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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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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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之书,而实不能谓为高尚纯洁贞一之爱情之标准。又曰红楼之言情,只写得痴儿女之一部分,此言诚深得红楼之表面文字矣。夫所谓高尚、纯洁、贞一爱情,宁易言之。古诗云,‘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尚未能到此程度。意惟《聊斋》中之乔女,足以当此。然彼固劈空撰出,而实别有所托,未必女界中果有其入。《红楼》之底面为种族的政治历史小说,乌得有此?”。从根本上说,蔡元培和邓狂言都是政治索隐派,时代思潮和文化环境方面的因素不可忽视。寿鹏飞和景梅九虽然去辛亥革命稍远,但辛亥革命面对的问题,在他们生活的二三十年代并没有全部解决。三十年代的日本发动侵华战争,陷中国人民于水火,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学者们的种族思想再次被唤醒,以弘扬种族思想为特征的红学索隐派又跃跃欲试,正不足怪。    
    关于这一点,景梅九在《红楼梦真谛》的代序言中说得很直白,毫不隐讳促使他为《红楼梦》做索隐的时代的和政治的因素。他写道:    
    乃不意迩来强寇侵凌,祸迫亡国,种族隐痛,突激心潮。回诵“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以及“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两绝句,颇觉原著者亡国悲恨难堪,而一腔红泪倾出双眸矣。盖荒者,亡也,唐者,中国也,即亡国之谓。人世之酸辛,莫甚于亡国。“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似不觉亡国之可悲。及至唤醒痴梦,始知大好河山,与我长别,则“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矣。噫!此非黛玉葬花时节时之痴想、之悲情欤?“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亡国之人,真不知身死何所。瓜分耶?共管耶?印度耶?安南耶?高丽耶?波兰耶?“我有宫室,他人是保;我有车马,他人是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鞭笞,我为畜类。“前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昔者唯我独尊,今则寄人篱下矣。平素心比天高,一旦身为下贱矣。将如金寡妇之忍辱乎?抑如刘老老之谄事耶?将如林四娘之殉义乎?抑如花袭人之惜死耶?将如柳湘莲之肆志乎?抑如包勇、焦大之屈身耶?将如尤三姐之烈性乎?抑如尤二姐之柔情耶?将如邢岫烟之沉默乎?抑如晴雯之暴露耶?将如林黛玉之孤高乎?抑如薛宝钗之圆滑耶?将如薛宝琴之和顺手?抑如夏金桂之乖背耶?将如史湘云之豪爽乎?抑如香菱之痴呆耶?吁嗟乎,今后之同胞,何拒何容,何去何从,或死或生,或辱或荣,其所以自择自处之分位,均在红楼一梦中。    
    景氏写作《红楼梦真谛》正值如火如荼的抗日战争时期,他的发挥民族感情,可谓理所必然。但三十年代毕竟不同于清末民初,人们不满意借题发挥的红学,要求对《红楼梦》给予科学的解释。就世态人情来说,我们对景氏以及其他的强调《红楼梦》具有种族思想的索隐派寄以同情,因为每个研究者都不能离开他所生活、所感知的时代环境;就对文学作品的阐释来说,我们不能不指出他们以意为之的非科学性。如果仅仅是作为读者,目的只是阅读和欣赏文学作品,不妨各取所需,投其所好;但作为写给别人看的意在对一部作品给予科学解释的研究论著,则不能简单地把文学作品当作浇自己块垒的一杯酒。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索隐派的复活(1)

    索隐派红学在考证派和小说批评派的打击之下,自二十年代以来便进入了衰歇期。寿鹏飞的《红楼梦本事辨正》、景梅九的《红楼梦真谛》,在二三十年代具有一定代表性,但影响并不大。四十年代中期方豪发表《红楼梦新考》,表示确信顺治与董妃恋爱故事说“有一部分真实性”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300页。,只是一笔带过,未做任何论证。五十年代以后,索隐派在大陆上基本上消失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索隐派在大陆上虽基本消失,却在海外得到复活。1959年,新加坡青年书局出版了潘重规的《红楼梦新解》,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汉族志士用隐语写隐痛隐事的隐书”潘重规:《红楼梦新解》第1页,新加坡青年书局1959年印行,下面引录该书不一一注出。,把多少年来争论不休的作品的本事问题又提了出来。潘先生表示同意蔡元培的观察,而不同意胡适的“作者自述生平”的观点。