借用都兰博士(Dr.Duran
t)形容柏拉图遇着亚里士多德的话道:“天才与天才相遇,其和谐如炸药遇到火焰”,他
们爱情的爆发原无足怪。但据龚定庵的外祖父段玉裁先主《经韵楼文集·怀人馆词选序》:

    “仁和龚自珍者,余女之子也。嘉庆壬寅(嘉庆七年,公元一八○二)其父由京师出守
新安,自珍见余于吴中,年才弱冠。余索观所业诗文甚夥,间有治经史之作,风发云逝,有
不可一世之概。尤喜为长短句,其曰《怀人馆词》者三卷,其曰《红禅词》者又二卷,选意
造言,几于韩、李之于文章。银碗盛雪。明月藏鹭,中有异境。此事东涂西抹者多,到此者
少也。自珍以弱冠能之,则其才之绝异,与其性情之沉逸,居可知矣……”

    嘉庆壬申,龚定庵为二十一岁,是年三月,他父亲霸斋先生简放徽州知府,定庵侍行。
四月从母亲段恭人归宁吴中,旋就婚于吴。他生于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初五日。嘉庆十七年三
月出都,实际尚不到二十岁。而顾太清生于嘉庆四年正月五日,到嘉庆十七年三月之前,虽
云十四岁,而实际不过十三岁。二十岁男子固可恋爱,十三龄女孩谈此事恐怕太早吧。

    况定庵示词集于其外祖父时已裒然成帙,则必须两三年光阴方可写成。其《桂殿秋》一
词自序为庚午年六月所作之梦,是年定庵仅十九岁,(实是十八岁)而太清则不过十一岁
半,况据龚氏词,十九岁时与恋人相会时,恋史已有五年(见后),时定庵十六,而太清那
时还是六岁的小孩。十三岁女孩同人恋爱已嫌太早,六岁女孩而能同人恋爱,岂非“人妖”
么?

    太清与太素同年,太清十二岁时,太素亦不过十一二岁,十一二岁的女子或能嫁,而十
一二岁的男子决不能娶。即曰太清自幼生长邸中,其与太素的关系如《红楼梦》袭人、晴雯
之于贾宝玉,但《无著词》中恋爱对象,为贵家少女,未言其为婢妾之流。况据太清癸巳
(道光十三年,公元一八三二)《夫子清明日双桥新寓原韵》诗道:“萧寺垂杨岸,明河第
几湾,去年今日事,二十五年间(自注:余二十五年前侍先大人曾游此寺)……。”太清作
此诗时年三十五岁,由癸巳倒溯二十五年太清正十岁。十岁的时候她还在母家,十一二岁时
不见得便入绘贝勒府。况据孟心史的考证,太清之父,亦为仕宦之流,更不见得便将女儿卖
作人家奴婢。

    好了好了,这一条证据,可以救得顾太清了。那怕他有千百条反证,四面围拢压迫,把
人挤入永不能自白的疑狱,这一条证据,足以打倒他们而有余了。这好像一道光明,射破千
年黑暗,这好像犹太商人歇洛克在公堂上磨刀霍霍,要割安东尼的胸头肉,旁观者望绝心
死,但鲍梯霞只说一句话,情势便立即改变。我们要想证集中说得清清楚楚,无论如何,改
它不动。我们即想为满足我们的雅兴起见,证实这段趣味深长的艺术恋史,其奈那位铁面无
私的时间老人不允许何?

    此外还有几个小小证据,也可以杜塞主张龚、顾恋爱者之口,我们不妨将它举列出来。

    第一,或谓定庵与太清发生恋爱,是因定庵职务上与太清丈夫有联带关系。太素曾管宗
学,而定公又曾为宗人府主事,定公为其僚属,故得为入幕之宾,由此而得到与太清恋爱的
机会。《孽海花》即作此说。但太素管理宗学在丙戌年(道光六年),道光十年,管理御书
处及武英殿修书处,是年冬授正白旗汉都统。至道光十五年,他已罢官家居,享闲散之福去
了。而考定公年谱,他之擢宗人府主事在乙未岁(道光十五年),那年绘贝勒早已不在宗人
府了。

    第二,假使太清的丈夫绘贝勒是个臃肿龙钟,尸居余气的老头子,或是个目不识丁,俗
不可耐的纨扒儿,太清以丰才貌美,嫁了这样一个男人,则或不免有“燕婉之求,得此戚
施”之感,而有与别人发生恋爱关系的可能。但事实告诉我们,太素与太清同年,而且也是
十分爱好文学的人。与太清唱酬相得。集中提及太清必大称扬一番,对于她真可谓极敬爱之
能事。太清对于丈夫爱情,亦非常专且笃,丈夫号太素,她即自号太清;丈夫别号幻园居
士,她即自号云槎外史(此见铃木虎郎所见《东海渔歌》所署名);丈夫全集名《明善堂
集》,她的全集即号《天游阁集》;丈夫词集名《南谷樵唱》,她的词集即名《东海渔
歌》。伉俪之爱外,又加上文学的同情,其家庭幸福,美满达于极点,太清又何必更有外
慕?

    第三,太清虽是个才调卓绝的女子,而从她的作品上看来,性格却是很方正的,而且还
是个礼教观念很深的女性。集中虽有几句艳体诗,自己早标明“戏拟”。关于她爱人——她
的丈夫——方面的作品,端庄亦较流丽为多,无论如何太清实说不上是个风流人物。说她有
同别人恋爱的事,实是冤枉了她。况周颐《东海渔歌序》谓“末世言妖竞作,深文周内,宇
内几无完人。太清之才之美,不得免于微云之滓,变乱黑白,流为丹青,虽在方闻之士,或
亦乐其新艳,不加察而扬其波,亦或援据事实,钩考岁月,作为论说为之申辨者,余则谓言
为心声,读太清词可决定太清之为人,无庸断断置辨也。”此语可谓实获我心,我这篇文
字,其实可谓是多做的了。

    关于顾太清的话,我暂时没有得说了,关于龚定庵的话却不得不更为一提。龚氏与太清
既绝无恋爱的事实,那么《无著词》究何所指呢?我再三研究,姑下一个假设,《无著词》
的内容可分为真假两方面说。

    真的方面:是定庵少年时真的和一个别的女子有一段恋爱史。《无著词》初名《红禅
词》,见定庵《无著词》自跋,及段玉裁《怀人馆词序》。但它更早的名字为《红禅室
词》。近人刘大白先生《旧诗新话》第二十七则谓于民国元年,经绍兴一个王姓书贾手上,
得到一本抄本定庵《红禅室词》。卷首有今流行本所作的定庵自题三绝句,又每卷首叶之第
二行,都有“碧天怨史龚自珍倚声”九字。而“碧天怨史”,后又用淡笔涂去。刘先生认为
这个抄本,是定庵使人代录的初稿,它的证据,一则卷首三诗是定庵笔路,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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