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朝的征战和对外用兵
忽必烈建立元朝消灭南宋后,皇族内部诸王争权夺势的斗争日益频繁。成吉思汗正妻生有四个儿子:即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他们本来都有资格继承汗位。成吉思汗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为他们分封土地,各有各的势力,为日后互相斗争填下了祸根。先是窝阔台得汗位。在窝阔台儿子贵由为汗时,几乎爆发了内战。贵由死于行军途中,后由拖雷长子蒙哥为汗。(窝阔台、察合台两系反对,被镇压)。斗争的结果是蒙古国分裂为四个汗国。
忽必烈至元初年,窝阔台后王海都和察合台等的诸王等都不断和忽必烈的军队作战。甚至占领了和林。忽必烈年逾七十亲征,收复了和林。直到元成宗大德十年( 1038 、至大元年),漠北才最终全部平定。长期的战争维护了统一,有积极意义,但是战争消耗国力,也加深了内部的矛盾,加速了汗国的分裂。
此外,忽必烈还曾联合高丽攻打日本。至元 17 年,元政府组建了大规模战船攻打日本,遇到飓风,大败而回。
至元十九年至三十四年( 1282 年— 1293 年),元政府多次发兵攻打安南,攻下占城。由于北方人不 适应那里的气候,多染疾病,元兵死伤很多。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忽必烈死,新即位的元成宗才下令罢安南兵。
此外,至元年间,忽必烈还三次下令征讨缅国(今缅甸),至元二十四年,“缅始平,乃定岁贡方物。”至元 29 年,又远侵爪哇岛,爪哇的统治者降元,后遭爪哇军反抗,只得退兵。
总之,忽必烈的对外用兵,带有侵略的性质。它给邻国人民带来痛苦,也加重本国人民的负担,给中国的各族人民带来苦难。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其他国家加深了认识,这在客观上有一定意义。
四、元朝的疆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加强
元朝疆域辽阔,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为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
唐朝原有的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的版图。对不同地区元朝采取了不同的因地制宜的统治政策,进一步巩固了统一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
1 .在岭(漠)北地区:相当于今天内蒙、新疆以北今天外蒙周围及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这一辽阔区域。大蒙古国时期,这些地域由蒙古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元朝武宗时设岭北行省(今和林)。行省内无州、县建制,按蒙古旧有的千户、百户作行政单位,不设州县。诸王分地是漠北一类特殊的政区,有一定独立性。元政府在至元年间曾将大批汉军、南宋降附军(南人)、蒙古军民等调往那里,促进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
2 .西北地区:名义上,元朝的疆域很辽阔,应包括四个宗藩国,但四化上汗国实际上呈独立和半独立状态。元朝直辖地主要包括今天新疆、青海的部分地域和甘肃大部。甘肃行省(原西厦大部分领土)在元朝地方官员的积极努力下,水利得到了恢复和重修,生产发展,人口增加。今天新疆地区,是畏兀儿人聚居区,元朝也设官府,置大都护、副都护等。置驿站,设屯戍,行交钞,计亩征税。并有不少汉人,在那里与回纥人共同生活。各族进一步融合,对开发大西北共同做出了贡献。
3 .西藏地区
唐朝时强大的吐蕃王国在 9 世纪以后由于内乱分裂了, 11 世纪时。(即北宋时),西藏地区佛教寺院势力发展壮大起来,寺院僧侣集团的政治、经济力量大大扩张,使地方世族首领转而投靠和依赖寺院僧侣集团。于是在西藏地区出现了各个佛教教派,各教派都以大寺院为中心,形成由住持统治的宗教小王国。如乌思(前藏)地区的噶丹派;后藏盛行萨斯迦派等等,搽里八派活动在搽里(今拉萨东南)等等。这种政教分裂、互相斗争的状况,直到 13 世纪中叶(南宋后期)才发生变化。
1239 年,蒙古派军进入乌思藏, 1244 年,如前所述,蒙古皇子阔端召见萨斯迦派首领萨斯迦,班智达公哥监藏(简称萨班),萨班带着他的侄子八思巴于 1246 年到达阔端驻地凉州。 1247 年,阔端与萨班议定藏地归附蒙古条款,(蒙古与西藏建立了宗藩关系),并由萨班致书乌思、藏、纳里(今阿里),各地僧侣首领,在萨迦派的带动下,各教派首领均归附蒙古。由于西藏政治上分裂,各地还有一些未归附的部落,蒙古对这些地区继续用兵或招降,直到忽必烈时代,才完成对西藏地区的完全控制。
至元六年( 1269 ),忽必烈封皇子奥鲁赤为西平王,以西藏地区为其封地,此后,西藏地区一直由奥鲁赤及其继承者受命处理。随着元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藩王权势削弱,西藏地区军民财赋由元朝朝廷设置的地方官府进行管理,并统辖于中央宣政院。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一个行省机构,所以西藏地区不设行省。宣政院和一般行省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央它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不必经过中书省,表明元朝统治者对西藏的重视。同时,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忽必烈采取了扶植宗教势力,帮助自己进行统治的政策。“因其俗而柔其人”。他扶植率先归附的萨斯迦派,封该派新首领八思巴为国师(即帝师),命八思巴之弟萨斯迦寺恰纳统治西藏地区。
