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选-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 
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 
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 
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 
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 
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 
米糍,用蜜■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 
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创痛急,蛇因踊出,至 
庭而死。寄入视穴,得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 
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 
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搜神记》) 

… Page 7…

                                  三王墓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 
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 
子是男,大,告之曰: ‘出门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 
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 
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 
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 
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 
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人山 
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 
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 
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 
 “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 
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嗔目大怒。客曰:“此儿头 
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 
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搜神记》) 

… Page 8…

                                 白水素女 

     晋安帝时,侯官人谢端,少丧父母,无有亲属,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 
八,恭谨自守,不履非法。始出居,未有妻,邻人共悯念之,规为娶妇,未 
得。 
     端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后于邑下得一大螺,如三升壶,以 
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十数日。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 
汤火,如有人为者;端谓邻人为之惠也。数日如此,便往谢邻人。邻人曰: 
 “吾初不为是,何见谢也?”端又以邻人不喻其意。然数尔如此,后更实问。 
邻人笑曰:“卿已自娶妇,密著室中炊爨,而言我为之炊耶?”端默然心疑, 
不知其故。 
     后以鸡鸣出去,平旦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中,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 
灶下燃火。端便入门,径至瓮所视螺,但见女。乃到灶下,问之曰:“新妇 
从何处来,而相为炊?”女大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汉 
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恭慎自守,故使我权为守舍炊烹。十年之中, 
使卿居富得妇,自然还去。而卿无故窃相窥掩,吾形已现,不能复留,当相 
委去。虽然,尔后自当少差,勤于田作,渔采治生。留此壳去,以贮米谷, 
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 
     端为立神座,时节祭祀。居常饶足,不致大富耳。于是乡人以女妻之。 
后仕至令长云。今道中素女祠是也。 

                                                     (《搜神后记》) 

… Page 9…

                                  嵇中散 

     嵇中散神情高迈,任心游憩。尝行西南游,去洛数十里,有亭名华阳, 
投宿。夜了无人,独在亭中。此亭由来杀人,宿者多凶;中散心神萧散,了 
无惧意。至一更中操琴。先作诸弄,雅声逸奏。空中称善。 
     中散抚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是故人,幽没。于此数千 
年矣。闻君弹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形体残 
毁,不宜接见君子;然爱君之琴,要当相见,君勿怪恶之。君可更作数曲。” 
中散复为抚琴,击节曰:“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之间,复何足计。”乃 
手挈其头曰:“闻君奏琴,不觉心开神悟,恍若暂生。”遂与共论音声之趣, 
辞甚清辩。 
     谓中散曰:“君试以琴见与。”于是中散以琴授之。既弹众曲,亦不出 
常;唯广陵散声调绝伦。中散才从受之,半夕悉得。先所受引殊不及。与中 
散誓,不得教人,又不得言其姓。天明,语中散:“相与虽一遇于今夕,可 
以还同千载;于此长夕,能不怅然!” 

                                                        (《灵鬼志》) 

… Page 10…

                                刘阮入天台 

     汉明帝永平五年,剡县刘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毂皮,迷不得返。经十 
三日,粮食乏尽,饥馁殆死。遥望山上,有一桃树,大有子实;而绝岩邃涧, 
永无登路。攀援藤葛,乃得至上。各啖数枚,而饥止体充。复下山,持杯取 
水,欲盥漱。见芜菁叶从山腹流出,甚鲜新,复一杯流出,有胡麻饭糁。相 
谓曰:“此必去人径不远。”便共没水,逆流二三里,得度山,出一大溪。 
     溪边有二女子,姿质妙绝,见二人持杯出,便笑曰:“刘阮二郎,捉向 
所失流杯来。”晨肇既不识之,缘二女便呼其姓,如似有旧,乃相见欣喜。 
问:“来何晚耶?”因邀还家。其家筒瓦屋。南壁及东壁下各有一大床,皆 
施绛罗帐,帐角悬铃,金银交错。床头各有十侍婢。敕云:“刘阮二郎,经 
涉山岨,向虽得琼实,犹尚虚弊,可速作食。”食胡麻饭、山羊脯、牛肉, 
甚甘美。食毕,行酒。有一群女来,各持五三桃子,笑而言:“贺汝婿来。” 
酒酣作乐,刘阮欣怖交并。至幕,令各就一帐宿,女往就之,言声清婉,令 
人忘忧。 
     十日后,欲求还去,女云:“君已来是,宿福所牵,何复欲还耶?”遂 
停半年。气候草木是春时,百鸟啼鸣,更怀悲思,求归甚苦。女曰:“罪牵 
君,当可如何?”遂呼前来女子,有三四十人,集会奏乐,共送刘阮,指示 
还路。 
     既出,亲旧零落,邑屋改异,无复相识。问讯得七世孙,传闻上世入山, 
迷不得归。至晋太元八年,忽复去,不知何所。 

                                                        (《幽明灵》) 

… Page 11…

                                  卖粉儿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 
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 
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曰:“意相爱乐,不敢自 
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以私,克以明旦。 
其夜,安寝堂屋,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 
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循去,明还粉店。至食时,父母 
怪男不起,往视已死矣。当就殡敛,发箧笥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 
其母曰:“杀吾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 
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 
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 
 “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 
子孙繁茂。 

                                                        (《幽明灵》) 

… Page 12…

                                  新死鬼 

     有新死鬼,形疲瘦顿。忽见生时友人,死及二十年,肥健,相问讯,曰: 
 “卿那尔?”曰:“吾饥饿殆不自任,卿知诸方便,故当以请见教。”友鬼 
云:“此甚易耳。但为人作怪,人必大怖,当与卿食。” 
     新鬼往人大墟东头,有一家奉佛精进,屋西厢有磨,鬼就捱此磨,如人 
推法。此家主语子弟曰:“佛怜我家贫,令鬼推磨。”乃辇麦与之。至夕, 
磨数斛,疲顿乃去。遂骂友鬼:“卿那诳我?”又曰:“但复去,自当得也。” 
     复从墟西头人一家,家奉道,门旁有碓,此鬼便上碓如人春状。此人曰: 
 “昨日鬼助某甲,今复来助吾,可辇谷与之。”又给婢簸筛。至夕,力疲甚。 
不与鬼食。鬼暮归,大怒曰:“我自与卿为婚姻非他比,如何见欺?二日助 
人,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