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落音颔首,结果这顿饭吃的极其舒畅。
从始至终华容不曾对他表示好奇,也懂得他的尊严当不起施舍。
这样一个浮华的男子,居然有种懂得一切后的堪破。
不过最后的客套总是难免,他难免还是抱拳:“多谢公子搭救,林某来日必当报还。”
华容比个手势,大意是识英雄重英雄大侠何必放在心上。
结果华贵翻译官译道:“我家主子是个奸诈小人,连大夫都说了,林大侠内力丰厚当世少有,林大侠将来得了势,可千万别忘了我家主子姓华名容。”
林落音莞尔,将破落衣衫掸了掸,道别得磊落自然,落架凤凰却从容依旧。
门里这时进来个小厮,穿得很是彰显主人门楣,拿张拜帖敛首:“我家老爷余侍郎来问,今晚公子可有空过府一趟。”
华容比个手势,华贵讪讪翻译,嗓子尖刮得磨人:“我家主子说他愿意带伤服侍余老爷。”
小厮领命而去,林落音却留在了原地,有些不置信的回望。
华贵的嗓门益发尖了:“你什么也不必说,我家主子必定回你人各有志,还说他这辈子最不看重的就是脸皮。”
这次华容颔首,对华贵人的话很是赞许,左手打开他的招牌折扇,露出了“殿前欢”三个字。
林落音再不方便说些什么,只好抬眼,又说了声告辞。
这一眼恰巧和华容四目对视,林落音怔怔,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
不管他这个人如何,那双眼却是烟波浩淼,望进去好似空无一物,却又仿佛还有个不能触及的深处。
第二章
余侍郎是个文官,为人内敛深沉,在床上华容就表现得七分安静三分狂浪。
这东西其实和烤肉也差不多,几分生几分熟,最要紧是客人喜好。
做事情的时候有夹板不方便,华容事前就将绷带拆了,只将右手微吊着。
他自己不以为意,对方就反而会懂得怜惜,事情做完后余侍郎亲自替他上绷带,还在兰花旁题了首小诗。
华容对诗不感兴趣,只喜欢侍郎桌上的香茶,牛也似的喝那极品大红袍。
没位没品加上爱钱如命,这样的华容却不让人觉得粗鄙,那也是桩极大的本事。
一旁余侍郎看他,不多久叹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时我最轻松快活,什么弦都松了。”
华容转过来看他,明显一副装作能听懂的样子。
“现在要轻松一刻还真是不容易,韩太傅阴晴难定,皇上又是三天说不上两句话……”余侍郎又叹口气,全无意义的感慨,并不指望华容能够分忧。
感慨完他掏出银票,华容连忙比个手势说谢谢。
这个手势他比得十分优美,他的感情总是在收到酬劳时最最真挚。
一个傍晚又进账五百两,华容的心胸也忽然宽大,破例带华贵去望江楼吃晚饭。
望江楼是个很高级的地方,菜很贵碟子很小,华容照旧穿得象棵葱,很暴发户地点了一桌子老菜。
华贵的嗓门还是依旧的大:“不用你比划,我知道有钱人的菜是点来看的,这次我一定不再拼死吃完。”
他们所坐的位子临江,是望江楼里最好的位子,隔壁立刻有雅士咳嗽表示不满。
华容抬头,认得那人是丁尚书,连忙示意华贵噤声。
“既然是体验民生,又不许人说话,何苦来哉呢。”一旁又有人发话,闲散的两句,声音微沙。
丁尚书连忙拱手:“能够和抚宁王一江望月,这些草民是何等的福气。”
抚宁王韩朗,这名头一出全场立刻寂静,所有人连呼吸都弱了三分。
韩朗回头看向江面,看着朗月寒照江水死寂,就这样在满楼的胆战心惊里体验民生。
就在这最不合适的时机,华容居然发声,‘哗’一声打开了他那把折扇。
韩朗的余光朝他扫来,丁尚书投其所好,连忙进言:“这位就是华容,我记得曾经跟王爷提过,他是……”
“是堆能放在称盘上,若干银子一斤叫卖的软肉。”韩朗扬起唇角,余光又从华容身上收回:“我对这种货色没兴趣。”
丁尚书一时讪讪,尴尬了好一会才道:“王爷说的极是,王爷是何等身份,为国操劳为君分忧……”
“身份?”韩朗又接过他话头,眼里寒光闪烁:“怎么你觉得这身份很好,抚宁王很好当吗?正所谓夫差也是夫,伴君如伴虎。你来当一天试试看。”
丁尚书的汗滴了下来,谨慎又谨慎地挑了句话来说:“别的不说,单说王爷的才情就是了得,刚才一开口就是绝对,怕是满朝翰林没一个能对上来。”
马屁还没拍完楼厅里又是一响,华容居然又在最不合适的时机将扇子“啪”一声合上。
“这位华公子的意思是你能对吗?”韩朗霍然回首,看他看得十足玩味。
一根葱华容先生居然点了点头,不仅点头还立身,又一把打开折扇,很是潇洒地前迈两步。
这下连华贵都察觉到他不识时务,在后头跺脚:“禀告王爷,我家主子根本不会对对子,他是个哑巴!”
