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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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纹-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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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阳光下面时,她意识到用身体感受到的那双手,已经触摸到她大腿的那双手只是给她带来了一场梦魇而已。上午的浴室人很少,在空空荡荡的浴室里,她把自己淋浴了很长时间,当她走出浴室时,脚掌心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痛了。


当她回到宿舍的走道上,远远地就看见了一束花,它仿佛插放在门口的一只花瓶之中,花香开始从走道上飘来。她已经来到了门口,她把那束花抱起来,她看见了插在花束中的一面色色纸片,上面写着:献给少女夏冰冰。让这束花陪伴你,让你尽快忘记我给你带来的那种尖叫之声。在纸片的右下面写上了两个字:赖哥。


夏冰冰抱着那束花,打开了门。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获得过别人的献花,花束中有几朵红玫瑰,有几朵康乃馨,有几枝满天星。总而言之,这是夏冰冰有史以来头一次抱着鲜花,她抱着鲜花进屋,意味着她对赖哥并没有恨,如果充满仇恨的话,她只会把那束鲜花扔进垃圾桶里去。抱着鲜花进了屋的夏冰冰开始在宿舍中寻找一只花瓶,她终于看见了一只玻璃瓶,放在墙角,是一只水果罐头的玻璃瓶,不知是谁放在墙角的。


夏冰冰把瓶子洗了洗,放上了半瓶水,再把那束花插进去,她把花瓶放在窗口,她面对着花瓶坐了很长时间。这时候,萧雨和吴豆豆哼着歌进屋来了,吴豆豆一进屋就嚷道:好漂亮的花呀,谁送来的花。她们一定要让夏冰冰说出送花者是谁,夏冰冰淡淡地说:一个朋友。


吴豆豆说:是男朋友吗?夏冰冰摇摇头,吴豆豆说:我男朋友从来没送过给我花,萧雨,凯给你送过花了吗?萧雨正站在花瓶前,她似乎并没有听见她们在说什么,她似乎在回忆,她想起了自己赤身裸体时的形象,她觉得自己的裸体就是一朵玫瑰花。


夏冰冰盯着花瓶,她现在明白了,吴豆豆已经有男朋友了,萧雨好像也有男朋友了。而她自己呢,她望着那束花,她突然感觉到一束花给她带来了一种温馨,她的目光望出去,她似乎又看见了那座旅馆,她想起了赖哥让她尖叫的时刻,她想起自己赤脚奔跑的时刻……她想起了赖哥的手在她身体上滑动着……这时,她对自己说:我一定会忘记那座旅馆的,我无论如何再也不会去见赖哥。她突然抓起那只花瓶,穿过房间,穿过了楼梯,直到看见了一只垃圾桶,她把那只花瓶和花束扔进了垃圾桶。





*

第四章游泳






泳池在这样的时刻出现了,她钻进更衣室换上粉红色的泳装,刘季已经站在泳池边等她,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了刘季的背影,这是一个成熟男人的裸身,他穿着黑色的泳裤遮住了他神秘的一部分,其余的身体都在裸露,在他的腿上生长着一些黑色的毛,刘季的身材很挺拨,好像他的成功一样。





溶进大城市明媚的阳光中



利用简外出的这一段时间来游泳,这是吴豆豆寻找到的另一种生活方式。她的游戏生活开始得很早,与萧雨和夏冰冰不一样,她从小就出生在一座小城里,事实上是与一座小镇来命名的县城,这座城叫水城。在三个女孩子的游泳史上清楚地记着她们的简历:萧雨是跟随父亲回到爷爷奶奶的乡村的,跟着乡村的孩子们在一条河床中开始漂起了自己的身体。她的旁边是一个赤裸着身体的乡村男童。而夏冰冰呢,却是在城外的湖水中学会了游泳,而守候她游泳的是她的父亲,父亲即使在守候女儿学游泳时,怀里仍然抱着一只酒瓶,这几乎已经成了夏冰冰生命之中永恒的意象之一。


现在,我们回到吴豆豆游泳的那座小县城里去。这座小县城就像它的城名一样到处是水,纵横交错的河流环绕在城的中央和城外,吴豆豆从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似乎已经听见了孩子们在河流之中嬉水的欢快之声。


从她开始走路时她就看见了河流,母亲牵着她的手走到水边,城里的孩子们似乎整个夏天都泡在水里,她也不例外,在她刚学会走路不久,她的母亲就说:去吧,去吧,跟小哥哥、小姐姐们学游泳去吧。那些比她大的小哥哥、小姐姐看见她来到水边,就在水里召唤她:下来吧,脱光衣服下来吧!


