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部曲1:世界在爱情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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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三部曲1:世界在爱情中成长-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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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茕听得一头雾水。 
“你这里的‘别人’,指谁?” 
梓茕问。 
“含义太多。差不多就是这个世界。” 
逸夫淡淡地说。 
…… 
那晚,梓茕没有听懂逸夫的话。他们也没有心思喝一口茶。那时,梓茕还没有考证清楚,逸夫究竟是他堂兄,还是表哥。梓茕也没有想到,逸夫的小说《百年家族》凌乱的手稿,会半途而废地交给他,伴他迈向浩荡着万千气象的精神长旅。 
春杏 
解放大军的炮火攻打这座城市的时候,秀水大爷的公馆已相当凌乱了。没有了卫兵,没有了使女,只有片片纷纷扬扬的落叶,飘洒在公馆大院里。这是他几十年征战生涯中建造的许多公馆之中最大也是最气派的一座。挺立山崖之侧,辉映湖光山色,硬朗壮阔,小巧玲珑,神秘威严,望而生畏。秀水大爷曾在这座城市周围方圆百里千里地盘上征战护防、护法护国、混战内战、抗日剿共和剿匪。他的队伍,有时像乌合之众烟消云散,有时又像滚雪球一样壮大起来,旌旗如林,兵强马壮。每打下一座城池,只要军务不忙战事不紧,大爷都要请来巫师用魔盘丈量出那座城池最好的风水宝地,修座公馆。修公馆的历史,成为他征战发迹的历史。而此刻,光秃秃的老樟树上,连老鸦也不再昏叫盘旋。公馆门前,花台周围,老树丛中,有几盏灯泡昏黄照耀。那曾是大爷的部下鱼贯而入、抖擞而出的地方。已发不动的吉普车、 
摩托车和大卡车,歪七扭八地停在老槐树下的车棚里。那辆曾在战场上跟随他冒着枪林弹雨轰鸣嘶吼的防弹车,黑黝黝地沉默在花坛前。天空没有下雪,视察完乱哄哄的市区归来,进入寂寞的公馆,他感到十分寒冷。公馆里,楼上楼下,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一片狼藉,该带走能带走的金银财宝,已经带走。该销毁的档案文件,已经销毁。卧室依然保持着他几十年军旅生涯一贯的风格,简朴而整洁。而这晚,也许是他在这个记载着他尊严与荣耀的城市,度过的最后一夜。和所有失败了的末路英雄一样,四面楚歌八面秋风中,陪伴着他的,是不久前逃离这个城市的盐商的小女儿鲜春杏。难道这个世界上的土匪强盗都是这样?辉煌时春风得意,独自一人骑着高头大马,沿街而过,领受众人顶礼膜拜,海啸山呼。而败走麦城的生死关头,总得拉上一位红颜知己为他垫背?此刻,盐商的女儿并不只为大爷的失败留下垫背,而是作为机要秘书处理文件杂务,陪他睡觉,同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盐商鲜于是大爷的老朋友。他们官商勾结敛财几十年,财物和女人都不分家。鲜于盐商,胖胖的光头,戴着金边眼镜,圆圆的脸像和善的弥勒佛。为了把他银行里高得吓人的法币金圆券换成金条带走,大白天,带着他和八太太生的独生女儿春杏,来到大爷的公馆。那时,有钱有势的男人,太太多女儿也多。碰到急用时就送出一个两个已是家常便饭。鲜家小女儿春杏,还没长得十分成熟。十六七岁养在深闺,养尊处优,穿一件貂皮大衣,显得高贵。面如桃花,眼如春杏,一管准鼻下的红嘴像江河里新打上来的鲢鱼。不用说,金条换了,眼如春杏的鲜家小女红嘴鱼,当晚就被大爷笑纳了。大爷和春杏并没有像他和过去那些新女人那样急风暴雨。他在她身上尽力体会和风细雨老树新枝杏花初绽缱绻缠绵的微醉感觉。实际上,抱在怀里的就如他的女儿。一次,进百乐门,有求于大爷庇护的老板,斜着的三角眼乜成一条缝,给他招来一位如春花绽放的少女。搂在怀里的时候,才由少女说出:“我是你的女儿,我真的是你女儿。”大爷把紧搂着的春花放了,大骂一声,“妈的,谁叫你来做这种事?你是哪一个母亲生的?”大爷极力回想着女儿的母亲:“妈的,快回去,好好读书,没钱,叫你母亲来找我。……格老子,弄得我差点乱伦。”大爷记不清自己有多少老婆和儿女。他拍拍手哈哈大笑着走出百乐门。这次,大爷没有叫斜眼老板再换一个新的。大爷新娶盐商的女儿做最后一房姨太太的行为引起他所有女人的不满。大军的炮火即将轰过来,他赶走了身边所有的女人,只把聪明伶俐的盐商的女儿春杏留在身边。春杏太小太小,没有战争岁月,没有军旅生涯,没有像其他女人那样陪伴大爷度过烽火连天生死离别的战争之夜,所以,她一点儿也不害怕,影子一样跟随着他,依偎着他,平静地收发文件,收拾东西,不时还给他哼一段清亮的船工歌子,说几句 
幽默的笑话,用以宽慰他暴躁烦乱的心。不过,几十年征战岁月的磨砺,越是紧急关头,大爷越显平静。的确,此刻,他很平静。至少表面看来是如此。因为,他许多个姨太太当中的一个,银行家的女儿,人称八姨太,带着他们的全部财产,已经乘军用飞机到遥远的海边城市香港,住进他们租来的公馆,并将由此辗转飞到台湾,到那片碧绿的海岛上去,经营他们的未来。 
冷风飕飕。树梢轻摇。窗户关得很紧,大爷不知冷风从何而来。盐商的女儿春杏,崭新的美式军装裹着她细柳一样袅娜的身躯,松软的细发揉进帽檐里,桃花一样的面颊有点泛白。她那春杏一样的眼睛瞥了他一眼,转过身,顺势拉了拉太师椅背后的天鹅绒窗帘,望着他在宽大的办公桌前来回踱步。大爷一会儿抄着双手,一会儿又用宽大的左手,托着国字脸上瘦削的腮帮,低头走来走去不知在寻找什么。泛着亮光的紫檀木办公桌摆放在卧室外屋正中,背后的墙上无一例外地装饰着国民党党旗总统画像孙中山遗训和“中正剑”。他弯下腰,打开办公桌右侧的小木柜,埋头翻了一阵,拿出一口朱红色的小木匣子,捧在手中,望着。一阵炮声轰隆隆地从遥远的天边滚过来。木匣子从大爷颤抖的手中滚落在地。春杏急忙奔过来,拾起小木匣,扶他坐在虎皮椅上。他直起身板,夺过木匣,双手微微颤抖。 
“啥呀?” 
