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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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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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占去了整个傍晚。当灯油燃尽后,货郎对着黑暗,继续诉说他那鲁莽而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是一个快乐的青年,家中的长子,所受的培养和教育都是为了将来能够继承种植园。问题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竟然叛经离道地爱上了一个黑女仆,一个叫露辛达的奴隶。他自称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过疯狂的程度,因为在每个人眼里,哪怕仅爱她一点点,都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那时她22岁,是一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皮肤的颜色不比鞣制过的鹿皮深多少,他说。她是一朵黄玫瑰。    
使问题更形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刚娶了县里另一位大种植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似锦,远近的姑娘都随他挑。奥德尔相中的是一个娇柔体弱的姑娘,经常神经紧张头晕疲惫,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一下午。但她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美,奥德尔非她不娶。可是,婚礼之后,当他解下新娘的大蓬裙,眼前就几乎没剩下什么了。她是那么的瘦小纤细。他在妻子身上,没看到任何东西,可以锁住自己的心。    
全家人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奥德尔、他新过门的小媳妇、他的父母、弟弟,还有一个姊妹。奥德尔要做的事不多,他父亲还没到那个愿意放开任何一点权力的年龄。并不是说父亲在管理田产方面有什么非他莫属的过人之处,他一生最不得了的业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后,成功地提高了口味,认为苦艾酒好过威士忌。    
闲来无事,奥德尔花许多时间读司哥特的小说,天气冷的那几个月就去打猎,热的时候钓鱼,还对养马生出了兴趣。他觉得生活无聊已极。    
露辛达是作为赌牌的筹码,被他父亲赢回来的。那次秋天猎熊,他父亲赢了五花八门许多东西,一个晚上的赌局,就有许多口猪、几家子奴隶、一匹鞍马、一窝捕鸟的猎犬,一支英国造的上好猎枪和露辛达在几人间易手。被从前的主人打发过来那天,她只带着一块方布,里面裹着她所有的东西,布包还没个南瓜大。    
露辛达被派到厨房干活,奥德尔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他走进厨房,当即就爱上了她闪亮的黑发,她清秀的手、脚和足踝,锁骨处绷紧的皮肤。她光着脚,奥德尔对英曼说,他站在那里,向下看着她漂亮的小脚丫,恨不得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    
此后的几个月,他经常坐在炉灶边的一把椅子里,手捧咖啡,痴痴地看着露辛达,直到房子里每个人都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天,父亲把他叫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的话说,把她随便带到哪间外屋,跟她干一回。    
奥德尔吓了一跳。他是在恋爱,他解释说。    
他的父亲笑了。我养了个傻瓜,他说。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什么都得干。    
奥德尔陷入绝望之中,经常整天卧床不起。要么就在县里四处游荡,喝酒赌博。直至他发现,每周有两天,那个农民的老婆和露辛达都会进城来卖鸡蛋。    
每逢这些日子,奥德尔就会起个大早,精神焕发地张罗着出去打猎。他给一匹马备上鞍具,带着一支装在枪套里上了膛的猎枪和一对猎犬,在门廊处翻身上马。一人一骑跑出几英里,狗在后面撒欢地跟着,不时钻进树林兴致勃勃地嗅来嗅去,好似真要打猎一般。他骑马从城中穿过,继续沿路向前,直到看见露辛达。她赤脚走在路上,胳膊上挎着一篮子鸡蛋。他会下马走在她身边,拿过篮子替她提着,努力找一个话题跟她聊天。在那数月间,他从不曾想过要把她拽到林子里。她会乞求他不要再来,为他自己,也为了她好。回到城边,他把篮子还给露辛达,执着她的手,分别时,俩人都低下了头。    
当然,最终奥德尔还是把她拉进了树林,躺到长松叶铺就的床上。打那以后,每月都有几晚,他去露辛达的木屋与她幽会。他给马缚上脚绊,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进那片松林间的空地,她的小屋就在此处。她会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跑出来迎他,他抱住她,带她返回屋中,与她睡觉,直到黎明将至。    
他寻找各种理由不回家,最主要的借口是打浣熊。很快,附近一带的奴隶都知道,奥德尔会出大价钱买新杀的浣熊。如果赶上了,奥德尔就在回家的途中买一只,来证实他晚间狩猎的故事。否则,就只好对着家人哀叹自己射术不精,抱怨猎犬经验不足,猎物也越来越少。    
这种情况维持了大约一年。然后一天晚上,露辛达告诉奥德尔,她怀孕了。这下,奥德尔再也无法继续忍耐,第二天就去找他的父亲。俩人在所谓的书房见面,虽然父亲在那里唯一读过的东西就是种植园的大账本。他们站在壁炉边,奥德尔提议自己把露辛达买下来,他愿意付任何价钱,决不吝惜。父亲坐了下来,吃惊地眨巴着眼睛。我没太听懂你的意思,他说,你买这个黑鬼,究竟是为了让她干农活,还是为了她的屄?    
