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先生 作者:琳达·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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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先生 作者:琳达·霍华-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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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她至少有五分钟没有眨过眼睛。「谢谢。」他拉上窗帘,她全身的细胞齐声哀悼。
  「不用谢,」他轻声低笑。「也许改天妳可以投桃报李一番。」
  他不等她回答就挂断电话,这样也好,因为她在关上百叶窗时已是哑口无言。她在心里猛拍一下额头。笨!她只需要关上自己的百叶窗就行了。
  「对,好象我是笨蛋或白痴什么的。」她对「布布」说。
  为他宽衣解带的幻想令她吃惊,也令她兴奋。她是怎么回事,突然变成暴露狂了吗?她从来不曾像这样过,但是这会儿……她的乳头硬挺,身体的其余部分……不提也罢。她向来不赞成随便的性关系,此刻却突然充满对混蛋山姆的欲望。他怎么会脱掉衣服就从讨人嫌变成令人垂涎?
  「我有那么肤浅吗?」她问「布布」,想了想,然后点点头。「好象有。」
  「布布」瞄了一声,显然深有同感。
  天啊!以后她怎可能看到山姆而不想起他赤身露体的模样?怎可能跟他见面而不脸红或不让他看出她对他的肉体想入非非?她宁愿视他为敌人,也不愿视他为性幻想的对象。她宁愿她的性幻想对象距离她比较远……比方说,在电影银幕上。
  但他并不觉得难为情,所以她又何必尴尬。他们都是成年人了,不是吗?她以前看过裸体的男人,只是不曾见过裸体的山姆。他为什么不能挺着啤酒肚和垂着维也纳小香肠,偏偏要有坚硬如石的腹部和壮观的晨间勃起?
  她又开始流口水了。
  「太丢脸了,」她大声说。「我已经三十岁了,不是看到偶像明星就尖叫的少女。我最起码也应该能控制唾液腺才对。」
  她的唾液腺有不同的想法。每次山姆的身影在脑海里浮现大约每十秒一次她都得不断地吞咽口水。
  昨天早晨她提早出门时,正好遇到山姆要去上班。如果她今天按往常的时间出门,他应该已经走了吧?
  但他说过他在出特别任务,工作时间不固定,因此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她不可能把离家的时间控制到刚刚好跟他错开,所以不得不按照往常的时间出门和祈求走运。也许明天她就能若无其事地面对他,但今天不行,因为她的身体还太亢奋,唾液腺还在加班。她应该忘掉这件事,赶快准备上班。
  她站在衣橱前烦恼着。可能遇见刚刚看到他裸体的邻居时,该穿什么衣服?
  拜膝盖擦伤之赐,她终于决定了。在伤口痊愈之前,她只能穿长裤或长裙,这使她无法穿著膝上短裙扭腰摆臀地走出去。那件性感的黑色窄裙绝对不适合上班穿。受伤的膝盖阻止她做出不得体的行为。
  她选了衣橱里最男性化剪裁的长裤。不管她向来喜欢它是如何地服贴着臀部,或它每次都能引来男同事几句欣赏的评语,她今天都不会见到山姆。他一定比她更不自在。如果有谁要躲着谁,那也应该是他躲着她才对。
  难为情会对她露出那种坏坏的笑容吗?他知道他很好看:该死!何止是好看而已。
  为了使自己不去想他到底有多好看,她打开电视,一边更衣化妆,一边听晨间新闻。
  她正在涂腮红掩饰欢骨的瘀青时,地方新闻的晨间女主播吱吱喳喳地说:「佛洛伊德始终不明白女人要什么。如果跟本地的四位妇女谈过,他就会知道他著名问题的答案。广告后妳就会知道妳的丈夫或男友是不是完美先生。」
  晓蔷吃惊到连粗话都说不出来,她两腿发软地坐到马桶盖上。道妮那个长舌妇一定立刻把她们供出来了。不,如果她泄漏了姓名,电话早就响个不停了。她们到目前为止还是无名氏,但这种情况今天一定会改变。
  她快步走进卧室打电话给蒂洁,默默祈祷她的朋友还没有出门上班。蒂洁住得比较远,出门的时间也比较早。
  「喂?」蒂洁听来有点不耐烦。
  「我是晓蔷。妳有没有看今天的新闻报导?」
  「没有。怎么了?」
  「完美先生上电视新闻了。」
  「哦,我的天啊!」蒂洁听来快要昏倒,或呕吐,或两者皆是。
  「我想他们还不知道我们的名字,因为还没有人打电话来。但今天公司里一定会有人猜到,也就是说到了下午所有的人都会知道了。」
  「但不会上电视,对不对?嘉朗每天都看新闻。」
  「谁知道呢?」晓蔷按摩一下额头。「那要看现在的新闻有多慢了。如果我是妳,我就会关掉所有的电话和录音机。」
  「关掉了。」蒂洁说。「我猜我很快就会知道这桩婚姻值不值得维持下去。嘉朗一定不会高兴的,但我希望他会谅解。上星期五的聚会后,我想了很多,我发现……」
  嘉朗有许多项都不合格,晓蔷心想。
  「经过重新考虑,」蒂洁平静地说。「我决定不要关掉电话。该来的躲不掉,不如就让它早点来吧。」
  晓蔷挂断电话后,电视广告刚好结束。女主播麻雀般的声音令她瑟缩。
  「四位本地妇女公开她们对完美先生的条件清单……」
  三分钟后,晓蔷闭上眼睛靠在洗脸盆上。三分钟!三分钟在晨间新闻里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长。今天偏偏没有街头枪战、连环大车祸、战争饥荒,或诸如此类的大事可以挤掉这则不足挂齿的小事。
  报导里没有提到任何不雅的条件,但告诉观众可以从网站上得到所谓的「清单」及其相关文章。报导里访问了民众对清单的看法。大家似乎都同意前五项,但在那之后,意见开始分歧,通常是男性持一种看法,女性持另一种看法。
  如果她从今天开始休一个星期的假,等她从外蒙古回来时,这场风波也许就平息了。
  但那是懦夫的作法。如果蒂洁需要她,晓蔷知道她必须在她身边支持她。玛茜也有可能必须面对与男友分手的结局,但在晓蔷看来,失去大顿不算是多大的损失。何况玛茜也该吃点苦头,谁叫她当初要酒后失言把这件事泄漏给道妮知道。
  拖着因忧惧而沉重的步伐,她缓缓地走向她的跑车。打开门锁时,背后响起的开门声使她本能回头察看。她茫然地看着山姆转身锁上厨房门,片刻后记忆涌现,她手忙脚乱地去抓车门把。
  没有什么事比小小的丑闻更能使一个女人忘了她想要躲着某个男人,她懊恼地心想。他一直在监视她吗?
