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风云初纪 三中
固州代县县城在安子堡往西稍南。出安子堡西,鞭河上游转入月丘,缺乏水草,忠州境内尽丘垤咸卤地,之北数里平地有涌泉,始见人烟二十余家。行二十来里,进入固州,其地爽垲,势倾东南,一望三百余里,地无木植惟荒草。
靖佑十八年的初春,野草也才刚刚露出了嫩芽,山色还是那种令人烦闷的枯黄,在通向代城的路上,不见商旅行人,仍然一片萧杀,景色单调乏味,施珩骑在一匹青花马上,晃晃悠悠,迎着摇摇欲坠的太阳,向着代城缓缓而行。
他不屑于涂垣的邀请,没有像其他代城泼皮一样,留在涂垣的庄子里吃酒,而是让四个士卒抬了两坛子枣子酒回代城了。他是什么人,怎么能和那些家伙一起喝酒呢,掉身份。
四个出力的士卒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的,像是一小队吃了败仗的溃兵,也没有排成个队列,就那么散着走。一边走一边心中咒骂,想象其他几个同伴这会儿正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呢,自己真是倒霉啊,酒吃不到,还得扛着,殊不知更倒霉的还在后头呢,而且很快就会降临。
眼瞅着要出安子堡快到家了,施珩心情好了许多,不要误会,他一丁点都没有为自己的作为担忧或者悔恨,梁末民乱频频,殴打攒击知县每年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呢。不要说小小的安子堡,就是靠近京畿的通州,大盗张开不但杀了煦县沈姓知县,而且还闯入皇家园囿肆虐一番,朝廷不也是毫无办法。
之所以刚才心情不好,完完全全要“怪罪”那个干瘪的老头子。老头枯瘦的双手紧扯着施珩的衣服,所以他清晰地看到老头那缺了好几颗的一口黄板牙,脸上能感觉到他呼出的臭气,换谁,怀里俊俏的小媳妇换成这么个家伙都不会好受的。那个小媳妇还真是美啊,施珩在固州府城平夏都没有见到过,白缎般光滑的胳膊,抓在手里,哎哟,那个舒服。
行进间听见后面有人呼唤:“等等——”,施珩好奇的勒住了缰绳,停了下来,回首,远远见一个人东倒西歪地骑马上追赶上来,待到近前,才发现一个年轻后生骑着一匹没有鞍子的驭马,骑术显然不精,姿势别扭地骑在光马上,勉力保持着不掉下而已。
林平一直没有马,曾经在远州缴获一匹良骥,林平一搞明白那马非常值钱,立即就用来向瓦族多换了好些皆黑人,救了他们的性命。所以,他能骑二十来里地追上施珩已经不错了,还别论马上骑射。
林平没有立刻动手的另一个原因是施珩一行和雨茜的描述不符合,按说怎么也有几十号人的,不知怎地就变成这么五个了。一路上行人稀少,林平也无从打听,凭着直觉,一直追了下来。
几个固州士卒看见渐渐接近男子身上背着武器,不由得心中生疑,放下肩上的担子,围着施珩抽出了兵刃,小心戒备起来,从林平的装束上看不出他是何许人。
州县佐史也有弁服,绯褶、大口绔、紫附褷,典史是从九品,品级很低,不能着青色衫,不过,现在林平还没有上任,和平民百姓一样,头戴束发裹额的幧巾,一身衣服虽然整洁,但是都打着补丁,他赴任前固执地拒绝了林母想给他做身新衣的打算。
虽然对方只有一个人,但施珩还是把手按在了刀柄上,双方逐渐接近,来人看施珩停下了,也就放慢了速度,免得不小心从马上摔下来。近前,施珩还没有发问,这边来人先笨拙的翻下马来,说难听点,就是跌下马来,因为长弓在马身上非常碍事,所以林平不用太装假就已经非常狼狈了。
林平直起身子,喘息着向双手施珩抱拳施礼,两个代城兵握紧了长矛,对着林平的胸口,林平做出会意状,解了背上的长弓和箭袋放在路边,一边张开四肢表示身无兵刃,一边视若无物的用手指拨开两把顶在胸口的长矛,就像撩开自家的门帘,平静地问是否是刚才到安子堡县衙门的固州军,听到肯定的答复,林平点点头道:“大人,您有件东西遗落在那里忘记带走了。”
见来人面带微笑,抱拳施礼,施珩心里松弛下来,竟然松开了刃柄,习惯性的抬抬手,顺嘴回答:“哦?是何物啊?”心中只道来人可能是为谁送点程仪巴结自己,林平面色不变,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教训!”
