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 作者:于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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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 作者:于富荣-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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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让对方先开口讲话 

        让他叙述所有的要求,这时候应该先隐藏住自己的要求,尽最大可能让对方首先在重要问题上让步,可以先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上让步,有时不妨试试作一些于己丝毫无损的让步。 


        (10) 做了让步之后,应尽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也应该努力设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喝一杯茶也是可以的。 

        (11)没有必要作完全同等级的让步 

        (12)抛砖引玉 

        谈判的要点并不在于我让了你三次,你只让了我两次,而是在于你一次让步的价值是不是大于我三次让步的总值。 

        (13)不要不好意思说“不” 

        大部分的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多次的话,对方便会相信你是真的在说“不”,要有耐心,并且做到前后一致。 

      第六章:选对时机用对方法
      让步的九个禁忌

        做任何事都不能无所顾忌,商务谈判也不例外! 
        优秀的谈判者作出让步并非无所顾忌,以下九个禁忌是他们必须注意的: 

        (1)一开始提出的要求不要太接近你最终的目标。 

        (2)别以为你的要求已经足够高了 

        很可能你的要求只是太一般,太容易满足了。对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或者他(她)对于价格的认识与你根本就不相同。 

        (3)不要做没有回报的让步 

        没有回报,或是未经过激烈地讨论,就不要轻易做出让步。 

        (4)不可接受对方第一次的要求 

        许多人往往因对方第一次提出的要求与他(她)预期的一样,便投降了。事实上,对方可能愿意再做让步;而且,对方可能会觉得你太愚蠢,因此,无论哪种情况,你都不应该太急于接受对方所提出的第一次的要求。 


        (5)不要随便让步 

        不要因对方说,鉴于某些规则或是制度不能做出妥协,你就随便表示同意。要记住,每个条件都是可以讨价还价的。 

        (6)别忘了你所做过的让步 

        总的让步水平对你谈判的优劣势有重要的作用,最好做个记录。 

        (7)不要降低自己的灵活度 

        灵活度就如你账面上的钱一样,每做出一个让步,离你最低的要求就接近一点。如果所有可能做出的让步都做出,但谈判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僵局就很难避免了。 


        (8)不要拘泥在某个特定条件上的让步,谈判的全局要比单个的条件重要得多 

        应该让对方了解所有的让步都是不确定的,都是建立在你对整个协议满意水平的前提之上。人们常常在不该让步时,也咬紧牙关执行做过的允诺,他们怕假如说话不算话会有悖自己的诚实。这种坚持往往会让你吃大亏,尤其是在对方根本就不讲信用的情况下。 


        (9)陈列各种谈判条件 

        谈判之前要将各种条件都列出来,包括谈判的水平,最低的界限及每个条件的最初要求。一个积极的建议是每个条件都应有“必须”与“可让步”的项目,两者要结合起来以随时限制每一让步的弹性。

      第六章:选对时机用对方法
      在最后时刻退让

        时间在谈判中是非常重要的,有效地利用时间是谈判者采用退让策略打破僵局的先决条件。为了使让步发挥较好的作用,收到理想的效果,许多谈判者都是在最后期限内让步,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让步。 

        有时候,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谈判停滞在离达到双方的立场已经相当接近的地方,但对手却仍拒绝成交。其原因多半是他还在观望、在等待,希望再从你那里得到一些利益的转让。那么,应该什么时候做出适当让步与妥协呢?如果让步时间过早,那么有可能被对方误认为是“顺带”的无关紧要的小让步,从而使对方得寸进尺,意欲在最后一分钟再搏一把;如果让步时间太晚,可能对对方的影响或者作用变小。在对方立场强硬、关系恶化之后,再提出让步,会减弱其应有的威力和诱惑力,于是如何控制好让步的时间便是谈判者最应注意的问题了。 


        我们举一个土地买卖的例子来作说明。张三想以每英亩1000元到1500元的价格卖掉一块土地。而在谈判中,他则先喊价3000元,借此试探买方的反应。但买方事先已对这块土地进行过评估,也调查过附近的地价,他认为土地的价格,应在每英亩800元到1000元之间方为合理。由于急欲将土地脱手,当买方提出其所认为的合理价格时,张三立刻同意把价钱降为每英亩1000元,也就是原来的三分之一。结果呢?就因为卖方在谈判一开始即做出了大幅度的让步,所以,在接下来的谈判中,一开始就失去了主导权,卖方陷入了防卫的状态,任凭对方杀价,最后,土地自然是以“买方”所提议的价钱成交了。 


