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西还有水塘,也许就是所谓湾吧?捎带着还看了那块我认为必不真的古董曹雪芹墓碑,因为沾上点“红”,安静地躺在一间房里的玻璃罩下。
写至此,算算,我这欣赏“好事不如无”的人,只是近年,也竟走了七八处,信哉,说了就照办之难也。
《流年碎影》 滥竽上座(1)
这个题目,或说这个题目所指之事,一再沉吟之后才鼓起勇气写。想不写,是因为述说自己的世俗视为光荣的经历,有夸官之嫌,会使大方之家齿冷。可是不写,又有违这本书的据实留影的精神。两难,求“允执厥中”,其实也就是时风所谓坦白,决定这样下笔:事,查有实据,不隐避;可是同时要说明,点头,是打鸭子上架的结果,而上架之后并未站稳,所以总是感到惭愧。
座有上下,想当不会在周口店的生活以后吧?有所谓政治之后自然更要这样,高到帝王,坐要南面,其下的臣妾就只能两旁侍立。出门上车也不例外,如信陵君接侯嬴,表示谦逊,要“虚左”。座分上下,与平等的信念不合,所以世纪一个一个过去,终于产生了消灭阶级的理想。但这又谈何容易,比如依例应该坐上座的人,有个应该消灭阶级的讲话,报纸或电台当做新闻发表或播放,讲话前就要加“重要”两个字;小学教师向学生讲德育如何重要,这“重要”两个字就只能放在德育之后,而不得放在讲话之前。同理,求好理想实现,要做,此意出于坐上座的人之口,要称为“指示”,小学教师限期交作业就不这样称谓。所以应该赞叹,伟哉,座分上下之为用也,之长寿也!赞叹,还可以加个微末的理由,是桑榆之年,因为写了些不三不四的文章,印了几本不登大雅之堂的书,有些人闲情难忍,起哄,我竟也分得一杯羹,就是说,有些可以得世俗之名的事,常有人找上门来要求做,而做了,也就挣来一些或大或小的上座之名。名,求,是俗事,不想求而得,仍是俗事,何以“未能免俗”?总的说,我是世俗(取不能忘情之义)人,住在俗世。分着说就多了,只举一个例,比如一种报纸的副刊是个老朋友的外孙女编的,入门叫一声老爷,让写刊头,你能拒绝吗?鸭子无能力上架,无奈打的力量常常太大,抗不了,只好上。上的架各式各样,依祖传大罪恰为十的惯例,只收十种。
其一是评介人、评介书。书是人写的,著文说某书好,值得看,是非全面地评介人,为减少头绪,也可以并入写人一类。由80年代早期拼凑《负暄琐话》起,评介人的文章我写了不少,说评介,因为所写之人经过选择,大致说所言,就都是灶王老爷上天,好话多说。不过,至少我自己认为,虽然是好话,却都是实话。有些读者也是这样看吧,所以,耳闻,少数也眼见,领其带的才子,高其跟的佳人,等等爱名不减于爱意中人的,就以为上我的笔端可以增些光彩,于是而委婉表示,甚至送来他或她的小传(或加大作),希望不久或退一步有朝一日,某版面就真见到他或她的大名。这情况表示,至少在希望上我的笔端的人的眼里,我的座位上移了,由“食无鱼”“出无车”升为“比门下之车客”。真是这样吗?我仍是未能免俗,想取得正面的证明,有那么一天,面对我写过的赵丽雅女士,就问她,是否因为我写就增加了光彩。她说不知道有没有人真把她看做柳如是(我在文中曾称赞她可以比柳如是之身不高而才高),却有人来看她的脚。我追问看后说了什么,她说:“只是说;确是大,张先生说得不错。”至此,我可以寄语希望上我笔端的,即使真能上,也只能捞个大脚片之类的特色而已,推为上座,总是所费太多了。
其二是命令用宣纸、毛笔写点什么,小捧是留作纪念,大捧是装裱后悬之壁间,以光斗室云云。念,光,可见在降雅命的人的心目中,我的地位已经与街头巷尾的赵老大、钱二丫头不同。真有什么差别吗?单说写毛笔字,雅名曰书法,我就惭愧之极。惭愧,是因为,虽然也面对碑帖临过几天,却至今仍是书不成字。这原因和苦恼,记得写过两篇小文,《左撇子》和《学书不成》(都收入《负暄三话》),已详细表过,不重复。可是不管你怎样哀哀上告,降雅命的人竟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仍是或来信,或登门,甚至求我不敢抗命(情况万端)的人代言,总之万法归一,都要遵命完成任务。也曾想发表个歇业声明,择黄道吉日焚笔砚,可是再思,立即感到不妥,因为据传闻,启功先生有封笔之说,我也如此云云,不是等于自封为书法家了吗?只好沉默,以婉言谢绝为原则,相机行事。且夫原则,性质同于冠冕的口号甚至主义之类,很少是说了算数的,于是,例如,有那么一天,接到一个年轻姑娘由四川自流井寄来一封信,其中说她没有钱,不给钱,求我写点字成不成,我只能立刻回信,说我向来不卖字,你不给钱,我更要写。结果还是写,写,写,而据说,也曾眼见,这地道的涂鸦,有的真就爬上堂室之壁了,这是本不想爬,更不敢爬,而就爬上去了。
