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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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心解-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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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脂评云“前后一样”“伏后文”是也。这后半部书便实写这烟消火灭的实情。二、从五十五回起属后半部,还有一个更好的证明。本书第二回,讲金陵甄府,脂评云,“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这里上半部下半部的分别有了明文。按五十四回前绝不提甄宝玉,讲甄宝玉在五十六回。所以分界应放在五十五回上,毫无问题。大段落的区分决定,便可以明了作者特提这几句话的缘由了。 
  (二)跟这个联带的,便有文章风格变异的说法。这仿佛音乐中的变调。戚本第五十五回有一总评甚好:“此回接上文,恰似黄钟大吕后转出羽调商声,别有清凉滋味。”这个感觉是不错的。我们读到这里好像“沉了下去”。《红楼》后半净是些清商变徵之声,即再有繁华场面,如“怡红夜宴”之类亦总不似从前,有些强颜欢笑,到了“品笛”“联诗”,无非哀怨,凄凉气氛入骨三分。这是人人共有之感了。 
  (三)从形迹方面看,有章法上的结上启下的关系。这里明文消缴上文两件事:一小事,一大事。所谓小事者,即第五十回“暖香坞创制春灯谜”;大事者,即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上文屡说要做了灯谜预备年下顽,到五十三、五十四回上写过年虽很热闹,却偏不曾顽这灯谜,似亦须有所说明。这还是小节,主要的是元春不再归省了。原来元春去时曾说,“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第十八回),直到第五十三回贾蓉还在那儿说,“再一回省亲只怕也就净穷了”。但从这回起却把省亲一事从此搁下不提。精确地说,本书所谓“极盛”,当指归省而言,元春不复再归,即是“难继”,正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凤姐时,所谓“瞬息繁华,一时欢乐,盛筵必散”。本书屡屡表出这个意思,如四十三回写凤姐做生日亦然。不过到了第五十四回上,便算真到了顶点,以后明明白白地走下坡路。所以这几句不仅近结五十三、五十四两回,并从五十回往前到四十三回,再往前到十七回,虽寥寥短语,而全篇筋脉俱动,上半部就此结住。 
  至于“启下”,更为明显。如第五十八回,“谁知上回所表的老太妃已薨”,这句话现行各本都还有的。所谓“上回”,即五十五回,所谓“所表”,即“太妃欠安”也。脂庚本固合,各本俱不可通。照这些本子,又何尝表过这位老太妃呵,岂非在那里自己说梦话。这样明白的错误,不用多说了。然即此可见这段文字的删掉或残缺,是不对的。 
  老太妃的死写得如此隆重,恐有当时实事作为背景的,疑指康熙通嫔之死。因她是康熙的妃子,从乾隆时说来称为老太妃,详见《红楼梦的著作年代》一文中。 
  在文章的布局上,这样一来便于贾母、王夫人比较长期离开荣府,生出种种嘈杂打岔的琐事。各本在此没法可删改,也只好留着,却忘了和上文已不接头了。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本书叙秦可卿之死每多微言,已见《红楼梦研究》。这儿谈一个版本上的问题。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照脂砚斋评看来,原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后来删改本文,连目录也改了,改得似乎不妥,我曾这样说过:“秦可卿丈夫捐得龙禁尉,似乎也不应该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呵。”文字上的毛病且不去说它。 
  首先要说,龙禁尉在满清时代,并没有这样的官名,大约暗射乾清门侍卫之类。有些官虽可以捐,而“侍卫”这一种缺,皇帝贴身的近卫,向例不能捐的。书中说捐官已非事实,而且说死封龙禁尉,果然当真封了,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好顽在似乎并没有封。我们且看本回的文字: 
  贾珍因想着贾蓉不过是个门监,灵幡经榜上写时不好看,便是执事也不多,因此心下甚不自在。……戴权道:“……如今三百龙禁尉短了两员……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履历。” 
  明说要捐这龙禁尉了。龙禁尉到底有多么大呢?它的品级下边也有明文: 
  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 
  五品龙禁尉真就那样的大、那样的阔吗?本是瞎说。后来,果然在灵幡经榜上写了。在十三、十四两回共有三处,自乾隆甲辰抄本,有正书局的戚序本,程伟元初次排印的本子以及各种坊本大都这样写着的;兹引较早的甲辰本: 
  灵前供用执事等物俱按五品职例。灵牌疏上皆写天朝诰授贾门秦氏宜人之灵位。 
  僧道对坛,榜上大书世袭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宜人之丧。(十三回) 
  前面铭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十四回) 
  这无论如何看不出任何错处,五品封宜人,谁都知道的。但看脂砚斋乾隆己卯本、庚辰本,偏这三处的“宜人”都作“恭人”。若说明显的笔误,抄写之误罢,却不能一连三处都错,若说作者连三品恭人五品宜人都搞不清楚罢,他还写什么《红楼梦》呢。况且脂本十三回“灵牌疏上”云云的上文也作按“五品职例”,上面方说五品,下面接写恭人,可称矛盾之至!难道他立刻就忘了吗? 
