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窥视了他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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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窥视了他三年-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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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然
第1章
  引子
  三年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也可以改变很多事,幸福的人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爱的死去活来,而又幸福甜蜜;悲哀的人则醉生梦死的过着每一天,随时等待命运的安排;奋进的人也许早已事业有成,爱情美满;堕落的人可能生活得千疮百孔,渐渐的消磨掉了他的一生。而我,却耗用了三年的时间去研究一个人,去读懂一个本与我毫无关系的人,而最终的结果却让我怅然若失,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清楚的记得他曾经笑过,在阳光下温柔而干涩的笑着,那种笑使我可以很轻易的看到他坚实的脸庞显得那么淳朴,遥远而茫然。
  时至今日,那仍是我们之间最甜蜜的,也是唯一的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交谈。
  红街?那是一条什么街?
  同志街。
  你是同志?
  不,我的名字叫胡晨枫!
  三年前,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那个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都纯洁简单的不说一句话,他们在有生的日子里从来没有见过对方,可是却在偶然下彼此产生了莫名的情愫。
  使我感叹的是男主角爱了女主角一辈子,在他的一生中不曾对其他的女孩儿动过心。在他的生命里,他唯一的功课就是想她,想她,十年如一日的想着那个不可能对自己有所察觉的,而且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女人。因为本就生活在不同时空的他们事实已注定了不可能在彼此的生命中有所交集,相遇。
  三年前,当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还不太理解,那时我总是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期而遇是一种多么奢侈的美好画面,美好得在现实中几近不可能发生。
  然而三年后,当我发现了他,当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我的心里竟有一种不同以往的暨动,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总是在悠忽间不自觉的想起他,想起他!很长期的不能将他从我的脑子里消除。
  多年以后,当我和他并肩走在那稍有凉意的大街上时,我猛然醒悟,这周身缠绕着我的温馨,正是我一直盼望着的幸福。我才知道这是一种完整的爱,一种刻骨铭心的爱。这种爱不求回报,不抱希望,默默的付出,独自享受。虽然无关风月,也有小小的幸福!
  那部电影的名字叫作《触不到的恋人》,1998的星贤,遇上2000年的恩澍,不一样的时空相隔,竟迸发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他的名字叫胡晨枫,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仍记得他那纯真的脸上那超出了年龄界限的淡定自若。我从不曾知道,甚至没有预想过,那一次平波无澜的相遇,从不认识到相识的短暂过程在之后的岁月里竟陪着我度过了那么多寂寞孤独的夜晚。
  其实我一直都是个畏缩的人,但是认识他是那样一种平凡的相遇,而认识之后也并无太大进展,我们之间的关系比普通的朋友还要普通,甚至我有时候想他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也就是互相认识了,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人。彼此并无深交,见了面点个头而已。也实在没有什么进续的理由。那是大二的时候,我应邀参加了学校里的一个社团活动。那时的我品学兼优,尊师敬长,说起话来也彬彬有礼,我想在大家的眼里我一定是个三好学生,他们甚至会羡慕我。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背地里我是个多么道貌岸然的假君子,那时候我一直为自己的这种畏缩苦恼,我常常恨自己是个表里不一,心思诡异的人。
  不过那次活动其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也是为了例行院里的评分活动。表面上大家坐在一起认识认识也就罢了。
  可是那天出了一点意外,我想如果不是这场意外,我也注意不到他,彼此介绍了一圈后,我对他依然没有印象,大家似乎都很生疏,没什么话说。我仗着还有点资历的原因,提议大家可以随便聊聊,如果实在没意思,也就散了。其实我也想早点回去,会议室里男男女女的混杂着,男的发闷,女的矜持,实在是有点尴尬,而且空气中还到处飘着一股浓浓的脂粉气,有些香气逼人。
