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事喧哗?扰我酒兴!远远看去,只见几个洋人酒后欺负一个东方女子,但见她跌坐在墙角里,披头散发,狼狈不堪。只因灯光昏暗,无法看清她的面容,初步断定是个PLMM,不然那几个毛手毛脚的老毛子干嘛缠着人家不放?
看见有人撒野,众人却敢怒而不敢言,看样子这几人是这一带的混混,向来气焰嚣张,没人敢多管闲事。
真是岂有此理!虽则在洋人的地盘,但眼看自己的同胞被人欺侮,我还是忍不住火冒三丈,是可忍孰不可忍!尤其这个同胞还是个妙龄女子!女人天生就是让人疼让人爱让人宠让人呵护的(林三姨之流例外),怎能如此野蛮对待她们!当然,最关键的是因为有雷头黑头哼哈二将在背后给我撑腰,让我有恃无恐,敢于与黑势力作斗争。
难得上天给我这次充分展现我的英勇/机智/帅气的机会,我当然不会轻易错过。如若这回的英雄救美,能够让美女以身相许,成就一段美满姻缘,那真是天遂人愿!这样的情节虽俗套了些,但是大元朝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哪一个不俗啊!
我立即叫来雷头黑头,让他们跟我去解救那个姑娘于水火之中危难之时。谁知平素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雷捕头和黑皮张,这会儿都成了秋后的茄子——蔫了,还劝我说什么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有什么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蓝衙内也在一旁附和道:“对,对,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我拂袖道:“你们是想让我一个人过去,对付他们一帮人吗?”他们面面相觑,作声不得。这里我的官阶最高,雷头黑头还要仰我鼻息,决不敢抗命不遵,不然头上乌纱不保。我一往前走,他们自然不能落后,忙一左一右跟了上来。有他们在身边保护,我的心里踏实多了。毕竟文弱书生出身,要揽瓷器活,还得带上金刚钻。
来到那伙人面前,我鼓足中气,吐气开声:“住手!”见对方不明所以,便添了句:“死多婆,死多婆!”这个洋单词特好记,跟大元朝的国骂“死八婆”就差一个字。想当初来米国之前,进行洋文的强化训练,我都是用这样的谐音来增强记忆的,比什么脑黑金都管用。譬如:走就叫狗(走和狗总是最佳搭档,俗称走狗),来就叫卡冒(千万记住不是感冒也不是傻冒),MM就叫哥(我很纳闷,相对应的GG怎么不是叫姐),钱就叫摸你(想来没有谁不喜欢摸银票的感觉),爱叫老虎(俗话说:女人是老虎,看来西洋人也深谙此理),龙叫打工(难怪大元朝的某些专家强烈建议更改大元朝“龙”的图腾,原来是不想做“打工人”啊),公交马车就叫爸死(几堂课下来,妈死爷死奶死舅死姨死狗死猫死……一应俱全,比孤儿还要凄惨几分),香蕉就是问人家还拉不拉的时候答曰“不拉了”。
还真别说,咱这不伦不类的洋文,倒是挺管用的。那几个洋人果然住手,一齐恶狠狠地盯着我。嘿嘿,谁怕谁,乌龟怕铁锤!我带来的两个好汉,一个是光州六扇门的第一高手,一个是光州黑道的龙头老大,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还怕你们几个混混不成?不过,安全起见,我还是习惯性地退后两步,把发挥的空间让出来给他们,以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第十九回 飘洋过海我之见(10)求推荐票
洋混混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话,凭我临时抱佛脚学来的那点东西,根本派不上用场,只能看他们的脸色猜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多亏通译已经凑了过来,我问他对方讲些什么,他很委婉地告诉我,他们是在问候我们几个人以及我们的妈,只不过措辞很不礼貌而已。这充分证明了我的推断。
“你干嘛这么直接说出来呢?你说一句谎话,就会避免一场激烈的打斗了!”我对通译摇头说道。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插手此事,看对方的反应便知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看来在东西两地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很难培养共同语言。
曾经有个伟人教导我们:刀枪棍棒出政权。同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拳打脚踢出真理。在达不成共识的时候,最好同时也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字: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雷头黑头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立即领会我的言外之意,一出手便毫不留情,瞬间就击中两个洋混混的要害,令他们丧失战斗能力。
别看洋人人高马大,在高手猝不及防的偷袭下,同样不堪一击。
黑皮张一招得手,得意洋洋:“别以为大元朝只有成凤才会打,今日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功夫!”他却忘了对方全然听不懂汉语。
趁着双方对峙之际,我绕过去想要扶起那个女子,她却一时站不起来。我索性将她背起,悄悄地逃出这个是非之地。出了迪吧,我刚把她放下,便听得她嘤咛一声,叫道:“王大人!我不是在梦里吧!”
莫不是我也在梦里吧!在这异国他乡,一时冲动救了个女子,却突然被对方叫出我的名头,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掐了掐胳膊,疼,不是梦!那女子一拢青丝,露出一张俏生生的脸,对我展颜一笑!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见鬼啦!
