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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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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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适舒服地度过了6年的余生。

  1886…1913年的巴伐利亚的统治者奥托国王总是坚持要在每日清晨射杀一个农夫来开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奥托手下两名心地颇为善良的侍臣,为了满足这个君主的暴虐念头,就同他玩了一场秘而不宣的游戏。一名侍臣递给国王一支装着假子弹的步枪,另一名侍臣则装扮成农夫,走进国王的视野,一听到枪响,便倒地“身亡”。

  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每当演奏费利克斯·门德尔松谱写的乐曲时,总要戴上手套。待演出完毕,他就摘下手套往地上一扔,让清洁工把手套扫走。原来门德尔松是犹太人,而瓦格纳是反犹太主义者。

  风流潇洒的意大利小提琴大师和作曲家尼古拉·帕格尼尼于1831年在巴黎和伦敦达到自己成功的顶峰。在独奏音乐会时,他常常用一把配着旧弦的小提琴,暗中希望除了一根琴弦外,其他的都断掉,以便在剩下的单弦上演奏,炫耀自己高超的拉琴技巧。

  爱德华七世是维多利亚的儿子,于1901年成为英国的统治者。他禁止任何人带着零钱出现在他面前,因为硬币碰撞时发出的最微弱的丁当声都会使他心灰意冷,烦躁不安。

  查理二世是1660年至1685年间统治英国的君主,有时从埃及国王的干尸上收集香粉,并把香粉往自己身上擦,自以为由此可获得“古代的伟大禀赋”。

  1624年,红衣主教黎世留担任路易十三的首相,成为法国的真正统治者。他每天锻炼身体的方式是在家具上跳过来跳过去。

  任何事情都不能使法国作家伏尔泰屈服,甚至他对在1717年身陷巴士底狱一个月的事情也毫不在乎。但是,每当他闻到玫瑰花的芬香气味,就会昏迷过去。

  因为写出了《公主与豌豆》、《皇帝的新衣》等童话故事而闻名于世的汉斯·克里斯琴·安徒生非常害怕被人宣布早死而被活埋。所以,他总是在口袋里装有一张纸条,告诉别人如果发现他不省人事时,切莫不经检查就认定他已死了。他在床头柜上也常常留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只是看来像死了。”

 

Number:1470

Title:御医的风险

作者:王旭

出处《读者》:总第88期

Provenance:健康报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封建时代,专职给皇帝及宫廷成员看病的医生称为侍医或御医。御医们的地位很特殊,连皇帝有时也要对他们敬重几分。例如唐代大将徐世??有病。御医说“龙须灰可治”,唐太宗就把自己的胡须拔下来当药用。除了御医,有哪个人敢让皇帝拔胡须的。然而这只是例外中的例外,往往御医们遣方用药之际,即是招灾惹祸之间。

  唐高宗李治患病,头痛剧烈,二目难睁。御医秦鸣鹤奉命诊治,主张应在百会、脑户两穴放血。话刚说完,坐在帘后的武则天便怒气冲冲地说:“怎么敢在天子头上放血?拉出去杀了!”幸亏唐高宗说了句“医生治病,不应该有什么限制,况且放血也未必不好”,果真一经放血,病苦立刻消失,秦才免了一刀之苦。

  明代伯撒王妃害眼病,由一个御医针刺治疗,针后不仅未愈,反而失明。皇帝大怒,下令杀掉御医。幸亏大臣许国祯讲情,皇帝也考虑到御医被杀,以后妃子们有病再也无人敢治,才不得不赦免。

  明代第三个皇帝成祖在位时,东宫太子的杨妃经水不通十多个月,宫内宫外都认为是有孕。有一天,杨妃患病,御医盛启东奉命诊治。杨妃听盛分析到的症状跟她自身的感觉完全相同,非常高兴,埋怨别人不早点把盛招来。盛开出了药方,东宫太子发现是破血药,很生气,虽然没有发作,却不让杨妃服用。过了几天,杨妃病情加重,坚持招盛诊治。盛诊查后,仍然开了上次的药方。太子拗不过杨妃,一面派人持方取药,一面把盛看押起来,一有意外,立即治罪。杨妃服药后,血脉通了,症状减了,根本不是受孕,盛才被放出。皇帝也觉得过意不去,赏给盛很多东西,公开表示:“非谢医,为压惊。”

  明朝第十一个皇帝嘉靖,荒淫无道,凶残暴虐。宫女杨金英等串连起来,趁嘉靖睡熟又无人在场之机,用绳子勒住嘉靖的脖子,用布堵住嘴,两个人骑在嘉靖的肚子上,想要一下子把嘉靖弄死。无奈这些宫女们都不会打绳结,勒得不紧,外面又有了动静,宫女们各自逃散。嘉靖气未绝。御医许绅被传来给嘉靖治疗。面对直挺挺躺在床上的嘉靖,许绅深知,如果一副药下去,嘉靖不能活过来,自己的结局必定是陪葬,甚至会株连家族、亲友,吓得心跳腿软手颤,总算开出方来。嘉靖保住了命。而许绅却因惊恐过度,心悸病日甚一日,无药可疗,一年后便死去了。

