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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群臣或面谈,或阅读他们的书面陈奏安边策的过程中,何承天的四点建议最受刘义隆的赏识。因此,在随后的数日内,刘义隆就安排相关大臣开始实施何的有关建议。也因为对他的赏识,刘义隆有意让他担任大尚书--吏部尚书。
由于何承天一直与尚书左丞谢元互不友善,因此二人每每窥伺对方过失以相检举。太尉江夏王义恭一向奢侈,皇上也一直袒护他。朝廷每年给他的费用高达三千万钱,布五万匹,米七万斛,但他仍不够用。元嘉二十四年冬天,义恭到尚书省提前支取下一年的财物,但尚书省有规定:支取钱二十万,布五百匹,就要向皇上禀告。谢元这时已经被任命为义恭的太尉府咨议参军,只是还没有举行拜官仪式,于是谢元就自作主张为义恭支取钱二百万。这事不久外泄,谢元忙来补救:他让令史去尚书仆射孟顗处讨要批复的指令,以图推卸责任蒙混过关。何承天立即上奏,弹劾他。
皇上得到奏章后大怒,驱逐谢元长归故里,禁锢终身。
谢元心有不甘,也检举何承天私卖茭白给官府,索要高价;何承天也因此白衣领职,朝廷拟任他为吏部尚书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第一一三章 何尚之弹劾要臣庾炳之
何承天既然不能担任吏部尚书,而此职位空缺着,加之范晔之后,刘义隆身边需要有这样一个能参与机密的人——这人倒不一定要像范晔那样担任太子詹事兼左卫将军,于是一连几天,刘义隆就在斟酌着,踌躇着。最终,他把目光停留在自己身边的侍中兼尚书吏部郎庾炳之的身上。当年刘湛协附司徒义康而与殷景仁交恶,凡是朝廷文武官员去殷府的,就不得再去刘府,只有庾炳之来往于二府之间,暗里却尽忠于朝廷;殷景仁称病不朝见数年,皇上总是让庾炳之奉使命来往传达心意,刘湛也从不生疑。刘湛被诛以后,庾炳之担任吏部郎,渐渐参与机密,不久升任侍中。
庾炳之在升任为吏部尚书之后,又兼任义阳王师(义阳王刘昶,皇九子),于是势倾朝野,内外归附。但庾炳之为人性情急躁,待人接物往往很不耐烦。宾客申说辩理稍不合意,他就怒形于色,甚至破口大骂。他一向又无学问,在那个讲究学问的时代里就不为群臣推崇。他又有洁癖,士大夫造访他还没有离开他的家门,他就令下人擦拭席子和坐榻,世人每每讥刺他。担任掌管官员任免要职的吏部尚书后,他既不采纳众议,又好受贿赂。他任用少府卿刘道锡为广州刺史,刘道锡到广州后送给他一驾白檀木制作的牵车,他就常常坐着它出入府内外,沾沾自喜。有人禀告皇上,皇上闲时就委婉地问他:“道锡赠卿小车,装饰华丽,坐上它感觉如何?”庾炳之一惊,赶忙起身道歉。
尽管如此,庾炳之却并没有对自己所行不法之事做一些收敛。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庾炳之请假回家,他的属官吏部令史钱泰和主客令周伯齐到他的家中咨询事务。因钱泰长于弹奏琵琶,周伯齐又有一副出众的歌喉,庾炳之就让他们留宿在自己家中,和歌伎们在一起尽享歌舞丝竹之乐。尚书省有严格的规定:令史咨询事务,不得停宿在外,即使有八座(指尚书省的八位高级官员五曹尚书、二仆射和一令)命,也不可。因此,庾炳之此举立即遭到御史中丞的弹劾。
刘义隆一直赏识庾炳之,更何况现在正在重用他。因此,接了弹劾他的奏章,刘义隆就拖延着,想宽恕他。御史中丞见没有动静,就又上一奏章;刘义隆见捱不过,就召问尚书仆射何尚之。何尚之原本就对不学无术的庾炳之的为人非常厌恶,于是就借此机会详尽陈述他的过失,随后又密奏道:
“治国治家,何尝不慎用前典。今若为一人乱法,恐非贤君治世之长术。炳之所作所为,并非偶然,臣所闻非一,又往往亲见,事如丘山,朝野共见。若放纵不纠,不知将何以为治。晋武帝不算明主,而断鬲县令袁毅贪贿一事就不因人枉法。袁毅贪贿牵连南中郎将华廙,而晋武虽待华廙甚厚,但华廙仍遭禁锢十年。华廙在家教诲子孙讲读经书,又建猪圈于宅旁、种植苜蓿满园,晋武虽怜悯他,但直到太康初大赦,他才得以袭父爵位,又过了数年晋武才起用他为城门校尉。若言炳之有功于国,未知所指何事。纵有微功,又何足以掩其大恶!又,贾充虽是晋之重臣,一旦处事有失,不闻有大罪,但诸臣进说,晋武则出其外任。而今陛下圣哲,反因炳之迟迟不决。炳之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伤风乱俗,诸恶纷纷过于范晔,所少只有作乱一事。伏愿陛下深加三思,普访群臣。群臣见陛下待炳之厚重,恐不敢严词相犯。臣愚,既有所启,欲尽臣心,若无可纳,伏愿陛下宥臣触逆之罪。”