奥德尔在父亲的左耳上猛击了一拳。老头倒了下去,爬起来,又再跌倒,鲜血从耳孔中流出。他高喊救命。    
接下来的一星期,奥德尔被锁在一间放腌菜的储藏室里,头上和两肋满是淤伤,全是拜弟弟和父亲的工头所赐。被关起来的第二天,他的父亲来到门口,隔着门缝说:我已经把那条母狗卖到密西西比了。    
奥德尔一次次用身体撞击着木门,那一夜,他像一只猎浣熊的狗一样不停地嚎叫。接下来的几日,他的狂嚎仍是时断时续,周期性地发作。    
等他终于疲倦到叫不出声,父亲才把门锁打开。奥德尔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天光刺得他眼睛直眨。我相信你已经接受了教训,父亲说完向下坡的农田扬长而去,边走边用鞭稍抽打着草穗和野花。    
奥德尔回房收拾起一包衣物,从父亲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取走所有能找到的现金——相当大的一袋金币和一厚沓纸钞。他又来到母亲房间,拿了一枚镶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一只祖母绿戒指、几串珍珠项链。奥德尔出到屋外,备鞍上马,朝密西西比骑去。    
在战前的那几年,他找遍了种植棉花的各州,累垮了三匹马,用光了全部的钱财,但露辛达仍是渺无踪影。他从未再踏上过家乡的土地。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依然在寻找。这就是为什么,当需要靠自己赚钱的时候,他选了一个到处漫游的行当。他的生意日渐败落,从赶着马车的行商,成了如今推着车子补锅兼卖货的小贩。他已经快跌到谷底,可以想见,用不了多久,就得拉着连轮子都没有的爬犁或雪橇了,或者干脆只身背起货囊,卖些小玩意儿。    
故事讲完,英曼和奥德尔发现他们已经把壶中的酒喝光。奥德尔再去他的货品袋中翻出了两小瓶成药汁,主要成分是酒精。他们坐着啜饮,过了一会儿奥德尔说,我所见过的惨事你想都想不出。他讲起自己在密西西比四处寻找露辛达,路上目睹的情状让他担心,她已经去到了另一个世界,走得可怕而血腥;还有一些事更让他害怕露辛达并没有死。有的黑奴被活活烧死;说不上因为什么小事,他们就可能被切掉耳朵和手指。他见过的最可怕的酷刑,出现在纳奇兹附近。当时他正走在河边一条荒僻的路上,忽然听到远处的树林里有兀鹰扑腾,发出凄厉的叫声。他拿起猎枪进林察看,发现一个女人被囚在用搭豆角架的木棍做成的笼子里,置于一棵弗吉尼亚栎下,树上黑压压地栖满了兀鹰。笼子上也落满了兀鹰,它们不停地啄里面的女人,已经叼出了她的一只眼珠,撕掉了胳膊和后背上许多皮肉。    
当她用剩余的一只眼睛看见奥德尔,就尖叫道:快开枪打死我。但奥德尔把两管铅弹全都射到树上,兀鹰跌落满地,其它的仓皇飞走。奥德尔突然生出一种恐惧,怕这个女人就是露辛达。他走上前用枪托砸开笼子,把她拉出来放倒在地,给她喝水。他茫无头绪,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然而,不等他拿定主意,那女人已经口吐鲜血死了。他看着她,摸摸她的脚、锁骨和头发。这女人不可能是露辛达,肤色不同,而且脚的骨节很大。    
奥德尔说完之后人已经醉了,坐在那里用衬衫的袖口擦去眼中的泪水。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英曼实在没有更好的话可说。    
一早,英曼离开被火烧出破洞的酒馆,在迷蒙的雾气中上路了。维西很快赶了上来,一只眼睛下面被剃刀割出了一条细细的口子,还在淌血,他不停地拿大衣的袖子去擦。    
——晚上受罪了?英曼说。    
——她不是真想伤害我。这一刀都是因为我要她陪一夜,价钱上又不肯让步。至少我最大的担心没变成现实,她没把我的男根挥掉。    
——嗯,我希望这一晚上过得很值。    
——绝对。堕落不贞的女人的魅力是众口一词的,而且,我承认,我对奇异的女体有特殊的癖好。昨晚,当她脱去大内衣站在我面前,我简直惊呆了。事实上,是完全被震撼了。那一幕应该记在心里,留到老年去回忆,给一颗绝望的心增添些快乐。    
源与根(1 )    
她们在冰冷迷蒙的烟雨中向镇里走去。艾达身穿涂蜡的府绸长外套,鲁比则套着一件巨大的毛线衫,是她自己用未染色的羊毛织的,羊毛脂还留在上面。她的观点是这些油脂能防水,不啻于马金托什雨衣。这件毛线衫唯一的失败之处就是,一遇到潮湿的环境,它就散发出一只长毛未剪的母羊的馥郁之气。艾达坚持要带伞,但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天上即云开日出。因此当树叶上的水珠停止嘀嗒,她们就把各自的雨伞卷起来,鲁比将之扛在肩上,活像一位林中猎人扛着他的来福枪。    
天色越来越清朗,留鸟和候鸟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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