  历代的御医累计不下万千,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写下他们的遭遇和心理活动,不过从客观上分析,与许绅同生于嘉靖时代的李时珍,之所以在被授为太医院判后,只干了一年便借故辞去,也许正是看到了御医的风险之故。

 

Number:1471

Title:老艾贝的故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88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史百钧

  老艾贝是一只秃鹰,在美国南北战争中非常著名。三年内战中,它随军队在一起。无论它出现在哪里,士兵们都向它欢呼。报上刊登了许多关于这只鹰的故事。

  据考证,这只鹰产在威斯康星州的北部,最初它被印第安人当宠鸟喂养。内战开始后,印第安人把它卖给了威斯康星州第八步兵团的一个连队。士兵们马上喜欢上了它,不久他们给它取名「艾贝」,以表示对林肯总统的敬意。

  一八六一年秋天,士兵带着艾贝通过露营地大门时,它突然飞起啄住了军旗的一角,扑动巨大的双翅使旗帜完全展开,看到这一景象的士兵热烈地鼓掌。士兵们把艾贝当作他们的吉祥物,该兵团也以「鹰团」而著名。

  艾贝先后参加过十七次战斗。每当战斗打响时,它总是站在一根特制的栖木上,激动地挥动着巨大的翅膀,呼啸着,以激励兵团的士兵勇敢战斗,夺取胜利。

  当鹰团凯旋回到威斯康星州的首府麦迪逊市时,老艾贝成了威斯康星州的骄傲。它被正式移交给州政府,并作为一个英雄的战士被安置在州议会大厦的一间房子里。在那段时间,它参加了许多老战士的联欢会,为残废军人进行了义展。据说它为它不幸的同伴们赚了八万美元。

  一八七六年,老艾贝参加了在费城举办的纪念美国独立一百周年展览会。它每天站在栖木上,围观的人群赞叹不绝,他们公认艾贝是美国钱币和印章上秃鹰的原型。

  这只著名的鹰死于一八八一年,它被制成标本,当作为战争纪念品陈列在州议会的办公楼里。不幸的是,这座建筑物一九○四年失火被焚。老艾贝虽然失去了最后的形骸,但它却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间。

 

Number:1472

Title:奇迹

作者:岫云

出处《读者》:总第88期

Provenance:航空知识

Date:1988。6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1944年11月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盛时,两个澳洲人在德国17000英尺的高空,从一架“哈利费克斯”轰炸机中被吹出,其中一人是个空勤军士约翰·维瓦,另一个是飞行中尉赫曼。

  当赫曼的飞机凌空爆炸时,他已脱离飞机,他没有降落伞,直向地面坠去。他绝望地喊道:“天哪!不要让我这样死去吧!”

  赫曼和约翰·维瓦都是澳洲皇家空军第166中队的队员。赫曼有修长的身材,晒红的皮肤,早年当过牧人,后来又采过金矿,最后成为一名飞行员。约翰·维瓦是上炮塔的射击士。

  他们系于11月4日薄暮时分在英国起飞,前往鲁尔区的布却姆执行轰炸任务。在目标附近他们两次被探照灯照到,赫曼也两次脱离,在地面炮火向他们射击以前,进入黑暗的掩蔽中。

  在一块很小的空间内两次被探照灯搜索到,这对于赫曼似乎是一个不祥的前兆。他虽然前后执行了33次任务,但这次他凭着自己的经验,传知所有的机员一律背好他们的降落伞。大家都这样做了──除了赫曼自己,因为他太专心于攻击目标的事了。

  1分钟后,轰炸员从机头报称炸弹已经投出。他们正在飞离地面和探照灯的控制范围,接着向西转了一个弯便开始返航。突然赫曼感到从后面传来一记骇人的震击──机身被一发炮弹直接命中。

  赫曼立即采取躲避行动,将这架“哈利费克斯”向左摆。就在他们逃走的时候,他又感到两记震击,显然他们又被击中了;第二和第三发炮弹都打在机翼上。他们曾在两边的机翼上都装了油箱,转眼之间,左右翼都开始从根部向翼尖燃烧起来。

  赫曼知道在飞机下坠以前,他们至多还有1分钟的时间,于是他在机内通话中大喊着:“跳出去,快跳出去!”他努力保持着飞机的水平,让机员们一个个的跳进了无边的夜空。这时只剩下维瓦和机械士哈瑞还在上面。赫曼奇怪为什么维瓦还没有跳出,接着他从机内通话器中辨出了维瓦的声音:“机长,我的腿可能断了,你能帮助我吗?”

  “我不能离开座位。让哈瑞拉你一把吧!”赫曼回答着。

  赫曼顺着机身向后望去。看到哈瑞那结实的身形正在把灭火器对着后翼梁四周的火焰。等到赫曼对飞机失去了所有的控制之后,他知道在座舱里已经没有什么事好做的了。赫曼来到后面协助别人跳出。

  这时他看到维瓦拖着一条受伤的腿,正沿着机身向他匍匐爬来。在帮助别人以前,他决定先从舱间架子上取下自己的伞包背好,不料就在他快要取到手的时候,他从眼角上看到飞机的右翼正在火焰的喷洒中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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