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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三本书是最成功的一本。关于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她记得的很少。发生在治疗院里的故事大多只是一个模糊的声音在不停地抱怨。她在构思这本书的开头时,同样也只是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只不过那个喋喋不休的声音来自书中的人物。从失去丈夫和女儿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之后,她回到纽约,整个就像一只剥了壳的鸡蛋。她在一个小公寓里住了下来,《夜屋》在她脑海里膨胀成了一场带来了高烧的噩梦。她从梦中醒来,浑身流汗,脉搏狂跳不已。醒来的时间很短,只够她去叫一顿中国饭菜,做一个纵横填字谜游戏,然后就昏昏睡去。有一天,她跟大学的老朋友汤姆·哈特兰玩拼字游戏,消遣难熬的时光。汤姆也是个作家,专门写侦探小说给男孩子看。汤姆输得落花流水,一个劲直喘粗气。她还跟丈夫生前的律师见过面,发现自己不管是以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是一个富婆。在那段日子里,她跟莫莉·哈普和汤姆一起吃过两三次饭。(汤姆有一次告诉她,他在写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忍不住要让男主人公在查案的过程中跟别的男孩发生性关系。)汤姆古道热肠,一连四五次过来关照她食欲是不是正常,这样做是为了让她身体保持健康。她的食欲很好,主要是因为她对自己写的书着了迷。她把写书当成一种治疗方法,一种与世隔绝的方法。对于怎样度过这几个月,她似乎没有任何选择。她完全沉浸在《夜屋》的故事当中,非要将它写出来不可。听到别人夸奖这本书,威莉觉得自己是在替人受奖。
有一次吃中饭的时候,汤姆·哈特兰告诉她:“将来有一天我也想写一部这样的书。”
“你就别写了,”她说。
汤姆对威莉的背景一无所知。她童年的经历会把他吓坏的。她童年的经历会把她称之为朋友的大多数人吓坏。不过威莉的童年也不都是艰难困苦:从出生到六岁的那个阶段她跟父母亲一起生活,对此她已经没有了任何记忆,但是却留下了一丝温暖和一丝消失了的、无法替代的快乐。父母亲死于车祸。他们去世之前曾经爱过这个女儿,把她视做掌上明珠。这些威莉都知道。正是这一丝温暖——她孩提时的晨曦——才使她在最艰难的时刻没有沉沦到绝望和疯狂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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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九章
蒂姆·安德西跟那个山鲁佐德一样,通过讲故事来拯救自己的性命。小说使他走进生活中最糟糕、最黑暗的地带,小说使他把痛苦、恐惧和愤怒攥在自己的手心,然后转变为快乐。年轻的时候,他生活漫无目标,莽撞,爱出风头,惹人讨厌。二十二岁那年参军来到越南,进一步发扬了自己性格中可憎的一面,变得更爱出风头,不敬神灵,动辄斗殴。总是跟一些个头瘦小、女人气、十八九岁的越南小伙子搞同性恋,把这些人称为他的“花儿”。如果有人议论,他就要人家拿出证据来。一搞到毒品就吸毒,结果上了瘾。在那个年代,他给别人讲故事,但从不写成文字。越战之后,他得救了,住在曼谷一家花卉市场的楼上,把自己跟自己的对话写下来,然后改编成故事和长篇小说。就这样,小说渐渐使他的生活有了好转,他可以在那间公寓里宁静而隐秘地同时过几个人的生活。
出版了六七本书,心灵多少得到了康复。他离开了泰国,迁居纽约市,变成了年轻时自己既蔑视又羡慕的那种人。他过着恬静的生活,爱自己的朋友,爱侄儿,爱这个城市,形成了稳重的性格。回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既有怜悯、悔恨,又有羡慕,有时心里都快要流血了。
在整个越南战争中,他对自己讲故事的能力笃信不疑,他讲的故事令听众惊讶不已。这样他渐渐有了雄心。在《临阵脱逃的步兵》这个故事中,他进一步发挥了自己的这种能力。这个故事让士兵们在克兰达尔军营的荒野上度过了难熬的时光。不过,他知道自己讲故事的才能不是诞生在越南,而是在米尔港,在非常平凡的环境之下。
十八岁那年,他在“圣物匣”高中念最后一年。一天晚上,他在漂亮、活泼的邻居埃斯蒂·伍德布里奇家里消磨时光。他很喜欢埃斯蒂,因为她读了好多书,引来了好多人的非议,可她对此不加理会。他也很喜欢埃斯蒂六岁的女儿马琳。马琳·伍德布里奇是个很可爱的乖孩子。埃斯蒂在厨房里做什么一刻也脱不了身,马琳跟他一起待在客厅里。马琳走到他跟前,说:“要是你给我讲个故事,我敢打赌,那一定很好听。”他听到马琳的妈妈在厨房里直笑,便说:“好吧,咱们试试。”于是便张开了嘴巴——讲出来的故事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那是一个很长、情节很曲折的故事,里面有一个王子、一匹神马和一个金发的姑娘。故事讲得有条有理,有头有尾。讲完了之后,马琳一个劲地傻笑,埃斯蒂一阵风似的跑出厨房,连声说:“哇!好棒的故事呀,蒂姆!”他也觉得很棒。可这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呢?
