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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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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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也许他比我更缺少爱。    
    在人民公园坐下,四下里很静,只有风吹叶子发出的沙沙响声。我在石椅上坐下,不舍先是紧挨着我坐,过了一会儿,又把身子躺倒,把头枕在我腿上,天空是一片奇异的蓝,几缕白云让心灵变得非常软,这么久来一直沮丧的情绪刹那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舍额头比较宽,显得很光洁,他微闭上眼,睫毛很长,忽闪闪,女孩儿一般,这可真有趣。    
    不舍忽然开了口,你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请酒?    
    他说想娶我?    
    是的。他说要娶我了。    
    我低下头,仔细看他的脸。心里很静,很奇怪,并没有想预想中那样激动,心跳得慌。我在他额头轻轻一吻,他的嘴唇稍薄,但显得很坚毅。也许我们真到了应该结婚的日子。不舍又开了口,我哥嫂很喜欢你,他们说你会让我快乐。    
    心这才不争气地蹦起来,真这样说?那太谢谢他们。这可真出乎意料之外,刚才还以为他们对我讨厌得紧,虽一直在心里安慰自己,那不关我与不舍的事,可他毕竟是不舍大哥。要说完全不在乎,那也是骗自己。我咯咯笑起来,真好,这天空真好,这日子更好。不舍也笑了,反手把我抱住。在这刹那,我真正感觉到自己与不舍的心灵在迅速地接近,然后成为一片无限透明的蓝。    
    日子一天天过着,也一天天美好着。    
    但随着结婚的日子日渐临近,心里却又莫名其妙多了些恐慌。为人妻,为人母?爸妈显得喜气洋洋,就连小妹也整天向我吐舌头。我握紧拳头想打她,她则拉长音高声地念,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小妮子唐诗倒是背得朗朗上口,我拿枕头向她砸去,她就毫不客气跑去向爸妈告状,说她在用功学习,而我在欺负她。没辙了,就算她在念什么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我也只得用手把耳朵捂上,当没听见。    
    结婚好烦,一大堆想也想不到的麻烦事,全从疙瘩缝里全钻了出来。真想拔腿就跑,远远躲开,嘴上起了泡,见人就得笑,还不能哈哈大笑,得文雅很淑女地笑。这时候,真感觉纯粹就是在为别人结婚,心中有种无法排遣的烦躁感,整日里无所适从。音乐不想听,书不想看,连觉都不大想睡,只要早一点把这些完结。与不舍的感觉一下子又变得很遥远,这段日子很少再像那天一样说很多话,他总在忙,为了结婚的事,还要上班。我努力地去做着各种事,他身体一直不好,我不希望他因此累趴下。    
    天很冷,但与往年不同的是,我有了不舍,不再孤孤单单。昨夜准备请帖忙得很晚,中午才起床。屋子里很暗,光线被窗上的霜花遮住,很静。落在这静谥中的心便若溪水,很有点儿悟道参禅的悠然。打开音响,音乐缓缓流出,想着不舍,心又莫名地热了些,从静中轻轻跳出。这种感觉真好。我与不舍商量好了,就在我爸妈家住。新房的设计,我很喜欢,没有太多装修,白色,几排书架,宽大古色古香的床,很安静,是心中隐隐渴望的桃花源。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很久没有这么好的享受,这或就是生命的意义。从书架边走过,知道这本看过,那本曾翻过几页。忽然心有所悟——我根本就没必要对生活抱怨什么,不舍是我爱的男人,他现在愿意娶我,与我朝夕相处,那也就够了。不舍给我买了个小熊,我喜欢它憨憨的样,把它放在枕头边,它每时每刻都无忧无虑。    
    天色渐渐暗下,窗外依旧霜花。推开窗,天上有星星,它们不再若往年般令我心痛,嘻笑着眨动眼睛。它们很开心,我也一样开心。    
    我已经长大,我是个女人了。    
    


第六章情人啊(51)