  「今天有没有好一点?」他趋前问。
  「有。」她把皮包扔进前座,矮身滑到方向盘后面。
  「别放在那里。」他劝告。「当妳在红绿灯前停下时,任何人都可以靠过来,突然把手伸进车窗里抢走皮包,在妳还不及搞清楚发生什么事时,就溜得无影无踪了。」
  她戴上太阳眼镜。「那么我该把它放在哪里?」
  「行李厢最安全。」
  「那样很不方便。」
  他耸耸肩。那个动作使她注意到他的肩膀有多宽,接着想起他身体的其余部分,她的脸颊开始发烫。他为什么不能是酒鬼?为什么不继续穿著骯脏破旧的衣裤?他偏偏要穿燕麦色的宽松长裤和湛蓝色的丝衬衫,打着乳白、深红和蓝色的领带,臂弯上挂着外套,手枪插在右腰背的枪套里。他那副强悍又有自信的模样搞得她心神不宁。
  「很抱歉今天早晨令妳难为情。」他说。「我还没有完全睡醒,没有注意窗户。」
  她故作不在乎地耸耸肩。「我没有难为情,意外在所难免。」她只想把车开走,但他站得太近,使她无法关车门。
  他在车身和敞开的车门之间蹲下。「妳确定妳没事吗?我们已经谈了大约三十秒,妳还没有侮辱我。」
  「我在保留精力,以防万一有大事发生。」
  他咧嘴而笑。「这样才像妳,现在我觉得好多了。」他伸出手轻触她的颧骨。「瘀青退了。」
  「没有退,是化妆品的功劳。」
  「原来如此。」他的手指滑到她下颚的浅沟,轻点一下后才把手收回去。
  晓蔷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驾驶座里,恍然大悟他在跟她打情骂俏,一颗心又开始小鹿乱撞。
  哦,乖乖。
  「别吻我。」她警告,觉得他更加挨近她,但没有看到他移动。他凝视着她的脸,那种专注的眼神彷佛在预告他即将采取行动。
  「我没有那个打算。」他似笑非笑地回答。「我没有把皮鞭带在身上。」他站起来,退后一步,手放在车门上准备关门。他突然停下来,低头望向她。「何况,我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我们两个都得上班,我不喜欢草草了事。我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她知道她不该开口。她知道她应该关上车门直接把车开走,但她还是茫然地问:「两个小时?」
  「对。」他又缓缓露出那种危险的微笑。「三个小时会更好,因为我猜只要我一吻妳,到最后我们两个都会一丝不挂。」
  「噢!」晓蔷喃喃自语,心不在焉地驾车驶向公司,就底特律的交通而言,那种开车法十分危险。「噢?」那算哪门子的反唇相稽?她为什么没有说「作你的春秋大梦,老兄。」或是「天啊!地狱在我不注意时结冰了吗?」这类的话。天啊!她为什么没有说「噢」以外的任何话。她连在说梦话也比那个尖酸刻薄。
  她那声「噢」不是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的,好象她在问事情,而答案并不怎么有趣。不,那声该死的「噢」说得有气无力。现在他一定以为他只需要勾勾手指头,她就会乖乖跟他上床。
  最惨的是,他可能猜对了。
  不行、不行、不行!她不随便和人发生性关系,但对认真的男女关系也不在行,所以她等于是今生与恋爱无缘。她绝不会跟隔壁邻居发生一夜情。她昨天或是前天还认为他是混蛋。
  她甚至不喜欢他。呃,不太喜欢。她很佩服他制伏醉汉的手法,有时只有蛮力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看到那个醉汉的脸被压在泥土里就令她感到非常满意。
  除了蛮力和肉体以外,山姆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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