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译注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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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译注于长春-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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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下,侵暴诸候”,所到之处,“大国守城,小国入保”,是君主、贵族的死对头。虽不能作为信
史,亦可参考,东陵:陵名,在山东济南境。
(14)恶:何,从何。取:取舍,选择。其间:指在伯夷和盗跖两类人之间。
'译文'

小的迷惑会使人搞错方向,大的迷惑会使人改变本性,从哪里知道是这
样呢?自从虞舜推崇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的本性,天下人没有不为仁义奔走
效命的,这不是用仁义改变人的本性吗?为此试作如下论述。从夏商周三代
以后,天下人没有不用外物来改变本性的,小人为求私利舍弃生命,士人为
求美名舍弃生命,大夫为求保持和扩充领地舍弃生命,圣人为求天下人的幸
福舍弃生命。故此上面四类人,他们的事业不同,名声称谓各异,但是在伤
害本性、为所求舍弃生命这一点上,是一样的。臧和穀二人同去放羊,都丢
失了羊。问臧作何事了,则说拿着竹简在读书,问穀作何事了,则说和人玩
博塞游戏了。这二个人所作的事不同,在丢失羊上是相同的。伯夷为求名死
于首阳山下,盗跖为求利死于东陵之上,这二个人死的原因不同,在残生伤
性上都是等同的。何必去认定伯夷之所行为是,盗跖之所行为非呢!天下人
都是为所求舍弃性命的。那些为求仁义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君子;为
求货财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小人。为所求而死是一样的,有的称君子,
有的称小人;假如就残生损性来看,则盗跖也就是伯夷,在他们之间又从何
选择君子和小人呢!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1),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2);属其性于五味

(3),虽通如俞兒(4),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
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
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5);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
而已矣(6);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
见彼也,自见而已矣(7)。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
不自得其得者也(8),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9)。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
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10), 
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注释'

(1)属:从属、系属,乎:作于解。
(2)臧,善,指自性完善。
(3)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五味:酸、甜、苦、辣、咸。
(4)俞兒:古时善于辨味者。
(5)臧于其德:德谓得其性所应得。庄子认为的善,就在于得其性所应得,不在于把性系属仁义
或获得辨声、辨色等特殊技能。
(6)性命之情:自然本性之实。
(7)自闻、自见,任耳目自然本性去听去看,不求在耳目本性上增添什么或减少什么,如骈拇枝
指,如师旷、离朱之类的特殊聪明。只求始终如一持守自性,不因追求外在的东西舍弃本性,即是自

闻自见,即为最大的聪明。闻彼、见彼则与此相反。

(8)得人之得:得之于外而非得于自性。如仁义、如师旷、离朱之类的过分聪明。这类得之于外
的东西,形式上虽有所得,在根本上却丧失了自性所应得。自得其得:得到自性所应得的东西。
(9)适:归向,由于倾心于外求,为外物所牵引,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
处。
(10)操:节操。庄子以为仁义之操与淫僻之行,伯夷与盗跖,在丧失本性上都一样,所谓上下
之分是沿用习惯说法,并不是真把它们分为上下。对这两种作法,庄子皆不取,而是要抛开它们,遗
忘它们,任运自性。
'译文'

再说,使本性从属于仁义的人,虽然如同曾参、史鳅一样通达,也不是
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虽然能如俞旯一样精通,也
不是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从属于辨析五声上,虽然象师旷一般精通,
也不是我所说的听觉敏锐;把本性从属在辨别五色上,虽然象离朱一样精通,
也不是我所说的视觉明察。我所说的自性完善,不是指合乎仁义的标准,只
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实去行而已。我所说的听觉敏锐,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听
到什么,只是任耳之自性去听而已;我所说的视觉明察,不是超出自性之外
多看到什么,只是任眼之自性去看而已,不是任自性去看而求超出本性去看,
不是按自性应得去得而要超出自性去妄得,是得到了外物而失掉了自性应得
之物;是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归向别人的去处
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就此而言,虽伯夷与盗跖不同,他们之所为
同样是邪僻的。我于道德行为很感惭愧,从高的方面讲,不敢奉行仁义之节
操,从低的方面讲,不敢去为邪僻之行。


马蹄

'题解'

