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訏
一
学森终于要来了。自从一个月前他告诉我要来台湾,我天天在期待。
那天天气很好,太阳一直光照着大地;从下午四点钟的时候起我就一直注意飞机的声音,我猜想他们什么时候降落,什么时候下机,欢迎的人怎么在欢迎他们。
本来我也想到机场去接他,但因为他们是厂商回国观光团。一个团体,欢迎他们的人很多,所以约定于他们安顿后,晚上到宁园来。
素慈带她的孩子但娜与正维也于六点钟来了,我们知道他们团体刚刚到,一定先有应酬,所以并没有约他们吃饭。我们吃了饭,就开始等待,我们也开始谈到学森,谈他小时候的情形,猜他现在的表情,我们手头也有他最近的照片,但我们觉得本人一定是比照片要真实。
素慈有二十年,我也已经十二年没有见他了。
天气暗下来,我们开亮了宁园所有的电灯。素慈特别注意门灯,她听到汽车声,一次两次跑到园中去张望。
等着,等着,一直到十点钟的时候,外面的车子真的驶进宁园了,素慈、但娜、正维与我都迎了出去。
学森,学森终于来了,他先是愣了一下,后来跑过来。他叫爸爸,我马上告诉他素慈就是信上常提到的他的姑姑。我还为他介绍了但娜与正维。
于是我看到他后面的那个女孩子,这是他最后一封信上提到的,他为我介绍:
“这是陈帼音。”是一个很朴素秀逸的女性。
我与帼音拉拉手,素慈于是拉着帼音,我挽着学森进来。
在客厅里坐定了后,我开始注意到学森,学森竟还是同他高中时代差不多,只是头发养长了;他长得很壮,穿一件灰色的西装,打一条紫红色的领带,脸上还是他以前的那种愉快的稚气。
我自然也注意到帼音。
她穿一件素色的嫩黄的短袖旗袍,镶着棕色的缎边。脸上没有抹什么脂粉,但戴一对圆锥型的黄金的耳坠。她的头发很自然的梳在后面,没有什么时髦的发型。最令我注意的,是她的白暂的挺秀的颈颐两臂,柔和丰润而清朗,好像是雕刻家塑造出来的一样。她两手放在一起,手腕上是一只黄色的手表。
我自然有许多话要对学棚,但因为帼音在一起,一时却不知从何谈起;我们谈的都是无关紧要的话,如他们什么时候在香港起飞,这里团体的计划怎么样?预备参观些什么地方?今天机场有些什么人来接。。。。。。之类的。
帼音不免有点害羞,谈话声音很低。她是一个端庄凝重的女孩子,这可说是太出我意外的。我总觉得学森的对象应该是活泼玲珑像但娜一样才对。
学森手里带着一包东西,这时候他打了开来。一件黑色的衣料是送给素慈的,一只阿米茄的表是送给我的,另外两只表是为但娜姊弟带的,两支自来水笔也是送给但娜同正维的。还有一个烟斗则是送给素慈的先生林成凤的。素慈但娜正维都接受了盛物。
我开始与帼音谈谈她的情况,我问她有什么亲威在台湾她告诉我她有个堂叔叔在这里。
“他在哪里做事?”
“他在师大音乐系教书。”
“是谁呀?”
“陈大纲。”
“啊,我认识他。我碰见他几次,在宴会上,只是不很熟。”
“我们也很久不见面了。”她说着,看我一眼,笑了笑。
“你也是学钢琴的?是不?”素慈问她。
她微笑一下。
“但娜也在学钢琴。”
“学了几年了?”帼音问但娜。
“她学学停停,也不用功;这里学校功课也忙。”素慈常把但娜当作小孩,抢着替但娜回答。
“是,是,听说台湾中学里的功课很重。”帼音附和着说。
“艺术教育,台湾不太注重。”素慈说。
“我也是家庭关系,所以很小就学琴了。”帼音说。这是我初次与帼音的谈话。当时学森与素慈谈到宁园,我就带他们去参观了一下。但因为天色已暗,我没有带他们去看我花园里的名花——我最珍贵的,就是我所种的一百几十种的巫兰。
二
学森是我唯一的孩子。
但是他同我太疏远了,他的母亲尚宁于学森十岁时就去世,她死后两年,我同静瑜结婚,因为学森与后母相处的不太理想,我把学森送到学校里去住读。以后因我为生活奔波,各处流浪,就很少在一起。抗战时期,我在内地,他在上海,靠亲戚照顾,一度又失学,我们有七年没有见面。在那个时期,静瑜同我离婚了,我也不打算再结婚,胜利后我到上海,但匆匆出国,学森那时已经高中三年级,虽然很高大,但性情活泼愉快,稚气未泯,所以还完全是一个小孩子。
我在大陆混乱之时,很想回国,但是我的妹妹素慈则叫我待大局平定后再回去。她一直在英国,嫁了一个医生,叫林成凤,生活过得不错。林成凤的祖籍在台湾,一九四九年,他们回台湾,邀我同去。当时我写信给学森,要他到香港等我,同我一起去台湾。但是那时学森的思想左倾,不肯出来,并且还叫我回去。当时我的确也很想回去看看,可是我的妹妹觉得我年纪已大,身体也不太好,手头又只有不多的储蓄,大陆情形很乱,不如先到台湾住下来,慢慢再叫学森出来,她当时也写了一封信给学森,自然学森也没有接受她的劝告。