  这明系特笔,在秦可卿这一段书上的特笔。恭人既是三品封,那么谁是三品呢?本书却有明文,即上文所说的履历: 
  上写着:“江南应天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丙辰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甲辰本) 
  原来这三品是贾珍的品级,却无端移到秦可卿的灵牌、经榜、铭旌上去了。这个写法,是没情没理的“硬来”,作者之意也就深切著明到了极处。他似乎要让咱们相信,因为要摆阔,要好看,要面子才捐这个官的,其实满不是那么一回事。不管五品的龙禁尉也罢,三品的威烈将军也罢,就该这样排场的吗?上文说过龙禁尉根本不能捐,捐官已是谎话;为了排场阔绰而捐官,更是谎而又谎。所以这品级即使写对了,也并不真对;搞错了,也没有关系。作者却借这个,故意卖个破绽给我们瞧。换句话说,作者虽把“淫丧天香楼”的文字删去了,却另外用一种笔法来写这回书。校刊各本的人不明了这个,用官制的常识来衡量,简单的改为宜人,自然一点不错,表面上的破绽矛盾都消灭了,作者之意也因而不见。且对原意不免有所误解,真好像捐了龙禁尉才能这样阔绰,忘了如此写来反而不通。即作者在这龙禁尉、三品封、五品封等处用的本是虚笔,虽然自相矛盾,反乎常识,倒不大要紧;后来各本使他合理化了,便坐实了。一用实笔,反与全篇发生真的矛盾。我们都想问,一个五品封的宜人,为什么这样阔?这也可以说虽误不误,不误反误之例,不过要多绕一些弯子才可明白罢了。 
  看《红楼梦》一书,现实荒唐每相交错,说现实,便极现实,说荒唐又极荒唐,如用“胶刻”的方法来考证它,即处处发生障碍。这儿不过举例来说明。作者写秦氏之丧多微词讽刺,并不止这一处,但这“一字之差”却是画龙点睛之笔。          
官官官    
  本书里藕官有一个情侣,叫做……。今本作什么药官。用吃药来取名够古怪的,莫非是芍药花吗? 
  芳官道:“他祭的就是死了的药官儿。”“药官是小旦。”“药官儿一死。”(亚东一九二七排本第五十八回一七页) 
  三处俱作“药”。有正本呢,却发现一件好玩的事,三处却有了异文。 
  “他祭的是死了的药官”。“药官是小旦”。 
  俱作药。但下文却作“官一死”,不写“药”字了。 
  “药”“”本是两字,但通俗每把这“”当作“药”字的简笔小写用,这由来已久了。传统的刻本石印本,如程甲本、道光本、光绪本,这三处文字俱作“药”。旧抄本如甲辰本亦同。因为“”是香草,《楚辞?湘夫人》“辛夷楣兮房”。王逸注:“,白芷也。”她以香草为名,自比用很苦的“药”来取名要合理些。有正本校者或抄写者大约已在误认“”为“药”的俗体,改了两个,还剩得一个没有来得及改的“”。到亚东校者便更不客气,一切校正清楚了。 
  作“”的固比作“药”的好,但“”也是讹字。脂庚辰本正作“”。这“”字很好,“”是莲子,与“藕”配合。这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在《红楼梦》全书非常重要。藕、二官的身世实为将来的宝、黛二人作影,已详另篇。很明显的,“”“”字体相近,“”之一误为“”原系抄写的形误。同时“”为香草的一种,也还适合女子取作名字。后人却并忘却古字古谊,反认“”为“药”之俗体。俗体要不得,不如把它改正了吧,于是再误。始而传讹,继而妄改,自己以为合理,殊不知越来越错。校理唐宋以来小说戏曲的人每将俗字改写正体,这虽是对的,但也必须特加小心。你认为错字的,它也未必准错。即使是错字,你也不一定能够知道它究竟是哪一个字的错。假如不知道清楚就去改,会不会越改越错呢?我想,这是很可能的。          
宝玉喝汤    
  整理古书工作的基础应该是校勘。校勘工作没有做好,其他的工作即如筑室沙上,不能坚牢。如标点注释都必须附着本文,若本文先错了,更从何处去安标点下注解呢。这是最浅显的事理。这儿举本书一个最明白的例子来说明。 
  《红楼梦》第五十八回,一般的本子都有这么一段文字,兹引甲辰本之文: 
  一面又看那盒中却有一碗火腿鲜笋汤,忙端了放在宝玉跟前,宝玉忙就桌上喝了一口,说道好汤,众人都笑道,菩萨能几日没见荤面,馋得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端起来,轻轻用口吹着,因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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