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问题 (宁愿许心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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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问题 (宁愿许心番外篇)-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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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考不考虑搬出去住?」段靖磊状似不经意地提道。
  「搬出去?为什么要搬出去住?」于光没经大脑便问道,一点也不明白他已经身在段靖磊的陷阱中。
  「你不觉得已经二十八岁了还一直住在家中,有点不太好吗?就算家里人不觉得,你应该也有些事情定不方便在家里做的吧?」段靖磊说得诚恳,瞳眸里闪动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却显得邪恶。
  聪明人都听得出来,他会提此事,重点在于不方便在于家做的事,可惜笨笨的于光还是没有察觉,只是一径地用力呼吸,为他因Kiss而缺氧的脑子,补充一点智能回去。
  「嗯……还好吧!」他想不出来有什么不方便的。
  「或许你不觉得,但于伯伯、于妈妈觉得你还有个在念书的小弟,他们照顾他就很忙了,还要操心你的终身大事和工作。你一直住在家里,不太适合吧?」段靖磊微笑地说着。不知道为什么,他背后的色狼尾巴,又开始摇了起来。
  没察觉危险的于光点点头,很认真的思考着搬家的问题。只是事后他一定会很后悔,如果早点看出段靖磊心怀不轨就好了。
  「我在公司附近买了一幢公寓,虽然坪数不大,住两个人却是绰绰有余。」他继续说服,并拥紧怀中人,抱着他调整一下角度,在他的额上烙下唇印。
  只是于光一点也不知道,段靖磊口中的坪数不大,是跟于家差不多大,最重要的是,房间并不多,床也只有那一百零一张……
  「同居!?」于光难得没受段靖磊的吻影响,正确地说出段靖磊甜言蜜语背后的真相。
  「你要这样子讲也可以啦!」段靖磊以闲凉的口吻说道。
  「而且,我们才……没多久,不是吗?现在谈这点会不会太早了点?」于光低声开口,紧锁的肩里有着理不清的不解,他可不希望还在恋爱试验期的他们,就此步上同居之路。
  「难道你不想跟我住吗?」掌握住于光吃软不吃硬这点,他尽力以最温柔并带有恳切的声音及表情,试着诱骗于光上当。
  呵呵呵!同居啊,凡是有脑袋又有看过电视、小说的人都知道,同居就一定会发生某件事情。如果没有发生的话,那同居干嘛?所以啰,大野狼正图谋着某件事。
  说着,段靖磊还在于光的唇上印下浅吻,太过亲密的动作让于光顿时失去思考力,让他原本就已经不够清晰的脑子更加混沌了。
  「嗯,你再仔细想想……搬出去住,就不必担心太晚回家,也不会有人念你整天玩电动。最重要的是,我就可以天天做饭给你吃了!」
  于光一点也不知道,段靖磊口中的「饭」和实际上的「饭」是有差距的。
  大野狼微笑着道出美好远景,小白兔听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带着迷离的微笑,想象自己镇日抱着计算机玩游戏,有可口的饭菜可以吃,玩累了,还有喜欢的人温暖怀抱可以窝着睡。他完全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做菜需要材料,而目前段靖磊最中意的材料就是……
  「我可以做兔肉大餐。」段靖磊将头靠在于光肩上,微微笑着,眼里净是邪恶光芒。
  「兔肉可以吃吗?」于光的脑中立刻出现一只漂亮的雪白小兔,眼睛是可爱的红色,还抱着红萝卜猛啃,超卡娃伊的。可是,兔肉可以吃吗?
  「好吃极了!东方人比较少用兔肉做菜,不过法国或澳洲料理,都有用兔肉做成的菜,兔肉不像牛肉味重,也没有猪肉的肉腥味,如果是野生的兔子,还会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野味。」段靖磊画出一块美好的大饼,不过于光一点也不知道,吃饼的人是段靖磊,绝不是小白兔。
  「哇!感觉好好吃。」才刚吃完饭的于光,不禁想象并赞叹道。他哪里想得到大野狼是怀里拥着兔肉跟他谈兔肉的!
  「所以啰!你要不要搬过来住?」最后,段靖磊再度提议。
  这次,于光的瞳眸里找不到犹豫。
  「真的很好吃吗?」在点头之前,于光怀疑地再问了一次,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就是有不好的预感。
  「嗯!非常好吃!」段靖磊忙不迭地点头,并在他俊俏的脸上,挂上骗人用的笑容。「我买的那幢公寓配有网络,以后你就可以玩网络游戏了。」他知道于光一直哈网络游戏哈得要死,却无网络可用。
  「我搬!」转到这里,于光斩钉截铁、义无反顾地往陷阱里跳。
  ***
  远处,兔爸爸和兔妈妈却沈浸在美食之中,一点也不知道他们的宝贝儿子刚刚被大野狼狠狠地舔了几下,试试味道,并决定带回家去,好好地剥皮、做成菜、吃掉。
第七章
  打好了卡后,林边诡异地半弯腰,从门口偷偷摸摸地走入公司,他沿着小小的矮柜前进,还不忘看看有没有他不想见到的人。确定目标不在后,他才放大胆走向自己的座位,还不忘跟旁边的人打听一下目标物所在。
  「那家伙今天没来吗?」他一面放下包包一面整理桌上的文件,语调轻松地问着邻位的OL。
  「你说谁?」约莫是被林边不雅的形容词误导的OL一时想不到林边间的人是谁。「哦!你是说那个计算机工程师啊,他刚刚抱了一台计算机走。」OL想了一下往下说道,她大略知道林边和那名计算机工程师之间的事,于是很好心地提供了有用的情报。
  「谢谢。」
  听说那家伙暂时不会出现,林边张大了感激的眼,快速坐下来准备开始工作,打算趁着那家伙没来烦他时,一鼓作气地把最近积压的工作全部清光。
  「啊!」可是一低头,他就尖叫了。「我的计算机呢?」他朝四周的人急问道,没有计算机要他怎么工作!
