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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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0期-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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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右挑眼,一大堆瓜一个也没卖上好价钱。每一个瓜都是他的好孩子,都是他一眼一眼地看着长大的,没有一个次的。后来, 为了避免和城里人打交道,他就把瓜直接批给那些瓜贩子,不再去城里受煎熬。城市是另一个世界,他在城里行走,要多么别扭有多么别扭,怎么走也走不好,走的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在城里,他是多余的,那种反差,和城里人的反差,让他生出了一种被迫逃的错觉。在城里,他是逃出来的。回到村庄,他沉思了很多天,自己就这么没有出息?但没有办法。他始终没有消除那种对城市的恐惧。他清楚地记得,城里人目光的冷漠,他们把钱扔到地上抱走西瓜时的蛮横劲头。那时他浑身哆嗦,就像一棵草独自站在一片庄稼地里,那么孤独和耻辱。他做错了什么?他不知道。他只想逃走。
  一会儿,他就在一条田埂上走着了。田埂上长满草,一只草叶子般的蚂蚱飞起来。他赤着脚,卷上去的裤腿湿了的部分,溅上了几星泥。他把草集中起来。然后坐在上面,掏出他的旱烟袋,抽烟。他黑红色的脸上,放着一种光芒,眼睛里像有一个世界。身体里藏着的力量在等待着什么。他给我们的印象是,没有一点苍老的感觉,就像20岁的演员,扮演一位50岁的农民,那种老也是掩饰着的老,是装出来的。他那么自然,一点也不孤独。一会儿看看自己的脚,一会儿看看稻田,远处的村庄就像不存在一样。其实,此刻他正在想着村庄,想着等到秋天把这片稻子弄回去时的喜悦场面。想起了粮仓,想起了妻子的手,想起了孩子们的傻笑。他笑了,那种笑是从里面一点点地笑出来的,好像从昨天就开始在深处或远方笑了,今天才笑出来。他磕去烟锅里的灰烬,重新把烟袋别到腰上,那姿势像极了一位将军在别一支手枪,也有那番威武、尊严!我看到了他的尊严,这种尊严似乎是天生的,谁见了谁都会敬畏的。然而,在城里,他的尊严呢?他把尊严留在了村庄,留在了庄稼地里。这种尊严原来是带不走的,是只属于村庄和土地的。
  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他又在那片稻田里,用那种姿势移动了。那是一架机器,一点一点地向前,没有大的动作,也不会消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又一堆草抱在了他身体的左边。他看到了那辆邮车。他竟能从邮车的速度上,看出了今天这辆车同往日的不同。他又躬下腰,但不多会儿,他就站直了,朝村庄看。他几乎不是在劳动了,也许他累了,或是饿了。但他仍能准确地把稗子从稻子中分辨出来,拔:出来,一会又是一抱。村庄那边跑出一个人,像一只风筝,一晃一晃的,被风刮着。他早就认出来了,那是他的女儿,她考上大学了,肯定考上了。用一种优美的舞蹈跑在路上的人,一定是有了幸福装在心里的人。女儿告诉了他这个好消息。他只不过是笑了笑,并没有走出稻田。女儿站在田埂上扬了扬手中的信。他想,女儿真幸福。继而又想到,女儿要走了,就要失去她了。女儿的快乐和他的快乐,有些是一样的,有些却不同。他自然地想到了城市。但他却没生出一点痛苦或去阻拦女儿的感觉。他在心里替女儿高兴。
  “爸爸,咱回家。”
  他却摆了摆手,说:“于完这点,我就回去。”
  他又弯下腰,向前移动了。
  绿油油的稻田,无边的稻田,把他托起来,想让他飞,但他却紧紧地抓住那些草,抓住一棵,松开,再去抓另一棵,永远也不离开这片土地,永远也不飞起来。天黑了,那个移动着的影子,还在移动。接着,我们看到了大地上空的星星…… 


