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细说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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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细说三国-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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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志集解》的作者卢弼,认为《魏略》的说法“不足信”。卢弼举出《太平御览》卷二百四十一所保存的一条曹操的“令”。这一条“令”,是写给“子文”的(子文是曹彰的字)。令的全文是:“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止为五官中郎特。此是太子可知矣。” 
  我却以为《太平御览》之中的这一条“令”,也未必可靠。我怀疑这一条“令”,冈为:(一)当父亲的很少不称儿子的名而称字;(二)曹操早就立了曹丕为魏国的太子,曹彰不是不知道,曹操用不着提起曹丕尚未封侯的事,用这一点事实,来证明曹丕是太子。当父亲的,想立谁为太子,就立谁为太子;已经立了谁,谁便是太子,当父亲的用不着向别的儿子解释,或提出什么证明。 
  《魏略》又说,曹彰向曹植说:“先王叫我回来,大概是想改立你为太子罢?”曹植回答:“你不可以有如此想法。袁绍的兄弟争位,你没有见到么?” 
  《魏略》这一部书,充满了这种“想当然耳”的谣言。《魏略》的作者鱼豢忽略了曹操在建安二十四年年底与二十五年年初,早已对曹植失望,连一个“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的官职都撤销了,怎么会异想天开,又要把曹丕换了,改立这喝酒喝得烂醉的曹植?同时,曹丕在这几年以来,颇会装模作样,做出一副彬彬有礼、谨慎小心的姿态,已经赢得了曹操的信任。 
  曹彰没有理由,对曹植特别好,对曹丕特别不好。他没有理由为了曹植而去伤害曹丕。 
  那末.他又为什么要向贾逵询问:“先王的玺绶何在?”我以为,他可能是自己想继位为王。曹丕当然很快就接到贾逵的报告,也很快就下令所有诸侯,包括鄢陵侯曹彰与临淄侯曹植,都各回本国(按照当时的制度,诸侯在所封的本国居住,“科禁甚严”。所谓“科”,是一条一条的规矩,例如,不得与别的诸侯有所来往或通讯,不得于未经请准之时,擅自进京或到魏国的都城邺县、求见皇帝或当政的“丞相、魏王”;也不得于言语上及行动上“非礼”。所谓“非礼”,包括喝酒过量,或酒后骂人,尤其是骂了“监国谒者”。监国谒者,在事实上等于是监视诸侯的“狱吏”,而诸侯等于是“待决之囚”)。 
  “封侯”,这是何等令人向往的一种享受!被光武帝封了侯的人,的确是活得很舒服。到了曹丕之时,这就不是滋味了。 
  曹彰在建安二十五年(也就是延康元年)曹丕继位以后,奉令去鄢陵县“就国”,在小地方当小诸侯(鄢陵侯);正如别的诸侯一样,常常看监国谒者的嘴脸。 
  延康元年十月,曹丕篡位称帝,改国号为魏,改年号为黄初,以十月为黄初元年十月。 
  黄初元年只有十月到十二月,一共不满三个月。 
  次年,黄初二年,曹丕升曹彰为鄢陵公。又一年,黄初三年,曹丕升曹彰为王,封在任城,称为任城王。任城是今日山东省的济宁县。 
  黄初四年,曹彰奉旨准许进京。当时的京城已是洛阳(以前魏王国的都城是邺县;汉献帝的帝国朝廷在许县。曹丕篡位以后,定洛阳为魏帝国的京城)。 
  曹彰留在洛阳京城没有多久,便忽然于六月甲戌日死在“旅邸”之中。 
  《魏氏春秋》说曹彰是气死的,说他来到了京城,而皇帝曹丕不召见他,他坐了冷板凳,气死。 
  《世说》有另外一种说法:他陪曹丕下围棋,在卞太后的小楼之中。曹丕请他吃枣子;在枣子里放了毒药。曹彰中毒,想喝水。卞太后叫人用瓶罐取了水来,曹丕却叫人把瓶罐打坏。卞太后来不及穿鞋,赤脚,自己到井旁去汲水,又找不到汲水的工具。于是,曹彰去世。 
  《世说》与《魏氏春秋》的记载,均很难是“实录”;至多是传闻而已。传闻未必全无根据,而加油添醋,势所难免。“想当然耳”更是千古好谈他人是非的人的十分方便的口头禅。 
  我却也并无为曹丕洗刷之意。只是觉得他仅有“罪嫌”,而无“罪证”,我们不可以轻易判他一个杀害同胞兄弟之罪。 
  话说回来,在曹植所写的诔词里面,确有一些引人深思的暗示。这诔词,前面是小序,后面是诔词的本文。本文包括有下列几句:“孝殊闵氏,义达参商。温温其恭,爰柔克刚……如何奄忽,景命不遐。同盟饮泪,百僚咨嗟。” 
  奇怪的是,曹植别的典故不用,偏要提起那兄弟不和的神话中的参与商。曹植又大胆说出了“以(爰)柔克刚”四个字。这分明是说曹彰在生前委屈得很,用他的柔,侍候曹丕的刚(曹丕以前在曹操面前固然是温顺得很;后来做了魏王与皇帝,对诸侯与大臣很不客气)。 
  曹植诔词中的最有深意的八个字,是“同盟饮泪,百僚咨嗟”。在普通的情形之下,一个王爷死了,百僚与诸侯大家哀悼一番,也就了事。这曹彰死了,为什么同盟(诸侯)要把眼泪咽下肚里去呢?为什么百僚要“咨嗟”呢?因此我才敢说,曹丕是有杀弟的“罪嫌”(虽则罪证毫无)。 
  《世说》又一口咬定了,曹丕在毒杀了曹彰以后,随即又想除掉东阿王(曹植)。卞太后大怒,向曹丕说:“你已经杀了我的任城王,不能再杀我的东阿王!” 