具体论证方面,《红楼梦新解》则显得鲜于创见,许多提法,如说宝玉影射传国玉玺,林黛玉代表明朝,薛宝钗代表清朝,林、薛争取宝玉象征明、清争夺政权,《风月宝鉴》就是明清宝鉴,以及列举的理由,包括宝钗的“钗”字拆开为“又金”,亦即后金,薛蟠的“蟠”字从虫,“犹狄从犬”,是指其为异族番人,通灵玉的形状和传国玺差不多,上面的刻字略同于玉玺上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还有袭人是龙衣人,蒋玉函住在紫檀堡,暗含有装玉玺的匣子的意思,等等,都可以从王、蔡、邓、寿、景诸家著作中找到出处。潘重规先生的发挥之处,一是认为“宝玉爱吃胭脂,是从玉玺要印朱泥上想出来的”,而且说第四十四回提到的胭脂盒就是印泥盒;二是把有关的理由编缀起来,变成:“一块玉石,镌上传国玺的文字,印上朱泥,盛在紫檀盒子里,用龙衣包袱缠裹,试问,这是甚么捞什子呢?这不分明点醒读者,宝玉就是传国玺吗?在这里,我们既知宝玉即是传国玺,所以衔玉而生的这个人自然是天子的身份。”旁证是,第三十四回薛蟠有“难道宝玉是天王”的话;第四十六回鸳鸯也说过“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第十六回又写宝玉的威力可以吓倒鬼判。在引述这些例证之后,潘重规先生写道:“由于全书中这一类的明呼暗唤、旁敲侧击的启示触目皆是,所以我说宝玉是影射传国玺,而不敢相信《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的说法。”    
    关于《红楼梦》的创作目的,潘先生认为第一是反清,第二是复明,与蔡元培的观点完全相同。他说第七回焦大的醉骂,是影射清初皇太后下嫁睿亲王多尔衮之事,用以揭露清室的秽德;第十九回宝玉的除“明明德”外无书的议论,是暗示明朝才是正统。应该说,这都算不得什么新鲜见解,只不过在考证派红学占优势的情况下,索隐派几乎销声匿迹,又重提旧案,在不甚了解《红楼梦》研究历史的读者群中,仍不失某种新鲜感。就潘重规本人来说,也应看做是在学术上有勇气的表现,因为他是在向胡适挑战,至少要冒被指为“猜笨谜”的危险。《红楼梦新解》不同于以往的索隐的地方,是没有把索隐扩大化,主要围绕作者的立意即创作思想加以探究,避免了将书中的情节与人物一一指实的做法,更没有征引大量野史轶闻进行比附,在思路的出发点上和蔡元培较为接近,因此不失为聪明的、保持学术向度的索隐。    
    索隐派一般都否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潘重规先生亦如是。但他没有指实具体人物,只揣想是出自明末清初某一隐名的遗民志士的手笔,后来又说原作者就是书中屡屡出现的“石头”潘重规:《红楼梦的发端》,参见《红楼梦新辨》第72至第94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74年版。。从书中的具体描写看,“石头”拥有作者的身份,似不成问题,只不过何以知道“石头”就一定不是曹雪芹的化身?所以对著作权问题提出疑问可以,论定则缺乏证据。总的看,潘先生的《红楼梦新解》,并不比以前的诸家索隐有多少前进,而且是以单篇文章的形式出现的,不能算作索隐方法的系统撰述。但他持论甚坚,在论证宝玉的帝王身份方面颇具说服力。潘先生研究《红楼梦》,不是只采用索隐一种方法,在考证和小说批评方面也多有发挥,这里来不及评估他治红学的全部成果。    
     1972年在台中市印行的杜世杰的《红楼梦原理》,是继潘重规先生的《红楼梦新解》之后的又一部索隐派著作,全书分“总论”与“各论”两部分,“总论”七篇,三十三章;“各论”十四篇,五十章,共二十一篇,八十三章,三十多万字,是自索隐派问世以来篇幅最大、最具系统的一部红学论著杜氏在《红楼梦原理》“例言”中称,该书系在其所著《红楼梦悲金悼玉考实》一书的基础上删改而成,《考实》笔者未见。。    
    杜世杰在《红楼梦原理》中阐述的基本观点略同于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认为蔡氏关于“《石头记》者,清康熙朝之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见解“非常正确”,但不满意只着重于康熙朝的几个名士,认为蔡氏“没有发现红学真实结构,而愈走愈偏,给胡适以攻击之弱点”。对王梦阮、沈瓶庵的索隐,杜世杰同样感到不尽满意,他说:“对红学真事隐发现最多的,要算王梦阮之《石头记索隐》,但王氏之方法一无可取。王氏熟悉明清史实及清宫掌故,完全以历史故事附会《红楼梦》上各情节,因而有许多情节被他射中,而他自己所留下的矛盾,也足以否定他自己,所以经不起胡适的攻击。”那么,杜世杰的“方法”是什么呢?他所发现的红学的“真实结构”在哪里?《红楼梦原理》的总论部分第一、第二两篇对此做了回答。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索隐派的复活(2)

    第一篇以“看《风月宝鉴》概论”为题,从八个方面概括了阅读和研究《红楼梦》的方法。即(一)看反面;(二)释代字;(三)谐韵释义;(四)拆字谐韵;(五)解剖归并;(六)对偶求证;(七)名实相符;(八)巧接。何谓看反面?杜氏说:“《红楼梦》之反面,即是反常地方,反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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