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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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着-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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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回沙河集仍然不忘要去看看张玉兰的。但妹妹亲口告诉他: 
“张玉兰的眼泪哭干了,她被第二个丈夫甩了,也被她收养的女儿抛弃了,自己淹死在北门外的沙河里。” 
“天啊!……” 
父亲的心如雷击。 
张玉兰的故事到此结束。   
苦难,一个不受欢迎的礼物(1)   
一九四四年农历四月十二号,十八岁的父亲和十六岁的母亲结婚了。 
没有名字的张家“三姑娘”从此有了自己的名字张淑兰。 
九年前的婚约变成了大红囍字贴在了低矮的土墙上。两个从不相识的男孩女孩从此迈进了生命的一道门槛,过起了同一个屋檐下有关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没有山盟海誓没有海枯石烂没有承诺甚至也没有爱情,婚姻与家庭就这样命中注定要这样的两个稚嫩的男孩女孩一起来面对和承担。 
十六岁的母亲面黄肌瘦,没有少女的妩媚和矫情,只有羞涩。 
父亲走在迎亲的队伍中,似乎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惑和无奈。 
父亲陪着母亲走进了这个由奶奶支撑的家。就好像一只破旧的木驳船,在一个老码头开始了一个新的航程。 
母亲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那个年代,女孩总是不受欢迎的。襁褓中的母亲遭到她母亲的遗弃,被捂在被子之中,准备将她活活的闷死。就在奄奄一息的时候,被她父亲发现了,才逃过一劫。后来,我听母亲说,外婆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外公弟兄五个都生的是女孩,这让母亲的奶奶非常生气,难免就在儿媳妇面前唠唠叨叨,说些不是很中听的言语。再说,我外婆的第一胎已经生了一个女孩,就更加让婆婆瞧不起,为了免得婆婆絮叨和埋怨,外婆就含泪下了狠心,以博得婆婆的欢心。好在外公没有歧视,救了母亲的性命。但仍然没有得到她奶奶喜欢,还很不高兴地将母亲取了一个不中听的名字,叫作“嫌子”,那意思就是嫌弃我母亲是个女孩子。后来,等母亲长大了,以张家女孩子年龄来排行,排老三,人家就叫她“三姑娘”了,一些长辈也叫母亲作“三丫头”。 
母亲的童年是悲惨的。 
母亲的父亲叔伯兄弟五个都是老实巴交勤劳朴实的农民,靠种田养家糊口。他们先是靠租种别人的田地过日子,靠着省吃俭用慢慢地买置了一些田产,成为自耕自种的农民,应该说在当时也算是个比较殷实的人家了。在那兵荒马乱的年月,为了保护自家不受强盗土匪的侵害,他们就自己购买了枪支,和附近几家农户团结起来,形成一个联防,互相照应,只要哪家发生抢劫事故,一声枪响,大家都齐心协力进行接应,周边的农户同时起来抗击,也的确打击和震慑了一些小股的土匪强盗。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你越担心发生的事情就越跟你过意不去,也越跟你较量,你不想来的就偏偏来得出乎意料。我的外公就在一天夜里被土匪活活地用枪打死了。六十多年过去了,母亲还清楚地记得她亲眼看见的那可怕的一幕,跟我说起来,仍泪水盈盈。土匪的子弹穿过外公的胸膛,一道血红的光芒把幼小的母亲吓成了哑巴。此时此刻,因为是个女孩的缘故,母亲反而逃过了死劫。树倒猢狲散,叔伯兄弟分了家,外婆就带着母亲姐妹四个过起了孤儿寡母的日子,母亲也开始了辛苦勤劳的人生和忍受贫穷仍面带微笑的生活。 
母亲的嫁到,结束了父亲的单身生活。 
两个年轻的生命开始了那个永恒的两性话题的亲密接触。 
作为儿子,我不敢在这个“人之初”的敏感问题上作过多的细节上的追究和哗众取宠的文学想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的父亲母亲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一直走到了今天。   
苦难,一个不受欢迎的礼物(2)   
在倾听他们历经磨难和辛酸的人生故事之后,除了感动之外,我并没有流泪。我的泪水是浅薄的。甚至,我的泪水,对父亲母亲是一种侮辱。我惟一想到的只有一句话:苦难,一个不受欢迎的礼物! 
