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我,赞美我的身体如何娇 小可爱,令人陶醉,这是我在丈夫那儿从没听到过的。他的宠爱和欣赏使我变成了 另一个人,我第一次大胆地欣赏男人的身体,主动地爱抚他,细细地吻他的全身, 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竟会用那么多方式为他带来快乐。临别时,他再次拥抱我,温 柔地吻了吻我的前额,很帅地笑了笑说:“明天你会更漂亮、更精神的。”
在我和丈夫的家里,我有了第一个情人,对丈夫我并没有太多歉意。我不仅仅 是一个妻子,更是一个属于自己的人,我不想在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之前就死去!就 这样,我和他度过了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幸福时光。星期天,我的家就成了爱情的 天堂。我不再去公园,只是在家里静静地等他:他一进门两人就寸步不离。我弄不 清自己是他的情人还是孩子,只觉得我所渴望的一切关怀理解和支持都可以在他那 儿得到满足,无论快乐还是烦恼都愿意和他分享。从此我的设计几乎成了我们共同 的作品,他虽不是搞美术的,但凭着天赋,总能提出极其中肯、关键的意见。我的 同事们说我最近的作品和以往相比,同时增加了柔美和刚毅,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 为什么。但偶尔提到他的家庭时,虽然他极力掩饰,我还是看得出,他是有些负罪 感的。
但时间长了,他妻子终于有了察觉,威胁他如果再和我来往就把这事告诉孩子。 我没权力因为自己的存在而伤害孩子那幼小单纯的心灵。我决定离开我心爱的人, 这虽然很痛苦,但我并不后悔这段经历;是他让我知道了世间有怎样美好的感受, 让我对生活重新建立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再没去过那个公园,也没有再见过他。我 不想破坏他对妻子的诺言,但我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在为他祝福:我永远的爱人, 你好吗?
这时我丈夫也从别人口中听到此事,他并没像我想象的那样暴跳如雷,而是嗫 嚅地恳求我为了面子而中断这种来往。他说他很快要被破格提升为研究员,明年还 有出国考察的机会,家里这种事一传出去,怕是都要泡汤了。我真明白什么叫“冷 血动物”了,我真后悔自己和这样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血性的男人生活了这么久。 人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所谓事业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终于下定决心提出了离婚, 历尽周折之后终于摆脱了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完美的男人,幻想着重新筑起爱 巢。但我所遇到的人不是太书生气。就是文化素养不高,缺乏情趣,或者不肯脱离 家庭。只愿和我保持情人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并不灰心,仍然 相信有那样一个符合我理想的人存在,我还要继续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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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送自己一束红玫瑰
30岁后我才发现自己成熟了;虽然往日被自卑感耽误了的爱情已不能找回,但我要给自己买一束象征爱的红玫瑰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无法无梅;我也被爱过,感受到温馨,感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时,我就总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 。于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一膀里歇息片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友们都说我女人味儿十足,我私下里却惶恐地想,能否胜任为人奏,为人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识的怪圈!
吃过早饭,骑车上了大街。老天阴沉着脸,好像随时都会洒下泪珠似的。我的 心里却晴空一片。一个30好几的单身女人、乐呵呵的,第一次专程又郑重地为自己 去买花。过生日了,想送自己一束红玫瑰。这个主意不错吧?
实在太喜爱鲜花了。从小到大就这个爱好没变过。即使那会儿在一个大山中的 小村插队,每天干活累得浑身散了架,也忘不了收工时在山坡上采把野菊花什么的。 夹着泥土清香的野花往坑桌上一摆,我们住的被烟灰熏得黑乎乎的土屋顿时四壁生 辉。现在,我爱逛我家附近的那座花店。太阳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洒进柔和的光。 那一大桶一大桶的鲜花:雪白的马蹄莲、火红的郁金香、紫色的是勿忘我,还有柔 雅的康乃馨… 。她们骄傲地昂着头,像是争着对我炫耀各自的美丽与芬芳。我常 常在那里驻足很久,久得不忍离去。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哪一天我有了钱,一定要 让自己的小屋中天天盛开着鲜花。可事实上买鲜花通常是送给别人的。
好几年前,我默默地爱上一个人,却没勇气向他表白。偏这个时候,我们又同 时从同一所教书的大学,考上另外两所不同大学的研究生。寻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 去看他。可等见了面,内心慌乱地不知所措,外表却又自尊矜持地令人莫名其妙。 忘掉他又做不到。只有无奈的。苦苦的单相思… 。记得那天他生日,天空瓦蓝, 阳光和煦,一个京城暮春时节难得的、无风的好天气。捧着一大束鲜花,赶了很远 的路,却又专门选了他去上课的时间。春光浸透了整座校园。姑娘们各个挺着胸脯。 明媚的笑容里跃出春天的气息。唯独我,心里怅怅地。只顾低着头寻觅着什么。偌 大的校园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玻璃瓶,然后盛上水,放进花,摆在他宿舍的门前, 然后,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儿,落荒而逃,只留下那团夺目的鲜花在身后怒 放着… 。那是段美丽又忧伤的往事。可毕竟,从此就有了向亲友传达情感的最佳 方式:同学的婚礼上,好友的生日晚宴中,亲朋住院的病房里,母亲节妈妈床头的 小柜上… 。一束束柔美的鲜花,映着一张张暖意融融的笑脸。我陶醉在我们自己 营造的那份温馨,盎然洋溢着亲情的气氛中。
今天,兴冲冲地又一次迈进那座镶着落地玻璃窗的大房子。站在柜台前,专注 精心地挑选着这种浓烈的、娇艳的、象征着爱情的红玫瑰。不为别人,是为自己。
难道不该么?