说破天你们也不会相信,这个女子竟然是如花!
如花已然葬身火海,这是我亲眼所见。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已化为虚无。
可是如花的倩影却还不时出现在我的梦里,只因她是第二个让我一见钟情的女子(第一个是谁暂时保密,她将是另外一篇文章的女主角——如果有这篇文章的话,当然,男一号就是偶王小毛啦),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结合,但一夜夫妻白日恩,何况我和如花还不止一夜之情!
原本以为我是一个对感情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如花只不过是我生命里的一个过客罢了。
可是自从她香消玉殒之后,时至今日内我都难以忘怀。她的好,她的妙,她的味道,她的一颦一笑,早已铭刻在我的心底。不知是哪位先哲说过这么一句:失去的东西,永远是最珍贵的,真是至理名言。
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伊人却在我的怀抱处。莫非真是我的一片痴情感动上苍,让如花再度回到我的身旁?
便在这时,如花却双目一阖,昏死过去,唤她两声都没有回答。兴奋过度晕了?不会是故意装的骗我给她做人工呼吸吧?看看她嘴唇惨白,面无血色,不像在同我开玩笑。我忽地察觉扶住她脑后的左手湿漉漉的,张开一看,是血!一定是在刚才与洋混混的争执中,如花被推倒撞在墙上受的伤。
还是救人要紧,我无暇多想,连忙拦下一部马的,连比带划地说要找郎中治伤。那洋车夫马上就领悟了,将我们拉到附近的一间洋医馆。
把如花送进急诊房后,我松了口气,在房外静候多时,洋医士找我谈话,我一听那绕舌头的洋文,登时一个头两个大。正巧此时通译飞鸽传书给我,问我身在何处,大伙儿正在找我。我让他与洋医士直接联络,并叫他独自一人火速赶来解围。我不想惊动他人,以免林三姨等人蜚短流长。
两刻钟后,通译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面前,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说别急,你先跟洋医士沟通沟通,就说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救人。通译听得云山雾里,不明白我究竟是何意思,但还是将我的话原原本本翻译给洋医士听。一阵交流过后,通译告诉我,对方说伤者头部受到猛烈撞击,暂时不会危及生命,但有可能要一段时间才能苏醒过来。
岂有此理!真是急惊风遇上慢郎中,我急于从如花口中问明她火海余生的真相,可是造化弄人,偏偏发生这般巧合之事。看来只好委屈自己一回,等如花醒来再问她不迟。
哦,对了,雷头黑头那边情况如何?通译道:“还好,对方被全部放倒,但是雷头黑头也没讨到多大便宜,一个头部挂彩,一个肋骨断了两根,他们正在另一间洋医馆包扎。”这两个家伙,平时牛皮烘烘,本以为他们身怀绝技,没想到蜡杆银枪中看不中用,想来是近来席丰履厚,疏于练武,才会有今夜之惨胜。这结果比我预料的糟糕许多,看来也只能说“还好”了。
我沉吟片刻,让通译回去转告他人,我住在朋友处暂时不回酒楼,那一头的事情就让通译代为料理,有事我会用飞鸽联络他。因为我决定要留下来陪伴如花左右,等她醒来揭开谜底。
打发走通译,如花也被车子从急诊房推到特级病房里,她的后脑包扎着,想是敷上了药。我坐在病床边,静静地凝视着她。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面对她的脸庞,以前虽有肌肤之亲,但却从没有像眼下这般从容地认真地长时间细细观看。浮躁的红尘,纷扰的俗事,让我迷失了自己,错过了太多美好的事物,而今在这陌生的土地上,在这静谧的病房里,我重新找回了自己。
每一个女子都有她独特的美丽(在这里,我不得不再次重申,林三姨之流例外),但却要你花点时间去发现她,挖掘她,欣赏她——如果你愿意的话。更何况如花这般美若天仙的佳人?她那细致的五官,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细腻,那么完美无缺,仿佛吹弹得破。我情不自禁地轻轻握住她露在被子外的柔荑,还是一如当初的柔软,却温暖不再,冰冷沁骨。
第十九回 飘洋过海我之见(11)
不期然的,与如花初次相会的情景又浮上心头,那一夜的歌声,犹自回荡耳边——
……
红尘路,千山万水寻归途
霓裳舞,百年化作一抔土
叹我人生不堪苦
岁月匆匆都与付
今宵喜,明朝怒
心里有话无人诉
……
望天际,风雨万重心难静
看世上,艰难坎坷多不平
聚散得失谁人听
但愿长醉不愿醒
数星星,到天明
落花流水亦有情
……
如花的泪,曾经滴在我的心上,敲痛我的心灵。也曾想过与她携手并肩,不顾天阶夜色凉如水,一同坐看牵牛织女星,可是我最终还是屈服在世俗的眼光,自己的前程之下。本以为火光中的霓裳舞,真的化作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