话音未落,众人的眼前是一花,施珩则是眼前一黑,林平电闪雷鸣般的从两个持矛的士卒身边掠过,纵身一扑,抱着施珩从马背上翻落下来。施珩哪里反映得及,而林平则在半空中就向后收起拳头,趁着下落的势头,一拳击打在施珩的左眼上,剧痛瞬间贯穿头颅,直达后脑,有千万根针在脑袋里炸开。
几个吓傻了的士兵看着施珩扑通落地,林平则轻盈地弹起,手里已经把施珩的腰刀抽出来,左脚踩着地上躺着的施珩,刀锋指向青花马一侧的两个士卒,大喝:“弃械者不杀。”
士卒们呆头呆脑地和一块木头没有两样,等听明白林平说什么了,林平已经无声地冲到近前,一挥手就夺去了长矛,砍掉了挂在腰上的弯刀。青花马另一侧就是刚才还用矛尖指着林平的两个士卒,一个转身就跑,一个还记得自己手上握着的是什么,找着林平当胸一刺。林平都不用刀架隔,左手手腕一翻,就抓住了矛尖,一扯,就把长矛扯脱,然后向前一纵,顺手抡起,轻轻砸在妄图逃走的士卒头上,让他站住了。
所有这些一气呵成,就像其他人都是稻草人摆在那里供林平练习一样。林平转了一圈,施珩才用手捂着脸,嚎叫着想站起来,林平缴了其他人的兵刃,丢在长弓旁,头也不回,向后就是一腿,将施珩再次踹翻,激起尘土飞扬。
可怜的驭马被林平折磨着拼老命跑了二十里地,如今干回本行,到驾轻就熟,安顺了许多。林平割了施珩的袍子搓成绳子将其捆成一团,扔在马背上。两年前跟几个衙役押送流徒到辽州,漫漫长路,够林平学缧绁系节之法,这些招数,在远州也用上了两回,如今重新使出来,把四个士卒结实地串起。
林平忙活了半天,刚翻身骑在缴获的青花马上,就看见道路转弯处一骑飞奔而来,他眼力好,老远就认出来,正是交谈过的县衙里那个女子。雨茜刚才看见林平解下拉车的驭马,问清了方向,就向西追了下去,急忙让人阻止,却没有一个人敢听从她。雨茜看看一院子不中用的男人,提起裙角,跑到驿站去借了一匹马,因此耽误了些功夫,等她追上了,林平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
雨茜还是少女时在霞溪骑过马,在父亲的纵容下,雨茜从小把能骑的都骑了一遍,比如羊啊、猪啊、牛啊什么的,但是只是好玩,骑术并不精,准确点说接近糟糕,这样下来,一路上比林平好不了多少,林平见到雨茜的时候,她再次披头散发,模样狼狈,不过,这丝毫不能降低林平对他的好感,一个女子为只一面之缘的自己舍身履险,林平感动之余,更多的是甜丝丝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心里一拱一拱地,如同春草在发芽。
一块石头落了地,雨茜娇喘着,欣喜地发现林平安然无恙不说,还把那恶徒擒了回来,此刻,那家伙被捆了手脚,横放在刚才林平骑的那匹马上,脸上全是血,让她一阵恶心,急忙收回眼神,用手拢起头发。
雨茜做这个非常女性化的动作,让林平心生一片迷惘,心烦意乱,刚才在惊喜相遇的那一刹,林平仔细的观察了雨茜,白皙的脸由于剧烈的运动,红扑扑的,鼻梁挺直,眼睛凹陷,有一种别样的美,更该死的是自己竟然还注意到了她的胸部!那诱人的曲线随着急促的呼吸一起,一伏。
顿时,雨茜那种成熟的风韵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四面八方都是,林平站在雨茜的身边就像是站在水底,没有空气,让人窒息。雨茜不笑的时候,眼睛总是流露出一种蔑视和凛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源自濮族美女的脸型,但是林平见了,急忙收束心神,请雨茜换乘那匹缴获的青花马。
雨茜从最初的激动中缓过来,从林平的毕恭毕敬中感受到了拘束和一种少年的羞涩。这种拘束她是非常熟悉的,从小雨茜就知道自己长的很美,就是从许多男人的这种拘束中验证和强化了对自己的评价。能从这个刚结识的男子身上验证到自己的美貌,让雨茜有些自得。
她不由自主地悄悄打量起林平来,这个人不高不矮,长相平凡,能让人记住肯定是因为他破了相,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变得有些狰狞和丑陋。然而,慢慢地,雨茜敏感地意识到林平普普通通的容貌下,有些异乎寻常的吸引力,从其一举手、一投足中均可折射出。
林平的举止不是那种潇洒大方,风流倜傥,而是朴实无华,不紧不慢的,绝没有一个多余,一分躁动,蕴含着一种流动的力量,危急时会迸发,安全时很松弛,像河。比如在林平对俘虏的简单呵斥中就能发现,口令虽少,明确简练,自有一种不可仰视的威严。
雨茜在很短的瞬间,就能把林平看得如此真切和透彻,也是因为林平在故意炫耀。或许林平无心,但是在如此美丽的异性面前,自己的雄性本能,让他抛掉了一直深藏不露的面具,让人很难想象,林平也有得意洋洋的时候,喝了口枣子酒,一首歪诗脱口而出:“白云春色远,遥山乱云横。薄暮匆匆去,长嘶向西风。”
遗传了父亲诗人的气质,同时做为女性,雨茜比父亲更敏感,终于在林平羞涩失措中,捕捉到了一丝淡淡的情意,答案和搜寻答案的过程,都是罪过,却很受用。有些慌乱,有些甜,同时沁上雨茜心头,让她忘却了午后的那场惨剧,毕竟,雨茜比林平稍长,也才二十有一,她忍不住调皮又加点刻薄地把林平的诗给点评一番,末了自己还和了一首:“春水欲平堤,堤杨叶未齐,人家烟树外,流水小桥西。”一路的暧昧在黄昏金色的阳光中飘荡流淌,林平真希望这路永无尽头,可惜安子堡出现在了路尽头,那里,一个男孩步履踉跄地跑过来。
冼雄实在是跑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