  「被那个工程师搬走了吧?我看见他搬走一台计算机。」邻位的好心人是这么回答的。只见他同情的对着林边笑了一笑,又回到他的计算机前开始工作,瞬间断绝林边跟他借计算机用的想法。
  林边口中的那个家伙,以及其它同事口中的工程师,是负责维修林边公司的计算机。说简单一点,也就是林边上班的公司,把部分计算机让一家计算机公司负责所有的维修工作;而那个家伙,也就是计算机公司派到他们公司的工程师。
  当然他是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跟那个家伙处不好的,他跟那个家伙啊!
  唉……事情大致上是这个样子的——
  那个叫苏上麟的家伙,其实不是在公司跟他认识的,而是有一天,他跟人喝酒喝到烂醉,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就全裸的睡在那个叫苏上麟的身边了,应该痛的地方都很痛。很老套的情节吧!
  不过让他耿耿于怀的,不是苏上麟依照小说情节所说的给他夜渡资;而是他所醒来的地方并不是一般的小宾馆,也不是小说里常用的总统套房,而是在某间五星级饭店里,平常不太需要预约就能订到的双人房,不太大的房间,装潢得雅致且干净。
  当然啦!这不是小说情节,所以他也不可能像个小说人物般,退还钱财也要维持自身的清白,很坚持自己绝对是不卖的。既然他付出劳力,他又不是什么有钱或清白的人物,有点外快当然很好。
  事情发生后的下个星期,一早他就看见苏上麟在公司里进进出出,为每一台计算机做维修的工作。望着眼前的人,他不自在的冒冷汗。果如他所料,苏上麟还记得他,而且依着所有小说不变的情节,苏上麟对那晚的事记忆深刻难以忘记,要他陪他再度过一夜。
  呵!重点来了!如果他是那种会力求清白、抵死不从的人,他就不会有今天的狼狈了。偏偏,他刚好缺钱。怎么他不可以缺钱吗?他只是个可怜兮兮的上班族,如果花用没算好,到了月底会死得很难看,也属正常,不是吗?
  所以,有外快不赚的人有问题!
  何况他也有生理问题需要解决,又不排斥男性……怪事了,他不排斥跟男人Zuo爱,有什么奇怪的?他如果不喜欢男人,又怎么会暗恋小白痴于光!都什么年头了,哪还有人是只爱一个人的嘛。因为他是男性,所以这份感情被冠上怪名词也是没办法的事。
  所以他就跟着苏上麟又去开了一次房间。只是躺在饭店的床上时,他还是有一点后悔,觉得不应该跟个不熟识的人做那档子事,要是染上什么怪病,可不是一点夜渡资可以治得好的。
  第二天起床后,他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没想到,他的恶梦就此开始。
  从那天开始,苏上麟每天都缠着他,开口闭口叫他小宝贝,也毫不避讳他自己的性向。搞得林边想叫他闭嘴滚开,又怕他泄露他的事;不叫他滚开,他又天天缠得他没法工作。缠到现在,全办公室的人都知道有个男人在纠缠他,他还被极少部分的同事套出话,让他们知道他和苏上麟曾有一腿。
  「小宝贝,你怎么皱着眉头,在想我吗?」
  此时,那声令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宝贝儿,就是出自苏上麟之口。
  「我在想要怎么甩开你。」林边冷酷地说着,他开始觉得他的印堂发黑了,先是喜欢的人跟了别人,之后又有这个大块头缠身。他真怀疑他是不是死期将至,才会倒霉至此。
  「别这么说嘛!小宝贝,我知道你要用计算机工作,所以特地拿了一台笔记型计算机借你。」说着苏上麟将笔记型计算机像贡品般地放上桌,并小心翼翼地打开组装好,然后装上网络线,等待林边使用。
  林边厌恶的瞪了苏上麟一眼,再看看桌上出现开机画面的笔记型计算机,又望向一旁堆如山高的文件,心情非常的复杂;用了嘛,他日后想逃离苏上麟就更难了。不用嘛,他又没法工作,弄得不好被炒鱿鱼都有可能。
  「你什么时候才要把我的计算机还我?」他恨恨地开口问,如果不是为了吃饭的家伙,他这辈子都不想跟苏上麟交谈。
  「你是在问我什么时候会再来吗?我下午会送回来,你要等我哦!」苏上麟用惊喜的语调夸张地说道。
  而林边则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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