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太多的机会了,我们巴不得她摔一个跟头或者遇到点什么的,凭什么让所有的好运气都跟着她走呢,我们有时候可是朝不保夕啊。
然而,今天,芳菲告诉我她害怕了,她害怕了寂寞这种东西,我看着她惊人美丽的面容,茫茫然不知所措。芳菲从来就是个坚强独立的女人,在我的眼里,她是女神,我已经习惯了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这样一个人。
2 子洲语:告诉我,你为什么害怕
她莞尔一笑,即使在黑暗中依旧看得分明的眼直愣愣地注视着我,“你不知道我也会害怕吧?”她将头发拢起来,“我们出去逛逛吧,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
我瞪着芳菲,揉揉眼,是她,没错啊。可是,可是,芳菲会说这样的话吗,她会想要出去逛逛?!?以前我总是软磨硬泡地想把她弄出这间鬼窟,然后拉着她小小的手像情侣一样漫步在我们可爱美丽的城市。哈哈,那样一定羡煞旁人!可是,这个绝情的女人却冷冷地对我说,“你想显摆我?我不是工具。”真是奇了怪了,我又没有说她是工具,她干啥这么刻薄呢。那时候,我可觉得芳菲一点也不可爱,她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女人。可是现在芳菲女士竟然邀请我一起去逛逛诶,虽然此时此刻是凌晨两点半,夜深人静,但我还是充满了欢喜跟感动,这个夜晚,真的,它给了我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
我决定,明天早上一定不能睡觉,我要辛勤工作,把这个美丽的夜晚用我最美的文字记录下俩,让所有的读者知道我的幸福。
今天,芳菲五年来第一次用她美丽的眼看着我这个卑微的男奴。
今天,我五年来第一次得到芳菲女士的邀请说要跟我到外面走走。
哦,我的天哪,为什么这么多美好的事情都要发生在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新意的夜。来点流星雨吧,亲爱的上帝爷爷,让流星见证我的幸福。
是的,是的,我已经忘了那一大堆未完成的工作,让那些无所事事的编辑老兄都回家面对黄脸婆吧,让那些报刊杂志全停刊吧,让世界末日早点来到吧。哦,夜啊,你千万不要离去,让我沉浸在这个梦里做一个夜游人吧。我的天哪,我真的是太幸福了,我突然站起来,情不自禁地拉起身边那个人的手,兴致勃勃地说,“走吧,太好了。”
但是很快我就意识到芳菲女士穿着薄薄的睡衣,光着脚丫,这样子走在大街上是会变成冰棍的。于是我尴尬地放开我的手,“我等你,你先准备一下吧。”望着她美丽的侧脸,我心里那个兴奋啊,虽然现在外面的人不会多,没有太多的人会看到我,子洲,跟芳菲美女并肩走在大街小巷,可是,我不在乎,我什么都不在乎,我们的关系在这个夜晚已经进步神速了,造这样发展下去,没准我真的会把她娶回我那个寒酸的小窝,让她给我做点小菜呢。去他妈的一切一切,今夜芳菲是属于我的。
“不用了,我们走吧。”芳菲用她千年不变的神奇声音说道,“没什么准备的,又不是去相亲。”
“可是……”难道大美女想让冬夜的风把她吹成冻美人?现在可不是什么好季节。你瞧瞧我,穿了厚厚的一大捋衣服,戴着恶心的帽子围巾,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她,居然想穿着一件睡衣出门,她是脑子不清醒还是又开始戏弄我,她是不是戏弄我上瘾了。我望着她,她已经把脚伸进一双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棉拖鞋了,没有穿袜子。她回头瞟了一眼一定是呆庇了的我,字打开房门,“你要一直站在那儿吗?那我自己先出去了。”她径直往外走着。
“可是……你会冻着的。”我赶到她身边,“芳菲,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季节啊?秋天已经过去了。”
“有什么问题吗?走吧,提那很快就亮了,我可不想让人家看到我穿着睡衣在大街上逛来逛去,何况还是跟你在一起。”她示意我把门带上。
“可是现在外面很冷,你要多穿一点才能出去。”
“谁规定的,你这人永远都是这么婆妈,怪不得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人。”
“这……”我看看她的背影,她没有哆嗦,站得直直的,“是没有人规定过,可……你会感冒的。”
“是吗,不会,走吧。我倒是想感冒一回呢。你到底要不要走,不走的话给我看门吧,你不是一直对我的房子很好奇吗,趁我不在家你可以多看看。”狠,这个女人就是这样尖酸刻薄,像个毒舌妇,不会体谅人家对她的关心。还嘲笑我是单身,也不看看她自己,难道她还有白马王子不成?照这种情况下去,她一定一辈子也别想做新娘,恶毒着吧,你。
走就走喽,反正冻着的是你不是我。我撇撇嘴,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干吗那么关心你,哼!她这种人总是特别容易把人激怒,真的,我很怀疑如果她没有这样的倾国倾城的容貌的话我是不是还会在她身边徘徊这么久也舍不得离开。冻着吧,你,要风度不要温度,冻死你,世界是就少一个狐狸精。可是,这黑灯瞎火的,又有谁要来看你,更何况,芳菲女士你长成这样了,就是穿件乞丐衫也不见得会比哪个人丑。算了,算了,跟她还有什么道理可讲呢,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