现在他不知道今后是否还能再有那种满足感。蒂姆把时间浪费在一个脑子有毛病的藏书家身上,浪费在电子邮件和病毒保护系统上,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想逃避正儿八经的工作。他对自己正在写作的内容不满意,而且还有点讨厌了。他希望在今后几个礼拜里情况会有所好转。如果他发现自己讨厌正在写的东西,那说明他写得不对劲。他的心情就会特别沮丧,直到故事告诉他应该朝哪个方向继续发展。
他调出文件,脑子里一个新的句子还没有形成就看见贾斯帕·科尔坐在炉旁餐馆他的对面,说:“你听不进。”
听什么?
他抹去脑子里的这个问题,把屏幕上的文字朝前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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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章(1)
吉尔德兰路尽头那堵开着大门的墙后面有一栋楼房。这栋房子在买的时候就需要维修,特别是屋顶和全框架的门廊。米歇尔最近出差,各方人士都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在这期间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威莉支持这个方案也许有点卤莽,她很喜欢这栋即将和新丈夫一起居住的房子,以为自己完全可以照料一应事务。她把汽车开进这个建筑工地的大门,心想在米歇尔去欧洲的时候她可不能到外面去住。
两辆装满梯子和木材的小货车停在一块草地上,旁边是弯曲的沙砾车道。这块地很快就要重新栽草。一架长梯子斜靠在屋子左边的墙上,梯子附近堆放着一排排瓦。屋子的一端堆放着更多的木材;系着木匠安全带的工人,有的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有的在走廊上来回转动,边走边用榔头敲打着。一棵鸡爪枫的树枝下停着第三辆小货车。这是桑托里尼弟兄俩的。米歇尔雇佣他们俩来医治庄园里的大树,首先是把树周围长起来的浓密枝叶砍掉。从戴尔雷承包公司请来的一班人马是坐着另外两辆货车来的。桑托里尼兄弟公司就他们弟兄俩。前一天,威莉从厨房的窗口正好看到洛基·桑托里尼把文森特·桑托里尼的头撞在一棵栎树的树干上。这棵栎树遮盖着屋子右边的大片草地。原来他们兄弟俩经常干这种事,把对方的脸打得鲜血长流可以使他们从中得到某种可怕的快感。威莉看到这景象一点快感都没有。想到自己有责任去制止他们的斗殴,她感到绝望,心里焦躁不安。
威莉从车库门口进去,来到戴尔雷公司的一辆小货车旁边,这时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走了过来。他是米歇尔的第二号得力干将,仅次于大块头的贾尔斯·科弗利。斯皮尔卡曾经干过保镖和杂役——是个什么词来着——总管。他穿着深色西装和体恤衫,大块头,脾气暴躁,活像俄国夜总会看门的壮汉。松弛的下颌上长满了三天没刮的胡须,眼睛满含愠怒,具有极高的道德权威。(几秒钟以后罗曼·理查德就把桑托里尼弟兄拉开了。)
“把你的车开到车库里去,”斯皮尔卡说。“又要下雨了。你究竟是干吗呀?”
她想说:“我要把我女儿从联合街的那个农产品仓库里解救出来,”接着她想告诉他不要管别人的闲事。不巧,威莉清醒地认识到,在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的心目中,照管威莉的行动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之一。
“我去买东西刚回来,”她说。“你是不是要检查我的包?”
“你应该把车停在车库里。”
威莉开车从他身边经过,然后进入车库。罗曼·理查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然后从行李箱里搬出购物包。她感到很尴尬,很难受,以为他会过来帮忙的,可是没有。他那会儿像是吃了睾丸素,眼睛不停地瞥她的乳房,还以为她没有注意到呢。他脸上还不时地露出困惑的神情,威莉知道他在纳闷米歇尔是怎样看中这个女人的,她的胸脯这么平常。
为了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威莉问道:“最近有老板的消息吗?”
“你出去的时候他打来过电话。你的电话上可能有他的留言。”
刚买下这栋屋子的时候,米歇尔就新安装了一套复杂的电话系统。威莉有一条个人专用的电话线;他们俩共用一条;米歇尔的助手贾尔斯·科弗利的办公室里有一条;第四条电话线是米歇尔的业务专线,除了威莉的办公室之外,其余每个地方都有一部电话机。她不能用这条电话线,也不能进米歇尔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占据了三楼的大部分空间。有一次,她从半掩着的门口看到办公室里面古色古香,富丽堂皇,墙上贴着皮革和红木板。威莉明白这种装潢的用意。米歇尔·费伯是个有情调的人,他惟恐自己没有情调。如果由他来重新设计整个世界,那么整个世界看上去就会像马球比赛的大幅海报。
不准她走进未婚夫的办公室,她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