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捧着用血换来的一本本崭新的名著,像宝贝似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父亲突然来看我,来不及伪装的我暴露出了所有的生活真相。父亲一大早就来了,一直站在厂门口等到中午我吃饭时才见到我,趁中午吃饭的半个小时在厂门口见一面,我连一把让父亲坐坐的板凳都端不出来。我面黄肌瘦,一脸倦容,连请他吃一碗面的时间都没有。我眼看着他饿着肚子上了公共汽车,所有的矜持和做作一扫而光,我终究为着自己的任性而放声大哭出来,哭声没有车声响,但父亲仍然听见了。听见了哭声的父亲于是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中午再来,可终究还是再听着女儿的哭声上车,我看到了父亲默不作声的表情。
尽管非常辛苦,一个月下来,七算八算,除了寄点钱回家,所剩的钱也只能顿顿青菜茄子。一九九二年整整一年,我没吃过一顿城市的肉,倒是父亲从被我深恶痛绝的农村带来了不少美味。
城市渐渐成了一面清晰的镜子,照见我笨拙的体态、粗糙的皮肤以及由于缺乏教养而显现出的无知的眼神。
我喜欢游逛,所以从游逛中发现了城市的真相。城市的层次层层叠叠,而我恰恰是最低的一层。城市给我的位置仅仅是缝纫机后的一条板凳和集体宿舍的一张床,我可以为它献身,但它却不曾接纳我的灵魂。缝纫工的灵魂是缥缈的,缝纫工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我对于城市而言,就如一粒尘埃。
但是城市之所以是城市,就在于其不同凡响的容纳力,我们可以埋怨和诅咒,却不会轻易离开。城市虽然默默无语,却昭示着一切,短短半年,尽管生活只有三点一线:车间、食堂、宿舍。但我仍然悟出城市生活对于漂泊者的本质:要想真正被城市接纳,光有投身是不够的,我们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过客,要想立住脚,只有加倍地努力。
上班,我拼命地干,希望多挣一些钱,我常常在熨衣服时就盘算,这一小时熨了几件,折算成书可以买几本,寄回家可以给妹妹买几次糖果。一到休息日我就会捏着仅有的钱往新华书店的路上奔。在路上,每一次我都要和我的胃做一场斗争,我的胃强烈地要求接纳路边香喷喷的炸油饼和茶叶蛋,我的精神说:“不,我要买书,我也要充饥。”我第一次萌生写作的念头是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可能升学无望,前途渺茫,现实生活激发不了我的活力,我一定要赋予生活希望及新的意义,这是一种本能的挣扎,我把深夜里突然涌进脑海的一丝灵感忠实地记下来,不怕批评,不怕大人的嘲笑,自由自在地涂写。有过疑问和困惑,大多时是在月光底下,灯火旁边,或在神志不清的山村的晨曦里。
我的第一篇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叫阿凡的姑娘不愿做一个庸碌无知的农村妇女。“我”非凡美丽,也足够智慧;“我”拒绝了母亲一门又一门亲事的安排,后来选择嫁给一个赤脚医生,总算摆脱了彻头彻尾的农民生活,成了非正式的城市妇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常常写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的主人公里没有一个写小说而一举成名,脱离农村的呢?因为我自己常常半途而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让我坚持下去。同样阿凡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可是现实中哪里有赤脚医生肯要村上的姑娘?我们村上的赤脚医生娶的可是镇上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卖杂货的姑娘,有白皙的皮肤和不沾泥巴的脚。村镇相隔虽不远,清清楚楚分隔我们的是一条河,河这边是泥巴、庄稼,那边就是水泥和石子混合的路。除此之外的区别就是人家烧煤球和煤气灶,妇人烫大波浪或者剪男孩头;我们呢?我们手上有厚的茧,我们穿着款式陈旧的衣服,我们赤脚走路,我们在河里挑水喝,我们用扇子驱蚊而不是用电风扇。我们喝稀粥,早上晚上都喝稀粥。他们早上油条、大饼,中午干饭,晚上面条。你瞧,多大的差别呀!
