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悲剧 [美]西奥多.德莱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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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 [美]西奥多.德莱塞-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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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西奥多·德莱塞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 1994…11

 
  美国梦的牺牲品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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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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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作者介绍:
  西奥图。德莱塞,(l871~1945)美国小说家。出生于破产小业主家庭。曾长期在社会底层劳动挣扎。青年时期曾任报刊记者和编辑,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1917年后倾向社会主义,1928年应邀访苏,1945年申请参加美国共产党。德莱塞是倾向社会主义的美国现实主义作家。1928年访苏前,他的创作仍属批判现实主义范畴。写出了揭露美国社会贫富悬殊、道德沦丧的长篇小说《嘉莉妹妹》(1900)、《珍妮姑娘》(1911)和揭露金融资产阶级的发家及其必然灭亡的长篇小说《欲望三部曲》(第1部《金融家》1912,第2部《巨人》1914,第3部《斯多葛》1947)。代表作长篇小说《美国的悲剧》(1925)通过一个穷教士儿子克莱特。格里菲斯为追逐金钱财势堕落为蓄意杀人犯的故事,不仅揭示了利己主义恶性膨胀的严重后果,同时更揭露了金钱至上的美国生活方式对人的普遍的罪恶性腐蚀毒害作用。这时期作者尽管也受社会进化论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的影响,且把它们运用于人物构思和心理刻画上,但他把他们跟社会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并未陷入生物和情欲的泥淖,反使作品具有丰满的现实主义内容和巨大艺术感染力。1928年访苏后,随着德菜塞政治立场的转变,他的创作也开始走向社会主义现实主义道路。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德莱塞访苏印象记》(1928),政论集《悲剧的美国》(1931),短篇小说集《妇女群像》(1929)等。德莱塞的主要作品,现都已有中文译本。

  美国梦的牺牲品*
  (代译序)
     题名源自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F。O。马蒂逊对本书的评语。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文学揭开了一个新时期。这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这二十年间,群星灿烂,异彩纷呈,显现出空前繁荣的壮观。当时,西奥多。德莱塞异军突起,驰骋文坛,独领风骚;他既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他拥有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时代人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家都在内,他们正在他的周围茁壮成长,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的青睐。这个新秀群落不断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时期,他们中间,诸如辛克莱。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无不深知德莱塞为他们创作开辟了道路。此时刚开始文学生涯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70)甚至誉称德莱塞是当代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庄严仪式上的答词中,还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伟绩。作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个美国作家,路易斯认为德莱塞才是荣膺该奖的更佳人选,说:“德莱塞常常得不到人们的赏识,有时还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别的美国作家相比,他总是独辟蹊径,勇往直前,在美国小说领域里,为从维多利亚时期和豪威尔斯式的胆怯与斯文风格转向忠实、大胆和生活的激情扫清了道路。没有他披荆斩棘地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绘出来。”因此,美国评论家认为,德莱塞忠于生活,大胆创新,突破了美国文坛上传统思想禁锢,解放了美国的小说,给美国文学带来了一场革命,并且把他跟福克纳、海明威并列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仅有的三大小说家。
  德莱塞又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来自下层社会、非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重要作家。本来美国作家中出身贫寒并不罕见,毕竟都属于美国社会内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莱塞是在1871年8月27日出生于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个德国移民家庭,显然是一个外人。他秉性刚烈,桀骜不驯,曾经自嘲为“以实玛利,一个流浪汉”
  □,意谓化外之民,备受歧视。
  德莱塞的父亲是一位虔诚、古板、平庸无能的天主教徒,当年为了逃避兵役流亡到美国,婚后生下了十几个子女,不幸经常失业,而且胸襟狭隘,执迷不悟,对待子女犹如暴君,以致大多数子女沦入不正经的生活,甚至堕落。只有保罗。德列塞除外,他开头仅仅是个闯江湖的滑稽艺人,后来成了流行歌曲作家,红极一时。在他弟弟德莱塞的心目中,不消说是成功的榜样。德莱塞的母亲,秉性温柔,克勤克俭,是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具有斯拉夫血统的孟诺派的新教徒。德莱塞八岁时,目不识丁的母亲为生活所迫,带着他和其他三个幼小孩子离开了家庭,在中西部从一个市镇流浪到另一个市镇。因此,子女们经常被迫辍学。他们一家人始终过着极其窘困而又遭人非议的生活。德莱塞的童年,饱尝贫困无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后来他全都写进了《美国悲剧》的开头几章里去。
   □《圣经》中一人物,为亚伯拉罕与夏甲之子。夏甲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后来夏甲与以实玛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旷野里。见《旧约。创世记》第16章第1─6节,第15─16节,第21章第9─14节。
  1887年他初次独自来到了芝加哥,先后在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尽管如此,他还是被这个充满兴奋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学老师慷慨资助下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念题名源自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F。O。马蒂逊对本书的评语。
  书,无奈次年即辍学,到芝加哥某地产公司和家具公司当收帐员,整日挨门逐户去敛钱,使他接触到下层社会各种人物和阴暗面,为日后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创作中的悲剧性思想和自然主义色彩。正如舍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来存在过的一切抑郁、阴暗和沉重,在他笔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丧,他不知道该如何改变生活,因而他描绘生活一如所见──真实,毫不伪装。”1892年,德莱塞进入了报界,开始记者生涯,先后在芝加哥《环球报》、圣路易斯《环球─民主报》和《共和报》任职。当时,新闻工作往往成为许多作家练武之地。德莱塞在芝加哥还目睹了一边是花天酒地,一边是赤贫如洗的强烈对比。他亲眼看到贫穷如何受人鄙视,伪善如何畅行无阻。于是,德莱塞执意要对他目睹的现状进行道德评价,这不仅是十分自然,而且从主观上来说,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认识的开端,从而引导他去构思创作自己的小说。1895年,德莱塞寓居纽约,正式从事写作,同时编辑杂志,经常往来于芝加哥、圣路易斯、托莱多、克利夫兰、匹兹堡各大城市之间,视野较前更为深广地接触到当时现实生活中各个不同的层面,亲眼目睹了贫民窟、酗酒、色情、凶杀、拐骗、抢劫……使他更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美国的现实是一种“残酷的、不公道的现实”,是一个“毁灭的过程,而幸福只不过是幻想而已”。德莱塞想把这些真相在报刊上反映出来,可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当我想谈谈穷人的痛苦和他们身受的压迫时,我受到了嘲笑。于是,我就抛弃了新闻记者的工作而开始写作,来揭发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莱塞的审美能力根本没有经过系统的培养。从青少年时代起,他只要有机会接触到书籍,就会废寝忘食,埋头阅读。在几部自传体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回忆往昔读书的乐趣。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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