儿时的日子缺少欢乐。还不完全懂事,父母双亲就离异了。那时我的小脑袋里 还无法弄明白家中的变故,却冒出一个顽固的念头:爸爸妈妈的分开是由于我的缘 故。从此稚嫩的心头便坠上沉甸档的重负。我好胜要强,功课、体育、文娱都不落 在别人后面。我用当时能想到的方式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可心底里却总感到比别的 孩子缺少了什么;我唱歌跳舞,我也大声说笑,我还学会吵架、发脾气,我用更活 跃、更激烈、更任性的举动掩饰着自己的不快活;我从小爱美,爱美得会为新买的 连衣裙转不出小喇叭而抹眼泪。那时的我,瘦小屠弱,稀疏的黄头发下有着一个对 小姑娘来说过宽了的大脑门,可大脑门下却没有两个姐姐都有的闪亮的大眼睛。我 觉得自己就像只丑小鸭,茫然无措地望着眼前的世界。那里的色彩好暗淡;我是个 好幻想的孩子,可10岁那年,占据我满脑子的,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而是 “死”这个可怕的字眼。那时,“文革”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人们每天都在革命、 在造反。每天都有人被揪出来,被打倒。我家住的机关宿舍大院,一些孩子的父母 成了黑帮,已经离开我们的父亲也在其列。我们自然成了黑帮的狗崽子。孤独害怕 中,就生出了怕妈妈突然死去的恐惧。这种恐惧渐渐地竟像一个恶魔纠缠着我,以 至小小的人却得了一个大人的偏头痛症。那时,妈妈每天回来很晚,在街上等她归 来就成了我每晚必做的功课。天一擦黑,大院门前黑黢黢的街上,就会有一个孤零 零的孩子站在那里,昏黄的路灯把我细瘦的影子投在马路上。形只影单的。如果等 得太久了,就迎着妈妈来的方向,脑子里蹦跳着各种吓人的恐怖场面,揣揣不安地 走出去很远,直到妈妈骑着车的熟悉身影愈来愈近,才长舒一口气… 。那是怎样 的童年呵!
幸好,我爱上了书籍。那时我上学的那所寄宿小学,因培养修正主义苗子的罪 名被砸烂,我们只好辍学在家。院儿里几个有着同样境遇的大孩子,在偷偷传阅那 些成了禁书的世界名著。我跟在他们后面软磨硬泡蹭来一些书看。最初的几本中竟 夹着一套《悲惨世界》。捧着已被翻得很破的大部头书,跳过那么多不认识的黑体 字,我以一个12岁孩子的全部理解力,吃力地读着,竟一次次泪流满面。才知道世 界上还有如此悲惨的人生。还有那般悲天悯人的情怀!从此冉阿让手牵着小女孩儿 坷赛特那高大驼背的身影,还有那位叫雨果的法国的睿智老人,再也未走出我的心 房。
囫囵吞枣般地读着所有能找到的书。我不再那么顾影自怜了,那差一点就要与 这个世界对立起来的心敞亮了许多。我把自己转向身边比我还柔弱无助的人,试着 去理解。去帮助他们。大家喜欢我的善良。但内心深处我依然不快乐。那份几乎与 生俱来的自卑感仍像一片浓密的阴云遮蔽着我心灵的天空。
我的初恋够早的,17岁,下乡插队的时候。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很出色的 男孩子。在学校他是班长。学习拔尖,知识面广,才气夺人。下乡后他又是我们知 青点儿的头。肯吃苦,样样事情做在前面。他周围总有崇拜他的女同学。可不知从 何时起,他总喜欢和我在一起,我也一样。我们一起卖劲地干很重的活,空余时一 起给老乡扎针治病,一起办大队广播,一起讨论看过的书,后来又常一起结伴外出 办事、一起回城探亲… 。不见面的时候,我们就互相通信,交流着各自的欢乐与 苦恼。他常用那手漂亮的钢笔字,给我抄录些他喜欢的古诗词。“天生我才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从李白的诗句中,我能体味到他对磋跎青春的困惑。
老乡、同学、家人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