如果我的天性不是这么敏锐,这么自私,这么实在,我就不能结合我的诗兴的冲动,遐想成功的美妙。名利双收的诱惑让我越来越沉醉于思想的内景,稍一清醒就回到了泥巴的现实:听鸡毛蒜皮的故事,过鸡飞蛋打的日子,做鸡零狗碎的事情。这种天上人间的反差使我一天到晚神思缥缈,现实成了应付,胡思乱想倒成了本分。我天天趴在缝纫机上、锅台上、床前的踏板上写,写我的“心思”和“抱负”。写来写去也只是这些内容,实在表达不出了就去书里寻找相近的句子抄过来,改头换面一番,然后投入进去欣赏,欣赏自己的心。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二)
那时我就已发现写作既能拯救人又不需要什么投资,后来我总结少年时候之所以写作是由于发现写作的诸多便利:第一,我发现很多书是未上大学的人士所写,这给我一种信心;第二,写作不占用白天的干活时间,不会引来父母的责骂;第三,写作投资不大,旧试卷和练习本,一支笔的投资即可,没有太大的风险。
听上去就不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吧。确实,我不清楚为了谁而写,我只知道写能给我带来希望和憧憬的权利,抱着这样的念头写作势必到了纸上就成了呻吟或者哭泣或者宣言。岂止是少年时代,逃避现实与追逐梦想仿佛与生俱来。所有为逃避所做的工作,有别于母亲。毕竟我读了七八年书,在我认为,我是不需要老师的,我自动学习,享受乐趣,并且我晓得从乡村里出道的作家有多少。少年的写作梦里,作家不是什么头衔,那是逃脱乡村的手段,它将带我挣脱泥土的纠缠——蚕豆、麦子和水桶的压迫,离开那讨厌的让人熏出眼泪的烧麦秆儿,和没有鱼和肉的四方桌。
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在县里一家文学报上发表文章。后来,一个小伙子寄来他的大作让我修改。他十八岁,并且准备成为中国的托尔斯泰,我一不做二不休,一二三四五,列了十八条修改意见,狠狠心花了二角四分钱邮票给他寄回去,从此以后这位小伙子给我写了三年的情书,我就帮他修改了三年。第四年他到我打工的城市来找我,我们坐在马路边上探讨文学,这时一个骑自行车过路的裤兜里掉出了一包烟。他迅速冲上去,拾了来,递给我说,烟。烟当然归他。他也不推辞,揣进了口袋。
从此以后,他失去了让我修改情书的权利了,可能到了婚配的年龄,再谈这些虚的不够刺激了吧。他转而把情书改寄给他们那边的一位卖鞋子的姑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十来块钱的邮票,十来块钱的信纸换来了脸蛋红扑扑的老婆,难怪他写信对我说:人的付出与他的得到并不能扯平,有时付出十分汗水得不到一分的收获,有时却又相反,“我的爱妻对我非常崇拜”。
他的话我表示赞同,他的婚姻我也表示祝福,像许多电影里的镜头,恭喜他,起码是在纸上。
少年时代的我在边模仿边写作的生活里,将书主观上分成了五大类:
第一类像爷爷,古板、陈旧,注重章法、礼节和道德。爷爷们的书一般不是我情愿读的,读之原因是没有别的书读,它是惟一的读物。在爷爷的屉柜里、爸爸的床头,读的年代已早,十来岁开始的吧。后来我一看这样的书就头痛,在我的创作过程中,它时时跳出来,带着冷笑嘲弄我,让我对自己产生怀疑。
第二类书像爸爸。你说他旧,他也有爱情;你说他新,他没有爱情的新的手段。他再旧,立场却不动摇。它的结局总是坏人死,好人活,姑娘有人爱。这类老师指定的要考试的读物,它从某种意义上阻碍扼杀了我放纵和大胆的思想。
第三类书像妈妈。她啰哩啰嗦,不厌其烦,要相夫教子,要勤奋好学,要学会做人,把男人的心理摸透。
第四类书像哥哥。像隔壁邻居的哥哥,他说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要制造炸弹,我要做老大,我想说太阳从西边上来,我就要说太阳从西边上来。
还有一类书就像我自己。不专一要求别人专一,不上进假冒上进,不深沉故作深沉,不漂亮自夸漂亮,无病呻吟。我见到它的时候大吃一惊,天哪!这不是我自己吗?我的故事、我的语言、我的姿态、我的屁股和我的眼泪吗?
另有一类就不那么好形容了。它虎视眈眈盯着我,审视我,嘲笑我,挖掘我,教我害臊,帮我引路;它离我很远,它洞察一切。我小时候偷铅笔、来月经时胆战心惊;我偷看男生,它都知道但它不指名道姓;它给我留着面子,我不能对它反感。因此,我常常拜访它,听它的教诲、批评和嘲笑,好在它不发出声来。好吧,老实说吧,它就是《平凡的世界》。
我十七岁的时候从广播里听到一位作家的名字,得知他妻离子散,重病缠身。我很想把麦子割完了就去找他,帮他洗衣服,为他蒸馒头,说我崇拜他。但最终麦子割了,要种棉花,棉花栽下去要学缝纫了,缝纫学完就想去打工,这事就耽误下来。有几次想鼓足勇气第二天动身,但没有路费也没有地址,还怕父母责骂。后来听说他死了,哭了几天,想想我写作的欲望,再想这个创造奇迹的人,一个博大无私的人,一个满腹文才的人,一个硕果累累的人,到最终落得贫病而死,还未来得及听听赞誉,尤其是听听我的表白呀,这让我抱恨终生。
我的宿舍是厂里的旧仓库改用的,除了十几张双层床,什么也没有。我由于是后来的,因此被分在靠门口的那张床的上铺,所以写东西就是一件难事。可是即使是分在下铺,也不能享受到那张写字台啊,那上面放满了姑娘们的碗、盘和镜子。于是,我到车间找了一张破损的板凳面,洗干净放到了自己的床上,然后坐下来,把那条没腿的板凳横在自己的腿上写字。我在下班后的深夜,在别人逛街、打牌、跳舞、玩乐的时候,趴在床上写那些认为能改变我命运的文字。那仍然是沿用少年时的做法——写乡愁、写困惑、写周围的一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