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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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道德经讲义-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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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君不见佛家师尊们常以“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之语表达善心。这两句话一语双关,对那些为善者,是表达尊敬、赞扬、鼓励、学习之义;而对那些不善者,则是一种告诫、劝导、怜悯之义。 
  常人都是自恃其才,自逞其能,见善者置之不理,不知奉为楷模;见不善者鄙弃之,不屑一顾,不知见贤思齐,见不贤内省的道理。 
  修道之人应知,善恶虽有殊,而为己之师资则是一也。对大善者我师之为榜样,对不善者我戒鉴为资,这样无论人之善恶,都可以为我所用,有益于己之身心。对于善与恶,应当一视同仁,使善者更善,使不善者改恶从善,这才是真善者的正确的态度。人往往对善者亲近之,对不善者疏远之,甚至厌恶之,看起来也无可厚非。但对修真者而言,这种分别之心,仍然没有跳出“我”字圈中,还处于“四相”的束缚之中,故心不能如宇宙那样宽广,善德境界也难以升华。 
  有善德之人,若只能独善其身,而不能兼善天下,那只不过是一己小善而已,若不能以善德教化不善者,甚至厌弃讨嫌,那就不是真善者。真善者必须怜悯天下不善者,并以其不善为资为师,此即“不善人,善人之资”之义。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贵其师,爱其资”,此乃“袭明”之要妙。一个人假若“不贵其师,不爱其资”,不能全善德,言行不合道德,不孝敬父母,不敬畏天地,不尊师重道,不以众人万物为师,就不能得天地众师之助,也不能得万物之辅。此谓之“不贵其师”。 
  不尊师重道,不重德积德之徒,不能学道。修真之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修持必须有明师指导,才能节节应手,步步顺利。要穷理、尽性、了命,假若没有明师的教诲和指导,任你百般聪明,也难窥透其中玄奥,一纸之隔如隔千山。无明师指导,则理难尽义,性难明真,命难漏尽,修业很难达到上乘境界。 
  重德、修德、有德是明师接引的关键所在。修真人必须尊敬天地师君亲。师乃再造性命之大恩人,其恩如同天地,不是父母,胜过父母。父母只给予今生肉身,师尊却能给予永生,故贵师、尊师、敬师是修真成功的根本保证。除尊显隐师尊之外,还要注重万事万物为师。万物皆有道性,德无常师。若不能掌握万物皆为师的奥妙,则性体能量不能凝聚,难以取得物质世界和隐态空间世界的帮助,难以采聚高维空间的道性物质能量。 
  所谓“不爱其资”。“资”者,资助使用也。别人“不善”之行,可以证我之行,以人为鉴,对镜明心,心生忏悔,反思明心,此即是资我、助我之义。若以为别人的不善与我无关,反而嫌弃厌恶,不能以人为鉴,吸取教益,就是自弃其资,放弃其师。修真者贵其师,包括反面之师,无论何种逆境逆事,也无论是天考魔考,都是必修的课题,也是必须逾越的历程。这种逆境魔师的帮助,往往来得更深刻、更有益。但人心往往轻视反面教师的作用,喜顺不喜逆,忽视逆境的魔炼,甚至经不起考验而中途动摇,这种人看似聪明,实际上是“虽智大迷”的糊涂人。 
  所谓“要妙”,就是袭明之义。贵其师,爱其资,不但在于明己,而且也在于明人,明了一切事物的辩证之理。以己之明,化人之不明,以人之明,化己之暗,做到事事明,时时明,物物明,明与明相袭相承。能如此深悟大道之妙,明此至善之旨,得此无穷之妙,就是得道之“要妙”。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说凡用后天识心为善者,虽也可称之为善,但不可谓之大善、至善、真善。前辈云:“有心为善不为德”。只有在无心状态下的“无为而为”,在神运情况下,性体才能造福一方,做大善事、大好事。诸如调整生态平衡,在自然灾害中救人济物,帮人解厄避凶,助人调治疾病,救度人心等等。在这种别人不知不晓的隐态状态下,做了善事别人也不能感谢,这才是真善大善,无往而不具其善。 
  古有“大方无方,大用无用”之论。所谓“大方无方”者,就是不去不来,没有远近,不局于大小,无方无所,不囿于境域。“大用无用”者,就是无为状态下的性体之用,就是大道的神运或用神。大德之圣人,遇事致宜,因物处物,不显其妙,不见其迹,以一身而体天地之道,以一心而通万物之理。不待后天身心的操作运用,而开者无所不开,闭者无所不闭。从未计谋筹划,而当结者则无所不结,当解者则无所不解,一切皆在无形中自然完成,毫无后天造作的痕迹。此等妙处,推之于人,而人人无不宜;施之于物,而物物无不善。存之治己,亦有益于人;用之善人,亦在善己。故己之明与人之明,可明明相袭于无穷。人若能领悟此理,不溺入人欲之私,不用后天人心去造作,即可知所谓“大用无用”,则是无所不能用,无处不可用。堪与大方者,同其大方也。由此可知:经中所指出的“袭明”、“五善”,都是救人救物之要妙。 
