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饭店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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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饭店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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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两眼紧盯着他的眼睛,眼里显露出感到有趣的神态。“你担任这个职位,不是年轻点了吗?”
  “不算年轻吧。现在好多年青人都从事饭店管理工作呢。”他注意到那个秘书已经小心翼翼地走了。
  “你有多大年纪啦?”
  “三十二。”
  公爵夫人笑了。她笑的时候——就象此时此刻这样——脸上平添了生气和热情。彼得心里想,她的这种神话般的妩媚姿色,谁都禁不住要看上一眼。
  他揣测,她比自己大五、六岁,可是比年近半百的公爵要年轻些。这时她问道,“你念过什么专业吗?”
  “我得过康奈尔大学的学位——旅馆管理系。来这里之前,我当过华道夫饭店的副经理。”把华道夫饭店说出口来是需要一股勇气的,他还真想往下说:由于我行为不检点,被那家饭店解雇了,还被各联号饭店列入黑名单,因此我来这里工作,真是幸运,因为这里是一家独立经营的饭店。当然,这番话他是不会讲出口的,因为即使人家无意的提问勾起了你内心旧时的创痛,个人的苦痛毕竟也只是个人的私事而已。
  公爵夫人反击道,“象今晚发生的事,华道夫饭店是绝不会容忍的。”
  “我向你保证,夫人,如果是我们的过错,圣格雷戈里饭店也绝不会容忍的。”他感到这场对话仿佛象一场网球赛,吊高球将球从球场一边打到另一边。他等着球再打回来。
  “如果是你们的过错!你们饭店的侍者把番茄洋葱虾仁泼在我丈夫身上,这你知道吗?”
  显而易见,这是夸大其词,为了什么呢,他感到纳闷。而且也没有特殊的理由,因为饭店和克罗伊敦一家之间的关系历来是极好的。
  “我知道出了事,可能是粗心大意引起的。为此,我代表饭店来这里向你们表示道歉。”
  “我们的整个晚上都被破坏啦,”公爵夫人硬是说。“我丈夫和我两人打算在我们这个房间里度过一个宁静的晚上。我们只出去了几分钟,在附近马路散散步,随即回来吃晚饭——却碰到这样倒霉的事!”
  彼得点点头,表面上表示同情,但对公爵夫人的态度感到迷惑不解。看上去她几乎是要使他牢牢记住这个事故,永不忘记。
  他建议道,“也许我可以代表饭店向公爵道歉……”
  公爵夫人坚决地说,“那倒也不必。”
  他正要告辞,那扇一直半开着的通住起居室的门敞开了。克罗伊敦公爵出现在门口。
  与公爵夫人截然相反,公爵不修边幅,穿着一件有皱痕的白衬衫和夜礼服的裤子。彼得·麦克德莫特的眼睛本能地去搜寻那个说明问题的油渍,就是公爵夫人所说的纳切兹“把番茄洋葱虾仁泼在我丈夫身上”的那个地方。
  他看到了油渍,虽然几乎是看不大出来——那是小小的一点,侍者当时是立刻可以洗去的。在公爵背后那间宽敞的起居室里,一架电视机正开着。
  公爵似乎脸红了,脸上的皱纹看上去比最近几张照片上所看到的还要多。他一手拿着酒杯,讲话声音含糊不清。“哦,请原谅。”接着对公爵夫人说:“嗨,老太婆。一定把我的香烟忘在汽车里了。”
  她厉声回答道,“我会给你拿来的。”她的声调带着粗暴地打发人走开的口吻,公爵点了点头,就转身回起居室了。这个场面使人感到费解不安,而由于某种原因,它更加重了公爵夫人的怒气。
  她转向彼得,气势汹汹地说,“一定得把经过详细报告特伦特先生,你可以告诉他,我要求他亲自来道歉。”
  彼得仍然感到迷惑不解,便走出屋去,套房的门在他背后紧紧地关上了。
  但是他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一切。在外面走廊里,那个陪同克丽丝汀去十四楼的侍者正在等着。“麦克德莫特先生,”他急促地说,“弗朗西斯小姐要你去1439号房间,请你快去!”


  大约十五分钟以前,当彼得·麦克德莫特走出电梯前往总统套房时,那个侍者朝着克丽丝汀咧嘴一笑。“弗朗西斯小姐,去侦查侦查吗?”
