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起,洪正明开始叫路家宝做宝宝,因为是从小一起玩大的淘伴,路家宝和众人对此,都没反对。
“什么事?”
洪正明取出球票,“周末,一起去。”
“啊!”路家宝看清楚球票,开心的跳起来,双手捂住嘴巴,这是他表示极度兴奋开心的下意识动作。“好啊好啊,我去我去。”路家宝拼命点头。
高兴过后,路家宝犹豫了,“去看球,店里怎么办,周末正是人多的时候。”
洪正明也沉吟起来,他知道,路家宝一向顾家。
“那,看完之后,快快回来,这里离市体育场也不远,八点左右就能回来了。”
在一旁看到这情景的小何走过来了,“没关系,去,这么难得,现在一票难求。家宝,去,我们顶一下没关系。”
一旁的街坊们也纷纷赞同。
路家宝重重点头,“好,去。”
洪正明开心起来,他喜欢足球,路家宝也喜欢,小时候他们常一起踢,考上了不同的中学之后,两个街坊才疏远起来。现在,长大了,儿时的记忆反而更加鲜明,两个小孩一起快乐踢球的身影出现在洪正明脑海。
吃好饭,洪正明快乐的回家。
晚上,路家宝告诉了父亲周末的安排。
路父一点也没有表示要反对,“很好,很好,多难得,你去吧,记得带上相机给我拍几张现场的回来。”
第四节
路家宝哼着歌儿收拾东西去了,望着儿子纤瘦的背影,路永觉得有点心酸。
路家宝高中毕业后就帮父亲经营茶餐厅,天天忙进忙出,这个儿子很会做餐厅里的大小事情,是个生力军,迫于生活的压力,路永曾暗想过,不想让儿子再念书,虽然儿子自己没有再往上考学的能力,但是,路永心底一直觉得对儿子有所亏欠,这间小小餐厅占去了路家宝所有的时间,他没有了娱乐,除了街坊外也没有什么朋友,旧同学早已各散,路永知道,儿子有点孤独,虽然忙碌的工作让他没有时间去想,可是作父亲的知道。
自从洪正明出现之后,路家宝的生活多了些许色彩,他带来了新鲜热辣的资讯,儿时的友情,还有欢笑。
路父打心底里希望,儿子能和洪正明成为朋友。洪正明也是他看着长大的街坊,他相信他。
怕路上堵车,洪正明和路家宝提早动身往体育场赶。
虽然说着要好好玩一下,但是路家宝还是把餐厅里的大部分工夫赶出来,不论是餐具还是当天的菜蔬,都安排妥当这才放心跟着洪正明走。
洪正明准备的很充分,从喇叭到望远镜,球衣,还有明珠队的队旗、毛巾,以及响炮,和饮料,相比之下,路家宝只带了相机。
洪正明把东西分给路家宝,“快,毛巾扎起来,T恤穿好,这才是明珠队的球迷。”
坐在球场里,路家宝兴奋不已,四处环顾,满眼都是和自己一样装扮的人,到底是明球队的主场。
虽然身边的人都不认识,但是那种“天下球迷是一家”的感觉是那样的生动真实,为着对足球同样的执着与热爱,每个人的脸看起来都那样亲切。
“喂,宝宝,你喜欢哪个球员?”洪正明问。
“啊,徐飒。”
“嗯,我也喜欢徐飒,他最棒了,他才是香岛队的灵魂人物,中场没有他真不知会怎么样。”洪正明竖起大姆指。
路家宝拼命点头,“对对。”
比赛开始了,球场内几乎被明珠队那明亮的绿色点满。绿色,是明珠队的颜色。
看台上的两个人,一起,为了自己喜欢的球队呐喊助威,为了每一次精彩的过人、每一次灵活的抢断、每一记漂亮的助攻,以及每一次美妙的射门,而激动、呐喊、失望、振奋、欢呼。
这是一场十分精彩的比赛,九十分钟内高潮迭起,双方都拼抢的十分积极,最终,明珠队以二比一拿下了这个主场。
终场哨音响起,满场沸腾,彩旗银带舞成一片,欢呼与鼓声齐鸣。
大家都兴奋又激动地又叫又跳,主队赢了!
球员绕场致谢时,全场八万人齐声一遍又一遍高叫着:“徐飒!徐飒!徐飒!”