失散的书(外一篇)
■  马 叙
  谁能从书中撕下一页
  把它插在明天的风中?
  ——司徒乔木《书》
  一九九四年,失散的书有:《忏悔录》(两卷)、《静静的顿河》(四卷)、《追忆逝水年华》(六卷)、《世界经典爱情小说》(六卷)、《英雄挽歌》、《三言两拍》、《水浒》(两卷)、《红楼梦》(三卷)、《儒林外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梁实秋散文》(四卷)、《林语堂文选》(两卷)、《沈从文小说选》(两卷)、《金瓶梅》(两卷)、《我承认我历尽沧桑》、《镜与灯》、《四个四重奏》、《美学史》、《悲剧的诞生》、《鲁迅选集》、《草叶集》、《古都·雪国·千只鹤》、《巨人传》、《白鲸》、《浮士德》(两卷)、《海涅作品集》、《唐璜》(两卷)、《美国现代诗选》(两卷)……
  一九九三年,我离开乐清去南京。我一走,我原先的原本就摇晃不定的生活空间就丧失了,原来租住的房间被房主转租给了另一住户。我的所有的生活用品和书籍、杂物都被堆到了一个原来就塞满了杂物的小间里。原先的空间(租住的房间),原本就摇晃的、飘荡的、危险的,而当我的一切用品(包括书籍)与那些面目不清的杂物共存一间小屋里,于是就更加的危险了。而在我的所有中,当书的比例一日一日地加大,再加大,它的体积的总量,它的相对的值超过我的所有其它用品的量和值的时候,当这些书又处于这样一个杂物中间的时候,于是书就处于最大的危险之中了。无论是谁,只打开那个充满尘埃的杂物间,首先看到,占据视野的是书,一直到最后,看到的、占据视野的仍然是书。空间越小,越杂乱,这些散乱的、蒙尘的书就越是从黑暗、尘埃中凸现出来。当一个有书的人,他越清贫的时候,他的书就越危险,仅有的几本书把他的极少量的日用品都覆盖了。书,这时已最大程度地暴露在空气之中。这时,它的失散就成为必然的了。
  夏季来临的时候,在一个能充分看清书的体积和数量的午后,我的书开始一捆一捆地散失了。一个家教淡薄的初中生,他的目光透过门缝,他看到了书,他的不可抑制的卖书的欲望支配着他的简单的头脑,轻易地搬走了我的书(轻易的,没有什么,没有为什么)。初中生要这些沉手的(不是沉重的)书、能在磅秤上称出斤两(不是重量)的书,他把它们一捆一捆地送到一个收废纸的老头那里,老头从裤腰里抠出一丁点钱买下了这些可以赚钱的废纸。卖了这些废纸的初中生手拿着这些钱,去买许多冰棍,再去打电子游戏,很快就消费掉了。我的这些长时间积累下来的书,经过一个初中生的头脑和手,骤然间失重了,轻飘飘地成了落在地上的脏乱的冰棍纸,它成了比废纸还要废的东西。
  那段时间,我在南京,我的书,我无法看到,它继续以这种方式,从杂物间里被搬走,继续这样地流失着。最后,从失散变成流失,这些书变成了类似于水的东西,像水一样地往更低处流去。这些书最后被收废纸的老头转卖给了摆地摊的书贩子(老头从中牟利了),然后被书贩子摆在地上与那些武打、色情、迷信的东西为伍,然后书贩子又卖给了另一些人(书贩子从中牟利了)。
  但是,买卖又是多么的神奇,那些书最后被另一些爱书的人买走,重又插到书架上去 了。它经过初中生无知的手的转换,经过收废纸老头、摆地摊书贩子的转换,先是成了比废纸更废的毫无价值的东西,最终又回到了它原先所具有的价值上去。前者是能指与所指的背离,它们是彻底地互相背离的,而后者却是能指与所指的再一次完整的契合。这是我所庆幸的。
  现在我描述失散的书,我只能用“那些书”这个词语,它相对于我现在所拥有的这些书而存在于另一个空间。那些书现在存在于什么地方,放在哪个书架上,这些都已是无足轻重的事了。我在那些书上都曾经签有名字,盖上了图章,这显然已成了那些书的阴影,它匍匐在每本书的扉页上目录旁,这个符号的指向是上述的失散、转换的过程,是另一种被购买的过程。它的所指已被各种手(无知的、较有知的、有知的手)所扩展,它已彻底地脱离了户籍和拥有的指向,它的陈述是这样的:1994年。夏季。午后。无知的家教淡薄的初中生。被搬走。被交换(这中间这些书钱,更确切地说废纸的钱被用于买冰棍和打电子游戏)。被另一些爱书的人买走。被再次插到书架上去。
  那些失散的书,经过辗转、消失,成为被我怀念的一些事物。它的所指正在无限地扩大:
    就这样,在黑夜,在荒凉的农场,在高岗
    一个人阅读着另一些人
    堆积如山的书中
    必有一本书叙述所有的书,其余的书叙述所有的人
                 ——司徒乔木《书》
  后来,翻阅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到了《沙之书》。博尔赫斯在《沙之书》中这样描述书: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书。尽管一页页地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他让我再找第一页,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指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从书里冒出来一样。……“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
  没有什么比博尔赫斯的书更无限、更神奇的,没有。博尔赫斯揭示出了书的虚无性和无限性。我的那些失散的书,那些书,它们也一样地远离了我的阅读,成为一种虚无的存在,这样,我也可以像老博尔赫斯一样,我可以处于它们中间的任何一点,正因为它的虚无,这样,我所在的这一点也一样: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现在,书店里的书越来越贵,我的购买速度也越来越慢。我现在的买书速度要比一九九四年以前缓慢得多,几乎处于停滞的状态。我的书架的很大的一部分,仍然空着。也许我今后将很少购买,因为书本身是无限的,虚无的。
  
  一本素描集
  
  书架的右边,最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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