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卷六 武帝纪第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分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六年冬,初算商车。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盗边。遣将军韩安国屯渔阳。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候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卫兵。诏曰:“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暢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其赦天下,与民更始。诸逋贷及辞讼在孝景后三年以前,皆勿听治。”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东夷薉君南闾等口二十八万人降,为苍海郡。 鲁王馀、长沙王发皆薨。 二年冬,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 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籓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蚀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秋,燕王定国有罪,自杀。 三年春,罢苍海郡。 三月,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与士大夫日新厥业,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杀太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人出朔方、高阙,获首虏万五千级。 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