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你以为对女人来说:事业重要还是家庭重要:”
我笑,“一个人生观不外是他生活经验的累积,我在工作上挺不顺利,你此刻问我,我当然说是家庭重要,一个幸福家庭是女人的防空洞,逃避现实的好去处。”
我心里想:他这么年轻,不过发一分高薪,看样子生活没有什么基础,不过找象他这样的男孩,也还不容易找到,这年头你说做女人有多难!跟了他,还不一样要早上七点爬起来去与办公室的风雨作战,只不过不是孤军,有个人陪打仗而已。
我一个胡思乱想。
“说得很好。”
我忽然俏皮起来,“你大概约了近百位职业妇女,问她们什么较重要,职业或是家庭,而我答得最好,拿到第一名,是不是?”
他呆一呆,也笑。大概是没想到我尚有活泼的一面吧。
我看着他,他扬起一条眉毛,“我觉得我们顶谈得来。”
这就是男从跟女人的分别,象他那样的男孩子,只想要一个成熟大方的女朋友,情绪稳定地陪他说说笑笑,但是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对这一套丧失兴趣,巴不得三言两言便找到个好归宿,最好是经济情况稳定,可以请得起一两个佣人,让我在家安安定定的一天吃够三餐,照顾孩子。
换句话说,萧的外表与内在再吸引人而没有实质,也是枉然。他并不是我这种年纪女人的理想伴侣。他比较适合那种大学刚出来的小女孩。
想到这里,我的态度更大方。我们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做人不得不现实一点,既然没有将来,那就要尽量利用现在,谈得来便要多谈了。
我与他很晚才分手,他坚持要送我回去,我就让他送,有个人接送也是身分象征,从此以后,我不必苦苦去挤公路车。
而同事对我的看法,也大不同了,对我说起话来,有种特殊的,热昵的态度,带着商榷性的。
我很感慨,这班可爱的人,转方向转向得那么快,真为难他们了。
我心中的结仍然没有解开来,仍然对他们没有好感,努力与他们维持一定的距离。
而且决定离开他们。
我正式翻报纸找新工作,忙着应征,很快找到另外一份工作,薪水好一点点,但是新作风新人事,不少免要花一番力气来应付,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我非得过去不可,没有选择余地。在这里已经太久了,适逢那个时候说要走,人会多心,说我小气,现在已经有了转机,再不走,还待几时?
我向萧递辞职信。
他点点头,“你这样做是对的,”又说:“难为你直忍了半年。”
我说:“时间总是会过的。”非常唏嘘。
“相信你也知道,在公司里得意与否,只是公司里的事,应该与你个人价值无关。”
“但至少也是一种价值观念的徇。”我微笑。
“希望你在别的公司里可以一展身手。”
我摇摇头,“象我这样性格的人……”
“别气馁,那边的工作比较文静,也许适合你。”
我耸耸肩,“希望在人间。”
“别这么说,你本性不是颓丧的,不应说听天由命这种话。”
我伸手与他握一握。
“我们仍然是朋友,仍然可以去吃日本菜或法国菜。”
“当然。”我应允着,但是非常怀疑。
我下班,他送我,在他的车子里,我得到暂时的休息。我闭上双眼,把头枕在车垫上。
我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象我这么疲倦,这么不东,这么不顺,相信一大半的人如是,但是大家都挣扎着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努力遮掩苍白的心,装起笑脸,过了一日又一日。而我,真是疲态毕露。
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并没有带来若干兴奋,老生常谈,换汤不换药,反正就是那么一回事,日出日落,昭华不再。
“你不舒服?”萧问。
“还好,只是累。”
“不要紧,全是一条曲折的道路,每一个路口都有新的机会。”他鼓励我。
我只好微笑。
(全文完)
刹那芳华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红鞋儿》
天气还是那么糟。
在这个城市居住,首号敌人是天气。空气的污染已达惊人地步,下了班洗一把脸,水是灰色的,敖多少次面膜都不管用。