《马蹄》以篇首二字名篇。

本篇宗旨与《骈拇》相近,重在发挥任性无为的政治理想。先以马为喻,马在自然
界饥食渴饮,奔跑跳跃,表现其真性,可是经过善于治马的伯乐之手,给马烙上印记,带
上络头和嚼环,拘系在马厩里,用鞭子驱使它们服役,强迫马服从人的意志,从而破坏了
马之真性。陶工之治泥土,木工之治木料,为政者之治理天下,都是对所治对象自然本性
的破坏。善于治理天下者,应当无为而治,任天下人自行生息而不加干预。“至德之世”
就是人与社会,人与卤然浑然一体,无有区分,人们无知无欲,按自然天性自由自在地生
活。造出并推行仁义礼乐,破坏人的素朴本性,这是圣人的罪过。只有把这些人为的伽索
去掉,才能使人恢复本性,达到“至德之世”的理想社会。庄子这种政治理想,包含对当
时统治阶级残酷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消极反抗和对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其否定一切
社会进步和文明成果,主张回到人兽不分的混沌时代,则是消极的,落后的。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龇草饮水(1),翘足而陆(2),此马之

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3),无所用之。及至伯乐(4),曰:“我善治马(5)。”

烧之,剔之,刻之、雒之(6),连之以羁。。(7),编之以皂栈(8),马之死者十二

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9),前有橛饰之患(10),而后

有鞭策之威(11),而马之死者己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12),圆者中规

(13),民方者中矩(14)。”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15),直者应绳(16)。”
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
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17)。
'注释'

(1)龇:吃、啃。
(2)翘(qiáO):举起。陆:跳跃。翘足而陆,形容马儿欢蹦跳跃的神态。
(3)义台:即仪台,为君主贵族行礼仪的高台。路寝:正寝,为古代君主接见臣下,处理政事的
宫室。君主有六处宫室,一为正寝,其余五处为燕寝,为休息宴乐之处。义台、路寝对人来说是极为
高贵壮丽之处,却不适于马性,对马毫无用处。
(4)伯乐:古之善相马者。一说为春秋中期秦穆公之臣,以善相马闻名于世。或以为此人名孙阳,
字伯乐。一说为春秋未年晋国大夫邮无正,又名王良,字伯乐。
(5)治:管理、训练、驾驭之意。
(6)烧:用烧红的烙铁在马身上的一定部位烙成特殊印记,以便于识别。剔:通剃,修剪鬃毛。
刻:修削马蹄角质,钉马掌。雒:通络,用绳子套住马脖子,加以治服,一说雒同烙,指在马身上烙
字,则与烧之相重,不取。
(7)羁。。(jīZhī )羁为系住,。。为绊住马腿。羁。。指拴马缰绳之类。
(8)皂栈:皂,马槽。栈,编木筏铺地,让马站在上面,防止马受潮得病。
(9)驰骤:驱赶马快速奔跑。整齐:使马行列整齐,行动一致。
(10)橛(júe):马嚼子,或称马勒,用作控驭支配马的行动:饰,马嚼子两头露出口外的部分
称马镳,饰即指系在马镳上的小铃之类饰物。
(11)鞭策:马鞭,带皮条的称鞭,无皮条的马杖称策,一端装有铁刺,用以刺马。
(12)埴(zhí):黄而细密的粘土。
(13)规:校正圆形的工具,即圆规。中规即符合圆规的标准。

(14)矩:测方形的工具,如木工用拐尺。
(15)钩:测曲度的工具。
(16)应绳:与拉直的墨线相应、相合。
(17)过:过失。
'译文'

马的四蹄可以践踏霜雪,皮毛可以抵御风寒,吃草喝水,随意举足跳跃,
这就是马的真性。虽然有行礼的高台、高贵的宫室,对马来说毫无用处。及
至出了伯乐,他说:“我善于管理马。”于是给马烙上印记,修剪鬃毛,修
削蹄子,带上络头,用缰绳把马拴住,按编次顺序送进槽头,经这一番折腾,
马将死掉十分之二三。随后又使马经受饥渴折磨,驱赶马快速奔跑,对马作
步调整齐的训练,使马前有嚼勒拘系之忧,后有马鞭抽打之惧,这样一来,
马将死掉大半了。陶工说:“我善于整治细密的粘土,可使圆形的与圆规相
合,方形的与矩尺相符。”木工说:“我善于整治木料,可使弯曲的与曲尺
相合,直的与墨绳相应。”粘土与木料的本性难道要与规矩钩绳这些外在标
准相合吗?然而,世世代代的人们都在称道伯乐善于管理马,陶工木工善于
治理粘土和木料。这也是治理天下的人所犯的过失啊。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1),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2)。
一而不党(3),命曰天放(4)。故至德之世(5),其行填填(6),其视颠颠(7)。当
是时也,山无蹊隧(8),泽无舟梁(9);万物群生,连属其乡(10);禽兽成群,
草木遂长(11)。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12)。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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