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史略 作者: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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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史略 作者:鲁迅-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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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本书原为作者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义,后经修订增补,先后于一九二三年、一九二四年由北京大学新潮社以《中国小说史略》为题分上下册出版,一九二五年由北京北新书局合印一册出版。一九三一年北新书局出修订本初版。一九三五年第十版时又作个别改订,以后各版均与第十版同。

  题记
  序言

  第01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第02篇 神话与传说

  第03篇 《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
  第04篇 今所见汉人小说

  第05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
  第06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下)

  第07篇 《世说新语》与其前后
  第08篇 唐之传奇文(上)

  第09篇 唐之传奇文(下)
  第10篇 唐之传奇集及杂俎

  第11篇 宋之志怪及传奇文
  第12篇 宋之话本

  第13篇 宋元之拟话本
  第14篇 元明传来之讲史(上)

  第15篇 元明传来之讲史(下)
  第16篇 明之神魔小说(上)

  第17篇 明之神魔小说(中)
  第18篇 明之神魔小说(下)

  第19篇 明之人情小说(上)
  第20篇 明之人情小说(下)

  第21篇 明之拟宋市人小说及后来选本
  第22篇 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

  第23篇 清之讽刺小说
  第24篇 清之人情小说

  第25篇 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
  第26篇 清之狭邪小说

  第27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第28篇 清末之谴责小说

  后记
  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题记

  回忆讲小说史时,距今已垂十载,即印此梗概,亦已在七年之前矣。尔后研治之风,颇益盛大,显幽烛隐,时亦有闻。如盐谷节山〔1〕教授之发见元刊全相平话残本及“三言”,并加考索,在小说史上,实为大事;即中国尝有论者〔2〕,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亦殆非肤泛之论也。此种要略,早成陈言,惟缘别无新书,遂使尚有读者,复将重印,义当更张,而流徙以来,斯业久废,昔之所作,已如云烟,故仅能于第十四十五及二十一篇,稍施改订,余则以别无新意,大率仍为旧文。大器晚成,瓦釜以久,虽延年命,亦悲荒凉,校讫黯然,诚望杰构于来哲也。

  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夜,鲁迅记。


         ※        ※         ※



  〔1〕盐谷节山(1878…1962) 盐谷温,字节山,日本汉学家。

  著有《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等。他在所著《关于明的小说“三言”》一文中,介绍了新发现的元刊全相平话五种及“三言”(载一九二四年日本汉学杂志《斯文》第八编第六号)。“平话五种”及“三言”,分别参看本书第十四篇和第二十一篇。

  〔2〕论者 指郑振铎。本篇手稿原作:“郑振铎教授之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亦殆非肤泛之论也。”序言

  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有之,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1〕中,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故于小说仍不详。

  此稿虽专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当讲述此史,自虑不善言谈,听者或多不憭,则疏其大要,写印以赋同人;又虑钞者之劳也,乃复缩为文言,省其举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

  然而终付排印者,写印已屡,任其事者实早劳矣,惟排字反较省,因以印也。

  自编辑写印以来,四五友人或假以书籍,或助为校勘,雅意勤勤,三年如一,呜呼,于此谢之!

  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夜,鲁迅记于北京。


         ※        ※         ※



  〔1〕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 最早有英国翟理斯《中国文学史》(一九○一年伦敦出版)、德国葛鲁贝《中国文学史》(一九○二年莱比锡出版)等。中国人所作者,有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一九○四年出版)、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一九一八年出版)等。林著排斥小说,谢著全书六十三章,仅有四个章节论及小说。第一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小说之名,昔者见于庄周之云“饰小说以干县令”〔1〕(《庄子》《外物》),然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桓谭言“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2〕(李善注《文选》三十一引《新论》)始若与后之小说近似,然《庄子》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当时亦多以为“短书不可用”〔3〕,则此小说者,仍谓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背于儒术者矣。后世众说,弥复纷纭,今不具论,而征之史:

  缘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也。

  秦既燔灭文章以愚黔首〔4〕,汉兴,则大收篇籍,置写官,成哀二帝,复先后使刘向及其子歆校书稀府,歆乃总群书而奏其《七略》〔5〕。《七略》今亡,班固作《汉书》〔6〕,删其要为《艺文志》,其三曰《诸子略》,所录凡十家,而谓“可观者九家”〔7〕,小说则不与,然尚存于末,得十五家。班固于志自有注,其有某曰云云者,唐颜师古〔8〕注也。

  《伊尹说》〔9〕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鬻子说》〔10〕十九篇。(后世所加。)

  《周考》〔11〕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青史子》〔12〕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

  《师旷》〔13〕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

  《务成子》〔14〕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

  《宋子》〔15〕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天乙》〔16〕三篇。(天乙谓汤,其言殷时者,皆依托也。)

  《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

  《封禅方说》十八篇。(武帝时。)

  《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武帝时。师古曰,刘向《别录》云:“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作书,名曰《心术》。”)

  《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曰,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

  《臣寿周纪》七篇。(项国圉人,宣帝时。)

  《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师古曰,《史记》云:“虞初,洛阳人。”即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百家》百三十九卷。

  右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17〕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18〕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右所录十五家,梁时已仅存《青史子》一卷,至隋亦佚;

  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

  唐贞观中,长孙无忌〔19〕等修《隋书》,《经籍志》撰自魏征〔20〕,祖述晋荀勖《中经簿》〔21〕而稍改变,为经史子集四部,小说故隶于子。其所著录,《燕丹子》〔22〕而外无晋以前书,别益以记谈笑应对,叙艺术器物游乐者,而所论列则仍袭《汉书》《艺文志》(后略称《汉志》):

  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颂,《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避忌,而职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其衣物是也。〔23〕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石晋时,刘昫等因韦述旧史作《唐书》《经籍志》(后略称《唐志》)则以毋炯等所修之《古今书录》为本,〔24〕而意主简略,删其小序发明,〔25〕史官之论述由是不可见。所录小说,与《隋书》《经籍志》(后略称《隋志》)亦无甚异,惟删其亡书,而增张华《博物志》〔26〕十卷,此在《隋志》,本属杂家,至是乃入小说。

  宋皇祐中,曾公亮〔27〕等被命删定旧史,撰志者欧阳修〔28〕,其《艺文志》(后略称《新唐志》)小说类中,则大增晋至隋时著作,自张华《列异传》戴祚《甄异传》至吴筠《续齐谐记》等志神怪者十五家一百十五卷,〔29〕王延秀《感应传》至侯君素《旌异记》等明因果者九家七十卷,〔30〕诸书前志本有,皆在史部杂传类,与耆旧高隐孝子良吏列女等传同列,至是始退为小说,而史部遂无鬼神传;又增益唐人著作,如李恕《诫子拾遗》〔31〕等之垂教诫,刘孝孙《事始》〔32〕等之数典故,李涪《刊误》〔33〕等之纠讹谬,陆羽《茶经》〔34〕等之叙服用,并入此类,例乃愈棼,元修《宋史》,亦无变革,仅增芜杂而已。

  明胡应麟〔35〕(《少室山房笔丛》二十八)以小说繁夥,派别滋多,于是综核大凡,分为六类:

  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36〕是也;

  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37〕是也;

  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38〕是也;

  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39〕是也;

  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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