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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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张廷玉- 第6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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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何,竟引去。大纮志行高卓。乡人以配里先达罗伦、罗洪先,号为“三罗”。天启中,
赠光禄少卿。
    正宾,歙人。以赀为舍人,直武英殿。耻由赀入官,思树奇节,至是遂见推清议。
后李三才、顾宪成咸与游,益有声士大夫间。熹宗立,起故官。再迁尚宝少卿,引病归。
魏忠贤下汪文言狱,词连正宾。坐赃千金,遣戍大同。庄烈帝嗣位,复官,致仕。崇祯
元年六月,魏党徐大化、杨维垣已罢官,犹潜居辇下,交通奄寺,正宾在都,抗疏发其
奸。勒两人归田里,都人快之。而疏有“潜通宦寺”语,帝令指名。正宾以赵伦、于化
龙对。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献可,字尧俞,同安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武昌推官。课最,征授户科给事中。
屡迁礼科都给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诸臣疏请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
之典当及首春举行。倘谓内庭足可诵读,近侍亦堪辅导,则禁闼幽闲,岂若外朝之清肃;
内臣忠敬,何如师保之尊严。”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误书弘治年号,责以违旨侮君,
贬一秩调外,余夺俸半岁。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帝益不悦。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言:
“献可之疏,臣实赞成之,请与同谪。”吏科给事中舒弘绪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
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绪南京,而羽正及献可并以杂职徙边方。大学士赵志皋论救,
被旨谯让。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复争之,坐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
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上疏
救。帝益怒,廷杖养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逊等六人并贬一秩,出之外。献可、羽正、
弘绪亦除名。
    当是时,帝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然谏者卒未已。礼悦员外郎董嗣
成、御史贾名儒特疏争之,御史陈禹谟、吏科左给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论谏。帝怒加甚,
夺嗣成职,名儒谪边方,德泳、懋逊等咸削籍,禹谟等停俸有差。礼部尚书李长春等亦
疏谏,帝复诘让。献可等遂废于家。久之,吏部尚书蔡国珍、侍郎杨时乔先后请收叙,
咸报寝。
    天启初,录先朝言事诸臣。献可已前卒,诏赠光禄卿。
    弘绪、名儒皆献可同年进士。尚象、懋逊、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万历八年进
士。
    弘绪,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给事中。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尚象,都匀人。以中书舍人为给事中。尝劾罢尚书沈鲤,为士论所非。至是以直言
去,国人始称焉。天启中,赠官如弘绪。
    懋逊,沾化人。为余姚知县,有治绩,入为吏科给事中。既削籍,里居三十年。光
宗立,起太仆少卿,累迁工部左侍郎。卒,赠尚书。
    之佳,长洲人。初为襄阳知县。初春,吴县人。初为顺德知县。并以治行征。至是
与张栋并斥,称“吴中三谏”。天启初,赠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禄少卿。之佳孙适,
亦兵科给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内官张德殴杀人,帝令司礼按问,蔽罪
其下。其休乞并付德法司,竟报许。帝数不视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万邦入觐,请临
御以风励诸臣。他论奏甚众。罢归,卒,赠太常少卿。
    嗣成,乌程人。祖份,礼部尚书。父道醇,南京给事中。仍世贵显。嗣成以气节著,
士论多之。
    名儒,真定人。赠官如初春。
    栋,字伯任,昆山人。万历五年进士。除新建知县。征授工科给事中。请尽蠲天下
逋租,格不行。时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运。栋请无拘故事,从之。再迁刑科
左给事中。吴中白粮为累,民承役辄破家,栋请令出赀助漕舟附载。申时行、王锡爵绌
其议,栋遂移疾归。起兵科都给事中。劾去南京户部尚书张西铭、刑部侍郎詹仰庇。军
政拾遗,劾恭顺侯吴继爵、宣城伯卫国本、忻城伯赵泰修、宣府总兵官李迎恩。继爵留,
余并罢。已,言边臣叙功不宜及内阁、部、科,帝亦从焉。遣视固原边备。时经略郑洛
方议和,栋言撦力克负固不归,卜失兔杰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据海上,不可使洛委
责以去。因论兵部尚书王一鹗。会一鹗已卒,洛亦报撦力克东归,遂寝其奏。栋又言:
“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视师,岂止欲其虚词媚敌,博一顺义东归毕事耶?
