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那两扇窗啦。”阿迪示给我看,然后把食指弯曲在唇边,很想的吹了一声,看样子在法国这个通讯方式很盛行。我向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处处留意。虽然我一米八二的身高,中长狂野的发型,一袭范思哲的黑衣,虽然觉得这么走在香榭丽舍大道上也不含糊,虽然…… 我还是决定小心翼翼地从头学起。
留学嘛。
可是二楼对于哨声完全没有反应。阿迪开始喊:“ 方——方——”怎么来形容呢?不太礼貌地说,真的象母猫叫春一样。我大概太苛求人家的口音了。我为自己的苛刻产生出不安的情绪。
二楼终于做出了反映,窗帘哗的一声被拉开半片,方方在里面应了一下,随后另一扇窗也砰的一声打开,王绅的头探出来,“ 等一下,马上下来。”,声音果然很年轻。
“ 两个人在搞什么呀?” 阿迪坏笑着说。看来他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开始喜欢阿迪这个人了。
“ 咣啷”绿漆大门开处,王绅半跳着窜了出来,冲阿迪说:“都等你们半天了。” 然后有点拘谨地朝我点点头道声“你好”,二话没说拎起我的行李就走,我连忙客套——一个没跟上,他已经连人带行李遥遥走先了。
楼道的转梯之下堆着几叠过期待退的报纸和杂志,楼梯扶手和地板都是木质的,墙壁的贴纸也微微泛了黄,是中古的房子。但有一种很让人安心的淡淡的腐朽的味道。走过楼梯转角 ,我抬头就看到一高一矮两个女孩倚在楼梯上朝我和阿迪招呼。
“ 方方,呦,青芸也在?” 阿迪看来两个全认识。
“ 你们好,我是孔雀小明”我很礼貌地自我介绍。两个女孩象打量出口名优商品一样打量我。
五个人前呼后拥地进了门。这套公寓是二室一厅,有厨房和浴室,还有一件小储藏室。屋内的住家气很浓,我后来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东西的味道,还是很多年前渗留在墙壁缝中、地毯里的历史味道,总之很耐闻。其实也可能是我嗅觉的某种偏好,比如说我三岁到六岁之间喜欢闻汽油味,象《邋遢大王历险记》里边的群鼠一样。
四个人喜相逢,我则被暂时冷落了。实际上身体经过长时间的颠沛流离,也有点儿吃不消了。坐在王绅的房间床上失神地四下打量:米黄色的凸花墙壁,绛红色的地毯,两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个商用挂衣架,早已废弃的壁炉上摆了一个JVC 音响,音响旁一瓶亚诗兰黛擦面油,几十法郎硬币,此外别无他物。
我开始哈欠连天,视线逐渐模糊,隔壁相逢四人组的高声笑语象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老师以前教过,这叫时差。
“ 小子用九七年份的波尔多烧菜,真是造孽啊”阿迪的声音。
“ 阿迪你女儿几个月了?” ——不知是方方还是青芸。
“ 青芸什么时候来的?” 阿迪的声音。
“ 星期三来的,学校又放假了……” ——理论上讲这个是青芸。
“ 吃个橘子吧。”
我死盯着放在地毯上的行李。
“喂! 吃个橘子吧。”
我才猛然意识到是在跟我讲话。方方把橘子丢过来,我伸手接住,剥开皮就吃起来——总比呆坐着不动强。谈话的中心最终转向我,开始还强打精神作答,脑子到后来就越来越不听使唤了。于是,阿迪告辞,王绅和方方帮我铺床,我换上行李箱里的花格睡衣,钻进毛毯就睡。
一场浑然忘我的大睡。
在巴黎的第一夜,音响里播放的是音乐剧巴黎圣母院,有历史味道的房屋,阿迪、王绅、方方、青芸,以及迫不及待的睡眠……
背景音乐 《 notre…dame de paris 》
星期三市场印象、香榭丽舍和远方的电话
我顶喜欢在睡梦中被轻轻的谈话声吵醒,于是在梦的余韵中被自然而恬静地带入到现实世界中来。小的时候就是这样,假寐一下,听听大人们在说些什么,尤其喜欢听关于自己的事情,仿佛偶然间窥到了本不应该知晓的秘密,开心得不得了。
长大了也一如既往。但这同在大学宿舍睡觉时被吵醒有本质的区别,那真的是一种灾难,现在想想还觉得是不是带有故意的成分 :室友们开门关门,上床下床,以及谈话的分贝好像比平日提高了十倍也不止,又浓缩在我的梦中上演似的。
有时在女孩家过夜,或中午公司休息时跑到她家共同度过一个暖洋洋的中午。醒来时她坐在床边,用遥控器切换电视频道,有时对着穿衣镜化妆,唇膏或是睫毛刷放在桌上发出令人惬意的清脆声响。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觉得人生真的幸福得让人落泪。
在法国逢周三、周日,就有早市。法国人一般把早市叫作“ marché”,即市场的意思。星期三市场实际上就是星期三的早市,举行早市的地点也是固定的,通常都在每个城市的中心广场或公众集会的地方。