其三,由涂鸦接着往下说,是还有题写刊头和书名一类事。新的时风,报刊栏目,如琉璃厂之古董铺或书店,牌匾要是名人,如翁同龢、沈尹默之流,所书,才显得气派,还外加一项,勤换,名人之人和字如老鼠过街,才显得编的人来头大,有办法。在这种新形势之下,我有时也就被拉去,从众过街,入啜香茶数口之后,以报刊消长日的诸读者之目。涂鸦,得制版,入未知数的读者之目,依俗世的评价逻辑,总是坐在上座了。题写书名不像题写刊头之多,其中却有使我无地自容的,想这里记一笔,立此存照。是一本有关启功先生的书,名《汉语现象问题讨论论文集》,来由是启功先生于1991年在香港出了一本《汉语现象论丛》,到1995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主持召开了“启功先生《汉语现象论丛》学术讨论会”,会后把有关的论文集到一起,交文物出版社出版,就成为这本书。书排印,制封面,要题写书名,当然应该找启功先生,可是他不写,说因为是吹捧他的。不知哪位天才灵机一动,想到我,就降下雅命。我陷入两面受敌的惨境:写,这是有关启功先生的书,不敢拿笔;不写,这是“吹捧”启功先生的,不敢拒绝。再思三思,终归是不从命事大,只好忍痛写了。这次是大痛,乃苦之尤,记一笔,大慈大悲的君子可隅反也。
其四是为别人的大作写序文。记得开卷第一回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陈熙中先生驾临我的蜗居,求为他和张明高先生注释的日本合山究选编的《明清文人清言集》写序,其时是1990年。因为依不成文法,写序之人要是名家,名和实都在著书人之上,为即将问世的书加一顶高帽,书的身价,连带著者的身价,才可以提高,我受宠若惊,固辞,不得,勉强写了。想不到此门一开,尤其近几年,就不断有人找上门。书的性质五花八门,上至论“朝闻道”之道,下至谈“饮食男女”的红烧鲤鱼,都有。质量也是上上下下,十个手指不能一边齐。再打打时间算盘,有的大作篇幅也大,粗粗翻一过就不只一天两天。总之是不容易。可是登门的有各种来头大的因缘,有的,也曾想抗,有困难,还有些,干脆就不敢抗,结果总之是一样,只好写。写之后,稳坐在书之前,怎么样呢?只有才女靳欣传来一点点反应,我给她自费印、送而不卖的《傻话集》写了序。有人看了这本书,见到她,说了这样一句:“你还认识这老头子!”说认识,本意是幸呢,还是不幸呢?那就有待于看到郭象注、成玄英疏之后才能知晓了。
《流年碎影》 滥竽上座(2)
其五是有各样的主持人,约到各种场所,去讲前面不能加“重要”二字的话。以前说过,50年代初,我的饭碗由中学课堂移到出版社的编辑室,乃一生的大幸事,因为可以不面对群众。面对群众有什么不好?是动口,要当机立断,不得体就驷马难追;而且群众为多数人所组成,人多,所好不同而势众,就最难伺候,也就最容易提心吊胆而不讨好。躲开,轻松(只就不面对群众说)了几十年,想不到时移事易,又来了不写于课表的讲,而且次数不少。次数多带来花样多,如面对的人,数目可以少到十几或几十,可以多到只有天知道(如在电台);程度,低,不知道,高,知道,有教授。讲的内容,限于我的腹内所有,也可以庄重,讲怎样读经史,或轻松,讲怎样写报屁股文。讲的时间,极少数,十分八分钟,大多数,两三个小时。再说说讲之前,主持人照例要说一通广告体的话,讲完,照例有鼓掌(未必热烈)。前有吹,后有鼓(古昔倒过来说,曰鼓吹),我为什么还不踊跃前往呢?掏心窝子说,至少在这方面我有自知之明,是肚子里既少值得听的,又说不清楚。推想有抬杠之瘾的人会说:“既自知矣,为什么还去献丑?”这一问给我带来辩解甚至诉苦的机会,抽象说是予岂好讲哉?予不得已也。具体说呢,只举两次为例。一次是到北京大学中文系去讲,约讲的理由是:您是由这里走出去的,只是在校同学想看看您,也不能不回来吧?另一次是到东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什么会(一部分青年语文教师参加)去讲,约的招更绝,是让一个与我有多次共酒饭之谊的人通知,某日某时在社里等,一同到东城一个地方去,问去做什么,答路上告诉你。总之,种种堂皇理由,或再加巧机关,近些年就真的多次被人推向上座(或说正座),依照不同的命题,乱说一通。乱说就难免跑野马,不合规范。也举一个例,是到海淀区为一些语文教师讲有关作文的问题,我一阵犯了老毛病,想言志而忘记载道,就说教师精批细改作文是白费精力,无用。说之时,看看听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