  “要是侦探长在的话,”克丽丝汀对他说,“就用不着我去啦。”
  “哦,他这个人!”侍者吉米·达克沃恩轻蔑地说道。这个待者是个秃顶的矮胖子,儿子已经结了婚,就在圣格雷戈里饭店的会计部门工作。一会儿工夫,电梯便在十四楼停下。
  “1439号房间,吉米,”克丽丝汀说,两人自然而然地向右转去。他们两人对饭店都是熟门熟路的,但她知道熟悉的方法有所不同:待者是通过多年来带领旅客从门厅到房间而熟悉起来的;而她自己则是凭脑海里的一系列印象,她对圣格雷戈里饭店每一层的平面图都是了如指掌的。
  五年前,二十岁的克丽丝·弗朗西斯是个聪颖的大学生,在学习现代语言方面颇有天才。她想,当时如果威斯康星大学里有人问她五年后可能干什么的话,无论如何也不会猜到她会在新奥尔良一家饭店里工作的。那时候,她对新月城一无所知,而且也不感兴趣。她在中学里读到过路易斯安那购买事件,也看过《“欲望”号街车》。可是当她终于来到这里后,几乎一切都变了样。街车已为柴油公共汽车所替代,“欲望”已沦为城东一条偏僻街道,旅游者很少来这里游览。
  她想,从某个方面来讲,正因为一无所知,她才到新奥尔良来的。自从飞机在威斯康星失事后,她心情阴郁并且糊里糊涂地寻觅了这样一个人地生疏的栖身之地。熟悉的事物,摸到也好,看到也好,听到也好,都使她感到心痛——包括周围的一切事物——白天醒着时如此,晚上睡觉时也是如此。
  奇怪的是——从某个方面来讲当时使她感到惭愧——她从来没有做过恶梦;只有那难忘的一天在麦迪逊机场发生的一连串事情经常在她脑海中浮现。那天她家里人动身去欧洲,她到机场去送行;她母亲又快乐又兴奋,身上别着一朵朋友送的预祝一路平安的兰花;她父亲心情舒畅,悠然自得,因为有一个月时间,他病人真真假假的病痛都将交由别人去操心了。他抽着烟斗,听到发出登机通知时,就在皮鞋上敲去了烟斗里的烟灰。她的姊姊巴布丝拥抱着克丽丝汀;连比她小二岁的、一直讨厌在大庭广众面前作亲热表示的托尼,这回也同意给姊姊亲吻了。
  “再见,火腿!”巴布丝和托尼回头嚷道,克丽丝汀听到他们用这个可笑而亲热的绰号称呼她,禁不住笑了起来。这个绰号是他们给她起的,因为他们三人好比一块三明治,而克丽丝汀是其中的夹心。他们都答应给她写信,尽管两星期后学期结束时她也就要去巴黎和他们团聚。临走时,她母亲紧紧地搂住克丽丝,嘱咐她好好照料自己。几分钟以后,那架巨型喷气式飞机已在跑道上滑行,接着一阵轰鸣声,便雄赳赳地起飞了。可是飞机刚离开跑道,便后斜了,一只机翼朝下,一个旋转,飞机便侧翻了个筋斗,立刻扬起一片灰尘,接着是一团火球,最后剩下了一大堆碎片残骸,静静地躺在那里——都是一些机器和人体的残骸。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出事后几个星期,她便离开威斯康星州,再也没有回去过。
  由于走廊里铺着地毯,她自己和侍者的脚步声全给淹没掉了。走在她前面一步的吉米·达克沃思暗暗思索着,“1439号房间——住的是那个老家伙韦尔斯先生呀。两三天前,是我们把他从转角上那个房间搬到这儿来的。”
  往前,在走廊那边,一扇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衣着讲究、四十岁模样的男人。他把门关上,正要把钥匙放进衣袋里,却迟疑了一下,眼睛很感兴趣地盯着克丽丝汀看。他似乎正要说什么,可是侍者暗暗地摇了摇头。
  两人相互之间的暗示,克丽丝汀全都看在眼里,心中暗想自己居然有幸被误为应召女郎。她听到过传闻,赫比·钱德勒手里掌握着一批富有魅力的这类女郎呢。
  他们走过去之后,她就问道,“为什么给韦尔斯先生换了个房间?”
  “据我风闻,小姐,有人住在1439号,挑毛拣刺的。因此就给他们对换了。”
  克丽丝汀这时才记起了1439号房间;过去曾经有不少旅客对它表示过不满。这个房间贴近职工专用电梯,饭店里所有的管道看来都集中在这里。正因为这样,房间里嘈声不绝,空气闷热,令人难忍。每一家饭店都至少有一个这样的房间——有些人称它为哈哈房间——除非客满,这个房间通常是绝不租给旅客的。
  “既然韦尔斯先生住了较好的房间,为什么要求他搬走呢?”
  侍者耸耸肩膀。“这你最好还是去问房间登记员。”
  她坚持说,“可是你有自己的想法嘛。”
  “好吧,我想原因就在于他从来不抱怨。这个老家伙经常来这里,已有好几年了,可从来没有吭过一声。有些人还把它当做笑话呢。”克丽丝汀气愤地咬紧嘴唇,吉米·达克沃思继续往下说道,“我在餐厅里亲耳听到,他们让他在厨房门口那只桌子用餐,那张桌子是没有人要坐的。他们说,他看来毫不在乎。”
  克丽丝汀神情严肃地想着:明天早晨会有人在乎的;她可以保证。一个饭店常客,而且又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竟受到这样怠慢,她一想到这点就要冒火。好,冒火吧。她的脾气在饭店里是众所周知的,她也知道,有些人说过她的脾气与她的红头发有关。虽然她多半都能忍住性子,但偶尔发一次脾气,却也能解决问题。
  他们转了个弯,便在1439号房间门口停下来。侍者敲了一下门,静听着。
  屋里毫无动静,吉米·达克沃思又敲了敲门,这一次敲得更响了。顿时引起了反应:一阵怪异的呻吟声,开始时仿佛象窃窃私语,逐渐增强,然后突然中止,又寂静如前。
  “把你的万能钥匙拿出来,”克丽丝汀下令说。“把门打开,快!”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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