        如果张三不那么快就让步,他的土地,每英亩至少可卖到l200元以上。 

        通常情况下,为了使让步发挥较好的作用,收到理想的效果,许多谈判者都是在最后期限内让步,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让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做出最后的让步,都必须与对方感到有吸引力的内容结合起来,它应对对方本人也具有诱惑力。任何人都希望成功,只要协议还有可能达成,谁都不会放弃努力的。 


        买卖双方就事宜进行谈判,现在双方的价格已经十分接近了,尽管双方心中都有一个最后的让步价位,但都已摆出了最后报盘的架势。 

        买方:算了算了,我早就猜到了会这样,只是差这么一点就不能成交,未免有点可惜。 

        卖方:可我已经给了你最低的报价,在任何地方你也找不到比这个价更低的了。 

        买方:我相信能找到的。坦白地讲,你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大一笔生意! 

        卖方(虽然心里很担心这笔生意会泡汤,但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无非是浪费了点时间罢了,做成了就赚点,做不成也无所谓。 

        买方:我想我还是给另一家公司打个电话,看他们是否能接受我的价格。 

        卖方:可以。不过我再说一遍,我报的价格绝对是最低价了。 

        买方:只差几元钱了,难道你仅为了这几元钱就放弃这么大一笔生意吗!何况我们以后还会继续合作。 

        卖方(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样子):去给别人打电话吧。但我把话说在前头,要是你和别人也谈不成,再来找我们,那时可就不是这个价了。 

        买方(离开一会儿,给女友打了个电话,约好吃晚饭的时间,然后回到会场):运气不错,他们愿意接受我出的价!?? 

        可以想像谈判最后还是继续进行下去,双方最后还是握手言欢了,他们所做的这一切,只不过是要使这最后的让步,看起来像是为了挽救谈判告吹所尽的最大努力罢了。 


        在谈判中,必须永远留有让步的余地,即使是一揽子谈判也是如此,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在最后一分钟仍持有促成谈判成功的筹码。你必须让对方意识到他已经把你榨干,再无半点油水可挤了。这样,你的让步,就会被视为为达成协议你迫不得已的最后一点牺牲。所以,与此同时,你还必须强调无任何可让的东西了。为了让对方觉得这像是最后一步,除非由于某一难题无法克服,或谈判已经告吹,否则绝不能做出此让步。 


        这样做的好处是,对方可能此后再来找你,会接受你最后报盘,这样你的让步就不需要了。如果此后对方没有再来找你,你不能让等待人家来找你的时间太长,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家可能已经觉得和你没有以后的谈判了,从而抛弃幻想,开始执行其他方案。那么是否应当让谈判暂时停一停,也就是说如何控制好时间,给对方或自己一个缓冲的时间,这就得由你自己判断。 


      第六章:选对时机用对方法
      谨防时间圈套(1)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绝对公平的。它既不会给你多一点去考虑如何击败对手,也不会给对方多一点来反击你。虽然我们无法控制谈判中的时间,但我们可以细心研究一下时间进程对谈判过程的影响。 

        例如,大多数谈判都有个截止期,而且我们也知道,谈判中实质性阶段往往就是接近截止期的几分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知道对方的截止时间,而他却对你的截止时间一无所知时,很显然你占了绝对优势。如果你是个拘泥于时间的人,而对方却视截止时间于不顾,那么你可能就处于被动状态了。 


        谈判的时间限制对任何一个谈判者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无形压力。例如,如果某人建议你做某些事,你会基于你的需要来衡量对方的要求,要是对方的建议也能符合你的要求,或许你会同意。 


        在英国某个乡镇里,由12个农夫组成的陪审团在审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已有11个达成一致看法,认定被告有罪,但另一名农夫却表示异议,认为被告无罪。 

        当地法律规定,只有当所有的成员一致通过的情况下,陪审团的判决才能成立、生效。为了使陪审团绝大多数的关于被告有罪的判决能够最终成立,获得一致通过,11个农夫花了将近一整天的时间,费尽唇舌地想使这位农夫改变原来的看法,以使审判尽早结束,可是那位农夫竟连一点让步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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