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漓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没说出话来。好在任水天心有内疚,小声的说:“是…是我看到指甲没了才……”对于这个看来小小巧巧的女孩子,任水天其实是有点怕的呢。原因就在于,她翻脸比翻书还快的速度。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情啊!”小护士转眼间换了温柔的笑脸,认真的说:“指甲里面有好多细菌哦,特别是你才做了手术,很容易感染的,所以至少在伤口完全好之前,必须留得短短的,还要经常用肥皂消毒哦!”然后又一转眼,对许文漓说:“但是你们还是不许睡到一起去!下次再让我看到……”
许文漓只想说,只是差别待遇,而已。
许文漓比任水天早好起来,这是当然的。而且靠着偷偷服用叶一风的万能大补丹,又在老爸老妈和小护士的视线之外,许文漓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给水天拆了纱布在伤口上敷了几次,一个月后,任水天正式,出院了!
其实他们并不是很排斥住在医院里,甚至许文漓可以出院之后,还是霸占着那张病床。因为水天住在这里。
小护士被他小妹传染了,对他们只会流口水不会瞟白眼。任水天倒是根本没在意过这些。
这边的时节和那边差不多,三四月的说冷不冷说热不热,花却开了好多。许文漓每天上午回家炖一锅补品带来,下午推着水天在院子里逛一圈,晚上在小护士的监督下睡在自己那张床上,然后等关了灯再爬起来。整个医院住院长些的人,都一致推举他们为最佳情侣。没有一个地方比医院更宽容了。面对也许明天就会死去的亲人,爱人,什么样的矛盾都容易抛却,什么样的仇恨都容易原谅。何况只是别人自己的事情。
但是出院对他而言也不是带着要投入压力之中的心情,而是非常高兴。这说明水天完全康复了!除了可以这样那样之外,心全部放下来的感觉,也好久没有了。
如果经历了那么多生死之后,他还会因为社会人群的舆论压力出什么问题的话,那么也只能怪作者对这个人物的塑造太不成功。
出院之后,直接住进许家四室三厅的屋子。一个月后搬到了许文漓原来租的地方,每个月回去几次蹭饭。主要是在家里,小妹的存在,让他在某些事情上十分不安心。
许文漓很快又找了份工作,因为现在的他不同了,他要养家,而不是以前那个睡到中午才起床,没钱了问爸妈要就是的许文漓。当然,任水天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他的注意力在汽车,电脑,空调等一切新兴物理化学电子方面。
任水天学会使用的第一样电器是电脑。那天许文漓第一天带他去现在住的地方时,抚着电脑旁边的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几张碟片说,没想到这些碟片还在这里,那时候,就是看这部片子,看着看着睡着了,一醒来,就看见他了。而且因为许文漓经常用它放武侠片,很容易的,任水天也进入了武侠迷的阵营。不过他经常跟许文漓唱反调,说这个什么什么功,根本就不可能之类。
开始的半年任水天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花在看书和实践上,等他把家里的电视冰箱抽油烟机都拆过一遍又装上,并且邻居另外找地方停车以后,那些书全被丢到了墙角。
任水天个人拥有的第一样电器是手机,一个宝石红的,和他新染了的头发一样颜色的手机。那是许文漓去工作的第一天送给他的,说就算他在工作的时候,也可以听到声音,不算是分开了。
其实许文漓的工作很轻松,他是个懒人,而且他要用更多的时间来陪水天,陪他习惯这个世界,陪他去超市买菜,教他做饭,虽然老师的水平也不怎么样。
所以他们经常逛街,去餐馆吃饭,任水天要吃辣子许文漓让他吃清淡的;去书店买书,任水天开始喜欢买理工科的工具书后来是药理书籍再后来喜欢买化妆教材,许文漓一直一直买武侠或者新武侠玄幻武侠;去服装店买衣服,任水天自己喜欢黑色红色紫色却只准许文漓买白色,虽然他们衣服经常乱穿,但买的时候还是很正经的选你的我的;去饰品店给手机换装饰物,许文漓要买带铃铛的水天坚决反对;给水天的头发找合适的簪子,许文漓买可爱的塑料制品或铁艺的,任水天除了银质和玉质的宁愿用木头的也不要塑料和会生锈的铁……总之他们有许多需要在一起的理由,或者说他们站在一起根本不需要理由。
生活也许会比以前平淡很多,但是对水天而言更是一种幸福。而且平淡的生活并不等于乏味,当许文漓去警察局领人的时候感触最深。
比如邻居家的狗突然委靡不振啊,小区里的灯泡突然全灭啊,或者新闻里惊现如夜礼服假面般在红绿灯口的汽车顶上飞窜的影子啊,许文漓就该想到是水天是制作新品药物或是研究新武功了。
不过最后出人意料的,他既没成为一个科学家也没成为医生或武学家,而是考了国家一级化妆师证书,并且把自己打扮得越来越……像个化妆师了。只是每次回许家爹娘那的时候,还知道换上很普通的衣服……
……
其实这边的生活,对于水天也没有什么不得了。只有许文漓总还会担心。
那一天晚上许文漓又抢了电脑打字,任水天发了一阵脾气后,热了杯牛奶过来,然后从后面懒懒的压在他肩上看。
许文漓写的东西,名字叫《任水天》,当前流行的耽美加武侠还带穿越,从第一个字开始水天就知道的。目前似乎正走到文漓在那里抱怨那个世界的陌生和不便那一段。
水天靠了过来,许文漓便顺势握了他的手,往后倚着。
“水天,真的,没有后悔过么?”