  正当大家都要起来都要散了的时候,却听见一个女生,冲着一个男生喊道:胡晨枫,我们晚上再去红街吧。我的神经顿时一紧,有意识的回头看向那个女生,那是一个淡妆浓抹的矮小的女生,显得很精灵。脸上有的地方太黑,有的地方又太白。满脸堆笑,讨厌之极。我怀疑那满屋子的脂粉气就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她旁边还有一个女生,大概是他的同伴,问她:什么街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过啊。我不禁再去瞧那个男生,圈内的人都知道〃红街〃不是什么街,而是沈阳的一所著名的同志酒吧,这个男生怎么会和一个女生去同志酒吧呢。我侧着眼仔细的打量了那个男生,:看他的样子感到很想躲避的样子,不过他的相貌倒是一个干净,帅气的样子,头发很短,脸很白,轮廓明显,个子和我差不多。
  那个女生继续问他,他支支吾吾的推托,我想是在这样一个公众的场合说出来他很不好意思吧,不过我想他是多想了,〃红街〃似乎在普通人中并不熟识,况且同学们大部分都很少去酒吧,所以并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除了我。等大部分人都起座要散了的时候,他有点难为情的说:回去再说吧。然后起身就走,走到门口,他看到了我,与我的眼睛对上。他勉强的笑了下,甚至算不上笑,嘴角弯了上去,马上又回复正常,算是对我这个发起人的礼貌吧,然后夺门而出,那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简单而真实,我很清楚的感到他眼睛里含着的恐惧和害羞。其实我在此之前已有过一个朋友,那个人远没有眼前的这个人顺眼,说起来他也算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他的打扮总是很时髦,浑身散发着一种另类的气息,甚至圈内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同志,那就是我最初印象中的同志,也正因为此,我从此对同志的感觉越来越淡了,到最后几乎要退出这个圈子了。而胡晨枫是不同的,他匀称的身材,完美的脸庞,清晰的棱角。怎么看也不是个同志。但是我对于他的冲动是不能控制了,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有过一段不小的挣扎,自己跟自己打赌,他是同志还是直人。
  从此以后在我心中也就有了一个隐郁的决心,就是要证明一个问题:他是个同志。
  要知道他是不是同志,最直接也是最容易的方法当然就是从背后跟踪他,窥探他,从一个旁观者清的角度审视他的一举一动。当然了这需要一定的体力,更需要时间,甚至还有一定的冒险性,试想当一个人经常的出现在另一个人的身边,并且还以各种方式旁敲侧击,这个人多多少少是会有所察觉的。所以在我跟踪他的这一段时间内,我要不段的变换自己的形象,装束。变化的也不用太多,因为毕竟不是给自己看,而只是给一个眼里也许根本就看不到自己的人用余光扫几下而已,所以只需略施小计即可。
  经过一番思量后,我大致的采用了早中晚三次不同的造型现身。早晨就采用日常的装束,白天大部分时间上课的时候,我就多带一副眼镜,当然,眼镜片是平的。到了晚上天气有些凉了的时候,我再多加件外套。这些变化对我身边的普通的同学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对于他这个还蒙在鼓里的人来说则应该还算管用。
  这样的进行着,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胡晨枫不仅和我住在同一所宿舍,并且还是在同一个楼层里。从前倒是不注意,但是自从和他有了印象后,我突然发现我们是有很多机会碰到的。无论是他的上课,吃饭或是外出办事,都要从我的寝室外经过,所以我们这种时不时的见面往往是不期而遇的。相对于以前的见面不闻也不看,自从那次活动后,我对他的关注程度及兴趣都明显大增。每一次见面我都会仔细而又小心,隐蔽的观察他,时间长了,我发现要清楚的看懂一个人也需要一定的经验,要做到既满足自己的视觉要求,又不被对方发现,原来也是不容易的。
  他的脸大部分时间保持在一种不悲不喜不卑不亢的状态,从不见他会高兴的大笑,好象他从来没有什么高兴的事似的,当然也不会轻易的就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但是那张脸却并不复杂,眼神及脸庞的棱角都显得格外的温柔,时间长了,我甚至可以根据他表情的些微起伏判断出他的心情的好坏,细观察下,就会发现他也是有所谓的喜怒哀乐的,只是他的喜怒哀乐比普通人要更加隐晦一些,不通过长时间的仔细观察,是很难发现的。我有时候想,他的内心一定承受了很多不能承受的东西。事实上,我更愿意走在他的身后,观察他坚实而又挺拔的背影,宽宽薄薄的肩头。
  他一般下身穿浅色的牛仔裤,上身穿白T恤,腰部细细地收进淡蓝色的牛仔裤里,勾勒出干净利落的线条。这样既遮掩了他略显瘦弱的身体,又跟下身有一个很好的搭配,尤其从后面看,让人越看越顺眼。我也慢慢的习惯了他步伐的特点和行走的速度,那种象是散步一样的走路状态,幽雅而美妙,使我渐渐的沉浸在其中,有时,一不小心就会不由自主的跟他走进了教室,然后索性大胆的在他的身后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坐下来,静静的观察他。
  上课时,他出奇的沉静,认真的听课,做笔记,表面上看他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普通大学生,每天也习惯了三点一线的固定模式。不旷课,不打架,不嬉戏,也不玩游戏,不乱花钱甚至不谈恋爱,也从来没有什么爱玩的东西或者喜欢做的事。有时候我会幻想他的内心想的东西,他朴实的外表下究竟隐藏着怎样的一颗心。也就是这样的屡次见面,接近,熟悉,了解,使我越来越想走近他的内心,如此的春心荡漾使我的大脑处于一种飘然的状态。时间一长,我发现我的生活规律完全被打破了,以前我是从来不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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