吴豆豆的游泳生活就是在那一瞬间中开始的,她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的父母都是中医,在那座小城中开了一家诊所,家庭相对殷实一些,所以,她从小就自由自在,像她父亲所期待的那样,顺利地考进了大学。现在,她远离父母有近两千公里路程,她的家在遥远的外省,而且她乘着火车前来上大学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发誓再也不回那座小县城去了。她从小就向往城市,尽管她几乎从未进入过大城市中去,她的父母从小的时候就启发她说:豆豆,这座城太小了,你必须走出去,城外有更大的城市,那座城市大得你三天三夜也走不完。你是父母掌里的明珠,父母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因此,她那老实厚重的父母从结婚后就开了诊所,用此来维持一家人的经济收入,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让他们的女儿有一天到更大的城市里去上大学。


梳着两根辫子的吴豆豆下了火车,溶进了大城市明媚的阳光之中。她从一下火车的那一刻就心跳不已,自己的新生活已经在火车下的月台上开始了,在火车站外的人群之中开始了,多少天以前,她是在那座水城上的火车,父母陪着她站在水城怕月台上,那已经是午夜,父母看见火车来了就对她说:豆豆呀,豆豆,你把父母的梦想全带走了,走吧,走吧,到大城市里去吧,火车在这座小站停留的五分钟里,她就上了火车,那还是她头一次乘火车,转眼之间,就已经看不见那座月台了,更看不见父母惊喜而泪水盈盈的眼睛了。


走出火车站的世界,她开始了进入大城市的生活之中去。她天生就能溶进城市中去,她有很长时间都兴奋不已,她很快就改变了一个小县城进入大城市的形象,她具有敏锐的模仿能力,她能从大城市中鲜艳的色彩之中看见自己的形象,除了留着那两根小辫子外,她的着装完全变了。当然,这些着装也都是她从最廉价的批发市场买来的,是从她父母每月汇给她的生活费中扣除来的。


因为她从进入城市的那一天就悟到了一个女孩子的真理:那些长像与自己一样的女孩之所以看上去很好看,很漂亮,是因为她们比自己穿得更鲜艳,更摩登了吧!所以,穿衣打扮对自己很重要,它可以让自己跻身进大城市中去,跻身进校园中的漂亮女孩之中去。她从不怀疑自己的漂亮,然而当她从火车站走出来时,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土气,一个遥远小县城女孩进入大城市的满身土气,所以,她决心改变这种土气。


她极其聪明的就很快就在校园不远的一座批发市场寻找到了自己的世界,那些价格低廉的衣服是批发给小商贩们的,她开始冒充了小商贩,因此可以批发到穿在自己身体上的衣装,她轻易地就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一家属于自己的游泳馆



然而,她留下了自己的两根小辫子。因为她发现了,即使是在最摩登的女孩之中也有梳着小辫子的,她们穿着摩登,再配上小辫子便透出一种独特的气息。所以,她依然留着自己的小辫子,很快,她的形象就有了自己的位置,在校园中,她已经开始引人注目,一些男生开始向她进攻,然而,直到进入二年级,她似乎才被一个男生感动了,这就是简,简与她相遇纯属巧合。
她的巧合在于在那个冬天最冷的日子里,她戴着一顶尼帽刚刚站在校园外的一家电话亭给父母打了电话,她走出电话亭,没有想到一阵突袭而来的大风吹走了她头上的尼帽,本来,尼帽是不该被风吹走的,不过,那天的风实在太大了。


这就是巧合,一场突如其来的风吹走了她的尼帽,吹到了一个正在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面前,小伙子停住摩托车抓住了即将再次被风吹走的尼帽,小伙子回过头来,而她呢已经在风中跑上前来,小伙子笑了笑说:这是你被风吹走的帽子吗?她笑了笑,点点头,风再一次袭击而来,小伙子突然说:“你不能站在风里,戴上我的头盔吧,我送你回去”。这就是属于吴豆豆的巧合,如果没有那场大风吹落了她头顶上的尼帽,她就不可能认识简,简把她送到了校园门口,简说:快进宿舍去吧,小心受凉。


她似乎被感动了。目送着简远去。巧合后的第一个周末降临了,有一辆黑色摩托车在校园门口环绕了一圈又一圈后出现在台阶下面,这也正是吴豆豆下台阶的时候,她想去给同学发封信,而邮局就在台阶上面的左侧。简就在这一刻出现在她眼前,这是她与简的第二个巧合。简戴着她环绕着城市溜了一圈,把她送回了学校。从这之后,她就开始与简来往。这就是她与简的巧合,现在,简外出了,而在这之前,吴豆豆已经认识了另外一个人,他不是一个男生,而是一个男人,年龄大约三十多岁左右,比她大十多岁。


她认识他不是巧合,而是必然。当她离开那座小县城来这座城市上大学时,一个60多岁的女人找到了她,请她带一包东西给她的儿子,吴豆豆当然没有想到在她去上大学的城市竟然也有一个老乡。她很高兴,那个女人和她的丈夫在小县城开了一家杂货店,她只是给儿子捎一些土特产品去,她说:儿子上完大学就留在了那座城市,先是在一座工厂做工会工作,后来辞职了,不知儿子过得怎么样,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儿子的消息了。


她把那包土特产品带到了大城市,在她报到后的第三天她开始去寻找那个叫刘季的地址,然而当她抱着那包土特产品出现在刘季面前时,他正拎着箱子,准备到飞机场去。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活得很成功,神色洋溢着一种明朗的阳光,而那个时刻也正是上午,阳光确实正照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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