路家宝快乐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第一次亲临主场,就看到这样精彩的比赛,亲眼目睹和看电视转播完全不同,那种参与的感觉那样真实,眼见喜爱的主队完胜,那份激动骄傲的心情难于言表。
在回去的路上,路家宝的耳旁,仍响着球场内的欢呼,久久难以消散。
回到路记,路家宝马上换衣洗手,着手帮着送餐和整理,又亲自下厨给洪正明做炒饭以感谢他。
“好看吧。”小何问。
路家宝大力点头,“好看,真精彩。”
“所以说让你去是对的。”
知道洪正明和路家宝去看球的街坊们开始打问球场内的情况,路家宝眉飞色舞地叙述着,就差没有手舞足蹈。
“徐飒很帅吧。”常来买卤味的师奶表情夸张地问道。
“对,很帅,虽然离着很远,但是也能看到他很帅。”
师奶笑咪咪地点头。
“看,如今这女人也跑去看球了,本以为她们懂,结果呢,是去看人去了。”有街坊大力叹息。
“就是有徐飒这样的人,看球的人才更多嘛。”师奶不以为然,“人家是实力偶像派。”
路家宝笑起来,“对,又有实力又是偶像。”说着,把相机里拍好的照片给师奶看。
回到家倒在床上,洪正明仍处在兴奋之中,球队赢球固然是一方面,能和心意相通的朋友一起看球又是一方面。路家宝也懂足球,当然,他们都不是理论派的,也不像那些会评球的人,但是,他和路家宝能看到一块,看球时,感觉是一样的,一起着急,一起惋惜,一起呐喊,一起鼓掌。
洪正明暗想,下一次有机会,还和路家宝一块去看球。
由于和李佳宜的欣赏眼光不同,洪正明不大喜欢和女友一起上街购物,倒不是他不愿陪她,当然,如果同她逛街他纯是陪她,自己是一点意见也没有,女友让去哪儿自己就去哪儿,一般,也不会买东西给自己。
但是,生活上的必须品也还是需要购买,并且,总得添些衣物。
这种时候,洪正明总是想到路家宝。于是,这两个男人常常一起上街购物。
“哪一件好?”洪正明一手提一件T恤,问。
路家宝歪头看看,“绿的。”
“好。”接着付钱,很简单。
有空的时候,洪正明也会跟着路家宝一大清早赶到菜蔬批发市场,为餐厅购进新鲜便宜的菜,帮着把大筐的菜蔬抬进小货车里。
每当这个时候,路家宝就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洪正明,高大的洪正明肌肉结实强健,有一把子好力气,这和瘦弱的路家宝可不一样。
路家宝会在自己有空的时候,去洪正明家,帮他做家务。
洪正明是个家事白痴,不论什么家用电器到他手上都能无故而坏,为此他自己的父母头疼不已。自己居住之后,三室一厅的家更是乱成一团,路家宝来过一次,吓了一大跳,当初也算是窗明几净的洪家几时变得像大拍卖时的超市,于是主动帮手整理。
“洗衣机是怎么修好的?”洪正明坐在沙发上,每当路家宝来整理的时候,他就不让洪正明帮忙,而是命令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许动。
“根本就没坏。”
“那怎么洗不了衣服?”
“你按错键当然洗不了。”路家宝洗出一批衣服,在阳台上晾好,然后又戴起手套,拿着抹布将厨房和浴室擦拭一新。
看着路家宝额上的汗,洪正明心里十分感激。他说不出口,但是路家宝对自己很是照顾,他不是不知道,同样的,他也愿意照顾路家宝。也许是小时候一起长大的缘故,两个人之间没有场面上朋友的客套,一切凭心。
又将凌乱的杂物收拾一下,路家宝环视一番,“嗯,差不多了。”
洪正明拉路家宝坐下来休息,又送上冰红茶。
“明天下班后记得收衣服,叠好放在你衣柜里,别忘了。”
洪正明以手碰额,“是。”
休息了一下,路家宝要走,洪正明拦住他,“一起吃饭吧。”
“你煮?”
“喂,损我是不?”
路家宝知道,洪正明是想请客,“不要了,要不,你来我们餐厅吃吧。”
“偶尔也想吃吃别家餐厅。”洪正明露出赖赖的笑容。
路家宝摇头,“不了,我得回去。”
“啊,好,好,去你那边吃饭。”
洪母在周末时来看望儿子,带来大批各色做好的食物。一见家中颇为齐整,阳台上晾的有洗好的衣服,冰箱里有剩菜,以为是儿子女友的功劳,心里甚为满意。
“正明,有时间了,带女友过来卫星城玩玩。”一边为儿子折着衣服,洪母一边说。
“噢,她,她最近店里挺忙的,我跟她提过,怕是没有时间,她周末一直都在上班。”
洪母更是高兴,未来儿媳自己工作这样忙,还抽空来照顾儿子起居,可见是体贴又懂事的好女孩子,儿子眼光不错。
“我就说你,你看看你,家事什么都不会,女友来你处,不说好好招待,还让人家做这做那。记得要好好谢谢人家,多请人家逛街吃饭,对她,要多多疼惜。看给你洗这么一大堆衣服,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这么大人了,还是脏猴儿一个。”
洪正明有些不解地看看母亲,突然明白了过来,无奈地笑一下,“妈,佳宜没有来过,家里是家宝帮我打扫的,衣服也是家宝洗的。”
洪母一愣,“家宝。”
“嗯。”
洪母急了,“哎呀,你就这不对了,凭什么让人家家宝帮你做这做那,你这,你这孩子真是的,人家自己店里的工夫都那样辛苦,你还……”
洪正明皱眉,“妈,也没什么的,偶尔罢了。我们从小一块长大,朋友,顺手,帮个忙嘛,再说,有洗衣机啊,我也有帮他店里。”
“你这就不对。你帮人家,那是应该的,家宝从小没妈,咱们这做街坊的当然要照顾他,但是你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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