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舞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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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舞派对-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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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灰暗下来,起风了,我的眼睛有些倦。我抬起头,居然看到林梧榆,从大风里走来,我说过,这地带很偏僻,车辆稀少,傍晚时分的景色如同油画。林梧榆行走其间,身后是青苍的天空与青苍的水杉,他走路的姿势是好看的,那一刻我真希望他永远不要靠近。
  〃 你好,苏画。〃 他终于站到我面前,哈,他手里还抱着一只毛茸茸的黑尾巴狗熊,这傻B。我无话可说,人家巴巴地来拜访你,你总不能开篇就突兀地说,我不爱你,你走吧。他很狡猾,买通了幻和鸟充当他的外交部发言人,我保持缄默,他算胜出,我一口回绝,他也不至于颜面尽失。但你明白吗,这种事情,我不喜欢婉约,女人拒绝男人的机会寥寥可数,一旦抓住其小辫子,就不能让它逃走,就得狠狠地、痛快地、砸铁击石地表明自己的立场和秩序。
  〃 一下班,赶着过来。〃 他说了一个秃头的句子。我猜他的掌心在出汗。陆陆续续的,有人进来了。一帮相熟的温州鞋商浩浩荡荡地占据了窗边的座位,扬手跟我打招呼。那日我穿一件丝衬衫,胸前有三粒纽扣未扣,戴一只大大的金十字架。我探身回应那帮鞋商,十字架晃来晃去地打在林梧榆的脸上。
  我收下林梧榆带来的绒毛玩具,用大碗给他冲了咖啡,那是巴西人的豪饮法,是我新推出的一种噱头。我在咖啡里加了大量的鲜奶,还有糖,让他喝得舒服一点,以免寻衅。但他终于还是开始抒情。
  〃 苏画,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 见鬼了,我想。我在赚钱,他却在这里发春。
  〃 把你的事全告诉我,苏画,〃 他的眼睛里充盈着柔软的水分,像一块吸满汁液的海绵,我浑身过敏般的痒痒起来,自小我最为恐惧的物品便是海绵,偌大一块,深如沼泽,〃 你小时候爱玩哪种游戏,喜欢吃什么,最好的朋友是谁,我想统统都知道。〃 我静默,等待适当的时机,而后给予他迎头痛击,令他脸色发绿,永世不再见我。
  〃 我看不见你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他纠缠那个问题。我很吃惊,他是个蠢人,连追女人的基本技巧都没有。下一步,说不定是邀请我到河边散步。是有这种旷古绝世的男人,谈恋爱三年,光是牵着手,怯怯亲吻,说尽天下废话。
  〃 看不见你的时候?〃 我仔细想一想,慎重回答他,〃 跳摇摆舞,喝杜松子酒,或者在月光下裸浴。〃 他笑了,我立刻明白,我亲爱的妹妹已经出卖了我,搞不好他连我的生辰八字都一网打尽。我不得不擅自悲凉,28岁的女子,被任何男人爱上,在妹妹的眼里都是了不起的胜利。
  〃 我在芙蓉出生,兄妹三人,我是次子。〃 他自顾自地说,简直是产品上门推销。我记得800 年前,张生遇见崔莺莺的妈,便是这般开场。林梧榆真会耍宝。
  〃 我的父母开一片水果店,家境普通,18岁我到北方当兵,兵种是陆军航空,一共三年,之后转业到芙蓉政府。〃 他随身携带了一只样式正规的棕色公文包,他从里面取出一份牛皮文件,正而八经地双手奉上。我接过来,呵,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压轴戏。
  那是林梧榆全套挡案的复印件,显然地,他以不法手段买通了他们单位的机要人员。那是一套翔实的资料,足以供将来写悼词之需。我敷衍地略看了几页,大致的印象是这人生活清白,无不良倾向。再有就是——中学时文史成绩很臭,分数是红色的,不及格。下象棋不错,得了一次全国性的奖励。当兵立过二等功,在车站见义勇为。我把这一页单独挑出,询问因果。
  〃 春节回家,在火车站,抓住两个小偷,手臂被划了一条大口子,喏,就是这儿。〃 他挽起衣袖,手肘有一块锈红色的留痕。
  〃 那两贼的刀有锈,差点感染。〃 他解释。我合起卷宗,对他微笑。
  〃 很好,〃 我说,〃 放到周末版的征婚启事里头,不知有多抢手。〃〃我只是、想让你对我有所了解。〃 他很尴尬。
  〃100个字120 块钱,我帮你拿过去,内部价打五折,60块就搞定。〃 我若无其事地说,他不知所措地一口一口喝咖啡,用来盛咖啡的碗是景德镇的青花瓷,典型中国化的古雅。头儿的评价是,苏画的创意很魔鬼。你别介意,他老人家爱进聊天室,冒充十六、七岁的小绵羊,被网上的惨绿少年们给带坏了,连现代汉语的基本规则都抛诸脑后。但你别说,市民报的标题策划还真需要这手功夫,弃一应语言习惯于不顾,语不惊人死不休。