踢踏这棉拖鞋,穿这单薄的淡色睡衣,挽着蓬松的头发,芳菲女士神态自若地走在只有淡淡灯光的街道上,作为男士我穿着厚重的大棉袄,带着围巾帽子,慢慢地跟着年轻的女郎。
北方的冬天不是一般的冷,我捂着双手瑟瑟发抖,看到呼出气体在一瞬间凝结成小水珠飘散在半空中。大街上空荡荡的,连只老鼠都没有,只有北风呼啸着而过,留下我脸上刀削似的疼。
我是一个对阳光有特殊感情的人,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徜徉在护城河边上看看风景看看行人。阳光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东西,我总是在写不出稿子的夜晚思念着我亲爱的阳光。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清楚为什么我总是选择在黑夜赶稿子,白天睡大觉。在我人生当中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是那种生活得很有规律的人,该吃饭的时间就吃饭,该睡觉的时间就睡觉,该学习的时间就学习,该谈恋爱的时间就谈恋爱。可是一进入这个鬼圈子,我便开始人不人鬼不鬼地生活。雾气抹黑的夜晚,我不得不奋笔疾书以挣那几元钱的稿费来维持基本的生计。而当太阳在空中妩媚地笑着时,我却捂着发霉的杯子睡得不省人事。我敢发誓,这不是我喜欢的生活,我一点都不想拿我的健康和快乐来换取生活费和一文不名的荣誉,可不知不觉地我就与这个圈子里的一些年轻人同流合污了。
像这样的夜晚,我一点也不想出来闲逛吹冷风,如若不是陪着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姐。租住的房子里虽然没有一个可以暖脚的女人,没有为我烧者宵夜嘘寒问暖的母亲,但至少还有几个酒肉朋友可以相互调侃打发漫漫长夜,还有一直供应着的暖气让我不至于手脚冻僵。可是在外面,既晒不到温暖的阳光也喝不到淡淡的清茶,既看不到如画的风景也看不到让人喷血的女孩,只有杀人的风一个劲地捣鼓着这没什么特别意思的世界,只有孤零零的老树威武不屈地守卫着这个已经没有什么生气的城市。月黑风高,有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在身边走着,却不能牵起她的手吻吻她的唇。我为什么要出来活受罪呢,这样做你什么好处也捞不到,我想,如果遇到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你还很可能赔上自己这条卑贱的命,怎么说我也不可以置芳菲小姐于不顾吧。
“你要去哪里?”我忍不住呢囔了一句,这么走下去她小姐是什么事都没有我可要长一手一脚的冻疮了。芳菲女士闲庭信步般走在古城的人行道上,双手插在睡衣的袋子里,头微微低着,每走一步都像在跳舞。她是个体态轻盈的女孩,我想她应该学过舞蹈,虽然很少看到她有什么大动作,但我知道她每动一下都有慑人的魔力,那种魔力不是每个漂亮的女孩子都有的,它与她浑然天成似天生又胜似天生,我想她该是某个妖姬附身或者转化而来的,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大的魅惑。要是活在上千上百年前这种人一定是祸国殃民的,不知道要有多少人为她的美付出生命的代价。
还好,还好,芳菲女士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美丽但低调。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按着她自己的步子一直朝前走着,不缓不急真的很像在看风景。真不知道这女人的身体发肤是什么长的,零下几度都天气也不会觉得冷。难道是在黑暗中呆久了身体机能已经蜕化到分不清冷暖?
“你要去火车站吗?”看她一直往城站的方向走去,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虽然知道她回答的可能性等于零,但你知道两个人在凌晨两三点慢悠悠地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有时候是很无聊的,也很鬼魅。我总想着找点东西出来祛除这让人窒息的气氛。你可以说我没事找事做,真的,任何人跟芳菲这样的人在一起都只能没事找事做,否则你就让冷空气冻死你吧。有一次我一直强迫自己别开口,等着美丽的女士来跟你交谈,可是那个不解风情的女人却就那样半死不活地躺在地板上睁着双眼不知道看些什么。那一天,我是半夜一点被她叫过去的,我从她的房子出来的时候已经可以见到我可爱的太阳公公在蔚蓝的天空是和蔼地打量着我这个憋了一夜的话都可怜孩子了。整整半个夜晚啊,我们两个以文字为生的年轻人就那么对视着,那时候我真的有上前掐死这个女人的冲动,她凭什么这样做啊,她凭什么把我当猴子一样戏耍,我们不过是普通朋友,甚至在连普通朋友也算不上,我敢肯定她是没有把我当朋友看的,要不然她不会对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爱理不理的。这么多年下来,我们见面的次数也不少了,但有时候我就觉得她跟我说的话还不如我们见面的次数多。她招呼我过去往往只是让我静静地在她那柔软的沙发上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