春杏声音柔柔地问。 
大爷不语。 
“也要带走?” 
大爷不吱声。 
“值钱的东西,八姐不是都……” 
大爷抬起头,望着春杏迷惑而美丽的眼睛,有顷,伸出一只带着发亮黄金戒指的手,把歪在她头上的黄布军帽,摘下扔了。春杏细软的秀发像水一样地流泻下来,淌在微凸的胸脯上。 
“不要穿它,不要穿它!我要看看你不穿军装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此刻,大爷的声音尖利而沙哑,没有了往日发号施令时的洪亮与威严。他把小木匣放在桌上,急忙忙地伸手去解春杏胸前的纽扣。 
春杏微微往后退了退,远处的炮声,轰隆隆地响起来。他的双手停在了她的胸前,回望着桌上的小木匣,泛黑的瞳仁里射出两道寒光。 
这是一个生命。遥远的逝去了的、也像春杏一样载着和风细雨的春天般的生命。从柳荫下的弱冠少年,到此刻,轰开这座城门炮声中的犹斗困兽,这个水一样柔顺的生命,伴随着大爷戎马倥偬的一生。 
的确,自记事起,大爷都在这种炮声中度过。 
那时,他刚从那座城市的讲武堂速成班炮兵科匆匆毕业。穿了青布绿边的红色好褂,头上包着青布套头,稀里糊涂地被总兵吆喝着上路。一路翻山越岭,穿过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翻过雪山,趟过大河,到遥远的雪域高原,同头扎花翎的干瘦洋人作战。总兵姓庞,五短身材,细眼大嘴,拖着一条比我们的小大爷更长的辫子,声如洪钟,走路似摇摆的企鹅,立着如一堵粗壮的墙。总兵的队伍和英军在一条深深的山谷相遇。大爷手握毛瑟枪指挥的弟兄,那时只有一个排。那是秋天。辽阔的高原还长着淡淡的青草。站在喇嘛寺的断墙后面,绿旗在他们的头上迎风飘舞。庞总兵叉着腰,粗犷地吼叫了一声:“干喽!弟兄们,掏那些猪猡们的老窝子!”喊声未落,一排炮弹从天而降,打得喇嘛寺前面的石崖烟雾弥漫,乱石横飞。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听到来自要他命的敌人发过来的炮弹砸地的声音。炮声初响,大爷的脑袋嗡地懵了,还没有长成熟的不高的身子,野兔一样灵活地钻了半截在断墙后的石洞里,正好石洞底角有个窟窿。窟窿对着不远处英军发射小钢炮的炮台。愤怒、窃喜、仇恨涌上心头,大爷掏出了毛瑟枪。英军的炮火接二连三地在他们周围炸响。他感到翘在外面的屁股挨了几击。缩回头一看,那是总兵。他不动,细眯着一只眼,把长辫子甩到脑后,先是毛瑟枪,后是九子响,一阵点射,小钢炮台上的炮声停息了。总兵带着队伍冲进山谷。他从洞里退出来,挥舞双枪,招呼他的一拨人马,且打且冲。枪弹从炮台背后的山崖间射来。他的卫兵,队伍从半路上捡来的小藏人,“哇呀”叫了一声倒在他脚下。他抱起小藏人,贴在怀里使劲摇晃。小藏人的胸前和嘴里,咕咕喷出鲜血。他满脸涨红,放下小藏人,踩着冒烟的岩石,躲闪着前进,奔突如飞。他们缴过敌人的钢炮,对准英军峡谷中的老巢猛烈开火。总兵的队伍蚂蚁一样攀上山头,把炸药包塞进了英军炮台后的石洞。那是一场完全值不得夸耀的战斗。英军的队伍总共全歼,也只有十二,不,准确地说,也只有十三人。总兵的人马,毛算起来上千,死伤者过百。第一次出征,也是大爷第一次参战,总算是一场彻底的胜利。大爷在战斗中表现出的机智勇猛受到了总兵赞扬,并提拔他做总兵身边的贴身副官。总兵的队伍是那个快灭亡的朝代最后一批辫子军。他们在雪域高原转战数月。总兵所带几千人马,和英军作战,战斗中死伤一些,被藏兵的土枪射杀一些,饿死冻死相互残杀逃跑一些,最后也只有一两百人,回到了他们出发时的黑围墙军营。而那时,他们为之打仗的朝代即将灭亡。队伍被新军收编。总兵被撤职,带着他从高原上弄来的一个名叫蛛蛛的外国女人,逃到更远的南方边境。那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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