  有熟客过来与我聊股票,我自己炒过一阵子,深发展走红那一段,跟着赚了些运气,证券版稿源枯竭的时候,我也客串写写股评,偶尔帮人参谋参谋,识出几只蓝筹股,倒还没怎么离谱。我这人,混的都是铜臭的圈子,天长日久,身上的细胞好歹激活了几颗,不至于青麦与黄谷不分。
  林梧榆一直侧耳倾听我们的谈话,保持礼貌而僵硬的笑容,完全没有插嘴,想来他对于那些术语是陌生的。我一向把人分为三种基本的类型,经济动物、政治动物、感情动物。我没有看错的话,林梧榆大约是中间的那一种。
  我故意捱到午夜两点才收工,余事交代小妹。水粉画华尔兹是通宵营业的。林梧榆一言不发地等着我,坚持要送我回家。
  〃 我从来都是一个人走,〃 我谢绝他,〃 没什么好害怕的,的士司机还担心我带着火药抢打劫他哪。〃 林梧榆没有笑,沉默地跟着我,到了街口,他叫了车,仍然要送我。我不想站在深夜的大街上与他推让,随他吧。我的态度够苛刻,傻子都明白我的反感,相信他不会强力胶一样厚颜无耻地粘住我。放心,世界上没有唯一这回事,娶谁做老婆还不是睡觉生孩子。爱上的是张曼玉,抬进洞房的是张淑芬。两码事。
  车停在大厦楼下,林梧榆付了款,我没有争,那是他那种男人的面子问题。整条街静如死寂,有一个长头发的流浪汉赤着足,披着破麻袋,不声不响地在街上走过来,走过去,像是程序出错。
  〃 太晚了别单身出门,〃 林梧榆陪我走到电梯口,〃 很危险的。〃 他说。我耸耸肩膀,我何尝不知道。有什么办法,人总是要想方设法活得精彩一些,我不可能躲在房间里整晚看肥皂剧,或是学头儿,上网扮演甜蜜蜜的小玫瑰花,等待大灰狼的袭击。毕竟他是诗人,诗人有资格肉麻。
  电梯下来了,林梧榆说晚安。我良心未泯,问他今夜住在哪里,他告诉我芙蓉市的办事处就在附近。他凝视我的眼神很深很安静。电梯门在我眼前慢慢阖拢,将他阻隔在外。在黑夜的电梯里,人是格外地脆弱和伤感。我想起一句老掉牙的话,爱你,不是我可以把握。十分熟悉,说不定是歌词。天晓得。
  我主动约见我的两个结婚对象,酒店制品公司的老板以及韩国某家电的技术维修人员。我与他们的关系冷冻了三个来月,其间断断续续地通通电话,属于视线里若即若离地盯住一只田鼠,而后东张西望看看附近有没有兔子肉可吃的状态。
  维修先生的叛变是最近的事,他在上门修空调的时候邂逅一家庭主妇,一见倾国,随即鼓励人家闹革命,收拾包袱和他踏上茫茫私奔路。他们的奔逃以惨败告终,双双被女方家的七大叔八大爷抓获。维修先生转昏了头,遂挂念起我这原地不动的铁杆女友,捧一大束菜市场买来的栀子花,坐在步行街的凉棚下向我诉苦。我连连打呵欠,终于熬不住,打电话招来特稿部的同事,维修先生的故事在三天以后见报,题目是风流主妇的忘年之恋。
  老板先生见利忘色,没精力去找另外那只神秘的兔子,隔三岔五会到水粉画华尔兹来见我,喝免费咖啡。他总在12点以前撤退,驾驶着他的二手桑塔那,怀着咖啡与星光下的乱梦回家。入睡前他编一则短信息发给我,多半是些徐志摩似的玩意儿,譬如,苏画,我不打死你,也不骂死你,我的阴谋是——想死你。看看这水准,简直像下三滥的舞女,娇滴滴、神经兮兮,叫人作呕。
  生意人有生意人的好处,粗浅一点,但他永远不会关注你的灵魂,不会时刻提着一把长矛,一有机会便刺探进来。老板先生的想法很现实,他的事业前途不明,尚需努力,不见得有必要立即娶我,他的跋涉直指身体。在这一点上,我们有所分歧。有一天他驾车到报社接我,在车里,他忽然送我一条铂金项链,坠子晶光闪烁,是一粒水钻。
  〃 有一克拉重呢。〃 他强调,乘红灯凑进身来,几乎没张开双臂,老鹰捕小鸡似的抱住我。
  我挪远一点,但笑纳他的礼物。他的神色略有失望。我猜他期望我反应过度,感激涕泠地狂叫一声,自动献身。一克拉,唔,招小姐是高昂了点,找老婆怕就是便宜了他小子。
  但我们还是渐渐将见面的地点改在水粉画华尔兹之外,春熙路一间百货公司附设的茶座里,在昏昏欲睡的午后。老板先生总是迟到,在等待他的这些时间里,我读完了一本关于玛格丽特公主的传记,全英文版的,有些地方我不太明白,但这个女人高贵而淫荡的一生依旧叫我浮想联翩。她的激情岁月是在黛安娜以前的很多年,她有最纯正的王室血统,是古板的英国王室里最叛逆、最浪漫、最伤感的公主。她有着艳惊四座的美,并且放浪形骸、千金买醉,她的感情生活无比复杂,为了江山社稷的名誉放弃了至爱,嫁给出身平民的丈夫而又最终反目。她与娱乐明星调情,在夜总会荒唐放纵,反复出现抑郁症,这些都是狗仔队热衷的话题。她的沙发靠垫上绣着一句由衷之叹:〃 当公主不容易〃 ,她的枕头绣着警世之言:〃 反抗是一个糟糕的错误〃 ,这位性情公主在强大的王权与显赫的门第中作着徒劳的挣扎。
  我在临窗的座位边惆怅地想象着玛格丽特颓丧优雅的身姿,想象她穿着进行日光浴的便服,懒洋洋地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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