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 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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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 2007年第2期-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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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街,光洁的石子路,还有世俗嘈杂的集市。城外有运河通往附近城乡。《虹》里汤姆?布朗温带小安娜逛的牛市也在诺丁汉,那种农民的狂欢场景让劳伦斯写得活灵活现。这座城像世纪初的任何中小城市一样,是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交会点。
    一进城,扑面而来的就是古色古香的老房子。教堂林立,错落山坡上,城市依山(丘陵)而建,起伏的马路,两旁是开间很小的店铺,让人想起狄更斯笔下的老古玩店。揉揉眼,不信这座维多利亚式的旧城就是诺丁汉,怎么会这么原汁原味!跟我看过的旧照片别无二致。欧洲的城市都是保存得这么好,哪怕你像马克?吐温笔下的温克尔那样睡上百十年,醒来照样能原路回家。
    据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经历了1960年代商业开发的劫后残景了。据说诺丁汉的市中心一带在60年代还是一派中世纪古城风貌,逶迤起伏的石子路,小店铺鳞次栉比,其中就有很多小开间的旧书店。诺大的教授告诉我那时他们正上大学,手头拮据,老城的旧书店就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一边淘旧书,一边淘小古玩,一边考古,研究这座英国中原最古老的城市,消磨一天的时光,十分惬意。可惜啊,他们悲叹,60年代他们经济“起飞”,为了给商业腾地方,盲目地拆除了市中心的中世纪旧城,盖了大商场和超市。回想起来后悔不迭,痛心疾首!好在城市发展不够凶猛,加之人们觉醒得早,古城的第二环——维多利亚时期的城区被及时保留了下来,幸免现代化厄运,所以诺丁汉城现在看上去还古风犹存。但那些传统的旧书店是连根儿没了,那种浓郁的文化氛围淡薄了许多。只在城外还有两家旧书店算硕果仅存。谢天谢地19世纪这一段建筑的风貌总算保留住了,诺丁汉没有“日新月异”,更没天翻地覆地“现代化”。对外来者来说这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对我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我是来劳伦斯的家乡按图索骥寻找他作品中的诺丁汉的,万幸他作品中的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风貌依然如故。
    诺丁汉地区因为地处英国中原腹地,所以幸免于两次世界大战中德国飞机的轰炸,那些古老的民居城堡等得以保留下来。而伦敦因为是首都,大战中屡遭空袭,很多老建筑惨遭毁灭。幸运的是,伦敦东区的贫民窟也在大战中被德国飞机夷为平地,贫民们因祸得福,被重新安排住进了新房子。但要看这种整体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城镇面貌,还是来这些腹地的小城市和小镇子,绝对原汁原味,就是破败了点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电影厂搭的19世纪老街道的布景儿呢。在英国拍19世纪的电影,绝对不用千辛万苦地建什么影视城和影视基地,整个英国就是一个大影视基地,随便拍,说是18世纪也有人信。
    居民住宅区里大多是两层的红砖小楼和小花园,和伦敦郊外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朴素的红砖楼多了一些,是19世纪工业化时代遗留下的老屋:外飘窗户,悬着窗纱,窗纱离窗台有几寸高,露出窗台上的泥陶和小摆设儿,几乎家家如此。那些简朴的房子配上这种窗纱,透着强装优雅或说穷讲究的情致,英文称之为genteel。原来对genteel这个词很敏感,觉得是对19世纪狄更斯和萨克雷小说中穷酸臭美的中低阶层人士的讽刺;后来译劳伦斯的著作,发现他笔下的伊斯特伍德小镇上遍地皆是那种genteel之人,包括劳伦斯的母亲。《牧师的女儿们》里的牧师一家最为典型:孩子们穿着接长了的裤子,脸色苍白但自命不凡地穿行在肮脏粗鄙的矿工孩子中间,格格不入,那样子真叫穷酸。但真到了英国,开始同情甚至敬佩起这种genteel精神:它透着一种朴素的美,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姿态,甚至是人穷志不短的精神。Genteel招人讨厌,是因为它不上不下,招阔人嘲弄,招穷人嫉恨。但回头想想,我们这些半半拉拉的知识分子,岂不是总深陷gentility情境之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活着?因此也可以把这个表示穷酸臭美的词说成是洁身自好呢。一个社会多是genteel之人,靠这种不上不下的顽强精神支撑着,否则就成了印度和南美,富人花天酒地,穷人彻底污浊堕落。