刘义隆为难了。这时庾炳之到太极殿向皇上申辩:“臣不谙典制。令史都说停宿在外无妨。”刘义隆就责备他听信不当,但心中认为这只是小事,小事不足以伤害大臣——这是刘义隆一贯的态度。
何尚之不屈不挠,再次陈奏:
“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于外,令史钱泰向都令史骆宰询问,骆宰答以‘不可’。吏部曹皆知不可,于是钱泰回炳之说不得停宿于外,炳之置之不理。此非不谙典制,是违制擅留,内外尽知此,而炳之妄为己开脱,有欺君之罪!令史出宿于外,有亏朝典,不得谓之小事。晋时王珣虽是时贤,终因一时小失而白衣领职;先帝时,谢晦声望,非今日炳之可比,但封南郡太守王华时误封北海太守王球,免侍中职。何况炳之公然触犯朝廷宪制!孔万祀任尚书左丞之职,竟然对骆宰言:‘炳之当今贵要,异于其他尚书’;炳之曾对属下言:‘不痴不聋,不成姑公。’敢出此言,又有何人!”姑公,即公婆。
刘义隆犹豫不决,就让何尚之再申明其意,于是何尚之详言庾炳之诸多过失:
“尚书省旧有增补差役二十人,炳之常取十人私家使用,而尚书处差役短缺,不能按时补缺;近时炳之已得差役,仍不放十人回,臣令人转告不宜长期留用,这才放回。炳之为人大都任性而为,凡事纷纷,他人往往不得尽知。三国时,曹操俘获关羽,虽赏识之,但猜测其无久留意,就让张辽私下问关羽,关羽如实告诉张辽自己受刘备厚恩,终将投奔刘备。张辽想把关羽的话告诉曹操,则担心曹操杀了关羽;若不说,则又非臣下事君之道。他左右为难,但最终醒悟:‘和曹公,是君父关系;和关羽,是兄弟关系。’既辨明了轻重,他于是就如实禀告了曹操。今人能忧国者少,若臣也结舌不言,陛下日月之明,恐有所蔽。然而不知臣者,岂不以为臣有竞争之心?想来令人心伤。臣与炳之相交往,同受陛下恩遇,不宜又生厚薄。
“太尉昨日与臣言,说炳之有诸多不可,非只一二;朝野敬畏,震动四海。虞秀之以门生身份事之,珍馐美味,进献不绝,其他贡献,难以详言;炳之与刘德愿一向交恶,德愿有精丽琵琶,以此相赠,炳之便与之相交甚厚;市令盛馥进献数百口木材助炳之建豪宅,恐他人知,伪造买卖券;刘道锡以广州所得之半,输入庾府;刘雍因得炳之力助,事之如父,夏季送甘蔗,若新砍伐于州;国吏为庾府运输柴草,络绎于道。炳之见人有好物,便开口索要:听说刘遵考有好木材,便索要木材;见遵考有好烛盘,便索要烛盘。炳之自从主持吏部以来,选用不公,不可一二。
“太尉又言:炳之毫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皆出己意,事后方让太尉知晓。炳之以虞秀之作黄门,太尉坚持不可,才作罢。太尉近日与炳之短札,将以刘德愿之子为州西曹,炳之却启用其为主簿,随即告知德愿,德愿便谢绝太尉。炳之前后卖恩,何止于此!纵不加罪,也应出其外任。朝野愤疾炳之,岂止项羽四面楚歌而已!自从裴方明、刘真道被诛罚以来,诸将尽力百倍;今若能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宫,垂拱而治!”
太尉即江夏王义恭;裴方明、刘真道因攻破氐帅杨难当后,私自占有所获的金银珍宝,又私藏杨难当宝马,同时下狱处死。
刘义隆见何尚之如此坚持,且庾炳之又有诸多不可,自己若再像过去那样信任庾炳之,就是一种袒护,但他毕竟心慈,不想伤大臣。听了何尚之说“纵不加罪,也应出其外任”,他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建议。外任何方?他立即想到了丹阳尹。丹阳尹,既是皇都所在地的地方官,地位显赫,又可以算作是外任,但又不是真正的外任。这样对何尚之和庾炳之两方面,也都还能说得过去。
次日,刘义隆又派使者就此事咨访何尚之。何尚之立即拿过笔来答旨:
“臣既乏贾谊应对之才,又缺汲黯犯颜之直。至于侍坐对答,常不能尽臣心意。近日夜卧深思,方知居官失职。陛下于炳之迟迟旧恩,不忍尽法,宽宏大量,莫过于此。于今又将授之以赫赫京尹,臣恐尽心奉国者,将三缄其口;贪赃枉法者,则与日俱增。非但污损皇化,乃治乱之所由。如臣所闻朝野议论,炳之常常尘累日月,未见一毫增辉。今曲阿(丹阳尹治所)近在秦淮河南岸,恩宠无异,又有天下郡之荣,反更增其威势。古人言:‘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陛下岂可以损皇家之重,而迷惑于一凡人!炳之之事若在可否之间,臣亦不敢妄陈浅见。今之是非,明白皎然,而陛下圣明,反不醒悟,令贾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