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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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曲十年-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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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老天也帮不了你(我好像也没作什么孽呀??)。

第十九章
“你这叫什么文章啊,还‘恋曲十年’呢,根本就是个幌子,老是不写我的。”由于这几章里一直都没有静的身影,难怪她会不满意。这里为了满足老婆的小小愿望,本章就单独写一些关于她的事情,秘密大公开哦。
在“八国联军”分崩离析之后,我开始进入“情感荒漠”,不过这时候有几个同学是值得一提的,据静回忆,前面所提到的鼻涕虫和霄云(当时和我关系不错)都曾单独找过她谈话,说“大师仍然喜欢你”。对此,深陷少女朦胧情感中的她非常不以为然,确实,班上喜欢她的人太多,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又算得了什么呢?
要引起她的注意确实不容易,成绩自然不用说了,那是最最能吸引女孩子的是体育项目,而本人乒乓是末流水平,篮球也和班主力阵容不占边,在足球队里也只是个替补门将。如何再次能引起她的注意成为了一个伤脑筋的大事。
尽管当时班里的人都知道她和海的事,甚至在谢老师的那篇公开作文“十年以后的聚会”中,他和她的后代也出现在不少同学的文章中。
人啊,有时候觉得真的很可悲,明知道自己没有机会,或者机会只有万分之一,甚至更小,却仍然要试一试,也许这就是人类的坚强,如果没有了它,那么很多所谓的奇迹就不可能发生了。我很感谢上天让这个“奇迹”在若干年后也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当时的南中有一个大食堂,当然其条件远远无法和现在大学的食堂相比,简陋,饭菜也是每天固定,没有选择。南中之所以优秀,因为她处处着手规范学生的一言一行。
食堂的管理工作也被那位以严酷著称的教导主任纳入了日程。当然在这个计划中,要招募一些志愿者,就是一些管理人员,规范就餐排队,不得在餐桌上随意乱倒饭菜,节约用水等等。
在当时很多人眼中,这种工作就和现在路边交警的“协管员”类似,没有执法权力,所做的只能是劝阻、提醒,虽然学生中也不乏很多的“刺头”,而且要“管教”高年级的同学,难度可想而知。但有了教导主任这棵大树做靠山,倒也无性命之忧。
这项看似荣耀,实则是低三下四的工作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做,当崔老师第三次在讲台上征询志愿者时,我举手了。
这在当时众人眼中也许是个令人震惊的举动,然而如果当时你是我,也许就不难理解我举手的缘由了。只有在此时此刻,没有人可以和我竞争,而我也将作为班级中的“唯一”一名志愿者做一名食堂管理员。
你能想象我那时的心情吗?我在班中是个“默默无闻的人”,这是崔老师在我的学生手册中的评语,但是因为这件事她还特地在评语中表扬了我,可见我的举动确实是让人影响深刻的。
我不能确定这件事会不会在她心中引起波澜,但至少那时那刻,我是全班人瞩目的焦点,那份在“鸡蛋”(班委成员之一)口中“很傻的、会被别人骂”的工作,却成为了我眼中的香饽饽,是不是让人感觉到有那么一丝悲凉。
我不是那种道德品质有多么崇高的人,那些当时对我这个行为不解的同学,现在终于可以明白我的良苦用心了吧,仅仅是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
食堂管理员的工作的确比较辛苦,别人吃饭的时候你在一边看着,基本上要等到大多数人都吃完以后你才能去吃,所以天冷的时候,饭菜基本都凉了。作为管理员,我想我是称职的,当然遭人白眼和正面、背后的唾骂在所难免。
当然我们也被赋予了很高的权力,如果有学生胆敢劝阻不听,我们就可以请出“尚方宝剑”——教导主任亲自对其进行训诫。就曾有一次一个高年级的学生不听我劝阻受到了教导主任的训诫,至此以后,我们的管理工作开展得越来越顺利。
基本上食堂管理员分为几队,有专门管理排队秩序的,有维护食堂用餐文明的,还有就是管理水龙头的。我三个工种都做过,所以也养成了一些好习惯,从不插队,用餐的时候尽量不把餐桌弄脏,节约用水在那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至今看到那些滴水的龙头,我都会忍不住上前关紧,这大概就是那是留下的“顽疾”。
食堂管理员的工作虽然平淡、枯燥,但是也让我结识了不少好朋友,四班的夏同学就是其中的一个,他高大、健壮,打得一手好篮球,是当时校篮球队的队员,还能唱一手好歌,当年校庆时他唱的那首“Heal the World”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简直太棒了。
一直以为他会成为一名职业篮球队员或者是歌手,却在若干年后不经意地发现他已然成为上海电视台的一名记者,出现在大江南北和世界各地,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当时有这么一个队友。至少我是不会忘记曾经有他这么一个队友的。

