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涵虚圆峤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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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虚圆峤内篇-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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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文洞古经》约解
   操    真    章
   有动之动,出于不动。有为之为,出于无为。
   有动之动,阳气也。寂静中生来,故曰:“出于不动。”有为之为,返还也。清净中行持,故曰:“出于无为。”
   无为则神归,神归则万物寂。不动则气泯,气泯则万物生。
   无为则神归,神好清也。神归则物寂,清则净矣。不动则气泯,气入亥也。气泯则物生,亥又子矣。
   神神相守,物物相资,厥本归根。
   相守者,以无合无。相资者,以有还有。如是则后天返先天,而根本固矣。
   默而悟之,我自识之,入乎无间。
   默而悟者,杳冥生恍惚也。我自识者,一灵独觉也。如此则深入玄通,而无间隔矣。
   不死不生,与天地为一。
   操真之道得矣。
   
   入   圣   章
   忘于目则光溢无极,忘于耳则心识常渊。两机俱忘,绝众妙之门。
   目机静,则慧光自生。耳机静,则心地自澄。无欲观妙,正在此时。得此一妙,则空绝众妙矣。
   纯纯全全,合乎大方。溟溟涬涬,合乎无伦。天地之大,我之所维。万物之众,我之所持。曷有穷终,以语其弊哉?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大无方体,高无等伦。天地万物,皆我维持。虽有善言者,亦不能寻究其弊,以其无尽也。世间有尽者,即有弊端可语。道无穷终,安有弊之可语哉?
   
   住   世   章
   养其无象,象故常存。守其无体,体故全真。全真相济,可以长久。天得其真故长,地得其真故久,人得其真故寿。世人所以不能长久者,为丧其无象,散其无体,不能使九窍百骸,与真体并存,故死矣。
   无象者,气也。无体者,神也。以神合气,丹道自成,故曰:“全真相济,可以长久。”下九句,明显易知,兹不注。
   
《定观经》约解
   紫霞涵虚子敬述
      定观,即佛门止观之义。观即内观、外观、远观、空观也。人能定观,则神不动摇,必能内观无心,外观无形,远观无物,观空亦空矣。《道书全集》有混然子注,语意支离,未明宗旨,兹照《经》义述之。
   天尊告左玄真人曰,
   左读佐,辅也,助也,辅助玄功之臣也。《书》:“周公左右先王”,皆作去声。注:“左右,辅助也。”
   夫欲修道,必先舍事。外事都绝,无与忤心,
   外事乃不关身心之事。忤,拂逆也,拂逆生烦恼,故先舍之,而尽绝之,乃不兴烦恼之心。
   然后安坐,内观心起。若觉一念起,须除灭,务令安静。
   念:乃的有贪着之念。佛经云,从起心动念处下功夫,故须除之、灭之。
   其次虽非的有贪着,浮游乱想,亦尽灭除。昼夜勤行,须臾不替。
   的有贪着:即上节念字,如名利之类是也。浮游乱想,乃是未有贪着者,浮空而来,游思不断,杂乱无章,不关紧要之事也。替:废也。
   惟灭动心,不灭照心。但凝空心,不凝住心。不依一法,而心常住。
   念即动心,照即返观之心,空即无欲之心,住乃执着之心。不依一法,即万物皆空,而心常定矣。
   然则,凡心燥竞。
   反言以结上文。
   其次初学,息心甚难。或息不得,暂停还失。去留交战,百体流行。久久精思,方乃调熟。勿以暂收不得,遂废千生之业。
   息心者,佛云安心也。暂停还失者,儒云操存舍亡也。亡则去,去则牵于境。存则留,留则返诸心。心境回环,有如交战。随息来往,故曰:“百体流行。”欲得停留之法,须思调心之理。无非由暂而常,精思既久,乃能调熟。始而暂收,继而常住。千生之业,即上文常住之心也。
   少得静已,则于行立坐卧之间,涉事之处,喧闹之所,皆作意安。有事无事,常若无心。处静、处喧,其志唯一。
   少:稍也。已:止也。稍得静止,必须境上试过,乃见其心之动不动焉。行、立、坐、卧,处静、处喧,皆境也。作意:持立也。有无动喧四句,皆作意功夫。
   若束心太急,急则成病。气发狂颠,是其候也。
   心好动而收之太迫,必成暴躁之病。气即心中之气,心动则气动。狂即暴之证候,颠即躁之证候也。狂颠犹小,暴躁则甚。
   心若不动,又须放任。宽急得所,自恒调适。制而不着,放而不动,处喧无恶,涉事无恼者,此是真定。
   得所者,合宜也。自恒调适者,随其自自在在,安安闲闲也。不着不动,即宽急得所。无恶无恼,即自恒调适。真定:常静也。
   不以涉事无恼,故求多事。不以处喧无恶,强求就喧。以无事为真宅,有事为应迹。若水镜之为鉴,则随物而现形。善巧方便,惟能入定。
   故求多事,安知无恼不生恼耶?强求就喧,安知无恶不生恶耶?真宅:以静境言。应迹:以动境言。善巧方便者,随心应物,即应迹也。常应、常静,只求能入定功耳。故曰:“惟能入定”。
   慧发迟速,则不由人。勿令定中急急求慧,急则伤性,伤则无慧。若定不求慧,而慧自生,定名真慧。慧而不用,实智若愚,益资定慧,双美无极。
   由定生慧,随其自然。用慧不慧,不慧乃慧。定慧双修,其乐无穷。
   若定中念起,多感众邪。妖精百魅,随心应见。所见天尊、诸仙、尊人,是其祥也。
   祥:兆也。古人有祯祥、妖祥二解,此以妖祥言。   
   唯令定心之上,豁然无覆。定心之下,旷然无基。旧业日销,新业不造。无所挂碍,迥脱尘笼。行而久之,自然得道。
   上无覆,下无基,一空而已矣。此定观进一层功夫,即前经“观空亦空,欲岂能生”之旨也。
   夫得道之人,凡有七候。一者,心得定易(治也),觉诸尘漏。二者,宿疾普销,身心轻爽。三者,填补夭损,还年复命。四者,延数千岁,名曰仙人。五者,炼形为气,名曰真人。六者,炼气成神,名曰神人。七者,炼神合道,名曰至人。其余鉴力,随候益明。得至道成,慧乃圆备。
   圆备:则七候皆历尽矣。
   若乃久学定心,身无一候,促龄秽质,色谢方空,自云慧觉,又称成道者,求道之理,实在未然。而说颂曰:知起生于境,火发生于缘。各是真性动,承流失道源。起心欲息知,知起心更烦。了知性本空,知则众妙门。
   此经引人修心入道,委屈周全,慈悲至矣。特为依经解义,以揭婆心。涵虚识。
   
