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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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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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第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 ,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怳”字,知王本作“怳”。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真篇引“老君曰”与河上本同。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恍惚 ,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又“杂乎芒芴之间”。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论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冥中有精”;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韵。范谓“王弼同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自古及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终”非。“阅”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大”,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外传常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山“溥”,毛传“大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中有四大,“以阅众甫”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 
  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耕部)。真,信韵(真部,信,平声)。去,甫韵(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高本汉“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之与“尘”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   
  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与淮南子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即庄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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