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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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思录-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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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理义以致其知,杜蔽惑以 
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 
故《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 《程氏易传·睽传》 
     IO·14《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 
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 
有虽无邪心,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 《程氏易传·损传》 
     10·15《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 
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 
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 
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 《程氏易传·益传》 
     10·16《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传曰:志卑之人, 
既处旅困,鄙猥琐细,元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 
                                                  —— 《程氏易传·旅传》 
     10·17《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传曰:说 
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 
有光辉,既盛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辉也? 
                                                  —— 《程氏易传·兑传》 
     10·18《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传曰:君主之于议 
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其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 
缓死,最其大者也。 
                                                —— 《程氏易传·中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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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9事之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过甚也?如过恭、过哀、过俭, 
大过则不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 
                                                 —— 《程氏易传·小过传》 
     10·20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有恭 
畏之习;其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所以虽在危疑之地,而不失其圣也。 
 《诗》曰:“公孙硕肤,赤舄几几。” 
                                                   —— 《程氏经说·诗解》 
     10·21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 
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辩,不 
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 
                                                     —— 《二程遗书》卷一 
     10·22天祺在司竹,常爱用一卒长。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 
无少贷。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有介意。其德量如此。 
                                                   —— 《二程遗书》卷二上 
     10·23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 
而人有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 
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又曰:责善之道,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 
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自辱矣。 
                                                     —— 《二程遗书》卷四 
     10·24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 
为之,须于今之法令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 
                                                     —— 《二程遗书》卷一 
     10·25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多欲掩蔽。不若 
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 
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 
                                                     —— 《二程遗书》卷一 
     10·26或问:簿,佐令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心 
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 
过则归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 《二程遗书》卷十八 
     10·27问:人于议论,多欲宜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因是 
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 
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 
鼎之量,有江河之量。江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 
之量则无满。故圣人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量,天资也。 
天资之量须有限。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邓 
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闻谢玄破苻坚, 
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也。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 
者,只益恭,便是动了,虽与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 
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但是动了。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 
惟知道者,量自然宜大,不待勉强而成。 
                                                   —— 《二程遗书》卷十八 
     10· 28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 
使下,不尽其情伪也。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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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载 《横渠文集》 
     10·29《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 
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凝滞。 
险在前,惟知有义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 
                                                     ——张载 《横渠易说》 
     10·30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 
惟心宏,则不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然为之,人亦 
未必怪,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 
龊,无由作事,在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 
能,况吾于义理已明,何为不为? 
                                                     ——张载 《横渠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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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一教学之道 

                            圣人设教保持中和 

     11·01濂溪先生曰: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 
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慈,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 
邪佞。惟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故圣人立教, 
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上矣。 
                                                  ——周敦颐 《通书·师》 
     11·02伊川先生曰:古人生子,能食能言而教之。大学之法,以豫为先, 
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便当以格言至论日陈于前,虽未有知,且当薰聒 
使盈耳充腹,久自安习,若固有之,虽以他说惑之,不能入也。若为之不豫, 
及乎稍长,私意偏好生于内,众口辩言铄于外,欲其纯完,不可得也。 
                                  —— 《二程文集》卷六《上太皇太后书》 
     11·03《观》之上九曰:“观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观其生, 
志未平也。”传曰:君子虽不在位,然以人观其德,用为仪法,故当自慎省, 
观其所生,常不失于君子,则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不可以不在于位故,安 
然放意无所事也。 
                                                  —— 《程氏易传·观传》 
     11·04圣人之道如天然,与众之识,其殊邈也。门人弟子既亲炙,而后 
益知其高远。既若不可以及,则趋望之心怠矣。故圣人之教,常俯而就之。 
事上临丧,不敢不勉,君子之常行。“不困于洒”,尤其近也。而以己处之 
者,不独使夫资之下者勉思企及,而才之高者亦不敢易乎近矣。 
                                                         —— 《程氏经说》 
     11·05明道先生曰:忧子弟之轻俊者,只教以经学念书,不得令作文字。 
子弟凡百玩好皆夺志。至于书札,于儒者事最近,然一向好著,亦自丧志。 
如王、虞、颜、柳辈,诚为好人则有之,曾见有善书者知道否?平生精力一 
用于此,非惟徒废时日,于道便有妨处,足知丧志也。 
                                                     —— 《二程遗书》卷一 
     11·06教人未见意趣,必不乐学,欲且教之歌舞,如古《诗》三百篇, 
皆古人作之。如《关雎》之类,正家之始,故用之乡人,用之邦国,日使人 
闻之。此等诗,其言简奥,今人未易晓。别欲作诗,略言教童子洒扫应对事 
长之节,令朝夕歌之,似当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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