因为王绅房间的窗户正对着Asnières 地区早市的胜利广场( la place de la victoire ),所以我恰好就是被星期三市场的人声从梦中吵醒的;从几个人的清谈到整个市场的人声鼎沸,我的听觉神经仿佛是一个脱离我而存在的独立个体,自始至终精神百倍。
终于忍不住爬起来,趴着窗台向外望。有好多人,好多的色彩。连水果的排列方式都非常的印象派,连卖旧货的地摊都像是达达派的作品一样。一位阿拉伯裔的仁兄抖着他的床单,把价叫的漫天响,在集体虐杀我睡梦的众多声音中,他的杀伤力最大。
看着看这就好想穿上鞋跑下去转一圈,可是意识到公寓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全跑出去了。我则被反锁在家里。
蹭到浴室,对着镜子呲牙咧嘴,然后象用放大镜观察植物根毛的眼神浏览了洗手台上摆放的化妆品,最后从中挑出了大概能洗脸的一件。洗罢脸,又凝视了一下镜中人,随后又花了三分钟选了一瓶面乳,用食指点几点在脸上涂匀。
方方的房间门大开(看来并不避讳什么),我踱进去转了半圈,书桌上有小动物贴纸、大概和家人的合影、还有席绢的袖珍读本 —— 所有女孩都有的房间。
打着哈欠又窥探了贮藏室,最后关照厨房。餐桌上摆着盒装牛奶、果酱、已经变凉的烤小面包、半盘油炸花生米,玻璃杯下压着一张字条:饿了随便吃 ( 简洁明了,颇像我五年前的作风 )吃了烤面包喝了牛奶,消灭了花生米( 出奇意料的可口);又走进浴室,刷牙、冲淋浴,然后换上新内裤,套上牛仔裤,用王绅的“ 百灵” 电吹风吹干头发。坐在王绅的书桌前看他的烹饪书 (他是学法餐的)时,门锁“吧嗒”一响,终于有人回来了,是青芸。
“ 对不起把你锁起来了,没钥匙我出不去。”
( 知道,有钥匙我早就下楼逛早市去了。)
“ 方方说,让我下午带你出去逛逛,你想去哪儿?”
( 还挺细心的。)
“ 香榭丽舍大街”我说。
我和青芸在“ virgin ”唱片店前汇合了方方。
“怎么样?觉得?”方方问我。
“香榭丽舍,我的家!”我一本正经地回答。
两个小女孩脸对脸吃吃的笑起来。
这条同铁塔、凯旋门一起成为巴黎标识的大街,七个月后,也就是2000年七月到2001年七月在我住在巴黎整整一年的期间,成为我常去的地方。就光顾的次数来讲,仅仅排在巴黎的寓所和设计学校之后,真的象 我的第二个家一样。每当无所事事的时候(为什么在巴黎有那么多无所事事的日子呢);或下课以后顶着内部似乎已经肿胀的脑袋走在暮色将至的巴黎街头;也许是心情颇佳的梳洗打扮到拉丁区的露天咖啡座钓美眉空手而归(基本上空手而归,巴黎是我个人情史的滑铁卢)的日子,总会不经意的走到这条赫赫有名的大街上来。
我怀着完全不同的心情,每次踽踽在那里,并不是因为它的名气,它雅致的奢华、它凝重的浮夸,而是一种可以吞吐万物的归属感。那里每时每刻都有世界各个角落的人,来了又离去;香榭丽舍由此拥有永恒的妩媚容颜,而这张妩媚的脸庞又是在时时刻刻更换化妆和表情。异乡游人漫步在这条街上,感受到的是孑然一身却并不苦涩的孤独,因为和你擦肩而过的,几乎也全都是像你一样身在异乡的匆匆过客。说这里是异乡人的流水沙龙再恰当也不过。
我不是来去匆匆的游人,也不是长期的住客,我只是一名常驻旅行者,在法国这片国土上,哪里也没有我的家,哪儿也不会有我的家。在我身心疲惫的时候,我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汇入这条大街的陌生人的洪流之中,在这里没有汹涌澎湃的孤独感,也没有与世隔绝的困惑。
所有想到的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而当我第一次踏足香榭丽舍大道的时候,是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个小女孩方方和青芸的身后,冷静而又动用了全身上下每一根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感受这幕初会带给我的心灵的悸动。
当天下午的路线是:从“ virgin ”唱片店出发,先逛香水城,买了倩碧男士护肤三件套;然后经过GAP 、ZARA、 丽都,一直到凯旋门;转而到大街另一边往回走,经过路易威登(永远大排场龙),Gaumont 影院到香榭丽舍寰岛。继续走到协和广场的摩天轮,转向玛德莲娜大教堂(Ste Marie Madeleine)方向;两个小女生很兴奋地向我推荐了她们最中意的店“无印良品”,我又买了原色全棉浴巾以示捧场;走马观花看了金碧辉煌的巴黎歌剧院,到春天和老福爷,又买了ZARA 女款轻便皮鞋(欧洲女鞋码都大,款式又好,很适合我)。
步行距离从地图上看相当不近。
回到家,王绅对我的倩碧不屑一顾,对我的ZARA 女款轻便皮鞋(强调一句,基本是属于中性)不置可否,而对我的无印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