不是激辣辣大太阳,就是下大雨,春夏交接(有春天吗)间又潮湿万分,街道肮脏泥泞,十字路上全是熟食小贩,下计程车挣扎到公司门口,已似打完一场仗,决非女住家可以想象。她们当然说我们夸张。我们也认为她们夸张。每当我听到资色平庸的中年主妇振振有词诉说她们如何劳苦功高,以致她们的丈夫下一辈子也要再娶她们的时候,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今天天气坏。
粉红色的鞋子上泥渍斑斑。
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天气下穿粉红色的鞋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着不想被环境支配我的意愿,我是这么想:世上不如意,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收入不理想,工作沉闷,都无法改善,但是至少我可以再下雨天穿粉红色的鞋子吧。
一种赌气、任性、挑战、无奈、悲哀。你没想到可以在一双鞋子内看到这么多吧。那日中午我们居然还约齐了人吃饭,都疯了,全身披挂,十分端正,嘻哈谈笑,一点不顾天气。
真不容易。都这么漂亮,敖了时多年,也没有怎么变样子,都有孩子,有些已经早早在外留学。一天要做都少事,应付多少人,一面不圆便召非议,担子那么重,然而都不埋怨,因为没得空。
甄说到她在家拆冷气来洗,因为佣人不肯做,所有粗重的功夫落在她头上:漂衣服、抹玻璃、油漆生锈的水管……但凡你想得出的功夫,她都能做。
换插扑她尤其能手,我去过她家,她有一整套工具箱,什么用具都有,光是螺丝起子就有十来种尺码,了不起。
说到抽水马桶漏水,她马上教你怎么修理,水喉不通,她又介绍好几种通渠药。十项全能,而且样子长得似电影明星,身穿华伦天奴套装,年薪三十万。
毫无疑问,女人越来越难做,我们一边做一边怀疑,可是没法子,只得也做下去,心身不忿,但是还是得做下去。
汪说从前我们在宿舍换电灯泡,只要把男同学召来便可。
当然,那时是二十岁,现在已是二十九岁。我们也不打算再长年龄,年年二十九岁算了,哈哈哈哈。
说到灯泡,轮到我发表理论,我有经验。日光灯是不形的,开着似屋屯风味,即使新发明的那种米色光管也不理想,扳键之后要几秒钟才会亮,可笑之至。
长寿省电灯泡不错,样子可爱,不用灯罩……如果要买水晶灯,不如买拉利克,贵是贵一点,然而设计高雅华贵。
叶问可不可以改变话题,譬如说:讨论男人。
我马上说:男人没有什么好讲。
大家笑,点起饭后烟。
从前母亲老是恐吓我,说是圣经上引喻,当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的时候,末日就要到了。是以每当母亲看到妖异的男歌手在电视上出现的时候,总是吓得半死,成为我们的笑话。她所不知道的是,外表打扮如何,并不重要,她没有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终,她的女儿已渐渐同男人没有分别:同工同酬、同等责任、同样辛劳。
下班时雨纷纷,回到家,裙子湿了半截。
女儿在阅报,看到我的狼狈相,很不满意,七岁的她并不崇拜她母亲,她的偶像全是社会上的名女人,吃得好,穿得好的那一群,星光(火习)(火习),名艳照人。在她那种年纪,很难看到月亮背面的故事,也无必要。
有一次她问我月入若干。我据实,并带着自豪说给她听,她嫌少,因为人家一部戏赚五十万,人家一个演唱会又三百万等等……我并没有板起面孔教训她,我无法做个一本正经的母亲,我只得唯唯诺诺。
她外婆怪我不给她一顿板子,但我不是那样的母亲。
她是个好学生,光是这点便是我的福气,听见其它父母忙着找补习老师,或是痛骂孩子不用功,担心他们前途,便觉奇怪。
孩子在读书时期光读书都不能把书读好,一脚把他踢出去算了。
女儿自三岁读幼儿园就没给过我麻烦。
我们吃西菜,我做了面包白脱布甸。
吃完饭看电视,她问我,父亲几时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仍住在这里,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使我觉得根本不是已婚之女。
结婚那么久,也不在乎了。感情仍旧在,看到他瘦也会关心,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
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