  “袭明”犹如“微明”,又可谓之“袭常”,亦即“知常曰明”之意。世人多不愿藏其明,救助一人,便生居功之心,好为人师,好逞其能。有道之人皆是藏而不露,不好为人师,不以善救于人而自名,也不以善利他人为资己。自己虽有大智,而浑然若愚,不自是自恃,无所分别,此乃行道者“袭明”之妙用。 
  不彰扬自己“不可名”之名者,是谓之“袭明”。不分别可名之善与不善者,是谓之“要妙”。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善救人、善救物,此七善者,都是圣人不可名之善德。善行者以不行为行,善言者以不言为言,善计、善闭、善结者,以不用为用。所以圣人救人救物,都是无心无行,以不救为救,没有任何救助的痕迹,常掩蔽而众莫能知,即使被救的人,或是受恩惠的人与物,也概不能知。圣人这种为天下人做了大善事而不被人知,即谓之“袭明”。 
  “袭明”一词,顾名思义,就是承继佛光道烛的无尽光芒,在暗中向人间撒播光明,普惠人类万物,救度众生拔出苦海,走向光明,这是一切有道之人的共同心愿。 
  世俗人之心,是以能见之善事为善,以有行迹、有作为之善为行善,以有名象可称者为善德,对于有道之人的不可见、无为无不为之大善,却一概不知。常人往往以善与不善作对比,故常以此善与彼不善而起好恶之心,这与圣人善救之妙,差之甚远。圣人顺天理而行,故无行迹,法时而后言,故无口过,万物万事之数摆在面前,不计算即可知。全德之人,对于人与万物,如母之待子,母子一体,虽纵之而不去。故圣人处事应物,无关而能闭,无绳而能索,一切都在自然中。 
  对于修道人而言,混迹世俗,要在入世中学会出世,身在有为中,心在有为外,以无驭有,超然物外,即会得道之“要妙”。假若仍以后天用事,挟策以计,设关持绳以御物,那样行事,永难进入无为上乘之境。圣人视万物与我同体,视天下人与己同心,故常以善德救人辅物。这种以己之明,导人物之明;以己之心灯,点燃众生心中之灯;以己之德,化天下之愚。这既是那些显隐高真大德师尊们的真善实行,也是我等晚辈真修实证者的出发点与大目标。愿同修者共践之,共勉之!     
常德章第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是通晓。“雄”为阳、为显,以雄喻尊贵、刚健。“雌”为阴、为隐,以雌喻谦卑、柔弱。 
  “知其雄,守其雌”,就是守柔静之道。雄与雌就是一对阴阳,是阴阳的结合体,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有阴即有阳,有雄即有雌,无阴阳、无雌雄,就没有世界万物,也就没有人类的繁衍生息。 
  为什么要“知其雄,守其雌”?人常处在显中阳态世界,终日与人事物打交道,难免耗精费神,劳心劳力,所以应当动静结合,以逸待劳,这是常态中的“知雄守雌”之道。雄动与雌静,雄刚与雌柔,雄强与雌弱等,皆是事物阴阳属性的体现,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 
  修真人逆修大道,更要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有守无,这是复返先天大道的必由之路。之所以强调要“守其雌”,因为“雌”就是虚静之道,道体本是虚无自然,道用则是柔弱中和,大道之体用,离不开一个“静”字。此静就是雌,就是无,就是道根。静能生动,阴能生阳,雌能生雄,因而“守雌”不仅是不断去阴增阳、返本归根的途径,而且是求得阴阳平衡的应用之道。知雄守雌,知白守黑,也就是执两用中,就是守“一”之道。离开这个“一”,偏向一端,都是片面性,都不符合“知雄守雌”的本旨。世人只知尊之为荣,卑之为贱,喜雄厌雌,好刚恶柔,故往往偏执一端,丧失常德,自招祸患。 
  “为天下溪”一句,是承接“知雄守雌”之意。“溪”,为水流低下之处。“溪”在这里代表着“雌”的处下柔弱本质。有德之圣人,即使位处尊贵,也常守之以卑微,虚心谦下,去雄刚之强,就雌柔之和,如此,则必能取信于民,而民必然信而归之,这好比水流归入低溪的道理一样。刚健勇敢的精神,虽然也难能可贵,能勇往直前,克敌制胜,但若掌握不好,用之过度,肆意逞强,盲目冒进,则会走向反面,导致失败的遗患。唯有以静为本,刚柔相济,守柔不争,以柔克刚,方合大道自然。 
  人能常处谦下之德,犹如深溪聚水一般,则真德自然常在,真气必然充盈,精神淳朴,性如婴儿一般纯真,命体也会随之得到再造,性命渐渐由后天复返于先天,复归于初生婴儿状态,此即“返朴归真”。 
  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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