    诺丁汉像许多西方城市一样,只有一个繁华的小市中心,有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商场等,然后就是绵延不断的居民区和小镇子,靠几条大街串联起来,这样算起来,诺丁汉市就不算小城市了。许多城市城区很小,但周围方圆几十公里的延伸地带(被称作conglomerate)都算市,如西澳大利亚的佩斯市,但公共交通绝对没有诺丁汉这么方便快捷,因此那些小镇子本质上说算不得是城市的一部分的。而诺丁汉刚好处于伦敦、伯明翰这些大都市和小镇子之间,是松散的城市,不时会有花园园林甚至田野穿插其间,但大部分是成片的居民区和热闹的小镇子,居民区中间甚至有成片的各家分配的园子(allotment),可以种蔬菜、经济作物和鲜花,绿色植物疯长着,各家有各家风格的小破棚子,混乱一片,芜杂相间,看似城市里的乡村。这些由方便的公交系统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很适于居住的花园。在这里居住有一种与世无争的逍遥感,没有大都市的喧闹,但出了门又有公交车把你和城市和人群连在一起。这种城市是典型的中下阶级的城市。我向往这种都市和田园若即若离的地方,周围再有一所美丽的大学,有古色古香的小市镇供日常生活之用。诺丁汉真是文人的理想居住地,朴素的美和小布尔乔亚情调加上半分小农趣味的舒适让人觉得可以接近,因此让人敢于喜欢。
    劳伦斯曾激烈地谴责过英国人身上这种泥土气质,在《诺丁汉矿乡杂记》中指责诺丁汉“只是乱糟糟一团”,进而说“英国人的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的城市性的一面”。
    我相信这类半乡半城的城镇在20世纪初叶肯定是惨不忍睹的样子,因为还在形成过程中,加之那个时候正是工业化中期,环境一定是像劳伦斯说的那样“无可救药的卑贱”。
    现在的诺丁汉,依然能看出当年成形时的雏形,格局没有变,世纪初建的房子都还依然,那时肯定如劳伦斯说的那样是“恶魔般的工业促进者们在英国大地上胡乱建起绵延数英里的红砖‘住家’,像一块块可怕的疥癣”。可贵的是这些红砖小楼经过数百年的风雨基本没有垮掉,保留了当初的原貌,街道经过了修整,家家有了漂亮的小花园(劳伦斯时代的园中的厕所都消失了),整体环境改善后,这些红砖楼倒透着质朴的美了。
    劳伦斯不幸生长在工业化最为残酷的阶段,看到了人类对自然最为无情的掠夺和摧残,并记录下了这一切。我们今天的人读了劳伦斯的作品并来到后工业化的英国,看到劳伦斯描述过的那些摧残后的破败风景又大多被恢复了(如他的家乡伊斯特伍德),看到工业化年代的简朴建筑经过修饰(装了塑钢窗,修了整洁的花园等)展示在工业化前的风景线上,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时光纵横交错、支离破碎,一切都在劳伦斯的家乡交织、定格、叠印,像电视的抽帧效果那样扑朔迷离,说百感交集真不过分。我是带着对工业化时代英国的印象来到后工业化的英国的,结果看到的是前工业化时代与后工业化时代的叠画,中间毁坏的过程则要读劳伦斯的作品,而重新整合的过程记录却是空白,没有作家去写。
    但劳伦斯似乎不像热爱乡村和矿区那样热爱城市,没怎么正面描述过诺丁汉。他从9英里外的矿区小镇伊斯特伍德来这个城市上中学和附属于伦敦大学的学院,在工厂里当过小职员,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氛围和早期的资本主义文明对他来说是异己的,是不城不乡的大集市,晦暗、沉郁、嘈杂。他融不进去,这里没有他的位置。《虹》中的厄秀拉狠狠地咒骂过那所大学学院对人的压抑;一连用了好几个“虚伪”。现在那个旧大学的主楼成了诺丁汉另一所地区性大学——特伦特大学的一部分,依旧是那种半哥特式教堂般深沉的石头建筑,在市中心的莎士比亚路上,与安谧典雅的中产阶级住宅和教堂为邻,附近有皇家剧院和皇家音乐厅,不远处就是劳伦斯曾就读的诺丁汉中学,那座凝重大气如贵族庄园城堡的古老中学是中原一带最负盛名的学府,据说创办于16世纪。这一带是旧诺丁汉的文化教育区。劳伦斯这个矿工的儿子前后在这个高档文化区里学习和生活了5年,与弗里达热恋时敢于和这个大学教授夫人公然出双入对于皇家剧院,令那些上流社会人士百般猜忌侧目,与渥伦斯基和卡列宁娜出现在剧院里的尴尬与挑衅很有一比。这一带留下了劳伦斯青少年时代最为值得纪念的足迹。没有这片文化艺术区域的最初熏陶,劳伦斯怕是要埋没在矿区的小学校里一辈子不得出息的。这一带如今虽然略显杂乱,旧建筑破落了,新建筑风格迥异,两者难以和谐,但还是能透过平庸的市井感觉到当年的贵族气息,这种氛围在离伦敦几百里的中部算得上高贵之最了。
    而对于我访学的新诺丁汉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这座标志性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抢眼。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从此中原地区耸起了一所园林式大学,这等湖光山色的气势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写诗嘲弄一番:
    诺丁汉的新大学
    诺丁汉那座阴郁的城,在那里
    我上了中学和学院,在那里
    他们建了所新大学,为了
    分配新的知识
    它修得堂皇方正,靠得是
    高贵的掠夺,通过
    好心的杰赛?布特爵爷
    精明的算计
    儿时的我绝没想到,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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