    51    
    钟勇的口水四处飞溅。现在又不是春天,万物也不需要雨露,喷这么多口水干吗?“马老板,我刚若说了一句假话,就是王八羔子生的。东西在这,你看看。”钟勇弯下身,在沙发上找了半天,摸出是一把锁匙递给我,“我他妈的也想不通。可她就这么干了。她是一个疯子。你知道吗?”钟勇的声音神秘起来,“没有谁说她疯了,她自己跑到精神病院,把衣服脱的精光,然后看着医生直乐。人家哪能好意思不再收?”    
    锁匙很沉,赤铜铸的,如果将它用力地握在拳头里,完全能给予对方更为严厉的打击。我把锁匙往空中轻轻抛起,然后接住,“这东西怎么会到你手上?她不是在精神病院吗?听你的口气,你好像不大会去那看她吧?”钟勇没作声了,猛然一发狠,捡起沙发上的酒瓶就往屋里扔去。啪地一声响,我吓了一跳,“你干吗?”钟勇忽然抓紧我的衣领,那些唾沫终于溅在我脸上,“马老板,你说说看,我是个好人吗?”瞧他这凶神恶煞的样子,也能叫好人?我差点乐出声。没乐出来,我忽然想到自己不是在舞台下看京剧脸谱。何况什么是好人与坏人?岳飞爷爷是民族英雄,是好人;可与岳飞爷爷打仗的金兀术在金人眼里不也是民族英雄是好人?这种形而上的思考本来还不能阻止嗓子眼里发出笑声,可惜衣领把脖子给勒住了,我也就真无法笑出声。由此可见要征服一个人,在肉体上直截了当地采取办法远比在思想上左钳右箍来得更富有成效。我咳嗽起来,脸一时通红,钟勇这才讪讪地松开手,颓然往沙发上一坐,整个人都深陷下去,双手捂紧脸,好半天才冒出句,“你不说,我也知道。我不仅不是好人,恐怕连人渣也算不上。”    
    这次我没敢笑。人家伤心,你开心,这不纯粹找死?这位钟勇先生看来也是位暴力爱好者,虽然他此刻颇有点儿自知之明,但天晓得下一刻他会变得怎么样?对此我有点儿经验,理性只是篱笆,当情绪把篱笆撕得粉碎,行为就会迅速扭曲,然后我们便常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小心翼翼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没敢再多刺激他,“这里是二百元钱,你拿着。我走了。”他猛抬起头,两眼放了光,一把抢过这二张老人头,急忙揣入怀里,“马老板,太谢谢你了。妈妈的,现在几点钟了?”他打了个哈欠,眉毛一扬,再往下一搭拉,这张原本就奇形怪状的脸更显得奇形怪状了,几块肌肉拧成一团,仍不肯罢休,还要拼命跳动。那些浑浊的眼泪、灰白的鼻涕仿佛接到军令,一起齐刷刷涌出。原来还只是难看,毕竟还能将就着看下去,现在简直就是惨不忍睹。我再也忍不住,一股酸水从胃部泛出,牙齿用力往下一合,没吐出来,当场呕吐不仅不礼貌,说不定还有其他危险。我奔出这个房间,没走几步,嘴一张,那些酸水笔直地扑了出来,这可真是口若悬河啊。嘴里又酸又麻又涩。我是喝醉了酒?还是怀了孕?    
    好半天,我才渐渐恢复平静。阳光依然很好,依然是泛着清香。我刚刚便似走入一个噩梦。噩梦会有醒的时候吗?我凝视着手上这枚锁匙。这里有太多的疑问。世上有一把锁匙,则一定有把它能打得开的锁;反之,世上有一把锁,一定会有把能打开来的锁匙吗?    
    我从城市中走过,人群在我身后。我苦苦思索。    
    一个乞丐拦住了我,伸出他脏兮兮的手。    
    我差一点就要撞入他怀中。他用这双脏兮兮的手毫不客气将我推开,“老板,行行好,给一点吧。”我愣愣地看着这位乞丐,是个孩子,本来还应该是在学校里上课,但这么小就要成为劳动人民。这是他的光荣?我的光荣?还是我身后人群的光荣?我没作声,开始掏口袋。人群很远,那些嘈杂之声离我也很远。这里只有一个孩子在静静守候。有点儿尴尬,刚给了钟勇二百块,口袋里还剩下五百块,这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前天才刚从银行领来。我没带零钱。我小声问道,你有零钱找吗?孩子眨眨眼睛,你会给我点钱吗?我点点头。孩子笑了,抽了下鼻涕,开始掏口袋,很快,他手上就有了一大叠皱巴巴的钞票,孩子一五一十地数了起来,我在旁边默默地看,我是在等待他的施舍吗?孩子仰起脸,给,这是一百块。我继续点头,把手中那张老人头递给他。他接过钱,仍不走,眼睛眨得更厉害了。我奇怪了,为何不走?他摇摇头,似乎对我的愚蠢失望得紧,可你还没给我钱啊。我恍然大悟,赶紧从手中这叠钞票中抽出一张,递给他。他满意了,向我挥挥手,走了。    
    夕阳沉下,城市浮起在一片巨大虚无中,一盏盏灯光相继亮起,无数针钱刺痛了人们的眼睛,美丽总是闪烁不定。我微笑,我不否认灯光之丽,但若没有沉甸甸的夜色,这世上还会有灯光吗?我在一个路边地推上蹲下身,挑了一根红绳,把锁匙小心地串在上面,再挂在自己脖子上。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做,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那个摆地摊的妇人不停地打量我。我知道,只有孩子与白痴才会在自己脖子上系锁匙。我慢慢站起身,对她甚为抱歉地一笑,我辜负了她的猜测。夜色飘飘荡荡,它们现在是回到了家,还是想回家?这天空与大地之间到底是谁的家?我也想回家,却不知道哪里会是我的家。    
    


第六章情人啊(52)

    52    
    孙菊,李雯,刘齐,还有许多老同学老朋友都来祝贺我与不舍,他们说着白头偕老的话,嘻嘻哈哈。所有的祝福都让我开心,再俗的话此刻听起来都很悦耳。真的感谢爸妈,婚事几乎是他们两人操劳下来的,也感谢爸爸单位上那么多不认识的朋友,不管他们心中是如何想的,他们的的确确帮了我与不舍许多。我与不舍根本就是两个笨小孩。陈自立已经去了国外,打来电话表示祝贺。刘齐这么久有点儿失魂落魄,但愿老天一样会保佑他们。奇怪的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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