“哑巴未必不会写字。”韩朗很是和气地回了句,不知朝哪里抬了抬手。
立刻有飞毛腿将笔墨送到。
华容很是潇洒地执笔,左手运墨,不消片刻就已经写完。
韩朗将纸凑到眼前,看的时候众人心跳集体停止。
结果看完后韩朗神色如常,只是将一根修长的手指顶上华容那柄折扇,在殿前欢三个字上流连。
“殿前欢。”他缓声念道,一字比一字冰冷:“你在哪个殿前承谁的欢,谁教得你这般放肆!”
“给我打!”起身离开那刻韩朗挥手:“打到他说话为止!”
桌上那片纸随即也不见了,被韩朗收进了袖管。
“夫差也是夫,伴君如伴虎。
君瑞若是君,过墙何必梯。”
纸上如是写。
夫差者王也,君瑞者贼也,这华容的胆是比天还大,居然讽刺韩王爷窃国做贼。
韩朗一路冷笑,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开始对那一根葱似的软肉感兴趣。
“打到他腿断为止好了。”想到这里韩朗突然顿步:“我倒一时忘了,将个哑巴打到说话,可不就是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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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起是京城一个无名的小摊贩,唯一会做的生意就是早上卖粥。
而每天让他心跳最厉害的时候,就是清晨为一位特殊的客人盛粥。
这特殊的客人非是旁人;就是鼎鼎大名的抚宁王韩朗。
事到如今,邹起还清楚记得那第一次相遇情景:他傻傻地盯着看人家吃完,自己茫茫然地收好帐,过了很久才缓过了神;随后逢人就说他碰到个神仙样的人物。
那一整天都是那么兴奋,手舞足蹈介绍着,说那是个很漂亮很高贵很仙骨的神仙。
最后,旁人实在是于心不忍,万分小心地告戒他,他心里的神仙其实是个大恶人,大坏蛋,叫韩朗。
于是,邹起又傻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晨,恍惚地摆好摊头,再次见到那漂亮的大坏蛋,听到他说“老板,来碗清粥。”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的话,在他心目里,韩朗就是最好看的神。
而从那时起,长得神仙样的坏蛋几乎是天天惠顾他的生意的,可以说大多是风雨无阻的。
慢慢地他也掌握了韩朗的规律。
韩朗有两个贴身小厮兼任护卫,一个叫流年,一个叫流云。
他们轮流当差,一人一天。
流年会坐在韩朗身边陪他喝粥,流云却只会站在韩朗身后干等。
韩朗只叫清粥,配他摊上自制的酱菜。
来他这里吃早点的百姓,见这位大人来就纷纷让坐,有的识相的离开,有的找个角落围观窃窃议论。
韩朗从不会热情招呼,也不会命令人回避,慢条斯理地吃完他的早点。
结帐的时候,也会根据他吓走客人的数量,多给银子。
渐渐地,邹起早上的客头少了很多,而韩朗给的银子却没有少过。
今天天气晴朗,他起早了,刚设好摊头,就听得有人问:“请问这里哪个粥最便宜啊?”
“清粥。”邹起随口答道,瞥见位男子,衣衫有些破落,可样貌英挺。
“便宜就多来几碗!”
邹起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忙招呼那人坐下。
然而结果却出乎他意料……
“大人,这……清粥都让这位小哥抢吃光了;要不我给您盛碗红豆甜粥?”
当韩朗脸色铁青地站在粥铺前,邹起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好胆战心惊回话。
韩朗挥手示意不必,在抢掉他早饭的那人面前坐了,目光打斜问他:“你是外乡人吧,叫什么名字?”
“是外乡人。”那人开始头也不抬:“在下林落音。”
“林落音……”韩朗重复,低低沉吟,将他从头到脚看过:“好名字,出门在外做事一定很辛苦,平常用左手还是右手?”
身后的流云叹气,人命真贱,老天没眼。如果主子一知道答案,这林落音是绝对保不住一只手了。
昨晚接班的时候就听流年说,主子心情不佳。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主子越喜欢装作若有所思,就是他越使小性子计较的时候。
可一大早沾上血腥总是不好,他思忖,小跨一步:“主子上朝听政的时候快到了,皇上还等着呢。”
韩朗狠狠回瞪他一眼,遗憾地回轿,又故意叹口气:“算了,走吧。”
心腹也有不知心的时候,方才他问那句,却不是要和林落音为难。
这人胸有丘壑武功颇高,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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