我到了台湾后,只同学森通过一封信,以后去信,就再也得不到他的回音。从此我虽然想念他,也只好当他不在这个世上了。
初到台湾时,我就住在素慈的家里,这自然也有许多不便,后来因为他们买房子,林成凤也劝我把我的积蓄置点产业。林成凤的哥哥林成龙是一个很富有商人,他有一个产业公司,又营建筑,通过他的帮忙,我在北投买到一所颇有林园之胜的房子,觉得我在这里养老是再好没有了。
这房子本身并不大,但是花园占地三亩半。照林成凤的意思,买下来以后,可以把房子重建,最好造一所洋式的楼房,但是我并没有把它拆掉重建,只有稍加修葺,就住了下来。我在门前题了一块石志,称作“宁园”,学森的母亲叫尚宁,这个题名也有纪念她的意思。
素慈介绍给我一个女佣,叫做钱阿秀,她很忠实,我很放心的把一切家务都交给了她。我就开始了一种非常平静的生活,虽是寂寞,但我饱经忧患,觉得平静也正是最大的幸福。
我的生活慢慢地变成很有规律,我在大学里虽兼了几点钟课,但我专心工作的则是在写一部中国文学史,我常觉得中国因为没有美学,缺乏系统的文艺理论,没有真正文学的批评,历来只有诗话一类零星的意见,因此,我想用现代文学批评的立场写了一部较具规模的文学史。我的消遣,也变成了一种嗜好的,则是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巫兰,我在这方面花了不少精力与金钱。起初时只是偶然种了几种,后来因为有朋友送我几支异种,我就慢慢搜集各种不同的巫兰,特别是台湾的,我不知道台湾究竟有多少种巫兰,我在宁园收集的则已经有三十四种,每种各植了五六盆,所以共有一百几十盆,其中有一种是我移接中所产生的变种,也是我特别珍贵的,则是纯白色的花瓣里有两点相对的鲜红的红点。因为这红点很像两粒红豆,所以我叫它为红豆巫兰。当这个变种出现的时候,第一个引起我联想的则是尚宁身上的两点红痣,一点是在她的颈下的背脊上,一点则在她身体的阴处。这是我们恋爱时一种神秘的暗示,也是我们新婚后常作为打趣的话柄。我觉得红豆巫兰也许正是为纪念她而出现的,所以我特别珍贵它。我为这一百多盆花,特别制成了石阶木架花棚与暖房,我每天早晨与黄昏都是在巫兰的花丛里消磨的。
在这平静生活中,有许多朋友认为我太孤独,应该找一个对象,阿秀也正是这类热心朋友之一,常常同素慈说到劝我成家,每当有人为我介绍朋友,她总是非常关心的要知道发展;我既没有立志想就此独身终老,自然也好几次接受别人好意的介绍,但总是见了一两次面没有再去进行。而我觉得生活也只是一个习惯,过惯了就不觉得什么是寂寞了。
三
我有一个姨表兄弟叫秦性光,他在香港办纱厂,这几年来境况很好,我有许多经济上事情有时就托他照顾。学森同我通信,本来也用他的地址。一九五五年学森忽然从大陆出来,投奔到秦家,他深悔当初没有听我的话,现在身经许多磨折,方才觉悟。他写了一封信给我,说他已经大学毕业,学的是土木工程,在香港,替人家补习数理功课,住在秦家,一个人生活很好。不过他很想可有机会去欧洲或美洲读书,只是外国文程度不够,问我是否可以先到台湾找个事情,或进研究院进修几年。
这封信很出我意外,我自然非常高兴,我很想马上叫他来台湾,素慈也非常兴奋。但是素慈的丈夫林成风认为不妥当。第一:学森从大陆出来,究竟思想如何,背景如何,都不清楚。第二、他外国文字不好,来台湾也难有进修机会。第三、到台湾找事不易,既然香港可以生活,何不就住在那边,业余进修英文,那边也一定有更多出国的机会。
林成凤的考虑自然有他的道理,学森虽是我唯一的孩子,多年不在一起,我对他了解实在不多,所以就照成凤的意思给他一封信,叫他安心地住在香港,工余多用功补习英文。
以后我与学森一直都有信札来往。秦性光同我本来常通信,现在则彼此常常托学森转话,自己反而较少写信了。
大概又是两个月以后,学森得秦性光介绍,到一家南华建筑公司任事,待遇一千二百元,这已经是他一个人花不了的数目,看情形,他生活得很好。那年年底,他有两个月红利,这还因为他是七月份进去的,别人都有四个月的红利,他于一九五八年,薪水加到一千五百元,而且老板很喜欢他,因此他对工作很感愉快,也没有再想出国了。
学森同我通信,虽然也谈到一些生活上种种,也寄我一些照片,但在我印象里他总还是一个小孩子,他同我分别时,他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活泼愉快,稚气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