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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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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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顿时愣住,只因自己尚且又所顾及,从不提那个字,他倒是一点也不吝啬,随随便便就说出口。只是,这么容易说爱,是不是真爱呢?人总是有一点儿贱,越容易到手的东西,越是不稀罕。她从一开始就拥有他的爱,她瞧不上,因而轻视,觉得是包袱,若不是那次救了她,她还以为那是世上最讨厌对可怕的东西。对了,他不顾自己的性命,救了她,可见任何东西都没他的心真。他应该是真的,他绝对是真的……可为什么他只顾自己,不顾她的感受?他当然可以看出来,她满心的不愿意,为什么他就不问问原因,何她好好谈谈,而是独断专行地下命令?

连早已准备好的通篇的腹稿都不想说了,他这样的态度,说了也是白说。

“慢慢生,生的多了也就习惯了。”任天轻描淡写地,跟自己已经生过十个八个似的,极有把握:“别怕,有老子在,出不了什么事。”

第 13 章

舒兰经常思考他们的未来,每念及此,眼前总是一片白茫茫荒野,云雾缭绕,寸草不生。这个画面令她担忧,也为肚子里的不为人知的孩子担忧。任天大概不知道什么是稳定吧?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刺激是唯一的追求。他从中得到快乐,却不想想跟着他的人从中得到什么,不但不问,还只会要求别人付出,急了,就撂下一句:嫁鸡随鸡。人毕竟是人,何况她是女人,他为什么不想想,他的快乐,未必是别人的快乐,有时候,甚至是痛苦。

女人最在乎的,是什么?安定,永远是安定。有了前者,才能谈爱,爱精贵着呢,没有保暖安逸的支撑,便摇摇欲坠,早晚要落下,摔得粉身碎骨。

舒兰叹息一声,下床穿了鞋,站在屋子中央,愣神的时候,想起母亲。

他们对她不坏,可也不算顶好,女孩儿嘛,早晚是别人家的,付出那么多精力,有什么用?到时不过便宜外人,且无人感激。他们有儿子,一个大儿子,早已成家,去外省为官。一个小儿子,比舒兰小十岁,正式调皮捣蛋活泼可爱的年纪。他们才是父母的重心,剩下的爱,才是舒兰的,不过那已足够,他们不可能为她做更多。闺女,越精贵着养,以后越能找个精贵的人家。他们细致地养她,她没受过一天委屈,她的愿望基本能够实现,上天眷顾她,又给了她美貌。她明白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重量,绝比不过兄弟,所以知足常乐,这美好的待字闺中的岁月,过得很是舒心。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现在过的什么日子,会心疼吗?母亲……女儿最无助的时候,总会想起母亲,即使想一想,也是种安慰。

到底怎样才能把肚子里的东西拿掉呢?舒兰想到摔一跤,这个万无一失,可是……疼啊,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个没摔好,孩子是掉了,也把自己摔死了呢?这个行不通。拿棍子打?妈呀,当即吓得一抖,打死也下不去这个手。一番冥思苦想,最后,她决定蹦。多蹦几下,重重地蹦,狠狠地蹦,一累,孩子就自己掉下来啦!

舒兰于是蹦,一下,两下,三下……记不清多少下,累得气喘吁吁,头晕眼花,实在支持不住,只好停了下来。痛,真痛,不是肚子痛,而是脚底板!龇牙咧嘴地跑到床边坐下,这几十年没走几里地的小脚啊,痛得都麻了,待会一定得肿,要命的是肚子一点反应也没有。哇呜,多行不义果然没有好下场。

周存道路过任天的屋子,突然想起任天让他带的话,便敲了敲门。门很快就开了,舒兰见是他,愣了一下,笑道:“稀客。”

“任天让你打扮一下,出去见客。”

又是见客,烦都烦死了。舒兰皱眉,任天的坏毛病不是一般的多,最大的毛病就是爱炫耀。初来时,他总是要她每天傍晚陪他散步,好让整座山的人都看见他的漂亮老婆。舒兰当然不愿意,又不是宠物,哪有一天一遛的道理,为此他威逼利诱,极尽恐吓之能事,也没使她屈服,才就此作罢。如今舒兰是自愿跟着他了,他的种种恶习又有了外冒的趋势,只要那些狐朋狗友,道上同道一来,那是绝少不了请她去,她倒是什么都不用做,只消被他搂在怀里,使他享受或羡慕或妒忌或觊觎的目光,那张嘴直能咧到天上去。

“我不舒服。”舒兰道:“让他别来烦我。”

周存道比任天高明多了,向来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行,反正这次是女客,见你的兴趣估计不大。”

“女客?”舒兰本欲关门,闻言立即全身戒备:“什么样的女客?”

“金刀的妹子,来找他哥,谁知道他哥早去闽南了。”周存道淡淡地:“是个绝色美人,不过你大概和她一样,对见彼此没什么兴趣。”

舒兰咬了咬唇:“她和任天很熟吗?”

“比他哥熟,他们很早就认识。”

舒兰立即把门一摔,连打扮都忘了,拉着周存道就走:“他们在哪里?快带我去!”

周存道哪里见过这样的舒兰,打仗也似,被她的小手拉着,手背顿时一阵滑腻,心中一荡,连忙抽手:“放心,抢不了!”

