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
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
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
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
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
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
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
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
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
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
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
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
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
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
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
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
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
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
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
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
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
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
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
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
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
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
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
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
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
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
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
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
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
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
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
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
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
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八九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
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
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