元朝政府在西藏地区设立了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置都元帅、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前后藏又分 13 个万户,万户长以上的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元政府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总之,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西藏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都由元朝中央政府所规定。
4 .在云南地区
两宋时云南为大理国统治。在灭南宋前,为了实施忽必烈从西南迂回包抄南宋的战略战术,蒙古军必须攻下大理。公元 1253 年,蒙古军在忽必烈率领下挺进到大理,并于 1254 年初灭大理国。至元十一年,元政府在大理国旧地建置云南行省,按内地制度,设置路、府、州、县。但除了行省主要由流官担任外,路以下各级官府机构中大部分任用土官,由当地土著民族上层人物担任,有品秩而不入流。云南行省辖区包括今天云南全省及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区。在这里,元朝进行有效的政治统治,实行屯田,推广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使云南地区真正与祖国内地统一起来。云南与内地统一为一体,对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对云南地区经济、文化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5 .台湾、澎湖地区
南宋时,澎湖已与泉州的晋江县确立了较明确的隶属关系。元朝进一步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地区,并征收盐税。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权力机构。同时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归湖广行省管辖,元朝政府也对那里进行了有效管理。
6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民族成分复杂,除汉族、蒙古族外,还有契丹、女真、水达达、兀者、吉里迷等众多民族或部族。
元朝在东北地区设有辽阳行省,下设七路一府,并建陆站 120 处。行省辖境东到大海(包括库页岛在内),东南与高丽接壤。州县主要集中在中南部诸路。北部诸族土广人稀,处于游牧状态,有五个军民万户府。汉人、蒙古人和当地的女真人,共同开发,促进了黑龙江下游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
总之,元朝是我国规模空前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进一步融合和交流,开发了边疆,巩固了国家统一,一个新的民族——回族这时在中国形成,对民族历史发展影响深远。蒙古族也形成于此时。
7 .驿站与急递铺
为了加强大一统国家的内部联系,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迅速传递信息,元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驿站和急递铺系统。
“站”一词来自蒙古语,在元朝它往往与“驿”合用,并渐渐取代后者,沿用至今如(车站)。元朝建立后,大力发展驿站制度,做到了“人迹所至,皆置驿传,使驿往来,如行国中”(《元史》卷 63 《地理志六》)“星罗棋布,脉络通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永乐大典》卷 19419 《站赤》)
元政府以大都为中心,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驿站,东连高丽,东北至奴儿干(今黑龙江口一带),北达吉利吉思,西通伊利、钦察两汗国,西南抵乌思藏(今前、后藏地区),南接安南(今越南北部)、缅国,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全国共设有驿站(或曰站赤) 1500 处。分为水站、陆站等。
驿站主要为各级政府因公差遣人员服务,提供交通工具、住所、饮食、薪炭等,也用来运输官府物资,是当时最便利的交通体系。各站设提领、副使、百户、司吏等职,大站在提领之上复设有驿令。具体服务人员从当地百姓中签发,单立户籍,称站户。每站站户数目或上千,或数百,全国共 30 万户以上。
因公乘驿人员在要求驿站提供服务时,必须出示凭证。乘驿凭证主要有圆牌和铺马圣旨。“圆牌”专为军情急事遣使之用,由朝廷统一铸造,严格管理。佩戴圆牌的使者,享有择骑良马,兼程驰驿以至夺骑官民马匹等特权。一般差遣人员用“铺马圣旨”乘驿。铺马圣旨用蒙古文书写,标明起马数目,通常由中书省奏准,加盖御玺,颁发给诸王贵族和各级官府,并填写领受者名称,以限定在职责范围内使用。在重要城市或一些大的驿站,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