父亲母亲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份送给他的儿女们的苦难的礼物。 
他们给我讲述的或许有所保守或者保留,但真诚与勇气是逼人的。 
在上一代与下一代之间,我想,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得珍藏的礼物了。 
这个礼物用语言来形容已经乏力,在我有限的汉语写作经验中,我搜肠刮肚地搜索用一种词语来表达这个礼物的概念——用金子,让人想到金钱,太势利;用珍珠,让人觉得矫情,太艳俗;用钻石,让人感到稀罕,太高贵…… 
——琥珀!对,这是生命的琥珀。自然的、原生态的美,这就是他的魅力和灵魂。 
它将是父亲母亲留给儿女最昂贵的遗产,它的价值已经超越了生命的本质,它的本色是一个时代留给下一个时代的民间通史。 
六十年前的一九四四年农历四月十二日,父亲和母亲结婚了,父亲的恋爱时代随之结束了。但十七天后发生的一件事,不仅蒸发掉了父亲和母亲这个本来就无爱的婚姻的情感,同时再次改变了父亲的命运……     
转部 林家少女   
狼来了(1)   
沙河集,两头长,中间有个恶婆娘,恶婆娘,黑心肠,私偷“豺狼”睡一床,逼得丈夫去投河,气得婆婆去悬梁。 
沙河集,两头翘,中间夹个“小钢炮”,“小钢炮”胡屌闹,跟着“豺狼”睡大觉,逼得丈夫去投水,气得婆婆又上吊。 
一九四一年沙河集大街小巷四处流行的这首民谣,常常伴着我们的脚步,从我们的嘴巴一直传到天边。 
它的始作俑者就是我。 
那一年我十五岁,是沙河集街上的“孩子王”。我带着一帮穷小子排着队在铁路上呜哩哇啦嘻嘻哈哈地唱着这首自己创作的歌谣。时而随风吹过铁路带来的火车与铁轨摩擦的隆隆声,像潮水一样覆盖了我们的叫喊声。但随着火车飞驰而过或者停止,紧接着,在同一个地方又传来这样的歌唱,它曲曲折折地在沙河集的天空上起伏跌宕,在我们的嘴巴里更加响亮了。 
显然,已经听得耳朵起茧的百姓们对此已经不感兴趣了。但沙河集的日伪派出所的巡官郎耀祖却因此大门不敢出一步。这个郎巡官,就是上面这首民谣里被人称作“豺狼”的那个家伙。原本是在滁县城内东南脚基督教堂边的一个卖菜的,日本鬼子进城后,他把两个妹妹郎玉娇和郎玉媚分别嫁给了汉奸便衣队程队长和给日本人当翻译的李翻译官,从此就飞黄腾达,交上了官运。先是在滁县城里的日伪警察局里当上了一个管后勤的班长,不久就来沙河集当上了派出所的巡官。当了巡官不要紧,很快就和沙河集的泼辣女人“小钢炮”认识了,而且勾搭成奸。 
“豺狼”一听到我们的歌声,他自己没脸见人,不敢出面,就把他手下的警察们吆喝出来驱打我们,跟着我们后面满沙河集街上围追堵截。 
警察一出动,我们就高兴地互相拍着手,作鸟兽散。我们的小腿这个时候简直像一头曾被拴在磨坊撕开蒙眼布而解放的小驴子一样地撒欢。 
最后,我们就一直跑到沙河的河滩上集中起来,一动不动地趴在沙滩上,像蜥蜴一样仰面晒着太阳,开心地看着远处白米山蜿蜒起伏的山脊,享受着一种胜利后的悠然自得。 
其实,警察们是不会真正来追我们的,就像和我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似的,他们追了一圈就高一脚低一脚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我们知道,警察和我们一样地恨着这个“豺狼”。 
说起这个和“豺狼”一起睡大觉的“小钢炮”,在沙河集街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原来是个妓女,靠姿色卖了几年青春,日子久了身子骨不经折腾了,就改善从良,嫁给了一个老实人家。其性格泼辣、无赖,无理也能说出三分理,骂起人来像个高音喇叭,是个无人缠的主,所以一些人领教了她的厉害之后就在背后称她叫“小钢炮”。但狗吃屎的性格不改,郎耀祖没来沙河集几日,两个人就偷偷摸摸地做起了男盗女娼的事情。这世上哪有纸包得住火的,狗男狗女到一起就搞得嗷嗷叫,私下里的传说就风一样吹遍了沙河集的角角落落。再说,对于男女这样的故事自古就是人们茶余饭后口齿生津的好作料,道听途说者断章取义然后人云亦云如神乎其神,从“造”到“谣”可是一条龙翻五翻。人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智者不信的东西,也不能保证智者不一定不传。“豺狼”和“小钢炮”如此这般的云云雨雨,自然传到“小钢炮”的丈夫和家人的耳朵里。这不正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屋漏偏逢连阴雨,“小钢炮”的丈夫觉得没脸见人就在沙河里投河自杀了,而老婆婆见儿子死了,这张老脸更是没处搁,也就在家里上吊死了。   
狼来了(2)   
沙河集一家接连出了两条人命,这绝对是“号外”了。大家知道这都是“小钢炮”把这个好端端的家给折磨破的,可“小钢炮”的背后有“豺狼”撑腰,谁敢出来吭一声真话?大家只好忍气吞声,可私下里我的这首“民谣”就横空出世在沙河集流行开了。 
那时没有报纸电视收音机,更没有手机这玩意儿可以发短信,这样的“民谣”,现在你们把它叫做“段子”,就靠我们这帮“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蚂蚁夹着胯”的穷小子们口头传播了。 
当我带着我的“小八义”在沙河集街上大声歌唱的时候,另一个人却从此记住了我的名字。 
这个人,不说,你也知道,就是人称“豺狼”的郎耀祖郎巡官。 
三年后,令我想不到的是,自己也当了一名日伪警察,而且就在郎耀祖的手下。 
在这里,父亲之所以先给我讲起这件与父亲的“恋爱”几乎毫无关联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且是他十五岁以前的往事,是有着意想不到的意味的。这件小事情和下面的另外一件事结合在一起,就为父亲后来人生命运的走向和开始历经生活磨难,以及为我的这部小说情节的继续埋下了伏笔。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我们不得不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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