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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则有羊祸'一二'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注'一'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东井主法令也。”
注'二'郑玄曰:“功臣制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主衣裳,张为食厨,翼主天倡。经曰:‘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是则食与服乐,臣之所用为大功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厨,翼南有器府。”
注'三'郑玄曰:“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参继东井,四时以秋代夏,杀太子之象也。
春秋传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也。’”注'四'郑玄曰:“轩辕为后妃,属南宫。其大星女主之位。女御在前,妾为妻之象也。”
注'五'郑玄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南宫之政。南宫于地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者也,无故因见作热,燔炽为害,是为火不炎上。其它变异,皆属沴。”春秋考异邮曰:“火者,阳之精也。人合天气五行阴阳,极阴反阳,极阳生阴,故应人行以灾不祥,在所以感之,萌应转旋,从逆殊心也。”
注'六'郑玄曰:“视,瞭也。君视不明,则是不能瞭其事也。”洪范曰:“视曰明。”
注'七'谶曰:“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别,贤不肖并,不能忧民急,气为之舒缓,草不摇。”郑玄曰:“君臣不瞭则舒缓矣。”
注'八'郑玄曰:“视曰火,火主夏。夏气长,长气失,故常燠。”
注'九'郑玄曰:“长气失,故于人为疾。”
注'一0'郑玄曰:“草,视之物可见者,莫觽于草。”
注'一一'郑玄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注'一二'郑玄曰:“羊畜之远视者也,属视。”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阳市火。二十四年正月戊子,雷雨霹雳,火灾高庙北门。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桂阳见火飞来,烧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宫火烧寿安殿,延及右掖门。元和三年六月丙午,雷雨,火烧北宫朱爵西阙。”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
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合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一'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
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髃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注'一'古今注曰:“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县火,烧杀百五人。二年,河南郡县又失火,烧五百八十四人。”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一'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注'一'东观书曰:“烧兵物百*(一)**'二'*十五种,直千万以上。”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
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一'
注'一'古今注曰:“二年五月戊辰,守宫失火,烧宫藏财物尽。四年,河南郡县失火,烧人六畜。”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一'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一'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二'
注'一'臣昭案杨厚传是灾。
注'二'古今注曰:“六年十二月,雒阳酒市失火,烧肆,杀人。”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一'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注'一'东观书曰:“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古今注曰:“火或从室屋闲物中,不知所从起,数月乃止。十二月,雒阳失火。”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
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阳前殿西合及黄门北寺火,杀人。'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是时连月有火灾,诸*(官)**'宫'*寺或一日再三发。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刘*(智)**'矩、刘'*茂上疏谏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强,极阴之变也。前始春而狱刑惨,故火不炎上。前入春节连寒,木冰,暴风折树,又八九州郡并言陨霜杀菽。春秋晋执季孙行父,木为之冰。夫气弘则景星见,化错则五星开,日月蚀。灾为已然,异为方来,恐卒有变,必于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愿察臣前言,不弃愚忠,则元元幸甚。’书奏不省。”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一'
注'一'陈蕃谏云:“楚女悲而西宫灾,不御宫女,怨之所致也。”
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门灾,'一'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觽,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阳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
放贤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年,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二'
注'一'南宫中门。
注'二'魏志曰:“魏明帝青龙二年,崇华殿灾,诏问太史令高堂隆:‘此何咎?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监,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此则前代之明鉴也。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诏问隆:‘吾闻汉武帝时柏梁灾,而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对曰:‘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营,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