第二十章
写文章真是很难,要把文章写好更难。本来打算第十九章好好写写老婆的,结果呢,又被扯远了,在被狠狠K了N顿以后,这一章无论如何要把文章的主角好好描述一番了。
眼见已是初三,离大家散伙的日子越来越近,尽管谁都不愿意经历这种离别,但是人生就是这样,让你不得不屈服。
初三的我基本就在“试卷山,作业海”中度过,那时的我终于被允许骑自行车上下学了,然而路上的不少时间基本都被用来背诵那些无聊的公式、语法和课文了。
大概大家都忙于功课,她也不再那么明艳不可方物。随着年级的提高,男孩子对于理科的优势渐渐显现,班上的前几名基本都被一些男生垄断,我的成绩也大有进步,在一次其中考试中,名次达到了年级的50名,班级14名,这恐怕是我在南中求学四年取得的最佳战绩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下午,嫣来找我,要我帮她解一道题。嫣是当时和她最要好的朋友,直到现在,我们都一直保持着联络,经常走动。
“有空吗?”
“嗯,什么事?”
“来帮我们讲一道数学题吧,我们不会。”
望着嫣无助的眼神,我这个时候实在是无法拒绝,何况我好像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老好人的角色,基本上不会拒绝别人的求助。
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机会,为什么?因为她和嫣都不会解,这样我就可以以一个救世主的角色过去帮助弱小,“我是希曼!”,不好意思,又自我膨胀了。
幸好题目我能解,所以过去之后我要做的就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番,把她们讲地一愣一愣的,嘿嘿,这时候心里别提多舒坦了。
“班里那么多高手,为什么当时偏偏要叫我帮你们解题?”,多年后,我这样问静。
“因为高手都不在。”,可怜啊,又是一个替代者的角色,伤心啊。
人都有喜好,都有弱点,尤其是女孩子,弱点就更多。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时候往往会送贵重礼物、首饰、化妆品、服装等等讨其欢心,投其所好总是没错说得难听点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虽然在静心中海的优势非常明显,但我依然追她之心不死。事情是死的,人是活的,办法是人想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那天得知这样一个消息,她爱上了收集糖纸。当时收集风盛行,什么邮票啦、钱币啦、火花啦等等,糖纸也算是一种,尤其对于女孩子,花花绿绿五彩的糖纸,吸引力可谓不小。
恰巧此时老妈去广州看望老战友,给我带回了一盒香港奶糖,那糖纸非常漂亮,而且和邮票一样,还是有连号的,成系列的那种。看了第一眼,我就知道她一定会非常喜欢这些糖纸。
喜欢就送给她就得了呗。老土了不是,这样做多没有情调,况且当时人人都知道海和她是一对,我公然送糖纸,难道是想当电灯泡?这不是自寻其辱嘛。
冥思苦想了好一阵,终于灵光一现,有了!何不这样,每天在她的铅笔盒里偷偷放上一张,不让她知道是谁送的,这样一来可以让她看到美丽的糖纸,却又不知道是谁送的,惊喜一番;二来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三则她会不会由此开始调查,说不定哪天知道是我,会不会感动地晕过去,然后以身相许呢。。。。
这个一箭三雕的办法可谓用心良苦啊,虽然第三个效果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有句话你千万要记住——“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次两次的感动她不会觉得有些什么,十次二十次呢,所谓的“水滴石穿”不无道理,看过《999次求婚》的朋友就应该明白其中的道理。
为什么佛教要说“心诚则灵”呢,所以正在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觉得她/他是你心中最爱,大胆地去追求,让她感动,只要你有毅力,在高傲的女孩都会在你面前服服帖帖。
说干就干,第二天我就开始送出第一张糖纸。时机是在大家下楼做操的时候,那时候人多比较混乱,我只要走在最后就基本能把糖纸放到她的铅笔盒里。虽说如此,但是第一次这样干,还是有些心惊胆战,好像作贼似的,幸好没人发觉。终于体会到小人物的好处了吧,不引人注目。
出操回来,上第一节课前,她照例是打开铅笔盒,发现一张糖纸静静地躺在里面,第一反应是询问身边好友,可都不是。带着满脸疑惑,她收下了这张糖纸,从她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她又惊又喜。这种糖纸当时市面上是买不到的,而且确实非常精美,难怪她也要爱不释手。
一连几天,我都得手,可是她却象个没事人一样,安然地接受着这份礼物,也不去追问和调查送糖纸的究竟是谁。我开始有些失望,随着糖纸一张张送出,手中的存货越来越少,她开展大调查的希望也越来越小。既然对手不主动,看来只有我主动出击了,否则我的良苦用心不是白费了吗。

第二十一章
在送出最后一张糖纸以后,我依然没有等来所期望的结果,看来“一箭三雕”只是一厢情愿,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概是因为脑细胞过于沉迷于情感之中,期末考试我大踏步地退步,从年级前50名跌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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