  这又是谣言(写《世说》的人,对曹丕确有成见)。曹植是到了曹丕的儿子魏明帝曹叡当了皇帝以后,才在太和三年由浚仪王改封为东阿王。卞太后怎么会在曹丕的黄初四年,就称呼曹植为“东阿王”呢? 
  曹丕诚然一度对曹植也很不喜欢,却始终并未加以杀害。曹植屡屡向曹丕上万言书、献诗,要求给他一个带兵打仗的机会,可见曹植深知曹丕对自己并不“猜忌”。曹丕死了以后,过了六年曹植才死(曹丕死于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植死于太和六年,公元232年)。 
  曹丕对待曹彰、曹植以外的若干异母兄弟,也并不太薄。在黄初三年封了八九位作郡王,其后又续封了几个。 
  他尤其喜欢“环夫人”所生的曹宇。环夫人大概是娘家以环为氏,而本人十分聪明,所以生过了天才儿童曹冲以后,又生了一位其后成为“中牟王”的曹据,与这个被曹丕特别喜欢的曹宇(她前后和曹操生了三个儿子)。 
  陈寿在《三国志》魏的部分,说曹操一共有过二十五个儿子,不曾把曹操的“家乡老婆”所生的一个计算在内。 
  在曹操的二十六个儿子之中,至少有六个是生下来不久便死了(古时候的接生婆与产妇都不懂卫生,缺乏医药常识,而且当时也没有足够的设备与药品。所以婴儿生下来不久,得病而死的比比皆是。生下来能活上三天,便是“喜事”,要做菜请客或者请产妇娘家的人,称为“喜三”。生下来,竟然活上了一个足月,平安无事,就一定必须大请其客,称为“满月之喜”。婴儿最容易得的病,是“惊风”,其实是脑膜炎)。 
  天才儿童曹冲,活到了十三岁而死,也是属于“早夭”的一类。却不能称为“殇”。 
  一方面,是曹丕及曹睿把宗室诸侯管得紧,曹操的成打的儿子想表现也没有机会;另—方面,这些曹操的儿子,能力与智慧大概也相当平常。否则,为什么曹操自己没有把他们多加提拔呢? 
  曹操的若干儿子,到了黄初三年还不曾死的,都被魏文帝曹丕封为郡王或县王;只有一个例外,赵姬的儿于曹茂。曹丕只封他为乘氏公。为什么呢?因为此人“少无宠于太祖”,长大以后,又“性傲(人艮)”(即骄傲而又心狠)。 
  卞氏夫人在文帝之时做了“皇太后”,到了明帝曹叡之时,做了“太皇太后”。她以太皇太后的地位,为曹茂向明帝说情。于是,明帝在太和元年把他转封为“聊城公”,又由聊城公而晋升为“聊城王”。其后,他却也不曾犯有什么大过。 
  “犯”了过失最大的一位王爷,是孙姬的儿子曹彪。曹彪在黄初三年被曹丕封为弋阳王,当年改封为吴王,黄初五年改封为寿春县王,七年改封为白马王,明帝曹叡在太和六年又把他改封为楚王。 
  到了嘉平元年,司马懿既已迎立了齐王芳为皇帝以后,曹彪被人告发,说他与王凌和令狐愚二人同谋,想在许昌另立一个朝廷,由他当皇帝,与司马懿所操纵的洛阳朝廷相对抗。 
  因此,司马懿就用皇帝的名义,下圣旨给他,叫他“自图”,换句话说,叫他自杀。他也就乖乖地自杀了。 
  这位曹彪,究竟有没有与王凌及令狐愚同谋呢?有可能,但也许是冤枉。我个人的看法,是偏向于“冤枉”的一方面的。《三国志·王凌传》说令狐愚曾经派了一位姓张名式的,到“白马”去拜访了曹彪,曹彪也派人答拜。这怎么就可以成为曹彪参加造反阴谋的证据呢? 
  话说回来,他身为楚王,按照魏朝的法律,是不该与当时官居兖州刺史的令狐愚来往。来往了,就是罪。 
  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案子,今弧愚倘若不是为了征询曹彪对于迎立他为皇帝的计划,是否同意,那又何必派人去白马联络呢? 
  那末,曹彪的罪状,是铁案如山了?倒也不见得。第一,王凌的案子暴露之时,令狐愚已死。这是“死无对证”的事。第二,曹彪早已在太和六年由白马王改封为楚王。楚的封地,就在王凌所驻扎的寿春。王凌或令狐愚何必舍近求远,派人到曹彪早已离开的“白马”呢?白马在河南延津县,魏朝的楚王封在楚郡,楚郡的郡治是寿春。王凌当时是以“太尉”的官衔,“都督扬州诸军事”,扬州的首县也是寿春。 
  这件曹彪与王凌、令狐愚同谋造反的案子,确是颇为蹊跷的,只有等待将来有什么“新证据”从地下被发掘出采再说了。 
  曹操的其他几个儿子,有一位曹衮,很喜欢读书,虽然文章比不上曹植,为人却谨慎小心,非曹植所能比(但是,也犯了一次禁,所犯的是:未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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