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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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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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卢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至冲也。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刍”作“■”。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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