今火、真依海为窟,出没自如,不宜叙将吏功。”报闻。母卒,栋年已六十,毁瘠庐墓,
竟卒于墓所。天启中,赠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孙。养浩、羽正自有传。
    孟养浩,字义甫,湖广咸宁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
事中。帝严谴李献可,养浩疏谏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于侮君者,陛下岂真以其
侮而罪之耶?献可甫跻礼垣,骤议巨典。一字之误,本属无心,乃遽蒙显斥。臣愚以为
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请,实为宗社计。陛下不惟不听,且从而罚之,是坐忍
元子失学,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长幼定序,明旨森严,天下臣民既晓然谅陛下之
无他矣。然豫教、册立?本非两事。今日既迟回于豫教,安知来岁不游移于册立,是重
启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于天性,豫教之请,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
非所以示慈爱。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槛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
宗社大计,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万世谓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献可等所论,非二三
言官之私言,实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献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实失天下人之心。
不可者五。祈陛下收还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年举行,养浩疑君
惑众,殊可痛恶。令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中外交荐,悉报寝。光宗立,
起太常少卿。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硃维京,字大可,工部尚书衡子也。举万历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进右寺副。九
年京察,谪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为屯田主事,再迁光禄丞。火落赤败盟,经略郑洛
主和,督抚魏学曾、叶梦熊主战。维京请召洛还,专委学曾等经理。及学曾以宁夏事被
逮,复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并封诏下,维京首上疏曰:“往奉圣谕,许二十一年册立,廷臣莫
不延颈企踵。今忽改而为分封,是向者大号之颁,徒戏言也,何以示天下?圣谕谓立嗣
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长,欲少迟册立,以待中宫正嫡之生,则祖宗以来,实无此制。
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宪宗之立,以正统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
止一二龄,多亦不过五六龄耳。维时中宫正位,嫡嗣皆虚,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册
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远,何不取而证之。且圣人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
典,三王并举,冠服宫室混而无别,车马仪仗杂而无章,府僚庶寀淆而无辨。名既不正,
弊实滋多。且令中宫苟耀前星,则元子退就籓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预计将来,
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实以天下为戏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陛下虽有并
封之意,犹不遽行,必以手诏咨大学士王锡爵,锡爵纵不能如李沆引烛之焚,亦当为李
泌造膝披陈,转移圣心而后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踪自在,陛下优礼辅臣,必无韩
瑗、来济之辱也。奈何噤无一语,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后。彼杨素、李勣千古罪人,
其初心岂不知有公论,惟是患得患失之心胜,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谪戍极边。
锡爵力救,得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启时,赠太常少卿。
    王如坚,字介石,安福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怀庆推官。入为刑科给事中,抗疏
争三王并封,其略曰:
    谨按十四年正月圣谕“元子幼小,册立事俟二三年举行”,是明言长子之为元子也。
又十八年正月诏旨“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是明示伦次之不可易也。已而十九年
八月,奉旨“册立之事,改于二十一年举行”,此则陛下虽怒群臣激聒,辄更定期,未
尝遽寝册立之事。乃今已届期,忽传并封为王,以待嫡嗣。臣始而疑,既而骇。陛下言
犹在耳,岂忘之耶?曩者谓二三年举行,已迟至二十年矣,二十年举行又改至二十一年
矣,今二十一年倏改为并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坚,今日群臣,将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条,《祖训》为废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废乎?且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
待也。古王者後宫无偏爱,故適后多後嗣。后世爱有所专,则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後嗣
之繁难矣。我祖宗以来,中宫诞生者有几?国本早定,惟元子是属。或二三龄而立,或
五六龄而立。即陛下春宫受册时,止六龄耳,宁有待嫡之议与潞王并封之诏哉?今皇长
子且十二龄矣,闻皇后抚育无间己出。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宫一日之心。后素贤明,
何有舍当前之冢嗣,而觊幸不可知之数耶?宫闱之内,衽席之间,左右近习之辈,见形
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窥陛下。即如昨岁册立之旨,方待举行,而宗室中已有并封之疏,
安知非机事外泄,彼得量朝廷之浅深?
    夫别名号,辨嫌疑,礼之善经也。元子与众子,其间冠服之制,齿簿之节,恩宠之
数,接见之仪,迥然不齐矣。一日并封而同号,则有并大之嫌,逼长之患。执狐疑而来
谗贼,几微之际,不可不慎。苟谓涣命新颁,难于遽改,则数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
今纶言初发,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与硃维京皆戍极边。王锡爵疏救,免戍为民。寻卒。天启中,赠光禄少
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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