《五厨经》解
   (《经》是五言古体句法,极为拗衍,故详述之)
   食本子涵虚注
   唐京肃明观尹愔真人曰:“夫存一气和泰和,则五脏充满,五神静正。五脏充满滋味足,五神静则嗜欲除。”此《经》是五脏之所取给,如求食于厨,故云《五厨》尔。
   一气和泰和,得一道皆泰。和乃无一和,玄理同玄际。
   一气者,先天一气也。和泰和,会合五脏中不和之气也。既合五脏之气,则得一气为道气,由是一身皆泰和之气也。一身由泰和之气,则和气充周,浑然浩然,无一和之可名也。理:性也,言性而命在。际:交也,两玄不可分。以玄交玄,则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也。
   不以意思意,亦不求无思。意而无有思,是法如是持。
   下意字,以真意言,慧光是也。不以意思意者,二玄相交之际,慧发迟速,不由人知,勿令定中急急求慧也,然亦不求无思。却要求注意规中,忘而不忘,不忘而忘。有意无意间,一气生而慧光见,乃善行持者也。故曰:“意而无有思,是法如是持。”
   莫以心缘心,还莫住绝缘。心在莫存心,真则守真渊。
   莫以内照之心,外缘人欲之心,则内想不出,外想不入也。既存绝外缘之心,又莫执住绝缘之心,所谓又须放任宽急得所,自恒调适,制而不着,放而不动也。心在乎内,亦莫存一个在内之心,为法所缚。只要得其真常,静守深渊,《契》所谓“浮游守规中”是也。
   修理志离志,积修不符离。志而不修志,己业己无知。
   修性之功,先持其志,后离其志。持其志则用志不纷,离其志则委志虚无。若使积力修性,苦持其志,是名边见,必起住心,必与离志之道不相符合。夫维持其志而不持其志,绵绵若存,则修己之业,无庸以己见参乎其间,自自在在,安安闲闲,则清净无为矣。
   诸食气结气,非诸久定结。气归诸本气,随取当随泄。
   《黄庭经》曰:“人皆食谷与五味,独食太和阴阳气。”由此印之,诸凡食滋味以养气者,不过暂时融结之气,旋饱旋馁,非一气和泰和之气,长存身中久久定结也。五脏之中,各有泰和为本。至人攒合五气,立为丹鼎。鼎中一气生来,各归诸气之本。我随取之,亦随泄之。取则五气朝元,泄则百骸俱理。《易》所谓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畅于四肢,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泄:即畅发之义也。
   
《明镜匣经》
   明镜匣,发明黄白细微,有如宝镜出匣,光明清亮。其要在水银一味,其法在先死水银,其本在先炼真土。
   太上慈悲,直将大丹要旨,形于竹帛。人能至诚格天,必有太清真人为之抉破微言,则万法皆通矣。仙律甚严,不敢妄注。谨将真经要妙,略吐于圈点之中。
  世人不识一,一气生万物。若人知一趣,得一万事毕。一乃水之基,继续东方木。癸铅生辛金,白净莹如玉。二乃火之精,不失庚方父。壬水生黄金,金作中宫土。黄金硃砂父,白金水银母。壬癸水中精,识得为戊己。黑铅非真铅,内有先天水。硃砂非真汞,内有玄元火。水火能既济,不失坤方土。真母不通灵,须用正阳补。取坎复还离,万物归元祖。坤母育婴儿,乾父育妊女。姹女嫁婴儿,却配为夫妇。水火结成团,夫妇自相顾。男女却媾精,媾精生男女。无父不成母,无母不许父。父母全真形,不失真龙虎。龙虎是黄芽,黄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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