水天的手闲闲的揉着他下颌与耳朵之间,说:“你别忘记我的名字。”
“千江水千江月……”许文漓释然的一笑,拉起他的手在唇上轻轻碰了一下。“你可知我曾经最担心的是你会恨我。”
“你少买弄了,居然用大长今的歌词去师祖那显示。还不快写!才开了个头呢~”任水天佯怒,却又忍不住笑了。
才开了个头呢~
许文漓心里重复了一次这句话,也柔柔的笑了。
×后记:
现代的番外完了,如果有感觉的话,还会写一个古代的番外,名字也是任水天。
对了,小D终于想到给这个文改什么名字了,也许很多人都用主角名当文名,但是小D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很适合啊:《任水天》。
各位亲们大们给点建议吧,别没看到小D的后记哦~
另外,出版方面小D或许去架空或倍乐,聿书馆,试下,有好意见的也请告诉我吧~大陆的啊,不是我不想在大陆出,听说风险很大稿费还很低的说···
番外二
水天之名
至从有记忆起就是跟着师父的,他不是爹爹,也不是亲戚,他是我的师父,从第一句学会说的话开始,就是这样叫的。
师父是个江湖人,还会到处浪荡,但是武功不是很好,有时候没钱了还要去卖艺赚饭钱。十岁过后我也会跟师父一起卖艺,像甩飞刀啊,跳火圈什么的。
师父说我是捡来的,捡到的时候父母都死在旁边,是他把我带大的。
我叫任红玉,因为师父姓任,于是我也跟他姓任,还有就是捡到我的时候脖子上就挂了块红色的玉石,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我的名字。师父说那块玉有蹊跷,当时我饿了不知道多久,都快没气了,他找大夫给我瞧,大夫说我天生心弱血气不足,那玉石是血玉,一般人买不起,是续命的好东西,离不得身。我的嘴唇一直是很淡的紫色,没有血气。有的小孩子说我是妖怪,要不然不会长成这样,于是就拿小石头打我,也不跟我玩。师父摸着我的头说,那是因为我生病了,不是什么奇怪的原因。
师父待我很好,十分的好,像待自己儿子一样。他武功不好,却很认真的教我武功,我们总是在到处跑,没办法请先生,他就自己教我读书写字,虽然他说他自己都只学了两年。师父无妻无子,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待自己的儿子,但是我看到过好多别人的爹爹打他们的儿子的,师父从来不打我,他说我懂事,不用打。
有一次师父身上的钱被偷了,我们赚不到钱,饿得上山打野物吃。可是冬天下了雪了,那些家伙都不出来。我饿得头发昏,说把那块据说很贵的玉卖了吧,师父很大声的训我,说我不知好歹。
那是师父第一次那么厉害的凶我,之前就算是我练功偷懒或者不认真写字,他也没那么厉害过。
后来师父提着烤好的兔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又冷又饿的缩在树桩脚下哭,师父黄|色的衣服在雪地里特别好看,好暖和的样子。
这次他还是没打我,他分了一半兔肉给我吃,然后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什么东西扔了,也不能扔了这玉,以后要好好记着。兴许……它哪天还能让你找到亲人……”
我咬着兔肉扑到师父怀里,哭得满脸脏兮兮的说:“玉儿谁都不要,就要师父!”把师父的衣服都弄脏了,师父还搂着我拍。
那时候我是真的想一辈子都跟着师父就好了。
可惜十三岁那年,我们在一个小地方落脚,师父钱又不够了,我们就在镇子上拉开场子卖艺。
本来挺好的,很多人给钱,师父叫我收拾摊子去吃饭的时候,突然有个人问:“你叫他红玉?”
师父很有礼貌的拱了拱拳说:“正是小徒红玉。”
那个人就突然狂笑起来,声音好吓人的说:“没想到本宫出来一趟,又捡了个好东西!”说着就把我领子提起来了。
师父生气的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摆开了要打斗的架势。
提着我的人说:“没什么意思,本宫看上他了!”还没说完就把我扔了出去,后面一个人飞起来接住我,我吓得挣扎不停,他就把我的手扭到后面抓着。
“你乖乖当宫主的男宠,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男宠?”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去追问,只看到师父在远远的地方,血从他嘴里吐出来,溅到男子说的宫主身上。
师父的眼睛还睁着,看着我,手往前伸得好长,像是要抓什么。
我哭闹起来,手被扭得再疼也好,只能动腿也好,都想要挣开那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