“谁说我担心他被人抢走?”舒兰梗着脖子,违心地。

这本是周存道情急之下随口一说,手回来了,轻松许多:“任天要是喜欢她,也不会有你了,明白吗?”

“如果你以为我在嫉妒,那你就错了。”

一路多话,不知不觉到了地方。聚义厅内,酒香与肉香扑鼻,众人早已乐在一处,有人举着坛子斗酒,有人划拳,有人一面让人家多喝一面拼命灌自己,有人“咣”一声,醉倒在酒桌上,醉态不一而足。舒兰一进门,最先关注的却是任天。一看过去,小脸立即耷拉下来,乖乖,看他乐成什么样了?一手执杯,一手比划着,与身边坐着的美女不知道说什么,那一连阵笑啊,比发了笔横财还高兴。舒兰不禁冷哼,你,任天,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是不可以和一个美女如此谈笑风生的,明白否?你不知道,我可以给你上一课。免费哦!

“相公。”舒兰一步一摇,步步生莲,颤巍巍上前,娇声道:“怎么来客也不告诉妾身一声?哎呀,这就是金姑娘吧?真是美人儿呀!”

任天一愣,平时死催活催,才肯姗姗而来,为何今天如此积极?对她的迅速到来还在意外,后面的话更加令他摸不着头脑。不是老子让你来的?老子不说,你咋知道,咋能这么颤啊颤的来了?

金姸起身,干净利落,丝毫没有舒兰的娇态:“久仰,任夫人。”

“彼此彼此。”舒兰完美地笑,对这声“任夫人”还是极其受用的,顺势坐在任天身边:“我家天哥就是不爱我抛头露面,成天看得我紧紧的,好烦呦。若不是素来慕‘金雁子’之名,今天也不得来见呢。”

任天翻眼,打死都不明白自己啥时候成天哥了,杀了他也不明白,舒兰又为什么突然小鸟依人。看向周存道,只见他坐得老远,一脸幸灾乐祸,向自己举杯,任天瞪他一眼,不予理会。

“今日得见嫂子,总算知道什么叫兰心慧质。”金姸对任天一笑,那笑容,分明有些苦涩:“天哥哥和兰姐姐,一对壁人,天生佳偶。”

舒兰维持着微笑,心里却是惊雷密布,嘛嘛咪!居然比老娘多一个字,天哥哥,呕!肉麻得要死,真搞不懂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女人怎么说出口的!兰姐姐?咦,她怎么知道?

“天哥连我的名讳也跟你说了?”舒兰靠着任天肩膀,娇羞无限。

金姸笑道:“天哥哥一直跟我提起你。”

老公再破,也不容人抢夺,任天是讨厌,可也不能随便贴上别人的标签啊。东西是她的,有人来夺,怎么着也不会拱手让人,哪怕再一文不值,收回去摔烂也不能给人!看他们的样子,不是青梅竹马,也是同道中人,红颜知已。她那么美,连舒兰那么自负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没她那份天然气韵。她简直是女人中的翘楚,任何庸脂俗粉见了她,都要自惭形秽。胭脂铺的老板怕是最恨这种人了,世上女子若都生得这样,他们非得喝西北风不可,珠宝商人也会望而却步,因为她本身,就是最亮丽的珠宝。不,不是绝色,她让人觉得一定有比她更漂亮的,只因她没有霸气,可见了她,你便会觉得美貌不是那么重要了。

最难得的,是她不张扬,她就是那么淡淡地坐着,非得你去发现她,一看,眼睛又怎么舍得离开?

任天怎么会认识这种人?又怎么没和她成就好事?她看他的眼神,分明带着爱意,可他看她,永远像在看周存道——哥们。据说他们早就认识,难道任天一直对佳人熟视无睹?会吗?他又不是瞎子。舒兰的心又开始悬着,周存道说任天要是喜欢她,如今也不会有你舒兰。金姸要是成功,任天早就是她的,即使今天她出现,任天也还是你的。

这些她都懂,可是一看见他们谈笑风生,她还是难受得要死。

舒兰内心盘算,思考怎么撵走这女人,念头转了无数个,总是做不到不着痕迹。太过明显,自然不好,任天极爱面子,撵走他的客人,会让他颜面尽失,回去一定没好果子吃。舒兰气恼,非常气恼,关键时候,脑子怎么就不够用了呢……哎呀不好!他给她夹菜了!她冲他笑。哎呀呀!他也在笑。笑来笑去,就笑到一起去啦!危险!!

来不急慢慢琢磨了,保住老公要紧,舒兰一狠心,凑过去,与任天耳语一番,话音刚落,任天又惊又喜,连声问:“真的?你确定?”舒兰肯定地点头:“不会错!”任天仰天大笑,突然起身,大声道:“都给老子停下!”众人不知发生什么事,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看着他,只听任天喜悦之极地宣布:“老子有儿子啦!”

“恭喜大当家……大当家贵人贵命……恭喜大当家后继有人……”众人七嘴八舌,纷纷道喜。

任天叉着舒兰的肩,提起她,反复念叨着刚才的话:“有儿子啦,儿子……”说着,觉得不过瘾,忽而一把抄起,来了个横抱,大笑着一路往爱巢而去:“有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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